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兩人人投資一樣多錢的時候,公司法人又只能有一個,這種情況怎麼處理比較公平
兩個人投資一樣多的時候工司法人代表著沒有一個人,那麼另一個人就做董事長。
2. 三人或兩人有限責任公司法人注冊資金比例要求
最新公司法對於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金的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最低注冊資金——應不少於3萬(有更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2、出資程序——可分期支付,第一次不少於20%,且不少於3萬元;以貨幣出資的,要將款項轉入公司賬戶;以動產出資的,要將動產交付公司;以不動產出資的,要辦理不動產變更登記;以其他知識產權等權利出資的,還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和公告;
3、出資結構——貨幣出資不少於30%,勞務、保險、商譽、特許經營權等不得作為出資。
您看,以上並沒有包含股東各自出資比例的規定,也就是說,公司法並不對股東的出資比例作出規定。實際上,在一人公司沒得到承認之前,有不少公司就是在出資比例上規避法律的(例如王某自己想開公司,於是請李某、張某協助,每人掛個股東的虛名,出極少的資本金即可成立公司)。因此,對於您的問題,我的最後回答是——
沒有要求。同意以上幾位的觀點。
3. 和朋友合夥開了一家公司出資比例是個一半他是法人我是股東。公司基本
你不是法人基本上,屬於弱勢
4. 兩人的有限公司,法人和股東的最大出資比例是多少,比如99%比1%,有沒有限制。
公司與企業有什麼異同?(可以從概念和形式上來區別)
公司是指依法定程序設立,以營利為目的社團法人。公司按股東對公司債權人所負的責任分為無限公司、有限公司、兩合公司、股份公司等。《公司法》規定,我國公司是指依照該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具體特徵有:
(1)必須依法設立。即按照《公司法》所規定的條件、方式和程序設立。
(2)以營利為目的。《公司法》規定,公司「以提高經濟效益、勞動生產率和實現資產保值增值為目的。」這是公司區別於其他法人組織的一個顯著特徵。
(3)必須具備法人資格。《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業法人。說明公司屬於企業范疇。
企業泛指一切從事生產、流通或者服務活動,以謀取經濟利益的經濟組織。
按照企業財產組織方式的不同,企業在法律上又可以分為三種類型:
第一種是獨資企業,即由單個主體出資興辦、經營、管理、收益和承擔風險的企業;
第二種是合夥企業,即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出資人共同出資興辦、經營、管理、收益和承擔風險的企業;
第三種是公司企業,即依照《公司法》設立的企業。
綜上所述,公司是企業的一種形式,它也屬於企業的范疇。反之,企業不一定是公司,企業是一個大概念,除了公司外,還包含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
5. 二人有限公司的出資比例有什麼要求
原先的公司法要求最大股東不可以佔有80%以上股份,現在可以佔有絕對股份;比方說一人99%一人1%是可以的.
二樓說的基本上是對的,只是在分期付款時一定要記,第二次繳付時一定不可以存在公司賬戶里,而是要開辦企業的入資專用賬戶才可以呢.
6. 兩個人合夥開公司,其中一個當法人,兩人出資比例相同,在權責上哪個在後期產生分歧時會佔有更大的權重
請問是普通合夥還是有限合夥?普通合夥承擔的責任是一樣的都是無限責任,有限合夥一人要承擔無限責任一個承擔有限責任
7. 出資比例少的能否成為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關於法定代表人的規定: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
根據公司法規定,董事是由股東會選出來的,而董事長一般是由董事會選出來的(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執行董事也是股東會選出來的,經理是董事會聘用的。
所以沒有任何規定說法定代表人要出資比例多的人擔任。
8. 我兩人合夥開了一家公司,我認法人。我們的出資比例是1;1,請問我承擔的風險是比是比他多。還是各一半。
風險有很多種呢。
(1)經濟方面的,股東都是按照出資比例承擔風險的。比如說,公司破產了,欠的債你們各承擔一半(如果你們注冊的是有限責任公司,則基本上以公司的資產賠完為止,也相當於你們各承擔一半,因為出資本來就是各半)
(2)當然,你們也可以約定雙方承擔的風險不一樣,這個法律上是承認的,比如說,你們雖然出資一比一,但是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規定,你們的投票權不一樣,分紅權不一樣,承擔的責任不一樣,這都是允許的。
(3)至於你是法人代表,要承擔的風險自然就多一點。比如說,公司出了法律問題,比如欺詐或者商業上出現問題,要是被告了,出現在被告席上的一定是你這個法人代表,而不是別人,其他股東承擔的風險則不一樣啊。
不知道你明白了沒有。
9. 兩人開的小公司,股份各佔50%,而我是法人,執行董事,總經理,他是監事,
像你說的這種情況,一般法人佔51%的股份,股東佔49%的股份,不可能是各佔一半。
至於他以股東身份對外以公司名義借貸,這就需要使用公章了,至於你讓不讓他使用這就是你們之間的問題了。
你們注冊的是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公司,是根據(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的條件設立,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按股份比例享受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有限責任公司的主要特徵是:(一)股東以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二)公司以資產為限承擔債務責任。公司資產包括多個方面:一是股東的出資;二是公司設立後經過生產經營活動形成的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包括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公司清算時,僅以其全部資產為限對債務承擔責任,債權人不能在公司資產之外主張債權;(三)公司股東人數應符合法定要求。(公司法)第20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但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作為一種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為一個。股東的身份既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四)股權轉讓應符合法定程序及公司章程規定。《公司法》第35條規定:「當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經股東同意轉讓其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五)公司不能公開募集股份,不能發行股票。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所需資金只能由其他合法方法方式融資取得。有限責任公司相對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設立條件和程序較為簡單、靈活。
10. 兩人成立有限公司出資可各佔50%嗎
可以,我的依據就是我自己就是這樣的一個有限公司的股東,50%,另一個股東也是50%。
補充回答:
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公司)——指由50人以下股東共同出資, 每個股東以其所任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授權的投資機構或國家授權的部門單獨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十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 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的條件:
⑴股東符合法寶人數
⑵股東出資達到法寶資本最低限額
⑶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⑷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⑸有公司住所
依照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具備如下法律特徵:
(一)有限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公司的股東以其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是有嚴格限制的。各國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數的規定不盡相同。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人數為50人以下。
(三)有限責任公司是資合公司,但同時具有較強的人合因素。公司股東人數有限,一般相互認識,具有一定程度的信任感,其股份轉讓受到一定限制,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份須得到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四)有限責任公司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公司資本,不能發行股票。
(五)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條件和程序相對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較為簡單和靈活。如組織機構、審批程序都比股份有限公司簡單。
按照上面的法律條文:如果發生意見分歧,除了協商解決以外,沒有別的好辦法,即使你出資超過50%。有限公司出資人不能少於2人,如果投資人是3人或以上的有限公司,倒還有一個收購那個分歧人的股份的做法,但也得分歧人同意你收購才行。所以,一起開公司一定要選對合作夥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