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如下:
1.標的物方面: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方面: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而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不必承擔義務。
3.履約保證方面: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
4.盈虧的特點方面: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5.作用與效果方面: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
㈡ 期貨期權的問題
可以像來股票那樣在市場上自買賣,並且是T+0交易,每天可以任意買賣數次,買賣的手續費一般較低。
具體可看:
http://ke..com/view/15942.html?wtp=tt
http://ke..com/view/2348.htm
㈢ 關於期貨期權問題,精通這一塊的大神求回答
期貨市場其實就是轉讓標准化合約的一個市場
標准化合約是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銷售版大豆的公司不權是合約制定方
這樣就不難理解了,在期貨市場買賣的是標准化期貨合約,買入大豆合約的意思是買入了一個將在未來某一個時點購買10噸大豆的合同;同樣對手盤就是賣出大豆合約,即在未來的那個時點出售10噸大豆的合同(這個就是充當的賣方)
這樣這個疑惑就很簡單了,簡單來說就是撮合兩方簽合同
另外就是期貨市場大致可以分為兩類參與方,其一為真的想買大豆的企業(比如農產品加工企業),還有真的想賣大豆的企業(初級農產品供應商),他們兩個是以現貨交割為目的而簽合同的,可以規避現貨價格波動風險,這個是套保;其二為投機客,自己手裡也沒有大豆,也不想買大豆,純屬就是為了賺差價而簽合約。
㈣ 急求解,期貨期權問題
這是學校金融衍生品課程網上作業嘛。嘿嘿。
㈤ 期權期貨的問題
第一題:當合約到期,A肯定會執行以430賣出的期權(430>428.5)。所以賺了1.5元。但是期權購買價是5.5元,賣出的期權價格是4.5元,在期權買賣上虧了1元。最終收益是0.5元
第二題:1.當點位是15000點時,買入A賣出的期權的人,不管行權不行權都一樣(因為行權點數也是15000),所以此時A的利最大,是500+300的期權賣出收益。假設是15001點,那麼買入看漲期權的人會行權(以15000買入,便宜1個點),那麼A就虧了1個點。而買入15000看跌期權的人不會行權。這時A的收益就是500-1+300.類似推斷可以看出來當行權價和當時點位一樣時利潤是最大的。
2.有了第一問鋪墊,第二問就好理解多了。如果要把收益最大化,那麼一定是對手行權後對A造成的損失小於A賣出期權的收益和。A賣出期權一共收入800點。那麼當時點位對買入看漲期權的人有利,一定對買入看跌期權的人是不利的。也就是說永遠不會出現2個買入期權的人同時行權的情況。那麼就可以考慮當其中一方行權時,行權點位是多少時A處於盈虧臨界點,就是行權價+/-A的總收益,也就是14200和15800.當然處於15000也就是第一問時A最有利。
3.當點位處於15900時,利用第二問咱們推理好的思路,買入看跌期權的人是不會行權的(行權的話就會以15000賣出,啥子才會虧900點賣)。所以行權的是買入看漲期權的對手,以15000行權買入,A要履行義務,就要比現在低900點賣給對手,而自己的賣出期權收益才是800點,當然虧了100點。
㈥ 關於期貨和期權的問題
目前期貨分商品期貨和指數期貨,都是期貨公司發布的。
期權現在有專兩種,商品期權和股票期權(屬目前場內只有50指數期權),前者是期貨公司發布的,後者是證券公司發布的,嚴格說不是具體某個公司。。
好吧,雖然我交易了蠻久了,但是理論水平我也比較外行,不過大體上應該是這樣的。
㈦ 有一關於期貨期權的問題求解
一個簡單的抄套期保值,那麼襲在期貨市場上要做的就是一個在現實中將要實施的動作的反向操作。
另外不得不提的是關於這道題目的設計:
1.該公司發行的債券總量是多少?如果是100萬的話很難相信這樣的規模能夠在期貨市場流通;如果遠不止100萬,那麼為了避免更大的損失而僅贖回100萬無疑是杯水車薪。
2.既然該主管預判利率會很快下跌,他要做的只有一件事:立刻馬上快。在市場發生變化之前而不是坐等一個季度之後(現正折價銷售呢,親)。
3.在瞬息萬變的金融市場,還需要經歷冗長的60天審批,從而使該主管所有英明果斷的預判付諸流水,只能理解為,該題目只會出現在實驗室里。
㈧ 期貨期權問題
假設上一交復易日的結算價為制625.40,則最接近的整數執行價應為625.00;
而以此執行價為基準,分別設置5個實質期權(in the money 624,623,622,621,620)和5個虛值期權(out of the money 626,627,628,629,630)區間
所以你看見了,如果625.40是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那麼虛值期權邊界必須為625(即625.40四捨五入),則最接近的執行價必須為620 (at the money) 才能確保625能夠執行.
呵呵,年輕人好學真好
㈨ 關於期貨期權的問題
1,金融衍生工具由於其本身特徵,往往難以准確估計未來金額,故在會計報表中披露也有一定困難。由於以上原因,金融衍生工具不能在該財務報表中得以反映,只能作為表外業務,在表外作附往說明.
2,訂約雙方不交換本金,本金只是作為計算基數。
3,利率掉期(Interest Rate Swap)
所謂利率掉期,是藉利息支付方式的改變,而改變債權或債務的結構,雙方簽訂契約後,按照契約規定,互相交換付息的方式,如以浮動利率交換固定利率,或是將某種浮動利率交換為另一種浮動利率。訂約雙方不交換本金,本金只是作為計算基數。
用途:
(一)規避利率風險:讓使用者對已有的債務, 有機會利用利率掉期交易進行重新組合,例如預期利率下跌時,可將固定利率形態的債務,換成浮動利率,當利率下降時,債務成本降低。若預期利率上漲時,則反向操作,從而規避利率風險。
(二)增加資產收益:利率掉期交易並不僅局限於負債方面利息支出的交換,同樣的,在資產方面也可有所運用。一般資產持有者可以在預期利率下跌時,轉換資產為固定利率形態,或在預期利率上漲時,轉換其資產為浮動利率形態。
(三)靈活資產負債管理:當欲改變資產或負債類型組合,以配合投資組合管理或對利率未來動向進行鎖定時,可以利用利率掉期交易調整,而無須賣出資產或償還債務。浮動利率資產可以與浮動利率負債相配合,固定利率資產可以與固定利率負債相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