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基金為什麼會清盤如何避免買到清盤的基金
基金清盤的原因Ⅱ 如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持有人大會召開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1/2以上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參加,方可召開。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1/3以上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參加,方可召開。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流程:
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應當至少提前30日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時間、會議
形式、審議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等事項。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以採取現場方式召開,也可以採取通訊等方式。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條件:
1、提前終止基金合同。
2、基金擴募或延長基金合同期限。
3、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4、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報酬標准。
5、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6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
(2)基金持有人大會召開失敗擴展閱讀: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表決: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50%以上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參加,方可召開。
2、大會就審議事項作出決定,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通過,但
轉換基金運作方式、更換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託管人、提前終止基金合同,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3、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就未經公告的事項進行表決。
4、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當自通過之日起5日內報中國證監會核准或者備案。
5、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自中國證監會依法核准或者出具無異議意見之日起生效。
Ⅲ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事由
當出現以下情形之一時,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應當召開基金持有人大會:
(一)如代表10%以上(含10%)基金份額的基金持有人就同一事項書面要求召開持有人大會;
(二)修改基金合同;
(三)終止基金運作;
(四)與其它基金合並;
(五)更換基金管理人;
(六)更換基金託管人;
(七)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要求召開基金持有人大會;
(八)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它情形。
Ⅳ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問題,證券從業資格
權利可以執行也可以不去執行,這不是義務。
Ⅳ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是否可以終止基金合同
法律分析:可以。基金合同終止的情形包括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第八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終止:(一)基金合同期限屆滿而未延期;(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三)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職責終止,在六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託管人承接;(四)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Ⅵ 基金合同終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基金合同終止的情形有哪些
1、基金合同終止的情形如下:
(1)基金合同期限屆滿而未延期的基金的募集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採取意思自治原則,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義務,依法在基金合同中約定。基金合同期限就是可以由基金合同各當事人根據基金運營的需要自行約定的內容之一,當基金合同約定的基金存續期限屆滿,而合同當事人未延長期限時,基金合同終止。
(2)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基金合同終止是涉及所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必須讓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意願能得到充分表達,所以基金合同終止要經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依照有關規定,提前終止基金合同應當通過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決定。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50%以上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參加,方可召開;提前終止基金合同,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據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基金合同終止。
(3)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職責終止,在六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託管人承接;
(4)基金合同可以約定的其他終止情形。根據合同自願原則,基金合同各當事人在法律規定范圍內享有自願終止合同的權利,即基金合同各當事人可以在基金合同中約定當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某些情形或者某些條件成就時,基金合同終止。例如,基金合同約定在基金存續期間內,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連續多少個工作日達不到一定人數,或者基金資產凈值連續多少個工作日低於一定金額時基金合同終止,就屬此種情形。因此,有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時,基金合同也終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八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終止:
(一)基金合同期限屆滿而未延期;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
(三)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職責終止,在六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託管人承接;
(四)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一條
基金合同終止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組織清算組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算。
清算組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以及相關的中介服務機構組成。
清算組作出的清算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後,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並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什麼
基金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
1、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的權利、義務;
2、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則;
3、基金合同解除和終止的事由、程序;
4、爭議解決方式;
5、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資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Ⅶ 基金持有份額400多份為什麼只能賣出去30多份
基金是以金額申購,份額贖回的原則,所以當投資者用資金買入基金後,得到的是多少份基金。但由於基金凈值會隨時變化,所以持有的份額就會和總金額不一樣。
如當日三點前買入1 萬元的基金,當日凈值為2元,則能買到5千份基金。第二天還想買入基金,基金凈值漲到2.5元了,那麼第二天同樣1萬元就只能買到4千份。如果考慮申購費,根據公式是份額=凈申購金額/成交凈值,凈申購金額=確認金額(申購金額)/(1+認/申購費)。那麼基金在份額中扣除,費用後台一般系統自動算好。
(7)基金持有人大會召開失敗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就審議事項做出決定,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1/2以上通過;但是,轉換基金的運作方式、更換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託管人、提前終止基金合同、與其他基金合並,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當依法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予以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以採取現場方式召開,也可以採取通信等方式召開。每一基金份額具有一票表決權,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並行使表決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1/2以上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參加,方可召開。
Ⅷ 基金業協會備案的,債券基金要是崩盤了,怎麼辦
基金清盤,不是跑路。清盤是有正規流程的。
表決清盤,是需要召開份內額持有人大容會的,一般至少提前30天公告開會時間。
如果你持有的基金發布了相關公告,你只要在此期間贖回就可以。除了贖回,也可以進行基金轉換,減少一點損失。
選擇贖回的,也要注意一點,看看自己持有時間是多久。按照新規如果持有時間不足7天是要交1.5%的贖回費……很高的。反正有30天時間,等滿7天也不遲。
對於,直接清盤的,相對要小心一點。
因為是只要觸發清盤條件會直接清盤,時間比較匆忙,如果在不及時贖回/轉換的話,會自動進入清算期。
倒不是說會損失錢,而是會浪費不少時間。清算期不結束錢就拿不出來,浪費的是時間成本。
清算期具體多久沒有明確的規定,少則幾天,多則數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