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勇。根據查詢中鐵建投資集團官網,陳勇, 擔任 中鐵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等法定代表人,,擔任 中鐵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等高管。中鐵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中鐵南方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是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資二級子公司,於2008年1月22日在廣東省深圳市注冊成立。
㈡ 中鐵建在沙特巨虧原因
2009 年2 月10 日,中鐵建與沙烏地阿拉伯王國城鄉事業部簽署了
《沙特麥加薩法至穆戈達莎輕軌合同》。輕軌全長18.25 公里,工期
21 個月,造價17.7 億美元。採用EPC+O&M 總承包模式(即設計、采
購、施工加運營、維護總承包模式)。中鐵建負責麥加輕軌從設計、
采購、施工、系統安裝調試及三年的運營和維護等全部工作。根據合
同,中鐵建要保證在2010 年11 月13 日前完成開通運營,達到35%
運能;2011 年5 月前,完成所有調試,達到100%運能。
合同簽訂後,由於各方面的原因,工程進展並不順利,為了確保
這一項目的順利運轉,中鐵建舉全系統之力,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
力,開展了一場「不計條件、不講價錢、不談客觀」的大會戰。11
月13 日,輕軌如期通車,但在通車前最近一期的公告中,中鐵建卻
突然宣告,項目虧損將達到41 億元。
巨虧影響:
中鐵建的潛虧,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1)中鐵建股價暴跌。公告披露次日,中國鐵建復牌後股價大幅
下挫,A 股跌幅5.24%,H 股跌幅達3.71%,創下了中鐵建上市以來
的最大單日跌幅。
(2)中鐵建品牌信譽受到嚴重影響。在曝出沙特輕軌巨虧的消
息後,中鐵的經營和管理水平受到質疑,想要通過這一項目在中東地
區獲取更多訂單的願望受到了影響。
(3)部分人員承擔行政責任。具體承建單位中鐵十八局總裁劉金林被解除總裁職務,退居為公司高級顧問。相信隨著事件的進展,
將有更多的人員要為這一潛虧埋單。
(4)風險管理問題開始受到重視。中鐵建的巨虧,使得具有海
外項目的企業,紛紛將風險識別、評估和應對被提上了議事日程,很
多工程承包商開始思考海外項目的風險管理問題。
虧損原因分析:
在我們能夠看到的資料中,對這一潛虧有以下原因分析:
一般原因:
(1)報價方面的原因。A、低價中標。在本工程投標報價時,
當地建築承包商報價約200 億,而中鐵建報價只有120 億。同樣的工
程,同樣地施工內容,同樣的施工環境,具有本土優勢的企業報價比
中鐵建高出近80 億。在競價策略上,中鐵建讓步過大。
B、報價時間倉促,市場調研不足。為了趕著中國領導人出訪沙
特時簽約,造價師倉促報價,造成了報價可能存在漏項,同時市場調
研的不足,簽約前准備不完善,也使得報價需要涵蓋的風險未能充分
考慮。
C、報價時,對風險估計不足。與報價時間倉促相關的時,報價
時的風險估計和准備不足,據稱,中鐵建報價時,僅有概念設計,復雜的地質環境、獨特穆斯林文化、大量的變更指示,很有可能沒有時
間去考慮。
(2)業主方面的原因。A、大量的變更。業主在簽約時,只有概
念設計。簽訂合同後,大量增加新的功能需求,在跨越道路形式、結
構形式、車站面積、設備參數等方面均有調整。
B、壓縮工期,對於全長18.25 公里的輕軌來說,20 個月的工
期確實不算很長。在這種條件下,增加變更,提前車站開通日期,都
在事實上增加了總包單位的工期負擔。
C、征地拆遷進展不順利。在所有的鐵路施工項目中,幾乎都涉及到征地拆遷問題。這本來應該是業主提前完成的工作,但由於鐵路
戰線長、涉及主體多、工期較緊等因素,鐵路基本上都是邊征拆、邊
施工,這就增加了鐵路施工單位的工作難度和施工成本、工期等的不
確定性。
D、業主不能誠信履約。一位中鐵建高層表示業主存在「平時
我們跟他們談,約定一些事情,他們都答應你,但就是不落實。」的
問題。
(3)合同方面的原因。合同方面的原因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A、合同的模式選擇。麥加輕軌項目,中鐵建採用了EPC+O&M 的承
包模式。EPC 模式由於吸收了設計階段的風險,是對承包商而言,風
險最大的模式。
B、中鐵建簽的是非保護性的合同。FIDIC 合同賦予承包單位的一
些權利,在客觀上被放棄。這使得中鐵建在最後的變更索賠上,事實
上處於不利地位。
C、合同文件理解的問題。合同文本的理解上的不一致,如果不能
在招投標階段或者合同簽訂時澄清,將會面臨成本失控、計劃錯亂的
風險。在調查中,反映出來的35%運能,是4 座車站還是9 座車站的
問題,就是這一問題的典型表現。
(4)過程管理方面的原因。中鐵建在過程管理中,暴露出一定的
問題:
A、風險估計不足。盡管有十餘年的沙特市場工作經驗,但是對沙
特的文化、制度、管理等風險估計存在偏差,在人員調配、環境轉換
等方面,准備工作顯然不夠充分。
B、過程中的預警和應對有缺陷。調查表明,早在2010 年年初,
中鐵建就發現了麥加項目出現虧損預兆,但是這種發現沒有引起重
視。在工程出現大量變更中,工期被事實壓縮時,除了投入人力、物
力搶修工程外,中鐵建在商務索賠等方面的工作並沒有及時跟進。
C、分包和材料管理方面的欠缺。選定的外國公司進行設計分包,
設計標准、設備選用等問題的標准遠高於國內現有水平。部分路段,
不允許非穆斯林工人施工,使得勞務隊伍的選擇和支配方面捉襟見
肘。在對核心設備及材料采購問題上,中鐵建並沒有按照合同設定一
樣取得主動權,業主的過多干預,增加了設備和分包成本。
特殊原因:
(1)工程的政治屬性。麥加輕軌是援建項目,兩國政府高度重視。
在施工期間, 中國高層領導曾六次詢問項目進展,鐵道部和商務部
領導多次造訪沙特。這就不難解釋,為什麼在該項目實施過程中,商
業止損法則未能及時啟動。不難理解,中鐵建為何要不計代價的投入,
以確保合同履約。
(2)特殊的施工環境。沙特地處西亞,施工環境惡劣。夏季高達70 余度的地面溫度、極度缺水,極度懶散的施工人員,都成為工程
順利進展的障礙。此外,各地方政府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再加上配
合能力、配合許可權、配合態度等方面的差異,對工程的施工並未全力
支持,也是工程不能順利進展的原因之一。
(3)文化差異。沙特獨特的穆斯林文化,富足的生活環境,嚴格
的法律制度,慵懶的生活節奏等都與國內的施工文化不同。在沙特,
5+2,三班倒不可能實現,部分路段施工人員穆斯林身份要求不能讓
步,穆斯林工程師及管理人員緊缺短視不能改觀,業主喜歡指手畫腳,
過多干預工程的文化不能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