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大致分信託型陽光私募及純有限合夥基金私募這兩種。
1、信託型私募基金的最高單只股票持倉百分比可達基金總資產的25%。純有限合夥型的規則都是自己定的,主要LP沒意見就可以了。
《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中,將「雙20%」比例改為「雙25%」比例限制。
2、第十五條 一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於同一資產的資金, 不得超過該計劃資產凈值的 25%;同一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管理的全部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於同一資產的資金,不得超過該資產 的 25%。
銀行活期存款、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地方政府債券等中國證監會認可的投資品種除外。單一融資主體及其關聯方的非標准化資產,視為同一資產合並計算。
同一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管理的全部資產管理計劃及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公募基金)合計持有單一上市公司發 行的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資產管理計劃、公募基金,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投資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3、流通受限資產不高於20%;7日內到期資產不低於10%;
4、過渡期內可以新增非標,但需要在過渡期結束後達標;
5、第四十四條 過渡期自本規定實施之日起至 2020年12月31日。
2. 基金信託買入股票交易有什麼規定
一、基金復買入股票交易的制規定:
公募基金:偏股型基金持有股票最低60%,最高95%;
個股持倉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不得超過股票總股本的10%。
二、信託買入股票交易的規定:
信託分結構化與陽光私募;
信託結構化的:買入股票標的受限制,每個交易日不一樣;
陽光私募:
1、未經受託人同意,不得進行股票的融資融券交易;
2、不得投資於ST股票;
3、未經受託人同意,投資於一家上市公司所發行的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
4、除非相關法律法規允許且經受託人同意,投資於一家上市公司所發行的單一股票的投資額不得超過信託計劃資產總值的30%(以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計)。
3. 私募基金持倉有限制嗎
有,一般不超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