1. 投資款收回處理時點有什麼要求
投的方式不一樣,處理不一樣,可以投資前先了解它的背景,是怎麼來盈利專的,能不能隨屬時套現,是否可以投活期,你的錢去了哪裡,它
的資質,媒體報道,等全面了解,我是投資了 「輕易貸」
背景是開元金融,注冊資金25億,居國內榜首,然後主要做4S店和卡車業務等,注冊資金居國內榜首。知道自己投資的平台,才能更好的規避風險,如果我的回
答對你有用,請採納,謝謝!
2. 口頭協議投資,如何要回投資款
需要將你案件手中材料,案件情況都知悉後作出如何起訴的決定
3. 想停止投資,如何收回投資款
1、想停止投抄資,要想收回投資款的話,會比較困難,因為投資有風險,如果要撤資,則要經過股東大會的同意才能撤資,否則是不能隨便收回投資款的。
2、投資者對公司出資,直接引起該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按照相關公司法律規定,增加註冊資本是公司的大事,應當履行較為嚴格的表決程序(公司內部)及登記程序(對外公示)。如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增資應由董事會制訂增加註冊資本的方案,然後提交股東會決議,並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3、投資指的是特定經濟主體為了在未來可預見的時期內獲得收益或是資金增值,在一定時期內向一定領域投放足夠數額的資金或實物的貨幣等價物的經濟行為。可分為實物投資、資本投資和證券投資。前者是以貨幣投入企業,通過生產經營活動取得一定利潤。後者是以貨幣購買企業發行的股票和公司債券,間接參與企業的利潤分配。
4. 我的投資款能收回嗎
多年前一筆投來資款不能收回自。手裡僅有一張對方的收款收據,名目是投資款,由法人簽字並加蓋財務章。無約定回報率和償還時間。對方收到款後,既不給投資人股東地位也不公開經營情況更無分紅,公然侵佔投資人權益。現在想通過法院訴訟連本帶利討回。問題:1)能收回投資款嗎2)利的部分是按照同業平均利潤率?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居民定期存款利率的倍數? 有無先例可以參考。
5. 投資被騙如何要回投資款
一直以來抄,在投資者心中,P2P問題平襲台是橫亘在心中的 「達摩克里斯之劍」。在過去的幾年裡,跑路平台很多,但投資者往往維權無門,維權之路也艱辛至極,大多不了了之。新快報記者盤點此前出問題的平台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的,投資者頂多拿回三四成本金。假若真的倒霉踩雷了,投資者還須冷靜,第一時間留好證據報案,並申請凍結問題平台資產盡量挽回損失。、
融 資易告訴你投資有風險、投資需謹慎!希望題主收到回答能夠採納一下唄,十分感謝您。
6. 投資款要不回可以幫忙嗎
投資款要不回,想讓人怎麼幫你。你這個投資款當時有沒有簽投資協議?如果有投資協議的話是怎麼約定的?他不給你是因為什麼原因?這些都是你能要回來要不回來的一些很重要的因素。
7. 法人給公司基本戶轉錢,當時用途寫的是投資款,當時做賬以實收資本入賬了現在法人要把這些錢給他還回去
一、法人指的就來是你們公自司,這里應該指的是擔任法人代表的股東的意思對吧;
二、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有無實繳到位?如果之前就已經按照章程規定足額或按約定比例實繳,則本次墊付資金不應算作出資款,屬於會計差錯,可以紅字重回,並重新計入應付款里。比如本次轉入500萬元,會計分錄:1、沖回,借:銀行存款 -500萬 貸:實收資本:-500萬;2、計入往來 借:銀行存款 500萬 貸:其他應付款-股東 500萬 3、企業銷售完成還款 借:其他應付款-股東 500萬 貸:銀行存款 500萬;
三、如果股東並沒有按照章程規定實繳出資,那這筆轉入款就是投資了,不能隨意抽回的。
8. 投資款返還
情況是這樣的:我和別人共同投資注冊一家注冊資金為50萬元的公司,利潤五五專分,注冊股金各屬佔50%,但實際上我們都沒有真正出資50萬元,起初,我只出資8萬多,而另外一位股東出資11萬多,在營業了一段時間之後,公司里有一筆營業收入款是2萬多,我覺得另一位股東利潤和我五五分,而資金卻比我出得多,覺得過意不去,所以就讓那位股東去收那筆款2萬多元的收入款自己留用,就當是退回他2萬多的投資款。事後會計作賬是這樣作他收到公司的收入款轉退回投資款,入了一筆收入,另外在他的投資款紅字沖出了2萬多,所以他的投資款也由11萬多變成了9萬多。一年過去了,現在他退股,就說那2萬的款有問題,不應該減去他2萬多的投資款,要減也只能減一半(2萬多的一半)也就是一萬多才對,他的理由是那2萬多的收入款有他的一半。請問這樣的問題到底誰對誰錯?問題應該怎麼分析?
9. 我的投資款還能要回來嗎
問:我公司的老闆讓我入股,與其他股東共同經營這家公司。我就交了6萬元給公司,王老闆以公司名義給我出具了6萬元入資款的收條,收條上寫的是「投資款」。我交錢後公司未到工商局辦理股權變更手續,至今也未分紅、未開過股東會,後來該公司關門歇業。請問律師:我還能要回6萬元投資款嗎? 答:該款是否能要回,第一要看該款的性質,如是借款,則屬於您對公司的債權,可以通過訴訟程序追索;如是股東出資,那要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因股東出資後不能隨意退股只能轉讓的規定,該款較難要回。 至於到底屬於哪種性質可以從以下方面分析: 1、從形式上看,是否辦理工商變更、股東名冊的變更:投資者對公司出資,直接引起該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根據《公司法》,增資一般需要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並需要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持報告及相關文件到工商局變更增資手續。另外,公司內部的股東名冊也應對此作相應的記載。如果股東名冊和工商變更均未辦理,則您的股資款應屬於借款。 2、從實質上看,您是否實際享有股權權利:雖然未辦理工商變更和股東名冊的變更,如果投資人對公司行使過股東權利,如收取過紅利,實際參與過公司的經營決策,則可認定為股東出資。您未分紅,也未參與過決策,此款應為借款性質。 所以綜上所述,您的6萬元投資款屬於借款,可以通過訴訟程序主張您的權利。
10. 收到股東投資款注冊以後還回去怎麼做分錄
收到股東投資款借銀行存款貸實收資本注冊以後不允許還回去,這涉及到虛假出資和抽逃資本問題,希望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