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調節基金,是政府為了平抑市場價格,用於吞吐商品、平衡供求或者支持經營者的專項基金。
(一)住宿業(包括各類賓館、旅店、招待所等)按營業收入(含會議室收入)的3%計征。
(二)餐飲業按應納營業稅額的10%計征。
(三)服務業(包括美容美發、保健服務、洗浴、照相、休閑健身、網吧、茶飲、文化娛樂業以及中介等)按應納營業稅額的5%計征。
(四)廣告業按廣告收入的1%計征。
(五)電力、郵政、電信、鐵路和其他信息傳輸服務業按營業收入的0.1%計征。
(六)采礦業(包括煤炭、金礦石、鐵礦石、鋁土礦等)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企業每生產、銷售1噸徵收1元。
(七)煙草生產加工企業按應納增值稅額的0.35%計征,卷煙批發企業按營業收入的0.1%計征。
(八)房地產開發企業(包括建築、安裝企業)按工程造價的0.15%計征。
(九)從事石油銷售的單位或個人,按增值稅入庫級次劃分各單位收入的5%計征。
(1)廣西價格調節基金稅率擴展閱讀:
價格調節基金的主要使用方向是:用於實施價格調控措施時對主要生活必需品相關的生產者、經營者或消費者造成的損失給予適當補償。支持農畜產品和主要副食品生產、流通、儲運,防止副食品等農產品價格的暴漲暴跌。自然災害救濟。
特別是發生特大洪澇災害、地震和疫病時,用於群眾生活必需品、抗災救災用品、疫疾防治用品的緊急組織調運。使用價格調節基金對農業生產資料經營企業或者直接向農戶提供生產資料價格補貼。
價格信息服務。使用價格調節基金支持價格監測和信息發布,向消費者、經營者、生產者免費提供價格信息。
2. 工會經費和殘疾人保障金的徵收標準是什麼,怎樣入賬
1、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的2%計提,在管理費用設二級科目進行核算。
2、按國家殘疾人保障法要求,每個企業都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殘疾人(有的地方為職工總人數的1.5%)沒有達到 比例的就需要繳納殘疾人保障金。一般按未達到規定安置比例的人數*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總額的100%繳納(各地具體規定有差別)。 建議:具體徵收標准向當地的徵收機關咨詢。
一般是每年交一次,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殘疾人保障基金
貸:其他應交款——殘疾人保障基金繳納時:借:其他應交款——殘疾人保障基金
貸:銀行存款
各個省區的經濟條件不一樣,公式標准有所區別。
應繳保障金計算公式為:
(年末單位職工總數×1.6%-單位已安排殘疾職工數)×本單位上年度職工人均工資 × 0.6
有些省沒有 × 0.6 (打六折),如果是經營虧損的話,要出具虧損證明,可以申請免繳。
建議你還是到當地的殘聯就業中心或者地稅務部門咨詢下,也可以到當地殘聯的網站查詢。
殘保金的徵收標准為:(單位上年底實際在職職工人數×應安排比例數—在崗殘疾人職工人數)×上年度當地年平均職工工資。對暫未達到殘疾人就業比例的單位,按規定向各級地稅機關繳納保障金。按比例安排殘疾人不足一人的單位,按比例差額計算繳納。 單位年底實際在職職工人數包括單位固定工、合同工、臨時工(6個月以上),與計稅工資人數一致。應安排的比例數1.5%,上年的社平工資是15239元/年。工會經費的計算:沒有工會組織的按照工資總額的2%繳納工會經費。有工會組織的按照工資總額的2%的40%繳納工會經費。
有殘疾人的不交,
借: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銀行存款/現金
關於開始對殘疾人保障金和工會經費進行徵收的通知! 殘疾人保障金和工會經費現在已經開始徵收,徵收工作由地稅部門代收。根據菏政辦發[2009]50號文件《菏澤市鎮汪人民 *** 辦公室轉發市總工會市地稅局關於工會經費由地稅部門代收的意見的通知》。菏殘聯[2009]13號〈關於繳納2008年度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要求。 殘疾人保障金計算公式:(上年末單位職工總人數*1.5%-單位已安置殘疾人職工數)*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額(2008年度是16803元)。 工會經費的代收比例:符合建會條件而而未建立工會組織的企事業單位,建會籌備金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2%全額收繳,撥繳工會籌備金的企業事業單位依法建立工會組織後,上級工會組織按60%的比例將籌備金返還該單位。 長沙市地方稅務局經濟開發區分局1999年09月24日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指在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地方有關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於殘疾人就業的 *** 性基金;計算公式(單位上年底實際在職職工人數×應安排比例數(1.5%)-在崗殘疾人職工人數)×上年度當地年平均職工工資。征期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年徵收,每年的7-8月份為申報繳納上一年度保障金的時間。
不需要繳納的
記得採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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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保金: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指在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地方有關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於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
凡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用人單位,按其差額人數全額徵收保障金;差額不足一人的,按差額比例計算繳納。用人單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轎亮計算。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應繳納的保障金=(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總數×1.6%-已安排殘疾職工人數)×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在職職工總數,按用人單位年平均職工人數核定,也可參照人事、勞動、統計等 *** 相關職能部門提供的人數核定。
安排殘疾人就業必須是單位正式職工或與單位依法簽定1年(含1年)以上勞動合同,按國家規定由所在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並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職工。已安排的殘疾軍人和因工緻殘人員,經鑒定符合國務院規定的殘疾標准,並辦理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方可計入安置比例。
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以當地統計行政部門公布的數據為准。
假定您所在地的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為20000元,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總數為200人,無殘疾人。
應繳納的保障金=200*20000*1.6%=64000元。
價調基金:
價格調節基金,是指市 *** 用於調控、穩定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糧菜等生活必需品價格,依法徵收的專項基金。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房屋時,價調基金的稅率為銷售額的千分之一。
2012年9月成都價格調節基金(以下簡稱「價調金」)徵收標准由0.1%。下調至0.07%。
此次減征范圍包括在成都市內從事生產、經營商品或者提供有償服務的法人和其他組織。自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成都市企業或組織實現的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均按減征後的繳納標准執行。
據悉,2008年8月,為支持災後重建,成都市首次分區分檔實施價調金減免政策,減征時間從2008年7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隨後,價調金徵收標准恢復至原標准。此次是恢復後的首次下調。
為有效減輕企業負擔,促進我市經濟平穩運行,經報請市 *** 同意,市價格調節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近日印發了《關於繼續實施價調基金減征政策的通知》(成價調辦〔2014〕15號),將目前我市實施的價格調節基金減征政策延續一年,即對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生產、經營商品或提供有償服務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其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實現的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繼續按0.7‰徵收價格調節基金。
公會經費:
工會經費,是指工會依法取得並開展正常活動所需的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工會經費的主要來源是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和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交的經費這二項,其中2%工會經費是經費的最主要來源。
行政撥繳工會經費是《工會法》規定的,《工會法》與其他法律一樣,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必須執行。不執行就是違法,就要強制執行。《浙江省實施〈工會法〉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應當按照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當月的經費。未按規定撥繳或者逾期撥繳工會經費的,按日加收拖欠金額千分之五滯納金。」「各級工會應當按規定的比例向上級工會上繳經費。」「企業、事業單位撥繳的工會經費在稅前列支。」《浙江省實施〈工會法〉辦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企業、事業單位不繳、欠繳工會經費的,基層工會或者上級工會可以依法向企業、事業單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者提起訴訟。」
工會經費是按季度申報的,殘保我這邊是一年交一次主要看殘聯通知
3. 防洪基金和價格調節基金按什麼標准計算
首先計提防洪費不是稅率,而是徵收率,具體標准(各地方有不同規定):
1、工礦、建築安裝、交通運輸、郵電通訊、金融保險、和房地產企業每年按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的2.5‰計收;
2、商業(批發和零售貿易)、餐飲、倉儲、地質勘查、社會服務(公共服務、居民服務、旅館、租賃服務、旅行社、娛樂服務、信息咨詢服務、計算機應用服務其他社會服務)、農、林、牧、漁等行業企業或單位每年按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的1.5‰計收(對嚴重虧損的商業企業,在其提供詳實的財務數據並提交正式的書面報告後,按收費單位的財務隸屬關系報縣級以上水利(水電)局批准,可適當減免);
上述1、2所指企業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個體企業、三資企業和股份制企業等所有企業。其他受益戶每年按固定資產原值的2‰收取。價格調節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