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資本管理公司經營范圍有哪些
資本管理公司的經營范圍:
1、投資管理,企業管理,受託資產管理;投資顧問;股權投資;企業資產的重組、並購及項目融資;財務顧問;委託管理股權投資基金;國內貿易;投資興辦實業。(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後方可經營)。
2、管理運用自有資金;受託或委託資本管理業務;與資本管理業務相關的咨詢業務;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資本管理業務。
3、主要包括資本收購、管理和處置,資產重組,接受委託管理和處置資產的服務,追加投資以及經批準的其他業務。
拓展資料
1、資本管理,通常是指一種「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信託業務。從這個意義上看,凡是主要從事此類業務的機構或組織都可以稱為資本管理公司。
2、公司的運營特點:政策與市場並重
我國的資產管理公司具有獨特的法人地位(它是經國務院決定設立的國有獨資非銀行金融機構)、特殊的經營目標(政策性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管理和採取市場化手段處置因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及廣泛的業務范圍(包括資產處置、公司重組、證券承銷、兼並等等,很多業務等同於全方位的投資銀行)。
3、資本管理公司具體的處置不良資產的方式包括:收購並經營工商銀行剝離的不良資產;債務追償,資產置換、轉讓與銷售;債務重組及企業重組;債權轉股權及階段性持股,資產證券化;資產及項目評估;企業審計與破產清算;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資料來源:資本管理公司——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