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基金贖回到賬時間是多久
貨幣基金贖回到賬時間T+1日到賬;股票型基金贖回到賬時間T+3日到賬;債券型基內金贖回到賬時容間T+3日到賬;QDII基金贖回到賬時間T+8日到賬。」
交易投資者如果需要撤消交易,則可以在交易當天的15點之前,攜帶基金交易卡和銀行借記卡,在櫃面填寫交易申請表格,註明撤消交易。如果在15點以後,部分銀行則可以按照當天牌價進行預約交易,第二個工作日進行交易。幾乎所有的銀行和基金管理公司都支持在網上交易基金。
(1)基金贖回幾天到賬擴展閱讀:
如果是以個人身份開戶,就必須帶上你的身份證或軍官證;如果是以公司或企業的身份開戶,則必須帶上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法人證明書、法人授權委託書和經辦人身份證。
在開始買賣封閉式基金之前,必須在已經與你所選定的證券商聯網的銀行存入現金,然後到證券營業部將存摺里的錢轉到你的保證金賬戶里。在這之後,可以通過證券營業部委託申報或通過無形報盤、電話委託申報買入和賣出基金單位。
㈡ 中國銀行基金贖回幾天到賬
收到客戶抄指令後,基金公司需要進行資金結算,因此需要耗費一定時間。即使是同一隻基金,在不同的銀行代銷,贖回時間也會有所不同。
貨幣型基金贖回到賬一般是T+1工作日(直銷)或T+2( 代銷)
債券基金贖回到賬一般是T+3或t+4工作日
股票混合型基金贖回到帳為T+5到T+7工作日,節假日比如周末不算工作日。
值得投資者注意的是,這里的T指的都是在當天工作日下午三點之前提出的贖回申請。贖回到賬的時間按工作日來計算,如遇到周六、周日,不算工作日
因此具體時間取決於基金公司結算效率和銀行的轉賬速度,不同基金公司和銀行之間資金倒來倒去,因此經常會有1-2天的差異。
股票基金最快最有效率的贖回辦法:即先股票基金轉換到同公司旗下貨幣基金上(前提是允許轉換,同時補交贖回費),然後再贖回貨幣基金,這至少比直接贖回要快一天,而且還會多出1天的貨幣基金收益。
㈢ 基金賣掉幾天到賬
各個購買渠道的到賬時間是有所不同的。
通常通過銀行和券商贖回基金的到賬時間是:
1、貨幣基金:贖回後1-2個工作日到賬
2、股票型基金:贖回後3-4個工作日到賬
3、混合型基金:贖回後3-4個工作日到賬
4、債券型基金:贖回後2-4個工作日到賬
5、指數型基金:贖回後3-4個工作日到賬
6、QDII指數型產品:贖回後8-13個工作日到賬
(3)基金贖回幾天到賬擴展閱讀
基金交易是以基金為買賣對象,自我承擔風險收益而進行的流通轉讓活動。
1、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這要看情況),通過銀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購和贖回,基金規模不固定;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續期,一般在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基金單位。
2、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貨基金等。
買入,包括認購、申購、定投等;賣出包括贖回、清算等。
㈣ 基金贖回確認後幾天到賬
基金贖回是按照T+1個工作日到賬的,都是按照工作日來算,當天15點前賣出,要第二個工作日24點前到賬,遇到節假日順延。
㈤ 基金贖回一般幾天能到賬
一、基金贖回到賬時間要看具體的產品和購買渠道,不同產品和不同渠道會有不回同的規定,一般答而言:
1、網上直銷基金贖回的到賬時間:
貨幣基金贖回到賬時間:T+1日到賬
股票型基金贖回到賬時間:T+3日到賬
債券型基金贖回到賬時間:T+3日到賬
QDII基金贖回到賬時間:T+8日到賬
2、不同代銷渠道的基金贖回到賬時間可能會有所不同,一般而言:
貨幣型基金:T+2日至T+3日到賬
股票型基金:T+4日到賬
債券型基金:T+4日到賬
QDII基金:T+9日到賬
二、贖回(Redemption)又稱買回,它是針對開放式基金,投資者以自己的名義直接或透過代理機構向基金管理公司要求部份或全部退出基金的投資,並將買回款匯至該投資者的賬戶內。人們平常所說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
㈥ 基金贖回要幾天到賬
基金贖回到賬時間要看具體的產品和購買渠道,不同產品和不同渠道會有不同的規定。
(1)網版上直銷基金贖權回的到賬時間:
貨幣基金贖回到賬時間:T+1日到賬
股票型基金贖回到賬時間:T+3日到賬
債券型基金贖回到賬時間:T+3日到賬
QDII基金贖回到賬時間:T+8日到賬
(2)不同代銷渠道的基金贖回到賬時間可能會有所不同,一般而言:
貨幣型基金:T+2日至T+3日到賬
股票型基金:T+4日到賬
債券型基金:T+4日到賬
QDII基金:T+9日到賬
(6)基金贖回幾天到賬擴展閱讀:
基金的申購、贖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後不超過3個月的時間內開始辦理,基金管理人應在開始辦理申購贖回的具體日期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體及基金管理人互聯網網站公告。
基金贖回一般需要兩個工作日經過系統確認,之後再經過清算。基金申購贖回需要經過T+2日系統確認之後才能夠說是贖回成功。
管理人將以不低於單位總份額10%的份額按比例分配投資者的申請贖回數;投資者未能贖回部分,投資者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應做出延期贖回或取消贖回的明示。注冊登記中心默認的方式為投資者取消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