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理解社會保障基金的性質
社會保險基金作為對勞動者因年老、失業、患病、工傷,生育而減少勞動收入時給予的經濟補償,它的基本性質是補償基金,屬於補償性扣除。
Ⅱ 社會保障基金和社會保險基金的區別
全國社保基金與社會保險基金的區別
一是資金來源不同。全國社保基金由中央財政專預算撥款、國屬有資本劃轉、基金投資收益和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社會保險基金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的統稱,主要依靠所在單位和個人的繳費形成。
二是性質和用途不同。全國社保基金屬於社會保障儲備基金,專門用於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而社會保險基金則主要用於個人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待遇的當期發放。
三是運營管理方式不同。全國社保基金由全國社保基金會管理運營,可投資配置於經國務院批準的固定收益類、股票類和未上市股權類等資產,可以在中國境內市場和境外市場投資運營。而各種社會保險基金則由各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按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通過預算實現收支平衡。目前,社會保險基金必須存入財政專戶,投資運營范圍和領域受到嚴格限制。
Ⅲ 社會保障基金和社會保險基金的區別
社會保障基金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為實施社會內保障制度而容建立起來、專款專用的資金。社會保障基金一般按不同的項目分別建立,如社會保險基金、社會救濟基金、社會福利基金等。其中,社會保險基金是社會保障基金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
社會保險基金是指為了保障保險對象的社會保險待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由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分別按繳費基數的一定比例繳納以及通過其他合法方式籌集的專項資金。社會保險基金是國家為舉辦社會保險事業而籌集的,用於支付勞動者因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或勞動機會時所享受的保險金和津貼的資金。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Ⅳ 社會保障基金籌集原則
國際勞工組織對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提出了三項原則:一是受保職工負擔的費用不應超過全部所需費用的一半;二是避免低收入者負擔過重;三是要考慮本國的經濟狀況。
在實踐中,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要遵循以下原則:
1.確保社會保障制度正常運行的原則
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必須確保社會保障制度的正常運行。因此,在基金來源渠道上應有多種准備,既要有正常條件下的基金來源,又要有在特殊情況下的基金來源;既要保持來源渠道的暢通,又要保持來源渠道的穩定。在基金籌集方式上應當與制度模式相適應。在基金籌集的量上,要堅持「收支平衡,略有結余」,這里的收支平衡,既指短期的收支平衡,也指長期的收支平衡。
2.妥善處理積累與消費關系的原則
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必須妥善處理積累與消費的關系。尤其是在基金積累制模式下,基金的積累會將一部分當前的消費推遲到未來,在宏觀經濟需求大於供給的情況下,較多的積累有利於緩解求大於供的狀況;但是,在宏觀經濟供給大於需求的狀況下,較多的積累則不利於經濟的發展。因此,要根據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和宏觀經濟的形勢,科學確定社會保障基金中積累部分的比重。
3.有利於資源有效配置的原則
社會保障基金是用於抵禦風險的,但是,抵禦風險的程度可以是不同的。抵禦風險需要一定的成本。經濟學證明,隨著風險程度的降低,降低風險所需的成本遞增。成本實際上也是資源的一種表現形式,如果我們將資源投入一種用途,就會失去將資源投入另一種用途所帶來的收益。在資源有限的條件下,我們必須權衡資源的投入方向。所以,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還取決於社會保障水平的確定。在經濟發展水平不高的國家,社會保障水平也不能太高。必須將發展經濟放在首位,只有經濟發展了,社會保障基金才有更可靠的來源。
Ⅳ 社會保障基金,社會保險基金和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之間有什麼聯系和區別 急!
根據《條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國家社會保障儲備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資本劃轉、基金投資預期年化收益和以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用於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
而作為國家社會保障儲備基金,用於我國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負責管理運營。
區別有:
1、資金構成不同
社會保障基金是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資本劃轉、基金投資預期年化收益和以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而社保基金則是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構成。
2、用途不同
社會保障基金是用於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與調劑;而社保基金主要是用於公民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的當期發放。
3、投資運營不同
社會保障基金堅持堅持安全性、預期年化收益性和長期性原則;由於短期內暫不發生支出,更適宜開展中長期投資;而社保基金對投資風險的控制要求更高,投資范圍較窄,投資運營活動限定條件更多。
(5)社會保障基金擴展閱讀:
社保基金投資運作的基本原則是:在保證基金資產安全性、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基金資產的增值。社保基金資產是獨立於理事會、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社保基金託管人的資產。這就是通常所說的可以進入股市的「社保基金」。
由社會保險機構為退休人員需支付退休養老金的總額進行社會籌資,即由單位和在職職工個人、(或全部由單位)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保險費
以支定收,不留積累,養老保險的負擔是代際之間進行轉移,即由在職職工一代人負擔已退休職工一代人的養老費用,在職職工本人則由下一代人負擔。
Ⅵ 什麼是社會保障基金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管理的,由國有股減持劃入資金及內股權容資產、中央財政撥入資金、經國務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會保障基金。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不向個人投資者開放的,它是國家把企事業職工交的養老保險費中的一部分資金交給專業的機構管理,實現保值增值。
Ⅶ 社保基金是什麼東西
社保基金全稱「社會保障基金」,和上班族交的社保對應的「社會保險基金」是不同的。國版家隊「社保基金」和權「五險一金」沒有太大關系,它的資金來自於財政撥款、福利彩票,以及國有股上市時劃轉股份。
社會保障基金的目的是為了應對將來的社會老齡化,或者發生重大事件(比如08年汶川地震就出動了社會保障基金)。社保基金不僅投資股票,還會投資其他類別的資產,它的目的是資產保值,追求絕對收益。
我們平時交的社保,指的是「社會保險基金」,這個是由每個省去統籌管理的。社會保險基金原來只允許存銀行或者買國債,收益比較低,現在國家看社會保障基金長期投資收益很穩定,所以也慢慢撥了小部分社會保險基金(養老保險基金)給社會保障基金用於投資股市。
Ⅷ 社會保障基金與社會保險資金有什麼區別
1、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以下簡稱社保基金)是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以下簡稱理事會)負責管理的由國有股轉持劃入資金及股權資產、中央財政撥入資金、經國務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會保障基金;
社保基金是不向個人投資者開放的,社保基金是國家把企事業職工交的養老保險費中的一部分資金交給專業的機構管理,實現保值增值。
2、社會保險基金,是指為了使社會保險有可靠的資金保障,國家通過立法要求全社會統一建立的,用於支付社會保險待遇的專項資金。用此種資金購置的資產及其增值部分也屬於社會保險基金的范圍;
社會保險基金是國家為舉辦社會保險事業而籌集的,用於支付勞動者因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或勞動機會時所享受的保險金和津貼的資金。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8)社會保障基金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
第八章社會保險基金
第六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然後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或者挪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五條社會保險基金通過預算實現收支平衡。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社會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給予補貼;
第六十六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統籌層次設立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按照社會保險項目分別編制;
第六十七條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決算草案的編制、審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國務院規定執行;
第六十八條社會保險基金存入財政專戶,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九條社會保險基金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國務院規定投資運營實現保值增值。社會保險基金不得違規投資運營,不得用於平衡其他政府預算,不得用於興建、改建辦公場所和支付人員經費、運行費用、管理費用,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挪作其他用途;
第七十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參加社會保險情況以及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支出、結余和收益情況;
第七十一條國家設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以及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用於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運營機構負責管理運營,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的情況。國務院財政部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實施監督。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會保險基金
網路-社會保障基金
Ⅸ 簡述社會保障基金的來源渠道
1、由參保人所在單位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百分比繳納的保險費。
稅收方式具有強制性強、負擔公平、保險項目簡單明了、稅收支付規范、管理簡單等優點。其缺點是,稅收只能通過財政資金形成後的年度預算來安排,基本目標通常是年收支平衡,因此,實際上社會保障資金是不能累計的。
2、由參保人按其工資收入的一定百分比繳納的保險費。
以這種方式籌集的資金,由政府統籌支付,獨立於財政預算制度,專款專用。不足部分由政府補貼。強制性儲蓄也由僱主和雇員支付,但不作為一個整體進行管理。
政府對集資儲戶個人賬戶中的社會保障基金控制非常有限。這種籌資方式與建立在基金積累制度基礎上的社會保障基金的籌資方式相適應。
3、政府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財政補貼。
地方各級政府對被保險人給予基本補助,補助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財政補貼總額按地方補貼的50%安排,省財政補貼按試點地區的財政水平分等級給予試點地區。其餘由市、縣兩級共享,具體比例由市(州)人民政府自行確定。
(9)社會保障基金擴展閱讀:
社保基金統籌模式:
1、現收現付社會統籌制模式
由社會保險機構為退休人員需支付退休養老金的總額進行社會籌資,即由單位和在職職工個人、(或全部由單位)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保險費。
以支定收,不留積累,養老保險的負擔是代際之間進行轉移,即由在職職工一代人負擔已退休職工一代人的養老費用。
2、社會統籌部分基金積累制模式
是在社會統籌籌資框架內建立部分基金積累,一方面對已經退休者的養老金繼續實行現收現付,一方面為應付退休高峰期預籌部分積累基金。
實行「以支定收,略有結余,留有部分積累」的原則,在現行統籌率基礎上適當增加幾個百分點,作為長期統籌調劑使用的積累基金。
3、個人賬戶儲存基金制模式
該模式是從職工開始參加工作起,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由單位和個人繳納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作為長期儲存積累增值的基金,其所有權歸個人。
職工到法定退休年齡,按個人賬戶積累總額(包括保險費本金和利息)以養老年金方式逐月發給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