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在2014年3月份經陝西中財信通投資擔保公司戶縣咨詢處借款陝西金塔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華縣金華佳苑
陝西省華縣人民法院
執 行 裁 定 書
(2014)華執字第00068、00076號
申請執行人唐兵,男,1950年10月26日生,漢族。
被執行人陝西金塔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運鐵錘,系該公司經理。
被執行人陝西中財信通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旭東,系該公司經理。
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因借款合同糾紛兩案件,申請執行人分別依據生效的(2013)西蓮證經字第13847號公證書、(2013)西蓮證經字第7016號公證書,(2012)西雁證經字第4671號公證書向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被執行人償還兩案借款共計350萬元及利息。碑林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後以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在華縣為由,將兩案移送本院執行,本院審查後於2014年3月20日立案受理執行。
本院在執行中查明,被執行人陝西金塔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在華州鎮南街行政村南(華縣縣城東南角)開發了華縣金華佳苑住房小區工程,已建成有4萬余平方米住宅套房(因有關審批許可手續未辦全無房產證)。由於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本院生效的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給付義務。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二百四十四條之規定,裁定如下:
一、對被執行人陝西金塔實業發展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華縣金華佳苑小區商品房3000平方米予以查封(詳見查封清單)。
350萬元查封3000平方米
4萬平方米4667萬元
早已立案偵查,異地設點繼續吸, 集資的企業,除支付集資戶15%-20%的高息外,還要支付融資團隊20%左右的提成,加上企業的運營成本等費用,真正落到企業手中的不足50%。而一年後要返還集資戶的本金,企業的純利潤就要達到100%,這幾乎是不可能的。空城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