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期貨交割日是哪天
商品期貨品種不一樣,交割時間也是不一樣的,一般商品期貨是在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
一、買賣股指期貨的本質是與他人簽訂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買賣期貨的合約。
1、這個合約都有約定的最後交易日(就是最後履行合約的日子,一般是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這就是期貨的交割日。
2、約定的最後履約時間到了,買賣雙方必須平倉(解除合約)或交割(現金結算)。
二、不同的品種是有差別的,有的品種交割日期是一天,有的是幾天。
拓展資料:
期貨交割日就期貨合約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商品期貨交易中,個人投資者無權將持倉保持到最後交割日,若不自行平倉,其持倉將被交易所強行平掉;只有向交易所申請套期保值資格並批準的現貨企業,才可將持倉一直保持到最後交割日,並進入交割程序。
定義
期貨買賣雙方簽領交割通知的下一個交易日為交割日。
交割與交割日
交割
期貨合約賣方與期貨合約買方之間進行的現貨商品轉移。各交易所對現貨商品交割都規定有具體步驟。某些期貨合約,如股票指數合約的交割採取現金結算方式。
交割日
根據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交割日為交割過程內的第三天。合約買方結算公司必須在交割日將交割通知書,連同一張足額保付支票送抵合約賣方結算公司的辦公室。
五大交割日
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最後交割日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⑵ 期貨的交易時間是幾點到幾點
一.國內的期貨合約交易的交易時段:有日盤和夜盤兩個時段的交易時間,日盤所有合約全部開盤交易,只有部分期貨品種有夜盤交易。目前,日盤加夜盤同時交易的期貨期權品種有40個。
二.期貨的交易時間;
1.日盤交易時間:09:00-10:15
10:30-11:30
13:30-15:00
2.夜盤交易時間:
上期所合約:(螺紋、線材、熱卷、瀝青、橡膠、燃料油、紙漿)21:00-23:00
(銅、鋁、鉛、鋅、鎳、錫)21:00-次日凌晨1:00
(黃金、白銀、原油)21:00-次日凌晨02:30
鄭商所合約:(動力煤、棉花、白糖、棉紗、菜籽油、菜粕、甲醇、PTA、玻璃)交易時間:21:00-23:30
大商所合約:棕櫚油、焦炭、焦煤、鐵礦石、豆粕、豆油、豆一、豆二、玉米、玉米澱粉、玉米期權、線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聚氯乙烯(PVC)、乙二醇(EG)以及聚丙烯(PP)統一交易時間:21:00-23:00
註:大商所於2019年3月25日發布《關於增加夜盤交易品種及調整夜盤交易時間的通知》,通知提示了增加夜盤品種的內容,並規定新的夜盤交易規則自今晚北京時間21:00開始執行。
玉米、玉米澱粉、玉米期權、線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聚氯乙烯(PVC)、乙二醇(EG)以及聚丙烯(PP)七個期貨品種今晚開啟夜盤交易。同時,大商所所有夜盤品種自2019年3月29日開始,交易時間統一調整為北京時間21:00至23:00。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⑶ 期貨晚上開盤時間和收盤時間
次日凌晨2:30分收盤,周一夜盤交易時段為上周五的21:00至周六的2:30。
期貨各品種交易時間有區別,銅、鋁、鋅、鉛、螺紋鋼、錫、鎳在21:00-1:00交易;白糖、棉花、菜粕、甲醇、pta、大豆、棕櫚、焦炭、焦煤、鐵礦石、豆粕、橡膠、玉米在21:00-23:30交易;黃金、白銀在21:00-02:30交易。期貨白天交易的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法定節假日除外)。
期貨,英文名是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買賣期貨的合同或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
1.期貨是在固定的交易場所,買賣標准化的商品或金融資產遠期合同的交易。期貨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幾點:
1)價格發現: 所謂價格發現,是指利用市場公開競價交易等交易制度, 形成一個反映市場供求關系的市場價格
2)套期保值: 套期保值是指把期貨市場當作轉移價格風險的場所,利 用期。貨合約作為將來在現貨市場上買賣商品的臨時替代物
3)投資或投機: 期貨投資不同於其他投資,其交易的對象是標准化合約,即在規定的時間、地點,買賣交割一定品質規格的商品的合約。它是在經國務院批準的交易所 的交易達成的,具有法律約束力,能有效保障投資者的切身利益。
⑷ 股指期貨交易時間
交易所交易時間: (1)大連、上海、能源和鄭州交易所 集合競價申請時間:08: 55—08: 59 集合競價撮合時間:08: 59-09: 00 正常開盤交易時間:09: 00-11: 30 (10: 15-10: 30為休息時間) 13:30-15:00 提示:客戶下單時間為集合競價時間和正常交易時間。如果在8: 59-9: 00與交易所板塊休息時間(上午10:15-10:30)之間下單,交易系統將不接受該訂單,視為廢單。(時間以交易所時鍾時間為准) (二)前一期的夜間交易 集合競價申請時間:20: 55-20: 59 集合競價撮合時間:20: 59-21: 00 正常開盤交易時間:21: 00-02: 30(黃金、白銀) 21: 00-01: 00(銅、鋁、鉛、鋅、鎳、錫、不銹鋼) 21: 00-23: 00(螺紋鋼、熱軋卷板、石油瀝青、天然橡膠、燃料油、紙漿) 提示:法定節假日前一天沒有夜盤交易。 (3)大商所夜盤。 集合競價申請時間:20: 55-20: 59 集合競價撮合時間:20: 59-21: 00 正常開盤交易時間:21: 00—23: 30(豆1、豆2、豆油、豆粕、焦煤、焦炭、棕櫚油、鐵礦石、塑料、PVC、聚丙烯、乙二醇、玉米、玉米澱粉、粳米、苯乙烯) 提示:法定節假日前一天沒有夜盤交易。 (4)鄭商所夜盤 集合競價申請時間:20: 55-20: 59 集合競價撮合時間:20: 59-21: 00 正常交易時間:21: 00-23: 30(白糖、棉花、棉紗、菜籽粕、甲醇、PTA、菜籽油、玻璃、動力煤、純鹼) 提示:法定節假日前一天沒有夜盤交易。 (5) CICC 股指:集合競價時間:9: 25-9: 30 正常開盤交易時間:9: 30-11: 30(第一節);13: 00-15: 00(第二部分) 國債: 集合競價時間:9: 10-9: 15 正常開盤交易時間:9: 15-11: 30(第一節);13: 00-15: 15(第二部分) 最後交易日:9: 15-11: 30。 (6)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夜場 集合競價申請時間:20: 55-20: 59 集合競價撮合時間:20: 59-21: 00 正常交易時間:21:00-23:30(20號膠) 21: 00-次日2:30(原油)
⑸ 期貨交割最晚提貨時間
期貨最晚交割時間分日盤和夜盤,日盤的最晚交割提貨時間是中午十一點半,下午三點半;夜盤的最晚交割提貨時間大多數品種是晚上十一點半,少部分的是晚上十一點。
⑹ 期貨什麼時候交割
根據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交割日為交割過程內的第三天。合約買方結算公司必須在交割日將交割通知書,連同一張足額保付支票送抵合約賣方結算公司的辦公室。
五大交割日
一、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三、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四、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五、最後交割日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拓展資料:
期貨,英文名是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⑺ 期貨每天交易時間
國內期貨交易時間是不連續的,不是24小時制,有夜盤的品種交易時間大概6小時左右,無夜盤的品種交易時間4小時左右。
具體期貨交易時間規定如下:
1、白盤大宗商品期貨交易時間:早上9:00-10:15,10:30-11:30,下午13:30-15:00
2、有夜盤的農產品、化工、黑色等品種,夜盤交易時間為21:00-23:00
3、上期所的有色金屬夜盤交易時間:21:00-次日凌晨01:00
4、上期所貴金屬及原油夜盤交易時間:21:00-次日凌晨02:30
5、中金所股指期貨及指數期權交易時間:09:30-11:30,13:00-15:00
6、中金所國債期貨交易時間:09:30-11:30,13:00-15:15。
夜盤交易時間:
21:00-23:00品種有:螺紋、熱卷、橡膠、燃油、瀝青、紙漿、豆1、豆2、豆油、豆粕、棕櫚油、鐵礦石、焦煤、焦炭、塑料、PVC、PP、乙二醇、玉米、豆粕期權、玉米期權、橡膠期權、20號膠、粳米、苯乙烯、菜粕、玻璃、菜油、白糖、棉紗、棉花、動力煤、甲醇、PTA、PTA期權、甲醇期權、鐵礦石期權、純鹼
21:00-01:00品種有:滬鋁、滬鉛、滬銅、滬錫、滬鋅、滬鎳、銅期權、不銹鋼
21:00-次日02:30品種有:黃金、白銀、原油、黃金期權
無夜盤的有:玉米澱粉、蘋果、線材、國債、股指、纖維板、錳硅、硅鐵、雞蛋、膠合板、普麥、強麥、早秈、菜籽、粳稻、晚秈、尿素。
因為交易時間的不連續性,容易出現開盤跳空高低開情況,所以一般建議低持倉或者空倉過夜,以防出現較大損失。
拓展資料:
期貨,英文名是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
買賣期貨的合同或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
主要特點
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交易單位、合約月份、保證金、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而價格又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叫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條款內容
最小變動價位:指該期貨合約單位價格漲跌變動的最小值。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又稱漲跌停板)是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不得高於或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
期貨合約交割月份:是指該合約規定進行交割的月份。
最後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貨合約在合約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期貨合約交易單位"手":期貨交易必須以"一手"的整數倍進行,不同交易品種每手合約的商品數量,在該品種的期貨合約中載明。
期貨合約的交易價格:是該期貨合約的基準交割品在基準交割倉庫交貨的含增值稅價格。合約交易價格包括開盤價、收盤價、結算價等。
期貨合約的買方,如果將合約持有到期,那麼他有義務買入期貨合約對應的標的物;而期貨合約的賣方,如果將合約持有到期,那麼他有義務賣出期貨合約對應的標的物(有些期貨合約在到期時不是進行實物交割而是結算差價,例如股指期貨到期就是按照現貨指數的某個平均來對未平倉的期貨合約進行最後結算。
⑻ 期貨合約交割日期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
因為期貨合約是有期限的,最後交易日就是過了最後交易日的當天,不允許交易了,不過在實際的交易過程中,除非是參與套期保值的機構客戶會持有頭寸到最後交易日,一般的投機者都不會這樣操作。
拓展資料:
就期貨合約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商品期貨交易中,個人投資者無權將持倉保持到最後交割日,若不自行平倉,其持倉將被交易所強行平掉;只有向交易所申請套期保值資格並批準的現貨企業,才可將持倉一直保持到最後交割日,並進入交割程序。
五大交割日
一、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三、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四、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五、最後交割日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⑼ 股指期貨交割日都是多少號
股指期貨交割日時間: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
這個合約都有約定的最後交易日(就是最後履行合約的日子,一般是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約定的最後履約時間到了,買賣雙方必須平倉(解除合約)或交割(現金結算)。
就期貨合約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商品期貨交易中,個人投資者無權將持倉保持到最後交割日,若不自行平倉,其持倉將被交易所強行平掉,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只有向交易所申請套期保值資格並批準的現貨企業,才可將持倉一直保持到最後交割日,並進入交割程序,因為他們有套期保值的需要與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