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涉及近70億元資金、1.3萬名投資者,民創「暴雷」何以發生
文|《 財經 》實習生 徐辰燁
編輯|魯偉
又一行業巨頭「暴雷」。
7月31日,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區分局經偵處有關人士證實,公安機關正在對民創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民創集團)出現的資金兌付等問題進行調查,目前已控制多位公司高管,由於案情復雜,可能需要較長時間才能完成調查。
民創集團自5月中旬起就無法正常兌付資金,原定於7月20日進行兌付的承諾也未能兌現。據《 財經 》多方了解,截至目前,民創集團未兌付資金規模或接近70億元,涉及的投資人達1.3萬多個。
成立於2014年的民創集團,專注金融、 科技 、產業等多板塊業務,是業內知名的銀行票據承兌交易公司。民創集團旗下不僅擁有久富、大泰金石兩張基金銷售牌照,還具有創展保險、騰晟保險兩張保險中介牌照和網信證券一張證券牌照,相關資質齊全。在銀行票據承兌交易中,民創集團選擇與其關聯緊密的武漢海匯通金融服務有限公司(下稱海匯通)作擔保,產品通過一些地方金交所等正規平台發行。
民創集團「暴雷」,出乎眾多投資者預料。
票據理財,主要是圍繞承兌匯票的貼現融資業務展開。所謂銀行承兌匯票,是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簽發,向開戶銀行申請並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相比於其他理財產品,票據理財具有更高的安全性、穩定性和靈活性。
浙江大學互聯網金融研究院副院長李有星告訴《 財經 》,因以銀行的信用作擔保,相比於其他產品,銀行票據理財產品相對安全。
那麼,民創集團的「暴雷」是怎麼發生的,錢去哪兒了?
民創集團在今年5月14日的一份公告中,稱因疫情沖擊,出現暫時性經營困難。6月9日,民創集團在一份致「客戶與員工」的通知中,再次提及「疫情」因素,稱「疫情期間,我司旗下子公司代銷的產品出現了兌付延期」。
截至發稿時,《 財經 》未獲得民創集團方面對「暴雷」問題的正面回應,撥打公司留下的聯系電話,或無人接聽,或提示為空號。多位民創集團的員工及投資者向《 財經 》稱,該公司實控人在疫情期間涉嫌非法挪用資金是導致「暴雷」的重要原因。有民創集團的員工提供了相關的轉賬記錄,但因其經過馬賽克處理,無法判斷資金最終流向何處。
目前,民創集團多位高管「失聯」。其中,民創集團的重要高管周治疑似出境柬埔寨,至今未歸。
7月28日,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區分局發布公告稱,公安機關已於7月9日針對民創集團涉嫌犯罪案件立案偵查,並已經對胡嘉敏、陳鍾海等涉案高管採取強制措施。
截至發稿時,民創集團方面暫無新的資金兌付方案。
未兌付金額近70億,涉1.3萬余名投資者
民創集團2012年發軔於武漢,於2014年6月在深圳注冊成立,並同時確定了專注金融、 科技 、產業等多板塊業務的戰略定位。2015年,其業務向全國拓展,建立了武漢、深圳、長三角、成都和北京五大總部及運營中心,此後快速發展。相比於同類型公司,民創集團將全金融牌照和優質安全的銀行承兌匯票底層資產作為其主打賣點。
在業內,民創集團尤為出名的業務是承銷金交所發行的、基於底層資產為銀行票據收益權的理財產品。在整個過程中,民創集團充當理財產品的承銷方,而海匯通是銀行承兌匯票交易平台的底層資產端,融資方資提供1.1倍或1.2倍的銀行承兌匯票為初始資產做質押,從海匯通借入短期資金,資金來源則是民創集團銷售的各類理財產品。民創集團負責銷售理財產品,海匯通負責運營,並為產品提供擔保。海匯通賺取銀行和企業之間票據的利差獲得收益,而民創集團作為代銷方通過銷售分成獲利。
多位投資者接受采訪時強調,沒有料到民創集團的產品會「暴雷」。
顏卓原本投資了其他產品,一位前同事向他推薦了民創集團的產品。他咨詢了在銀行工作的朋友,了解到銀行承兌匯票投資風險較低,收益還算可觀,此後又多番打聽,確認了這一投資的可靠性。
但因投資數額巨大,顏卓還是慎之又慎,在投資前接受了民創集團的邀請,親自去資產方海匯通參觀。在查驗海匯通展示的資金賬戶,並確認海匯通具有從事票據業務的資質後,他最終決定投資。
劉璐是民創集團一家分公司的員工,同時也是民創集團產品的投資者,她購買了400多萬元的產品。據她回憶,在疫情暴發後,民創集團即告知投資者,受疫情的影響,產品將延期兌付。2月4日,民創集團發布公告稱,疫情結束後可以進行正常的資金兌付。由於民創集團的資產端在武漢,當時正是疫情最為嚴重的地方,投資者也對此表示理解。
4月中旬,隨著疫情好轉,全國復產復工,因疫情而受到影響的交易開始正常進行,民創集團也承諾將正常兌付。劉璐告訴《 財經 》,一直到5月中旬資金出現狀況之前,民創集團完成了約15億元的兌付。
劉璐看到資金能夠正常兌付,並且判斷隨著疫情結束,投資收益也會更為可觀,所以在4月30日又追加了一筆投資。
同為民創集團員工和產品投資者的盧燕也表示,從4月23日起,民創集團開始進行正常的兌付,客戶也收到了資金,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5月8日。據她回憶,客戶5月8日的投資收益能夠正常收到,但從5月9日起再沒有任何收益。
5月11日,民創集團發布公告稱,因疫情的不可抗力因素對公司正常經營造成的暫時影響,經公司管理層研究決定,全體員工4月份工資調整至該月底前發放。這一通知引發了員工的警覺,大家開始懷疑民創集團的資金出現了問題。
同在5月11日這一天,民創集團向深圳市南山區高新技術園區派出所、南山區金融辦等機構提交申請書,稱因受疫情影響,其代銷的基金和金交產品會出現延期兌付的問題,可能「引發投資者不理性行為的出現」,並希望派出所和金融辦能夠「予以協助,出面維穩」。
多位投資人及民創集團內部人士向《 財經 》透露,公司未兌付的金額接近70億元,涉及的投資者1.3萬余名。不過,具體金額及投資者人數有待官方正式披露。
5月15日,民創集團發布《客戶到期資金兌付細則》稱:「自2020年6月中旬開始,產品發行人將逐步恢復兌付產品預期收益總月付、季付的到期收益,自7月20日開始、逐步恢復到期客戶的本金兌付,8月20日-8月30日,兌付全部延期產品的收益。」
然而7月20日時間點已過,民創集團給出的本金兌付方案並沒有得到執行。
7月初,民創集團還制定了《資產轉讓抵償協議》,該協議提及四川盛邦創恆企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四川盛邦)的資產將抵償給簽署協議的投資人。然而,對於這份協議,眾多投資者認為這是一種債務轉移協議,所以拒絕簽署。此事最後在全國各地員工和投資人的抵制下不了了之。
截至目前,民創集團仍未有明確方案解決資金兌付問題。
實控人已離境,非法挪用60多億元?
企查查顯示,民創集團目前共有四位核心成員。彭希任總經理,劉熹、葉湃任董事,李超明任監事。但實際上,民創集團的實際控制人另有其人。
多位民創集團員工向《 財經 》透露,胡嘉敏才是民創集團的實際控制人,而彭希只是其代理人。通過查找工商登記資料,並無直接證據顯示胡嘉敏實際控制民創集團,但民創集團發布的通稿中多次提到胡嘉敏。
2020年1月16日的通稿中,胡嘉敏以民創集團董事長的身份參加年會並發表講話,在合影中居於中間位置。1月18日的通稿中,胡嘉敏以創始人的身份任命了民創集團新一屆董事會成員,還向新一屆董事會贈送了兵工鏟、羊角錘、牛皮鞭等禮物,「鼓勵新團隊為集團奮力開疆拓土,科學決策管控,積極鞭策效能」。
除了胡嘉敏,周治也被指是民創集團的幕後實際控制人。民創集團由四川盛邦100%持股,而武漢楚樺行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武漢楚樺行)和武漢東和乾元商貿有限公司(下稱武漢東和乾元)是四川盛邦的兩大股東,共持股49%。
周治是武漢楚樺行和武漢東和乾元的實際控制人,作為四川盛邦的第一大股東,他被視為民創集團的幕後實際控制人。在2019年1月8日民創集團舉辦的「 健康 智能 驅動未來」智慧 健康 融入 科技 金融峰會暨產融發展論壇中,周治以民創集團副董事長的身份出席了論壇。
5月中旬,民創集團產品無法正常兌付,各地分公司負責人向集團高管詢問情況。劉璐告訴《 財經 》,胡嘉敏在一次內部會議中表示,疫情期間公司停擺,面臨著較大的生存壓力,為了能夠收益最大化,公司將資金用於市值管理,並稱是周治做出了這一決定。這一說法也得到了其他內部員工和投資人的確認。
《 財經 》通過內部員工,得到了海匯通內部流出的60多億元轉賬記錄。由於轉賬記錄經過馬賽克處理,戶名僅露出「武漢」字樣,而收款人僅顯示「珠海南山」字樣。多位知情人士稱,收款方是珠海南山領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南山領盛)。
前述《資產轉讓抵償協議》提及將四川盛邦的資產抵償給簽署協議的投資人。而周治正是四川邦盛的執行董事和實際控制人。據參會人員透露,胡嘉敏在多次內部會議中要求投資人簽署該協議,表示簽署此協議是為了綁定周治,追回被其挪用的資金。
在5月中旬事發後,胡嘉敏就刪除了各地分公司負責人的微信,手機也處於關機狀態,無法撥通。截至目前,胡嘉敏已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而一份出入境記錄顯示,周治已於6月8日出境,飛往柬埔寨,目前尚未歸國。發稿前,《 財經 》多次撥打周治的手機號,但提示為空號。
「資金使用方」海匯通深陷其中
此次「暴雷」的金融產品由民創集團發行並承銷,但其具體的運營由海匯通操作。劉璐告訴《 財經 》,民創集團是募集端,海匯通是資產端。「民創集團的實際運營地在武漢,高管在武漢,資產端也在武漢」。另有民創集團內部員工表示,海匯通是最終的資金使用方。
以一款名為「指華一期鑫享1號」的產品為例。該產品的掛牌方是指華電子 科技 有限公司,承銷商是民創集團旗下的大同創展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擔保方是海匯通。協議中還規定了海匯通對該產品提供「全額無條件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民商法專家劉俊海告訴《 財經 》,連帶責任並非一般責任,如果投資者未完成相應的兌付義務,海匯通需要代替民創集團為投資者兌付資金。
在一般保障責任中,保障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主債權人向其請求履行保證責任時,有權要求主債權人先就債務人財產訴請強制執行; 但連帶責任保障中,保障人並無此權利。具體到該案中,投資人可以直接對海匯通提起訴訟,而海匯通不能要求投資者對民創集團提起訴訟無果後再起訴海匯通。由此也可見二者關系緊密。
深圳民創大 健康 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民創集團曾用名)在2019年3月26日出具了一份說明函,證明海匯通和成都通天下票據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下稱通天下)是深圳民創大 健康 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開展票據業務的兩家主要公司。工商資料顯示,海匯通持有通天下42%的股權。
成立於2014年的海匯通,是國內從事票據服務與票據買賣的巨頭,也是為數不多的持有正規牌照而具有銀行承兌匯票交易買賣資質的公司。
武漢市金融辦在2014年77號文件中對海匯通增加經營范圍的申請進行了批復,同意海匯通經營范圍增加「票據服務,票據買賣」。
盧燕告訴《 財經 》,這一牌照十分稀缺,「許多地區從事相關業務的公司並無此資質,因此承兌匯票的交易只能私下來做,無法公開進行」。從這個角度而言,海匯通的資質很過硬。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彭冰向《 財經 》表示,票據服務與票據買賣實際上是兩回事,任何公司都可以依法從事相關的票據服務業務,但從事票據買賣則需要相關的資質。
彭冰表示,金融職權屬於中央事權,只有中央不管的或者下放的,才由地方來管。目前,地方管理的范圍可以用「7+4」概括:地方金融監管系統負責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融資擔保機構、小額貸款公司等7類機構的監管;並逐步強化對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 社會 眾籌機構和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等4類機構的監管。
彭冰指出,2019年12月頒布的《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傾向於將票據買賣解釋為票據貼現,而只有銀行才有資格頒發從事票據貼現業務的資質。換言之,在該案中,武漢金融辦無權為海匯通頒發相應的資質許可和資質證明。
不過,彭冰也告訴《 財經 》,這一牌照的頒發日期在2014年,遠早於《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頒布的時間,當 時尚 無明確法律規定哪個機構有權頒發票據買賣資質證明。
投資人王軍告訴《 財經 》,眾多投資人之所以決定投資該產品,正是看中了海匯通的相關資質。投資人顏卓非常謹慎,在投資前曾赴海匯通參觀,考慮到民創集團牌照齊全,海匯通資質強大,因此決定投資。
民創集團與海匯通之間關系緊密。在2020年4月28日的一次公開演講中,海匯通主要負責人丘偉明確提到民創集團是海匯通的「戰略合作夥伴」,並宣稱目前的票據服務和票據買賣業務只與民創集團一家公司合作。
對於盧燕而言,海匯通的支持和背書給了她很大的信心。4月28日,海匯通主要負責人丘偉專門來到湖北十堰的分公司,做了疫情期間海匯通盈利能力的報告,證明其本身強大的經營能力。
據丘偉介紹,2月-3月海匯通的持票預計收入將達到4800多萬元,並且保證隨著疫情好轉,經濟回暖,銀行承兌匯票的交易會陸續恢復。因此情況會更好,能保證47.5%的年盈利能力。
民創集團十堰分公司的一名員工透露,丘偉在此次十堰之行中,還與幾個千萬級客戶進行了面談。在談話中再次保證了盈利能力,並重申具備相關經營牌照是海匯通的一大優勢。也正是受到丘偉表態的影響,民創集團十堰分公司的多名員工隨後陸續投入幾百萬元資金。
事實上,在4月23日後,民創集團的資金兌付工作仍在有序開展,投資者也收到了正常的投資收益。5月1日,民創集團發布公告稱,公司將取消「五一」假期,按政府對復工人數的要求,正常上班,確保客戶利益「足月對應日」原則的實施。但5月9日後,情況急轉直下,投資人的資金再未得到兌付。
盧燕向《 財經 》透露,包括她本人在內的民創集團員工同樣也是重要的投資者,這一比重相當高。以民創集團某家地區分公司為例,該公司的30多位民創員工同樣也是投資者。因此在民創集團無法兌付資金後,民創集團內部人員披露了大量公司信息,並和其他投資者一起積極維權。
盧燕本來是一家中國500強企業的員工,臨近中年跳槽到了民創集團,正是看中了民創的集團資質和海匯通的強大背書。也正是如此,她積極推薦身邊的親友和曾經的客戶投資相關的理財產品。
民創集團「暴雷」後,5月22日,海匯通的法定代表人、股東以及地址均發生了變更,法定代表人由黃齊鵬變更為李雷;股東中武漢世紀華鵬投資有限公司退出,新增河南常脈信息 科技 有限公司;地址則由武漢市江漢區發展大道222號華南大廈A幢13層11-13號房變更為武漢市江漢區中央商務區泛海國際SOHO城(一期)1棟17層3室2號。目前,河南常脈信息 科技 有限公司持有海匯通50.995%的股權,首建陽光資產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持有海匯通49.005%的股份。
據了解,海匯通的主要負責人丘偉也已「失聯」。發稿前,《 財經 》通過公開信息找到海匯通的聯系方式,但撥打後顯示為空號。
公安機關介入,追回資金仍困難重重
盧燕坦言自己目前「壓力山大」,一方面自己和親友的幾百萬元存款全部投入購買民創集團產品;另一方面她的客戶共投入2000多萬元資金不知下落。在她的客戶中,有一位已經確定買房,只是希望在付房款前,通過投資再賺取一個月的投資收益,但現在資金無法兌付,買房的計劃也不得不終止。
盧燕也和其他投資者去過幾次武漢,但沒能追回欠款。聽說幾個民創集團及海匯通的高管被採取強制措施後,她反而更加擔憂,擔心投入的資金沒辦法要回來。
在盧燕看來,產品的發行方是由國家頒發牌照的金交所,很多銀行的理財產品也都在金交所發行;而產品交易的平台又有眾多資質和背書。從這個角度來看,無論是產品和平台都應該受到相關部門的監管,至少不該出現資金被挪用的情況。
其他投資者也有著同樣的困惑。投資人王軍在2018年底就購買了民創集團的產品,而在購買之時,讓他很放心的一點就是金交所的備案。 在他看來,金交所的備案意味著產品的合法性和正規性,因此降低了「暴雷」的風險。
所謂金交所,實際上是金融資產交易所的簡稱,是為金融資產交易提供信息和場所的平台,本質上是一種產權交易平台,其特殊之處在於交易品種是金融資產或從金融資產衍生出來的金融產品。
劉俊海表示,他並不認為在金交所備案的產品安全性高。在他看來,金交所發行產品,需要保證產品各方面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確性,這也是交易所應盡的審查義務。如果調查後發現金交所並沒有做到產品審查,那麼其應該負有相應的責任。但除此之外金交所並不能對產品的安全性負責。
李有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他認為金交所的主要義務就是審查,確保產品信息是真實的。產品信息如果真實,金交所就沒有其他責任。負責任的交易所會對產品進行把關,但這並不意味金交所有擔保責任。
除此之外,投資者的另一個困惑之處與兩家公司的資質有關。無論是民創集團還是海匯通,其都具備完善的資質,投資者無法理解為何兩家資質齊全的公司會出現問題。
對此,劉俊海表示,投資平台的資質和牌照固然重要,但「人」的因素也同樣關鍵。業務風險低,不代表投資者的風險低,投資者有可能受到人為操作(如非法挪用資金等)的影響而遭受損失,「如果公司的控制人非法使用了資金,那麼即使牌照完備也無法保證投資者的資金安全」。
對於武漢金融辦的職責問題,李有星認為,作為給海匯通頒發牌照的機構,金融辦負有監管責任,應對海匯通進行機構監管和行為監管。但至於監管范圍,還需要依據相關的規定來釐定。在該案件中,武漢金融辦對該事件是否有監管責任,需要依照具體的規定情況才能判斷。他也向《 財經 》強調了地方金融條例的重要性,「金融辦需要地方金融條例,來確保其可以行使相應的權力,對公司行為進行監管」。
在資金出現無法兌付的情況後,上百個投資人來到武漢,向相關部門表達利益訴求,希望可以盡快立案偵查,追回被挪用的資金。
7月28日,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區分局發布公告稱,公安機關已於7月9日針對民創集團涉嫌犯罪案件立案偵查。
劉俊海認為,該案的處理有兩個難點: 「找錢」和「找人」 。只有及時鎖定資金去向,才能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保全措施,而能否找到責任人則事關案件是否能夠被成功偵破。他也建議投資人盡可能地向公安機關提供線索,幫助其偵破案件,進而找回資金。
武漢公安局江岸區分局有關人士證實,公安機關已經控制多位民創高管,正在進行調查。但由於資金過於龐大,賬戶數量眾多,「可能半年也無法完成調查」。目前,警方正在著手摸清資金來向,在充分偵查後准備凍結資金。
武漢金融辦相關人十表示,目前公安機關已經進行了立案偵查,對民創及海匯通高管層20餘人採取了強制措施,目前金融辦並不清楚案件的具體進展。
李有星向《 財經 》指出,公安機關立案時應該就會同時公布罪名,但此次未公布罪名可能就是考慮到案件的復雜性。
李有星表示,想要查清案件,有兩個核心問題需要解答。第一,票據承兌的基礎標的是票據,因此需要查清票據是否是真實發生過交易的;第二,投資人通過交易平台的投資是否用於相應的項目,是否出現了資金挪用的情況。而判斷具體的罪名,至少需要解答以上兩個問題。
顏卓告訴《 財經 》,相比於對責任人的刑事處理,投資人們更關心資金是否能要回、何時能要回以及能要回多少的問題,「別出現刑事責任都確定了,但投資人的錢也沒能要回來的情況」。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劉璐、盧燕、王軍、顏卓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