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兩個公司的合作協議書 投資公司
聯營合作協議書 甲方: 有限公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規定,為充分發揮各自優勢,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北京、天津地區工程建設項目聯營合作事宜達成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聯營合作目的:利用各自的資源和條件開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 第二條 聯營合作范圍:甲方在北京、天津行政區劃內拓展的所有業務。 第三條 聯營合作期限:從2008年10月 日到2008年12月30日,合作期滿雙方另行續約。 第四條 聯營合作體制:在甲方的框架內成立湖南省建築工程集團總公司北京、天津地區工程建設指揮部(或項目部),雙方以指揮部為平台開展合作。 第五條 工程建設指揮部的有關規定 一、指揮部為甲乙雙方聯營合作的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地點設在 有限公司住所地,下設辦公室、資質管理部、招投標與成本控制中心、工程管理部、財務部等部(室)。 二、乙方指派人員負責指揮部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指揮部設經理一人,由乙方指派的人員擔任,全權負責處理指揮部日常事務。 三、在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工程項目的施工過程中,指揮部編入甲方的公司組織機構序列,對外的名稱為:「湖南省建築工程集團總公司 」。 四、指揮部的人員組建上,原則上由乙方負責招聘。如乙方需求,可以從甲方系統內挑選人員,甲方提供相應方便並將乙方選中人員個人檔案調入 集團,工作地點和內容由乙方安排。 五、指揮部聘任會計、出納各一名,原則上由雙方各派一人共同管理,亦可由乙方推薦甲方認可的人選擔任,其擬定的薪酬待遇為會計: 4000 元/月,出納: 2500 元/月,以後根據需要可協商調整。 六、甲方應為指揮部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資金使用、管理由指揮部經理負責。甲方有權監督和過問。 七、甲、乙雙方每年度可不定期對指揮部進行財務審計。 第六條 聯營成員權利和義務 一、為了保證指揮部順利開展工作,不影響經營,甲方應為指揮部和乙方提供工程投標需用到的所有資質副本原件各一份及工程投標所需的建造師證等必備文件。 二、甲方應提供完整的日常項目經營所需的各種印章和證照給指揮部。甲方應提供項目要求的銀行保函及相應項目運作資金的支持。 三、甲方負責為指揮部提供獨立的銀行開戶賬號,在乙方完全按照本協議規定執行的前提下,該賬戶及相關印章等所有賬戶管理支付等有關事項由乙方支配,非乙方同意甲方無權自行辦理與該賬戶相關的任何事宜,但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 四、甲方負責向建設方開具正式發票並向乙方所屬稅務所出具相應完稅證明。 五、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另行直接在北京、天津區域內進行機電業務運作,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和影響,乙方概不負責,乙方並有追償甲方項目合同金額2%的賠償權利。 六、因維護指揮部債權等需要,甲方應及時為指揮部或乙方出具相關授權委託書等法律文書。 第七條 收入分配 指揮部經營業務所得,依法繳納各類稅費,支付聘請人員工資福利獎勵及其他成本和依法必須支付的費用後,聯營雙方按下述比價分配: 項目合同金額在壹億元人民幣以下的項目:1%歸甲方,其餘歸乙方,款項劃轉時間和條件和方式為: 。 項目合同額在壹億人民幣以上的項目: 20%歸甲方,80歸乙方,款項劃轉時間和條件和方式為: 。 款項劃轉完成後因該筆合作項目發生的必須向第三方支付賠償金等情況,雙方按以下比例承擔: 。 第八條 違約責任 聯營成員非經雙方協商同意,不得中途退出聯營。如中途單方退出聯營或雖未明確表示退出聯營但其實際行動明顯違反約定導致聯營業務無法繼續進行的,另一方可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並賠償先前聯營營業額總額25%的違約金,也可通知對方解除合同,要求對方賠償先前聯營營業額總額30%的違約金。因其他違反約定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損失。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對本協議履行中的糾紛,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另行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可向指揮部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協議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____份。 甲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 銀行帳戶:______ 地址:______ 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 銀行帳戶:______ 地址:______ __年__月__日 中顧網公司清算律師簡介: 殷仁運律師 河南鄭州 電話:13783678600 殷仁運律師,畢業於鄭州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曾擔任林河集團(國企)、鄭州市宇通實業有限公司、上海明運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和十幾家私有等企業單位的法律顧問,成功地處理了這些單位的各種法律糾紛,其中尤以經濟合同和債務糾紛為甚;承辦過大量的各類案件,尤其是對刑事案件和經濟糾紛的防範、調處及訴訟更有相當的經驗,殷仁運律師願本著誠信執業的原則,運用嫻熟的法律技能為客戶提供高品位的法律服務! 為了您的合法權益,我會一直努力! 李松江律師 河南鄭州 電話:13283822070 "李松江,1997年畢業於鄭州大學法學院,1999年考取律師資格從事法律職業至今,現就職於河南規范律師事務所。2000年曾處理平頂山市寶豐縣第一起因教師言論過激致中小學生自殺案,調解結案,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2006年曾辦理一起交通肇事案,取得了河南省首例農村居民與城鎮居民同等賠付的結果。2004年-2006年間為某醫葯企業法務,精通葯企品牌代理業務。2006年底與鄭州市婦聯長期合作,處理大量了婦女維權事務。2006年至今與多家新聞媒體建立長期固定的聯系,現擔任青年網的專職法律顧問,與法制與社會首席記者有著良好的合作關系,被邀任其業務法律顧問。 張寶峰律師 山東東營 電話:13561018718 "張寶峰律師,畢業於北京林業大學。有8年多的法律工作實踐,並長期在某大型國有企業、房地產企業和一些私營企業從事法律工作,在企業工作期間,辦理了大量訴訟和非訴訟業務,通過司法考試後,現執業於山東勝律師事務所。對法律的熱愛和對公平正義的追求是從事律師工作的原動力,強烈的工作責任感和社會責任感是做為法律人的根本,保護委託人的利益,以求為委託人提供最為切實的法律服務是奮斗的目標。
㈡ 長城/中石化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氫能領域展開深入合作
目前,長城已擁有先進的氫能技術研發能力,建成了完整的氫能產業鏈,一系列場景已經深耕落地。長城控股旗下未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全球化發展的氫能全產業鏈布局的高科技能源企業,公司致力於氫能與燃料電池技術的研發和推廣應用,聚焦氫燃料電池世界前沿關鍵技術領域,面向乘用車、商用車市場開展平台化關鍵零部件設計。
㈢ 共同投資合作協議書
合作協議書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微波美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系。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雇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系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 認同格蘭仕文化;
2、 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 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 乙方不參與甲方微波美食店經營;
3、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美食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微波美食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持;
5、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台;
6、 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設備,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微波美食項目組提出書面申請);
7、 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 乙方製作部分關於微波美食宣傳單頁、海報;
9、 乙方在媒體上對微波美食店給予宣傳推廣;
10、 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 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格蘭仕微波美食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菜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微波美食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 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微波美食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微波美食,開發適當特色的微波美食新菜系;
4、 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 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微波美食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微波美食宣傳品;
6、 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GALANZ產品;
7、 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盡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 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 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微波美食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 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 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為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微波美食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微波美食店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為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
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㈣ 公司項目投資合作協議書5篇
協議書 是契約文書的一種。是當事人雙方或多方為了解決或預防糾紛,或確立某種法律關系,實現一定的共同利益、願望,經過協商而達成一致後,簽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記錄性應用文。下面我給大家整理公司項目投資合作協議書,希望大家喜歡!
公司項目投資合作協議書1
甲方(項目發起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法 》、《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甲、乙雙方本著誠信、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就甲方無公害生態畜牧養殖產業項目合作開發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 項目內容簡介
1、 開發項目名稱:無公害生態畜牧養殖
2、 開發項目發起人:
3、 乙方合作意向:
4、 乙方合作方式: 合作方式
①、由乙方出資萬元,甲方負責項目內部管理和市場銷售。甲、乙雙方按比例%、%進行股份分配。
②、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乙方出資 萬元,占
該項目 %股份,雙方共同管理。
③、乙方全方位提供給甲方技術支持,摺合現金 萬元,占項目 %股份,雙方共同管理。
二、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備工作;
2、 甲方負責項目的報建報批手續;
3、 甲方負責項目征地的談判和相關手續的辦理;
4、 甲方負責向政府爭取項目可爭取到的優惠政策;
5、 如項目是甲、乙雙方共同出資建設,甲方享有對項目建設合作管理的權利;項目建成後甲方享有相對應的利潤股份分配。
6、 如項目是乙方獨資建設,甲方對項目建設中的乙方實施情況享有建議權,審議權、監督權,項目建成後甲方享有相應的利潤股份分配。
三、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協議書是契約文書的一種。是當事人雙方(或多方)為了解決或預防糾紛,或確立某種法律關系,實現一定的共同利益、願望,經過協商而達成一致後,簽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記錄性應用文。
1、 乙方根據項目投資要注入資金需求,負責資金及時落實到位;
2、 乙方根據項目的規劃和設計要求,與甲方共同負責項目建設的組織和實施;
3、 乙方享有對該項目咨詢、論證、實地考察的權利,甲方應給予積極支持與配合;
4、 如項目是甲、乙雙方合資建設,乙方享有相對應的利潤股份分配;
5、 如乙方是提供技術支持的,則根據甲、乙雙方協商享有乙方提供技術支持,應享有權利,本條乙方在管理享有建議權。
四、 其他事宜
1、 該協議書僅為意向,其合作方式,投資額度等雙方進一步考察協商後,簽訂《項目協議書》;
2、 甲、乙雙方的責、權、利在《項目合作協議書》中作全面的約定;
3、 甲、乙雙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數據真實有效、合法。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項目投資合作協議書2
甲方:__(身份證號: ) 乙方: (身份證號: ) 丙方: (身份證號: )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在公平、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共同投資經營早教項目,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投資項目
甲、乙、丙三方同意,以注冊成立的 為投資主體,共同投資發展 兒童 項目。公司注冊資本壹佰萬元人民幣,甲方任公司監事、乙方為法定代表人,丙方任早教中心主任。首個項目為(具體投資額以最終結算的投資額為准)。
第二條 項目發展規劃
項目的發展方向是,
第三條 合作出資比例及分工
1.第二階段(20____.12~20____.6 雙中心運作):第二中心選址市中心區域,計劃投入建設資金270萬元,與第一中心合並管理經營,兩家中心預計投資總額約500萬元。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人民幣225萬元,占出資總額的45%;乙方出資人民幣200萬元,占出資總額的40%;丙方出資人民幣75萬元,占出資總額的15%;若丙方不願追加投資,將由甲乙雙方商定新的投資方式。總投資超過預計500萬元的,各方投資人按出資比例追加出資;此階段投資中的 其它 事項與主協議相同。
2. 第三階段:(20____.3~20____.3創立自有品牌):在 總結 之前兩家中心經營的基礎上,啟動自有品牌的發展。由集團主導引入國際品牌,在原有團隊基礎上進行重組,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投資主體,實施品牌運作。新的有限責任公司中,甲方占股應不少於51%,乙方占股應不少於20%,其餘29%股份分配及投資規劃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第三階段投資的其它相關事項,均不參照主協議約定,由甲乙雙方另行規劃。
第二條 合作出資比例
1.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人民幣86.25萬元,占出資總額的37.5%;乙方出資人民幣86.25萬元,占出資總額的37.5%,丙方出資人民幣57.5萬元,占出資總額的25%;
2.總投資超過預計230萬元的,甲乙丙三方按出資比例追加出資;
3.甲乙丙三方應按項目進度、出資比例履行出資義務,確保項目實施。一方的出資應經另一方確認,將資金交由專人管理或匯入指定的銀行賬戶,出資後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資。各方資金注入時間詳見附件二《項目資金安排時間表》。
第三條 事務執行及分工
共同投資人應當充分運用各自資源推動項目發展,為中心經營貢獻力量。經協商一致同意,各方在該項目中的分工如下:
1. 乙方為項目事務總執行人,制訂項目規劃,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對外全權與第三方簽訂 租賃合同 、合作合同、裝修合同、 買賣合同 等;
2.甲方不參與具體經營,主要為項目的發展提供經營指導;為項目發展提供社會資源等支持;參與決策重大事項。
3.丙方協助乙方處理項目的各類日常事務,為中心日常工作的具體負責人;丙方經授權對外簽訂該早教中心項目相關合同的權益歸全體投資人共同所有,所產生的虧損及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 財務管理 :中心財務人員由甲方派駐,負責管理投資資金,處理日常的財務事務。中心財務制度的擬定、修改須經由全體投資人一致通過,項目所有費用支付須經投資事務總執行人簽字後支出;
5.共同投資人分工包括但不限於:
(1)行使及履行作為投資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各種收益,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6.各方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乙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 報告 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7.乙方執行該中心相關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權益及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及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8. 乙方、丙方對外簽訂合同、費用的支出,應例行誠實守信,厲行節約,維護共同投資人的共同利益為原則和宗旨。
9.共同投資人可以對乙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10.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該項目的股份;
(2)更換事務執行人。
11. 共同投資人確定每 (月、星期、半月)或三方認為必要時召開會議。在會議上乙方、丙方有義務向共同投資人報告投資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共同投資人有權對乙方執行事務的行為提出異議。
12.乙方、丙方在履行職責時,享有相應的勞動報酬,勞動報酬列入投資成本費用。
第四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經營利潤在彌補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後,剩餘利潤按投資比例分配,利潤每年分配一次。
2.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收益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處置,未經共同投資人一致同意不得抵押或質押。
3. 在經營過程中出現虧損的,共同投資人有義務按出資比例追加出資;經共同投資人協商同意,也可吸收其他投資人注入資金。任何一方不按期出資,應承擔延期出資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同時向守約方承擔其應出資額每日5%的經營損失。任一方出資延期超過2個月致使無法經營,或任何一方明確表示不再出資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再出資的,違約方除承擔所有經濟損失責任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其應出資額(按預計投資額核算)20%的違約金。
4.因虧損追加投資、引進投資人不能實現的,經協商一致按《公司法》規定進入破產清算程序或折價轉讓。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共同投資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未經全體投資人同意,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對項目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叄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共同投資人應遵守本協議,不得擅自違約,否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4.共同投資人在履行本協議時發生爭議,應當本著精誠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至共同投資物業所在地法院處理。
甲方(簽字):____ 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 _____
丙方(簽字):______ ___
聯系電話:______ ___
聯系電話:______ ___
公司項目投資合作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 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投資人的投資方式和合作方式
1、甲、乙雙方同意,以乙方注冊成立的 公司(以下簡稱)為項目投資主體。
2、甲方投入總計投入每次投入萬無。
3、乙方以運營管理公司勞動方式獲得股份和年終分紅,甲方不參與經營,但享有年終分紅和重大經營決策權力。
二、雙方義務和權力
1、公司成立注冊後,由乙方經營管理,日常工作除重大決策(如大額以及高風險投資)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活動。
2、甲方享有對乙方帳目盤點和核查權力,並對乙方產生約束監督權力。
3、重大經營決策時必須有甲乙雙方以及所有股東法人參與時才可進行決策,任何一方不得私自進行決斷,否則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承擔所有經濟損失以及事件產生的民事責任。
4、公司重大財產購置如(汽車、房產、、、)需經過甲乙雙方同意方可進行購置。
5、除公司主營業務外投資如(購買有價證券、股票、基金、貴金屬投資產品、或跟公司主營業務沒有直接聯系業務)未經過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名義投資購買。
6、甲方有責任和義務通過自身人脈關系和企業平台為乙方提供客戶資源和創造更好的銷售條件。
7、乙方有義務和責任向甲乙報告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股權的轉讓和保護協議
1、甲乙雙方向甲乙雙方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甲乙雙方和其它持股股東全部同意。
2、甲乙雙方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所持股份股權時,應當通知其他持股股東或投資人。
3、甲方雙方任何一方轉讓手中股份股權時,協議甲乙合作雙方在相等的條件下享有優先受讓權力。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都有權通過追加投資增加股份股權持股比例和權益。
5、乙方通過經營活動為公司創造較高利潤和較大商業價值時,有權享有增加更多的股份股權持股比例。
6、股份股權出賣轉讓後,甲乙雙方通過手中股份股權比例取得財產。
7、在未經甲乙雙方許可下不得接收甲乙雙方以外的投資及其它有損股東權益的投資。
8、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甲乙雙方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9、公司成立後,甲乙任何一方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四、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甲乙雙方按手中股份股權承擔經營虧損,承擔與股份股權所持比例相對應的虧損數額。
2、公司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孳生物和購置財產為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3、經營活動產生凈利潤甲乙雙方按照手中持股比例獲得財產。
4、甲乙雙方按持股比例共同承擔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債務及其它可能產生的經營費用。
5、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甲乙雙方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五、其它權利和義務
1、乙方做為公司直接經營管理者,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挪用公司資金資產做為個人用用途,否則甲方保有追究乙方經濟損失賠償和民事責任。
2、乙方在執行經營活動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甲方或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在執行共同投資人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利潤凈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可以對乙方執行共同投資經營活動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5、下列事務必須經甲乙雙方和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經營事務執行人。
六、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生效後,甲方不得以任何名義撤銷投資,如違背本協議而產生的經濟損失和民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2、本協議簽訂生效後,在甲方和共同投資人沒有決定更換經營事務執行人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退出經營活動,如違背本協議而產生的經濟損失和民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雙方必須嚴格執照本協議履行自己的權力和義務,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民事責任由違約方自行承擔。
七、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和約束能力。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方雙方和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公司項目投資合作協議書4
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證號碼: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體、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鑒於:甲方擬對_____項目進行項目投資,乙方意願與甲方共同投資,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投資份額、事務執行及利潤分成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投資項目具體情況__________項目,位於___________。甲方預計投資人民幣_____萬元,具體投資額以最終結算的投資額為准。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在項目預計總投資額中,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萬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萬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總投資超過預計_____萬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資比例同時追加出資。
第三條:合作雙方責任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雙方應按照項目開展進度要求,依據甲方指令按出資比例同時履行出資義務,雙方出資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出資。一方的出資應經另一方確認,並將資金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出資後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資。
第四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雙方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投資項目債務先以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償還時,以出資額度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利潤分配期限雙方同意在項目最終清算後,被投資項目將投資利潤分配給甲方後______天內,乙方可要求甲方按雙方出資份額分享投資利潤。
第六條:事務執行
1、甲乙雙方同意委託甲方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管理執行投資日常事務,對外全權與
第三方簽訂投資協議等法律文書。
2、乙方有權了解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但不得干涉甲方對共同投資事宜的處理。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雙方,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雙方共同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乙方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以下共同投資事務須由雙方一致同意即為有效。
(1)投資人轉讓共同投資項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第七條:投資的轉讓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
2、任何一方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八條: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任何一方未按期繳納或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出投資項目處理。
2、任何一方私自以其在約定共同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各執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代表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項目投資合作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三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資 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丙三方同意,以雙方注冊成立的 公司(以下簡稱 )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占出資總額的 %。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多人合作投資合作協議書多人合作投資合作協議書。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多人合作投資合作協議書 合同範本 。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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