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有企業投資建設項目應該備案或立項
是根據《企業投資項目核准暫行辦法》的規定。
1、根據《企業投資項目核准暫行辦法》第三條:企業投資建設實行核准制的項目,應按國家有關要求編制項目申請報告,報送項目核准機關。項目核准機關應依法進行核准,並加強監督管理。
2、企業投資建設應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項目,須按照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向相應的項目核准機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
3、項目申報單位應向項目核准機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一式5份。項目申請報告應由具備相應工程咨詢資格的機構編制,其中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項目,其項目申請報告應由具備甲級工程咨詢資格的機構編制。
(1)投資項目核准備案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一條
為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進一步推動我國企業投資項目管理制度的改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制訂和頒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以下簡稱《目錄》),明確實行核准制的投資項目范圍,劃分各項目核准機關的核准許可權,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和宏觀調控需要適時調整。
前款所稱項目核准機關,是指《目錄》中規定具有企業投資項目核准許可權的行政機關。其中,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是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是指地方政府發展改革委(計委)和地方政府規定具有投資管理職能的經貿委(經委)。
第三條
企業投資建設實行核准制的項目,應按國家有關要求編制項目申請報告,報送項目核准機關。項目核准機關應依法進行核准,並加強監督管理。
② 投資項目備案制的具體流程
投資項目備案制的全稱是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制,是適用於企業投資一般項目的管理制度,也是投資項目的前置條件之一。
實行備案制的企業投資項目,由備案申報單位到備案機關領取《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按規定要求填寫一式5份。
1、備案申報單位申報項目備案時,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提供相關材料,並如實提供營業執照、項目法人基本情況、法定代表人證明書等書面證明材料,並加蓋本單位公章。
備案申報單位應對所有申報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2、備案機關應對備案申報單位提供的材料和《申請表》進行核查,對材料不齊或不符合相關要求的,應及時一次性告知需更正補齊的資料。待資料更正補齊後正式受理。
3、 備案機關應在正式受理後的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予以備案的決定。由於特殊原因難以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的,經備案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5個工作日,並應及時書面通知備案申報單位,說明延期的理由。
4、對准予備案的項目,備案機關應及時向項目申報單位出具《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表》(以下簡稱《備案表》)。
同時抄送有關部門;對於不予備案的項目,應以書面形式向備案申報單位說明不予備案的理由,並告知相關的法規政策依據。
5、《備案表》有效期為兩年,自簽發之日起計算。項目在《備案表》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的,《備案表》自動失效,不得再作為辦理相關手續的依據。
如項目需要繼續實施的,應在《備案表》有效期屆滿10天內向原項目備案機關申請延續。
根據《企業投資項目核准暫行辦法》(發改委第19號,2004年9月15日)和《外商投資項目核准暫行管理辦法》(發改委第22號,2004年10月9日)的規定(第19號令指的是內資企業.
第22號令指的是外資企業),以及各省根據各省的實際情況出台的核准、備案暫行辦法的規定,各類項目審批時所需提供的資料:
(一)備案類項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項目備案申請表(全省統一格式);
2、項目法人證書或項目業主的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3、屬國家規定實行許可證生產、經營管理的項目,需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初審意見;
4、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請辦理投資項目備案證需要提供的材料:
辦理程序:受理—審查—批准—辦結(送達)
申報材料:(1)300萬元以下的建設項目:
①填報小型基本建設項目申請表(行業主管部門簽署意見並蓋章);
②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劃選址意見(或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方案或規劃條件);
③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土地證復印件);
④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意見;
⑤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應當提交的其它文件;
(2)300萬元及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建設項目:
①具備相應專業、服務范圍和資質等級的工程咨詢機構編制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②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劃選址意見(或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方案);
③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④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意見;⑤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應當提交的其它文件;
(3)1000萬元及以上3000萬元以下的建設項目:
一、項目建議上的審批:
①項目建設單位編制的項目議書;
②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初審意見;
③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初審意見;
④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初審意見;
⑤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應當提交的其它文件;
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
①具備相應專業、服務范圍和資質等級的工程咨詢機構編制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②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劃選址意見(或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方案或規劃條件);
③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土地證復印件);
④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意見;
⑤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應當提交的其它文件;
三、項目初步設計的審批:
①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②具備相應專業、服務范圍和資質等級的工程咨詢機構編制的項目初步設計文本;
③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應當提交的其它文件。
4、承諾時限:2個工作日
③ 國內投資項目備案流程圖
根據《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文件精神,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理由過去的單一審批改革按照項目的資金來源渠道或項目性質、規模不同分審批、核准和備案三種類型。不同的審核形式按照相應的程序辦量。
一、審批類項目
主要指用財政資金或含有財政性資金投資的項目,實行審批制,按基本建設程序依次審批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批類項目辦理程序:
1.項目單位編制項目建議書,報發展改革委辦理立項審批。
2.項目單位憑發展改革委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委託有資質機構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節能評估報告,到規劃部門辦理項目選取址意見書、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項目用地預審手續、到環境保護部門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
3.項目單位根據項目論證情況,向發展改革委申報可行性報告,並附規劃選址、國土預審、環評批復和節能評估報告等材料,辦理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
4.項目單位憑可研批復文件委託資質單位編制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書,並報發展改革委辦理初步設計審批。
5.項目單位憑發展改革委初步批復文件,到規劃部門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土部門辦理正式用地手續,到建設部門進行施工圖審查和項目施工許可證等手續,到財政部門辦理資金撥款手續。
以上手續齊備後,方可開工建設。
二、核准類項目
主要包括《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內的企業投資項目、外商投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的核准。《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由各級人民政府確定。核准類項目辦理程序:
1.項目單位委託有資質機構編制項目申請報告,到規劃部門辦理項目規劃選址意見,到國土部門辦理項目用地預審意見,到環境保護部門辦理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批意見,並委託有資質單位編制節能評估報告。外商投資項目還需准備中、外雙方的有關證(照)、外方資信證明、投資意向等材料。
2.以上材料全後,項目單位向發展改革委申報申請報告核准手續。
3.發展改革委根據相關材料和國家產業政策、外商投資政策、市場准入條件、節能政策等,對項目出具核准文件或不予核准決定書。
4.項目單位憑發展改革委的項目核准文件到規劃部門申請辦理規劃許可手續、到國土部門辦理正式用地手續。
三、備案類項目
主要指《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以外的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類項目辦理程序:
1.項目單位填寫《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申請表》,准備項目法人證書或項目業主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屬於國家規定實行許可證生產的項目還需准備相關部門的初審意見、屬於高能耗項目還需准備中介部門的能耗准入估評報告、屬於5000萬元以上化工類新建項目還需准備大於25%的項目資本金證明材料。
2.以上材料齊全後,項目單位到發展改革委申報項目項目備案手續,領取《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
3.項目單位憑《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分別到規劃部門、國土部門、環境保護部門辦理規劃選址、用地和環評審批手續。
4.以上工作完成後,到住建部門辦理施工許可手續。
以上手續齊備後,方可開工建設。
④ 發改委備案項目和核准項目有什麼區別
備案項目和核准項目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1、適用的范圍不同。
核准項目是對關系國家安全、涉及全國重大生產力布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項目,實行核准管理。具體項目范圍以及核准機關、核准許可權依照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執行。
備案項目是對需要進行核准管理規定以外的項目,實行備案管理。
2、核准和備案的機關和許可權不同。
核准機關、核准許可權依照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執行。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提出,報國務院批准後實施,並適時調整。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除國務院另有規定的,實行備案管理的項目按照屬地原則備案,備案機關及其許可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規定。
3、核准和備案的程序不同。
企業辦理項目核准手續,應當向核准機關提交項目申請書;由國務院核準的項目,向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提交項目申請書。
項目申請書由企業按照核准機關公布的項目申請書示範文本自主組織編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企業委託中介服務機構編制項目申請書。
核准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予以核準的決定;項目情況復雜或者需要徵求有關單位意見的,經本機關主要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核准期限,但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40個工作日。
備案管理的項目,企業應當在開工建設前通過在線平台將企業基本情況、項目名稱、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建設內容;項目總投資額;項目符合產業政策的聲明等相關信息告知備案機關:
備案機關收到規定的全部信息即為備案;企業告知的信息不齊全的,備案機關指導企業補正。
(4)投資項目核准備案擴展閱讀:
《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條例》相關條款規定:
第三條對關系國家安全、涉及全國重大生產力布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項目,實行核准管理。具體項目范圍以及核准機關、核准許可權依照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執行。
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提出,報國務院批准後實施,並適時調整。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對前款規定以外的項目,實行備案管理。除國務院另有規定的,實行備案管理的項目按照屬地原則備案,備案機關及其許可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六條企業辦理項目核准手續,應當向核准機關提交項目申請書;由國務院核準的項目,向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提交項目申請書。項目申請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企業基本情況;
(二)項目情況,包括項目名稱、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建設內容等;
(三)項目利用資源情況分析以及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分析;
(四)項目對經濟和社會的影響分析。
企業應當對項目申請書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作為項目核准前置條件的,企業應當提交已經辦理相關手續的證明文件。
第七條項目申請書由企業自主組織編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企業委託中介服務機構編制項目申請書。
核准機關應當制定並公布項目申請書示範文本,明確項目申請書編制要求。
第八條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核準的項目,企業可以通過項目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以下稱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轉送項目申請書,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自收到項目申請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轉送核准機關。
由國務院核準的項目,企業通過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轉送項目申請書的,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將項目申請書轉送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國務院核准。
第九條核准機關應當從下列方面對項目進行審查:
(一)是否危害經濟安全、社會安全、生態安全等國家安全;
(二)是否符合相關發展建設規劃、技術標准和產業政策;
(三)是否合理開發並有效利用資源;
(四)是否對重大公共利益產生不利影響。
項目涉及有關部門或者項目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職責的,核准機關應當書面徵求其意見,被徵求意見單位應當及時書面回復。
核准機關委託中介服務機構對項目進行評估的,應當明確評估重點;除項目情況復雜的,評估時限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評估費用由核准機關承擔。
第十條核准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予以核準的決定;項目情況復雜或者需要徵求有關單位意見的,經本機關主要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核准期限,但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40個工作日。核准機關委託中介服務機構對項目進行評估的,評估時間不計入核准期限。
核准機關對項目予以核準的,應當向企業出具核准文件;不予核準的,應當書面通知企業並說明理由。由國務院核準的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根據國務院的決定向企業出具核准文件或者不予核準的書面通知。
第十三條實行備案管理的項目,企業應當在開工建設前通過在線平台將下列信息告知備案機關:
(一)企業基本情況;
(二)項目名稱、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建設內容;
(三)項目總投資額;
(四)項目符合產業政策的聲明。
企業應當對備案項目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備案機關收到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全部信息即為備案;企業告知的信息不齊全的,備案機關應當指導企業補正。
企業需要備案證明的,可以要求備案機關出具或者通過在線平台自行列印。
⑤ 項目建設前期,為什麼需要發改委備案或立項
是根據《企業投資項目核准暫行辦法》的規定。
1、根據《企業投資項目核准暫行辦法》第三條:企業投資建設實行核准制的項目,應按國家有關要求編制項目申請報告,報送項目核准機關。項目核准機關應依法進行核准,並加強監督管理。
2、企業投資建設應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項目,須按照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向相應的項目核准機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
3、項目申報單位應向項目核准機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一式5份。項目申請報告應由具備相應工程咨詢資格的機構編制,其中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項目,其項目申請報告應由具備甲級工程咨詢資格的機構編制。
4、項目申請報告應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項目申報單位情況。
(二)擬建項目情況。
(三)建設用地與相關規劃。
(四)資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
(五)生態環境影響分析。
(六)經濟和社會效果分析。
(5)投資項目核准備案擴展閱讀:
項目核准機關在進行核准審查時,如涉及其他行業主管部門的職能,應徵求相關部門的意見。相關部門應在收到徵求意見函後7個工作日內,向項目核准機關提出書面審核意見;逾期沒有反饋書面審核意見的,視為同意。
對於可能會對公眾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項目,項目核准機關在進行核准審查時應採取適當方式徵求公眾意見。對於特別重大的項目,可以實行專家評議制度。
⑥ 發改委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中,「審批 .核准 .備案」有什麼區別
1、行為性質不同:
審批:具有限制抄性管理的行為。
核准:依法進行確認的行為。
備案:報告制定的或完成的事項的行為。
2、面對對象不同:
審批:相對人
核准:上級部門及相關部門
備案:主管部門
3、主體不同:
審批: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
核准:相關政府機關單位
備案:相對人
(6)投資項目核准備案擴展閱讀
1、行政審批要經歷「接件-承辦-核對-審批-收費-發證」的過程。為了便於理解和操作,將政府具有審批性的管理行為歸納為四大類:審批、核准、審核、備案。
2、國務院並未制定全國適用的、統一的備案制投資項目立項管理辦法,具體的實施辦法由國務院授權各省級人民政府制定。
3、由於各地省級政府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均有差別,因此,對一般地區備案制投資項目立項流程進行說明。
4、項目單位向發改部門出具具備相應資質的咨詢機構編制的項目備案申請報告(達到可行性研究報告程度)和附件,附件主要是項目資本金證明文件。
5、發改部門審查同意後填寫項目備案登記表進行備案登記,項目單位持備案登記表再行辦理其他基本建設手續。
⑦ 在企業投資時,會遇到項目的審批、備案、核准,它們是什麼意思
《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對於企業不使用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一回律不再實行審批制,答區別不同情況實行核准制和備案制。其中,政府僅對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從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角度進行核准,其他項目無論規模大小,均改為備案制。企業投資項目:
核准制:重大項目、限制類項目(《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向政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
備案制:備案制的具體實施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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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投資備案核准需要什麼費用條件流程
投資項目核準是核准,備案是備案,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項目核准回比較嚴格,凡是採用核准制答的項目都是對經濟社會影響較大的項目,這個在《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裡面有明確的清單,核准時需要提交項目申請報告、土地、規劃等證明文件,需要通過較為嚴格的審查,必要時還要組織專家評審。
項目備案就比較寬鬆了,項目單位可自行登錄政務服務網,注冊用戶後向有管轄權的發改部門提交項目信息,然後自行列印項目登記備案證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