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基金怎麼提現
公基金提現方法如下:
1、公積金不能很多次提取,提取兩次基本就不能再取了;
2、向公司提交材料,去財務蓋章;
3、去省直中心提交資料;
4、要准備好,身份證,申請表,公積金卡;
5、需要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申請;
6、錢都是發到公司賬戶,由公司下發。
公基金提取的手續流程如下:
1、經過線上預約後向銀行經辦網點提交提取申請及相關材料;
2、銀行經辦網點審核材料並出具受理通知;
3、銀行經辦網點提交材料給公積金中心審批批准;
4、提取轉賬至個人指定賬戶。向銀行經辦網點提交的材料根據提取原因的不同而各不相同。
可以提取公積金的情形包括以下幾點:
1、購買、裝修、建造房屋;
2、離退休;
3、喪失勞動能力並從原單位離職;
4、償還購房貸款;
5、租房,且每月房租超過家庭月總收入的20%。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