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是哪天
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是每年的5月15日。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是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設立的節日,該節日旨在在全社會積極倡導理性投資文化,強化投資者保護意識,全面構建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新格局。
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是哪天
通過設立「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建立起監管部門主導推動、相關部門聯動、行業主動盡責、公眾積極參與的投資者保護工作長效機制。
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進一步提升投資者保護的滲透力、輻射力和影響力,打造更加健康、和諧、公平的資本市場生態系統。
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進一步倡導理性投資文化,凝聚市場各方共識。
② 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如何保護合法權益
一、健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
制定完善中小投資者分類標准。根據我國資本市場實際情況,制定並公開中小投資者分類標准及依據,並進行動態評估和調整。進一步規范不同層次市場及交易品種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安排,明確適合投資者參與的范圍和方式。
科學劃分風險等級。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和中介機構應當對產品或者服務的風險進行評估並劃分風險等級。推薦與投資者風險承受和識別能力相適應的產品或者服務,向投資者充分說明可能影響其權利的信息,不得誤導、欺詐客戶。
進一步完善規章制度和市場服務規則。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和中介機構應當建立執業規范和內部問責機制,銷售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接受客戶委託從事交易;明確提示投資者如實提供資料信息,對收集的個人信息要嚴格保密、確保安全,不得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嚴格落實投資者適當性制度並強化監管,違反適當性管理規定給中小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二、優化投資回報機制
引導和支持上市公司增強持續回報能力。上市公司應當完善公司治理,提高盈利能力,主動積極回報投資者。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資或者並購重組攤薄即期回報的,應當承諾並兌現填補回報的具體措施。
完善利潤分配製度。上市公司應當披露利潤分配政策尤其是現金分紅政策的具體安排和承諾。對不履行分紅承諾的上市公司,要記入誠信檔案,未達到整改要求的不得進行再融資。獨立董事及相關中介機構應當對利潤分配政策是否損害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發表明確意見。
建立多元化投資回報體系。完善股份回購制度,引導上市公司承諾在出現股價低於每股凈資產等情形時回購股份。研究建立「以股代息」制度,豐富股利分配方式。對現金分紅持續穩定的上市公司,在監管政策上給予扶持。制定差異化的分紅引導政策。完善除權除息制度安排。
發展服務中小投資者的專業化中介機構。鼓勵開發適合中小投資者的產品。鼓勵中小投資者通過機構投資者參與市場。基金管理人應當切實履行分紅承諾,並努力創造良好投資回報。鼓勵基金管理費率結構及水平多樣化,形成基金管理人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一致的費用模式。
三、保障中小投資者知情權
增強信息披露的針對性。有關主體應當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地披露對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披露內容做到簡明易懂,充分揭示風險,方便中小投資者查閱。健全內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強化董事會秘書等相關人員職責。制定自願性和簡明化的信息披露規則。
提高市場透明度。對顯著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的信息,交易場所和有關主體要及時履行報告、信息披露和提示風險的義務。建立統一的信息披露平台。健全跨市場交易產品及突發事件信息披露機制。健全信息披露異常情形問責機制,加大對上市公司發生敏感事件時信息披露的動態監管力度。
切實履行信息披露職責。上市公司依法公開披露信息前,不得非法對他人提供相關信息。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的承諾須具體可操作,特別是應當就賠償或者補償責任作出明確承諾並切實履行。上市公司應當明確接受投資者問詢的時間和方式,健全輿論反應機制。
四、健全中小投資者投票機制
完善中小投資者投票等機制。引導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全面採用網路投票方式。積極推行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監事。上市公司不得對徵集投票權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完善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投票表決第三方見證制度。研究完善中小投資者提出罷免公司董事提案的制度。自律組織應當健全獨立董事備案和履職評價制度。
建立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機制。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影響中小投資者利益的重大事項時,對中小投資者表決應當單獨計票。單獨計票結果應當及時公開披露,並報送證券監管部門。
保障中小投資者依法行使權利。健全利益沖突迴避、杜絕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公平處理制度。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撓中小投資者行使合法權利,不得損害公司和中小投資者的權益。健全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持有人會議制度和受託管理制度。基金管理人須為基金份額持有人行使投票權提供便利,鼓勵中小投資者參加持有人大會。
五、建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完善糾紛解決機制。上市公司及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等應當承擔投資者投訴處理的首要責任,完善投訴處理機制並公開處理流程和辦理情況。證券監管部門要健全登記備案制度,將投訴處理情況作為衡量相關主體合規管理水平的依據。支持投資者與市場經營主體協商解決爭議或者達成和解協議。
發揮第三方機構作用。支持自律組織、市場機構獨立或者聯合依法開展證券期貨專業調解,為中小投資者提供免費服務。開展證券期貨仲裁服務,培養專業仲裁力量。建立調解與仲裁、訴訟的對接機制。
加強協調配合。有關部門配合司法機關完善相關侵權行為民事訴訟制度。優化中小投資者依法維權程序,降低維權成本。健全適應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民事侵權賠償特點的救濟維權工作機制。推動完善破產清償中保護投資者的措施。
六、健全中小投資者賠償機制
督促違規或者涉案當事人主動賠償投資者。對上市公司違法行為負有責任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應當主動、依法將其持有的公司股權及其他資產用於賠償中小投資者。招股說明書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遭受損失的,責任主體須依法賠償投資者,中介機構也應當承擔相應責任。基金管理人、託管人等未能履行勤勉盡責義務造成基金份額持有人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建立上市公司退市風險應對機制。因違法違規而存在退市風險的上市公司,在定期報告中應當對退市風險作專項評估,並提出應對預案。研究建立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償債基金制度。上市公司退市引入保險機制,在有關責任保險中增加退市保險附加條款。健全證券中介機構職業保險制度。
完善風險救助機制。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和基金管理人應當在現有政策框架下,利用計提的風險准備金完善自主救濟機制,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研究實行證券發行保薦質保金制度和上市公司違規風險准備金制度。探索建立證券期貨領域行政和解制度,開展行政和解試點。研究擴大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和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使用范圍和來源。
七、加大監管和打擊力度
完善監管政策。證券監管部門應當把維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貫穿監管工作始終,落實到各個環節。對納入行政許可、注冊或者備案管理的證券期貨行為,證券監管部門應當建立起相應的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安排。建立限售股股東減持計劃預披露制度,在披露之前有關股東不得轉讓股票。鼓勵限售股股東主動延長鎖定期。建立覆蓋全市場的誠信記錄資料庫,並實現部門之間共享。健全中小投資者查詢市場經營主體誠信狀況的機制。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堅決查處損害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上市公司不當更正盈利預測報告、未披露導致股價異動事項、先於指定媒體發布信息、以新聞發布替代應履行公告義務、編造或傳播虛假信息誤導投資者,以及進行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等行為。堅決打擊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直接或者間接轉移、侵佔上市公司資產。建立證券期貨違法案件舉報獎勵制度。
強化執法協作。各地區、各部門要統一認識,密切配合,嚴厲打擊各類證券期貨違法犯罪活動,及時糾正各類損害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建立侵害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事件的快速反應和處置機制,制定和完善應對突發性群體事件預案,做好相關事件處理和維護穩定工作。證券監管部門、公安機關應當不斷強化執法協作,完善工作機制,加大提前介入力度。有關部門要配合公安、司法機關完善證券期貨犯罪行為的追訴標准及相關司法解釋。
八、強化中小投資者教育
加大普及證券期貨知識力度。將投資者教育逐步納入國民教育體系,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先行試點。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引導和宣傳教育功能。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當承擔各項產品和服務的投資者教育義務,保障費用支出和人員配備,將投資者教育納入各業務環節。
提高投資者風險防範意識。自律組織應當強化投資者教育功能,健全會員投資者教育服務自律規則。中小投資者應當樹立理性投資意識,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養成良好投資習慣,不聽信傳言,不盲目跟風,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九、完善投資者保護組織體系
構建綜合保護體系。加快形成法律保護、監管保護、自律保護、市場保護、自我保護的綜合保護體系,實現中小投資者保護工作常態化、規范化和制度化。證券監管部門、自律組織以及市場經營主體應當健全組織機構和工作制度,加大資源投入,完善基礎設施,暢通與中小投資者的溝通渠道。證券監管部門建立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障檢查制度與評估評價體系,並將其作為日常監管和行政許可申請審核的重要依據。
完善組織體系。探索建立中小投資者自律組織和公益性維權組織,向中小投資者提供救濟援助,豐富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維權內容和方式。充分發揮證券期貨專業律師的作用,鼓勵和支持律師為中小投資者提供公益性法律援助。
優化政策環境。證券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提高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水平。上市公司國有大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應當依法行使權利,支持市場經營主體履行法定義務。財政、稅收、證券監管部門應當完善交易和分紅等相關稅費制度,優化投資環境。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要求上市公司提供未公開信息的,應當遵循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有關部門要完善數據採集發布工作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形成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的協調溝通機制。強化國際監管合作與交流,實現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跨境監管和保護。
③ 投資者權益保護培訓一年幾次
兩次
為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規范證券公司向投資者提供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行為(以下簡稱產品和服務),督促證券公司積極開展投資者保護活動,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政策文件,制定本規范。
④ 《中國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狀況白皮書》之總報告
2017年度《白皮書》總報告共計2.9萬字,分成九個部分,分別是引言、年度資本市場運行及投資者概況、投保制度發布落實情況、稽查執法情況、自律組織投資者保護情況、市場主體投資者保護情況、投資者保護改進建議、結語和展望以及附錄。其中,前面的引言簡單介紹了《白皮書》編制的意義和過程;後面的附錄概況了《白皮書》編制框架、方法和數據來源;中間七個部分是主要內容,系統總結了市場投資者概況和各方面投資者保護的成效與不足,並提出改進建議以及未來展望。
總報告中匯總的市場及投資者概況和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主要結論有:
一是2017年底,滬深兩市共有上市公司3485家,排名世界第四位,滬深總市值56.71萬億元,位於世界第二位。投資者賬戶數量共計1.34億,其中自然人投資者賬戶佔比99.73%,非自然人賬戶佔比0.27%。
二是投資者保護法律法規更加健全。《民法總則》首次將投資性權利列入民事主體權利保護的對象,確立了股權及其他投資性權利在民事基本法中的合法地位,資本市場各項制度制定和修訂中對投資者保護的要求進一步加強。
三是稽查執法制度和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稽查執法工作總量、查處案件的廣度和深度、工作效率、透明度等方面取得較大的成效,外部評價和投資者滿意度得到提升。
四是各交易所、各協會等行業自律組織在投資者保護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加強一線監管,制定完善投資者保護具體規則和措施,開發投資者教育服務產品,開展投資者保護活動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五是上市公司投資者保護狀況總體向好,投資者決策參與權、知情權和投資收益權的保護進一步加強,累積投票制、高管薪酬、業績預披露、現金分紅等狀況持續好轉。
六是證券公司投資者保護狀況較去年基本持平。其中「投資者財產安全」和「投資者服務教育和監督投訴權」保護得分上升;「投資者自主選擇和公平交易權」和「投資者受償權」保護得分下降。此外,證券公司履行社會責任取得顯著成效,扶貧捐贈金額和支持貧困地區融資均取得較大進步。
七是公募基金管理人投資者保護狀況較去年有所改善。公募基金管理人合規管理情況較好,六成以上公募基金產品的收益跑贏基準線,投資者教育服務情況較好,超七成投資者對投教活動表示滿意,客服電話接聽率接近九成。
總報告對我國投資者保護提出的建議主要有:一是進一步完善投資者保護制度體系。二是繼續加強投資者保護組織體系建設。三是在投資者保護和教育中更加註重公平性和適當性。四是充分利用新技術、新手段做好投資者保護工作。五是進一步提升市場各主體的投資者保護水平。
⑤ 投資者權益保護每年開展幾次培訓
兩次。
為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規范證券公司向投資者提供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行為以下簡稱產品和服務,督促證券公司積極開展投資者保護活動,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⑥ 新《證券法》在加強投資者保護方面規定了哪些「硬核」措施
資本市場運行以投資者參與為基礎。沒有投資者,資本市場便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切實保護好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好投資安全,是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基礎,是國家金融安全的重要體現。
「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是證券法的立法宗旨,一部《證券法》就是一部投資者保護之法。「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是證券監管的核心目標。投資者保護的理念和宗旨,貫徹於證券發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監管等各個層面、各個環節。
新《證券法》基於我國資本市場以中小投資者為主的投資者結構,在原《證券法》規定的基礎上,加強了對中小投資者的傾斜性保護,設置「投資者保護」專章,規定了保護中小投資者的「硬核」措施,例如普通投資者與證券公司糾紛的舉證責任倒置制度、股東權利徵集制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制度、債券持有人會議和受託管理人制度、先行賠付制度、以「聲明退出制」為核心的特別代表人訴訟(中國特色的證券集體訴訟)制度等等。
⑦ 關於「世界」
維護世界和平 促進共同發展━━紀念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60周年論文!
今年是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和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60周年。5月9日是歐洲反法西斯戰爭勝利日。9月3日是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日,也是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日。5月9日這一天,一些國家舉行各種紀念活動,慶祝這個全世界一切愛好和平的國家和人民的盛大節日。我們向在這場戰爭中為人類和平與正義而獻身的許多國家的人民表示崇高的敬意,向橫遭法西斯殺戮的全世界無辜死難者表示深切的哀悼。
60多年前的世界反法西斯戰爭,是人類歷史上正義與邪惡、光明與黑暗的一場殊死搏鬥。德、意、日法西斯為實現其稱霸世界的野心,悍然發動侵略戰爭,對60多個國家的人民進行瘋狂屠殺、掠奪和迫害,給全世界帶來了巨大災難,給人類文明造成空前浩劫。面對邪惡的法西斯勢力,全世界愛好和平的力量聯合了起來,互相支持,並肩作戰,沉重打擊法西斯的侵略擴張。經過多年浴血奮戰,終於取得了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偉大勝利,在人類史冊上寫下了不可磨滅的光輝篇章。
在世界東方,中國人民最早舉起了反法西斯的旗幟,展開了艱苦卓絕的抗日戰爭。這是中國各族人民抗擊日本侵略、爭取民族解放的正義戰爭。中國共產黨是全民族團結抗戰的中流砥柱。中國作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東方主戰場,持續時間最長,牽制和抗擊了日本陸軍三分之二以上的總兵力,消耗了絕大部分的日軍精銳部隊,在戰略上有力地支援了歐洲和太平洋及亞洲其他地區的反法西斯戰爭。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是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人民為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作出了巨大的民族犧牲和重要的歷史貢獻。
世界反法西斯戰爭是人類歷史上偉大的正義戰爭,它給全人類留下的歷史啟迪極為珍貴。今天,我們回顧這段歷史,就是要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大力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推進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共同創造人類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未來。
和平與正義是不可戰勝的。在歷史的長河中,雖然威脅世界和平、破壞世界穩定的因素不可避免地存在,但是追求和平、嚮往正義永遠是全人類的根本利益和共同願望。不管法西斯如何猖狂,世界終究是世界人民的世界,中國終究是中國人民的中國。在熱愛和平、追求正義、團結一致的人民面前,任何造成歷史倒退的力量,最終都將被戰勝。
只有以史為鑒才能面向未來。法西斯的侵略戰爭,不僅給包括中國人民在內的世界很多國家的人民帶來深重災難,也使發動侵略戰爭國家的人民深受其害。正確認識和對待歷史,就應當把對侵略戰爭的反省落實到行動上,絕不再做傷害那些被傷害國家人民感情的事。前事不忘,後事之師。這樣才能取信於國際社會。
落後就要挨打,發展才能強大。回顧中國近代歷史,放眼當今世界現實,我們更深切地認識到,只有國家的統一,人民的團結,社會的穩定,經濟的發展,國力的增強,中國人才會有尊嚴,中華民族才能長治久安,才能為世界和平與共同發展作出貢獻。我們要始終牢記發展是第一要務,始終牢記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始終牢記沒有穩定的社會局面就什麼事也幹不成,始終牢記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們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始終牢記堅定不移地走和平發展的道路,緊緊抓住和用好重要戰略機遇期,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
在近代史上,中國人民曾飽受屈辱和欺凌,深知和平與穩定的可貴,更加珍惜自己長期奮斗而得來的獨立自主權利。中國人民堅持走和平發展的道路,中國是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的堅定力量。歷史證明並將繼續證明,一切愛好和平的國家和人民有能力把侵略者趕出自己的國土,有能力結束一切形式的壓迫和奴役, 也一定有能力通過努力實現和平與發展。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同心同德,艱苦奮斗,為把我們的祖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為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而努力奮斗!
反法西斯戰爭中的中國戰場
真相最有說服力。客觀地再現中國人民艱苦卓絕的抗日戰爭,能喚起世人更全面地確認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在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戰爭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是對各類持「貶低、抹殺論」者及其各種表演最有力的回應
長期以來,中國人民為抗擊日本侵略所付出的巨大民族犧牲和做出的決定性貢獻,一直被國際社會所忽視或貶低。本文以確鑿的史實證明,中國人民在全世界率先打起反法西斯旗幟,中國戰場是世界東方反法西斯戰爭的主戰場,中國人民是打敗日本法西斯的決定性力量。沒有中國對日本法西斯的長期打擊與消耗,無論蘇軍出兵中國東北,還是美國向日本投擲原子彈,都不能打敗日本法西斯。中國人民的犧牲與貢獻理應銘刻於世界現代史冊。
今年是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戰爭勝利60周年,5月8日是德國宣布無條件投降60周年紀念日。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戰爭的偉大勝利,意義巨大,影響深遠,它是20世紀世界歷史從戰爭到和平的重大轉折點。中國的抗戰,對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做出了巨大貢獻,但學術界,特別是國際學術界對中國抗戰的重要意義認識不足,不少國外二戰史著作對中國抗戰著墨不多,或一筆帶過,「貶低論」、「抹殺論」盛行。本文從世界反法西斯戰爭與中國抗日戰爭互動的角度,從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戰爭的視角審視中國人民的抗日戰爭,實事求是地評價了中國抗戰。
中國抗戰是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重要組成部分
首先,中國開辟了世界上第一個反法西斯戰場。
1931年日本軍國主義發動「九一八」事變,開始了侵華戰爭,也揭開了法西斯對外侵略戰爭的序幕。中國軍民也正是從「九一八」起,開始了偉大的抗日戰爭,揭開了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序幕。中國抗日戰爭,經歷了從局部抗戰到全面抗戰兩個階段。中國人民在極其險惡、艱難的國內外環境下,最早開始抗擊法西斯的侵略;在世界東方開辟了國際反法西斯戰爭的第一個戰場,肩負起抗擊日本法西斯侵略的歷史重任。
其次,中國抗日戰爭規模宏大、持久,成為世界東方抗擊法西斯的主戰場。中國獨立承擔世界反法西斯戰爭重任達數年之久。
1937年日本法西斯發動「七七」事變,開始了全面侵華戰爭,中國亦開始全面抗戰,標志著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在東方戰場的爆發和開始。
在中國共產黨的積極倡導和推動、領導下,中國很快結成了全民族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開展了正面戰場和敵後戰場相互協同配合的持久戰,正面戰場對日軍的大會戰達22次,大戰斗為1117次,小戰斗達38931次。在廣闊的敵後戰場,創建了大批抗日根據地,並開展了百團大戰和進行了局部反攻。中國不僅獨立承擔世界反法西斯重任達數年之久,而且始終把日本法西斯陸軍主力死死地「釘」在中國戰場上。在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前,中國戰場是抗擊日本法西斯的惟一戰場,拖住和抗擊著日本陸軍總兵力的80%;太平洋戰爭爆發後,中國仍是抗擊日本法西斯的主戰場,抗擊著50%以上的日本陸軍。
第三,中國人民的抗日戰場是亞太地區反法西斯盟軍重要的戰略支柱和後方基地。
中國戰場在美國軍事戰略設想中地位重要,中國的持久抗戰是美英盟國制定和實施「先歐後亞」戰略的先決條件之一,而且中國戰場也是盟軍對日作戰的空軍基地和反攻、進攻日本本土的重要基地。中國在援緬作戰中,投入30萬兵力,歷時3年多,與盟軍共同對日作戰,打通中印公路,挽救了盟軍在東南亞戰場的危局,為盟軍收復緬甸奠定了堅實基礎,使中國戰場成為亞太地區盟軍重要的戰略支柱。
僅從以上三個基本方面,已可清楚地看出和雄辯地說明,中國人民的抗戰是與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戰爭緊密地聯成一氣、息息相關的,中國抗戰是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不可或缺的極為重要的組成部分。中國抗戰的戰略地位極其重要,理應得到學界的高度重視。
中華民族為反法西斯戰爭勝利做出了巨大的民族犧牲和偉大貢獻
中國作為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四大國(中美蘇英)之一和在東方戰場抗擊日本法西斯的主要國家,中國抗日軍民作為戰勝日本法西斯的決定性力量,為贏得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最後勝利,做出了巨大的民族犧牲和不可磨滅的偉大貢獻。
中國抗日戰場的開辟和中國人民的奮力抗戰,推遲了歐洲戰場的開辟,遲滯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全面爆發,為世界反法西斯國家贏得了較為充分准備的寶貴時間。
中國全力抗擊日本法西斯,打亂了日本法西斯北進蘇聯、南進東南亞的對外擴張計劃,使「北進計劃」夭折,南進計劃受到阻礙。日本法西斯軍隊陷入中國持久戰的「泥潭」,延遲了侵略步伐,也打亂了日、德、意法西斯「軸心國」的東西配合的計劃和侵略行動,使英、蘇、美各主要國家及其它廣大國家和地區贏得了准備時間。
中國軍民的英勇抗戰,為蘇軍抗擊德國、戰勝德國法西斯提供了有力支援。
1941年6月,德國法西斯進攻蘇聯、蘇德戰爭爆發時,中國戰場的「百團大戰」使日軍遭到沉重打擊,而集中兵力掃盪根據地,拖住了三分之二以上的陸軍兵力,日本法西斯無法實施「北進」計劃與德國夾擊蘇聯。蘇聯才放心地從東線調走大量兵力支援西線,所調總兵力達54萬之多,從而有力支援了西線對德作戰。蘇軍避免了腹背受敵、兩線作戰的被動,很快取得莫斯科保衛戰的勝利,並於1943年2月取得斯大林格勒血戰的勝利,終於在1945年5月,取得對德國法西斯作戰的最後勝利。如果中國戰場不能拖住近200萬日本陸軍,德日東西夾擊蘇聯,結果會是怎樣呢?蘇聯著名史學家、院士E·茹科夫說得實在:「使日本帝國主義不敢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進攻蘇聯遠東的原因之一,是中國人民及其解放軍—八路軍和新四軍以及人數眾多的游擊隊的英勇斗爭,他們在中國捆住了日軍的雙手。中國人民從而給予蘇聯人民以很大的幫助,使蘇聯人民易於在反對德國法西斯侵略的正義的偉大衛國戰爭中進行巨大的斗爭。」蘇聯的《偉大衛國戰爭史》一書中寫道:「雖然日本佔領了中國的大片領土,但是戰爭也給日本造成了嚴重的經濟危機……牽制住相當大的日本兵力。」「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進行的正義戰爭,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起了重大的作用。」斯大林在1940年底派前蘇軍元帥崔可夫率軍事代表團來中國時,對崔可夫說:「只有當日本侵略者的手腳被捆住的時候,我們才能在德國侵略者一旦進攻我國的時候避免兩線作戰。」事實上正是中國戰場束縛了日軍手腳,才使蘇軍免受夾擊之苦,保證了蘇聯抗擊德國的勝利。
丘吉爾、斯大林提出:「效法中國」,向中國學習。
美國總統羅斯福十分清楚中國戰場對太平洋戰場的重要作用。他曾對他的兒子說過一段著名的話:「假如沒有中國,假如中國被打垮了,你想一想有多少師團的日本兵可以因此調到其它方面來作戰?他們馬上可以打下澳洲,打下印度……並且可以一直沖向中東……和德國配合起來,舉行一個大規模的反攻,在近東會師,把俄國完全隔離起來,吞並埃及,斬斷通向地中海的一切交通線。」中國戰場的戰略牽制地位亦切實顯示出中國戰場在全球反法西斯戰爭戰略中不可或缺的地位和作用。對此,羅斯福在1945年1月曾客觀評價說:「我們也忘不了中國人民在七年多的長時間里怎樣頂住了日本人的野蠻進攻和在亞洲大陸廣大地區牽制住大量的敵軍。」
英國首相丘吉爾在1940年8月後,德國飛機狂炸英國時,為激勵英國人民抗戰,提出了「效法中國」的口號。1941年10月,德國兵臨莫斯科城下時,斯大林為鼓舞蘇聯人民抗敵士氣,也曾提出「效法中國」的口號。中國軍民的堅持抗戰,在大國元首心目中已經成為其學習、效法的楷模和榜樣。
日本在發動太平洋戰爭前夕,其法西斯軍部曾制定了與德軍會師的計劃,即日軍佔領新加坡,海軍進兵印度洋,與從北非及中亞南下的德軍會師。如此一計劃得逞,對英國是致命打擊,亦將影響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結局。對此,丘吉爾首相講道:「中國一崩潰,至少會使日軍15個師團,也許有20個師團騰出手來。其後,大舉進犯印度,就確實可能了。」「如果中國停止抵抗,我們將面臨巨大困難。」
中國抗戰對牽制日軍,遲滯日本「南進」和粉碎日本的日德會師共同作戰的計劃均起了巨大作用,並得到了大國元首們的稱贊。不僅如此,中國軍隊還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中,直接承擔了進攻緬甸北部,打通中印公路之戰的任務。中國軍隊劉仿吾團長在仁安羌地區突擊日軍,解救被圍困已打算投降的英國軍隊7000多人,傳為佳話。中國精銳部隊反攻緬北,開辟了摧毀日本法西斯的新戰場,加速了日本法西斯的滅亡。中國駐印軍和中國遠征軍在緬北、滇西的反攻作戰,一舉收復城鎮50多座,有力打擊了侵緬日軍的有生力量,為緬甸的最後光復,為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做出了重大貢獻,在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戰爭史上,書寫了極其輝煌的不朽篇章。
世界環保
人民網北京6月7日訊 首個由民間個人發起的「世界環保宣言」系列活動,6月6日在北京舉行了啟動儀式。全國政協、國家環保總局等國家相關部委領導,聯合國機構駐華代表以及五十多個國家駐華使館官員以及來自中外新聞媒體100餘人出席了啟動儀式新聞發布會。
這次活動主要圍繞「環保、友誼、和平」主題,聯合國系統駐華總協調人馬和勵先生發表了書面「環保宣言」,得到了全國政協、國家環保主管部門負責人及有關部門領導人的高度重視。今年,聯合國環境署確定的環保主題是「莫使旱地變荒漠」,而我國的環保主題是「生態安全與環境友好型社會」。此次環保宣言活動,將以其特有的方式唱響中國民間環保主題曲。
作為這次活動的倡導者和主要組織者,中國國際交流促進會秘書長孫治國先生在啟動儀式上表示,自從1972年《聯合國人類環境宣言》發布以來,全世界各國都在資金、政策、法律、物質方面對於環保工作給予了高度重視,特別是發達國家對於環保工作的投入和重視程度更是令人矚目,也取得了極大的收獲。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一直把發展經濟和生態平衡與環境保護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因此,我國的環保工作從整體上看是在不斷的完善,不斷的進步,不斷的加強,特別是現在我國已經有許多民間環保組織,自發地開展環保宣傳工作,標志著我國全民環保意識的加強和普及。
據悉,啟動儀式後,與會中外人士的「環保宣言」將首次展出,就此拉開了這次系列活動的序幕。此後「宣言」還將在上海、廣州等地進行巡展。
「世界綠色和平組織」由一位名叫戴維·麥格塔格的加拿大工程師發起,於1971年9月15日成立,是一個國際性的環境保護民間組織。該組織的總部設在倫敦,在25個國家設有分部,其成員達350萬人,每年會費就收到1億美元。發起人戴維曾任該組織的主席,還獲得過聯合國頒發的「全球500佳」獎。
眾所周知,該組織的特點是行動出奇地激進。對此,世界輿論褒貶不一,莫衷一是。有人對他們的行動頗有微詞,認為他們「嘩眾取寵」、「反對發展」、「對榮譽比實干更感興趣」,是「一群不講理的、偏見的和專事敲詐的恐怖分子」;也有人對他們非常贊賞,認為他們「已成為成熟的誠摯青年」,「能夠肩負起拯救世界的任務」。該組織的綠色和平執行主任蒂洛·博德這樣評價自己的行動:『俄們一點也不偏激!我們是根據自己掌握的信息,而不是其他人提供的信息而採取行動的。」
該組織迄今已成立20多年,他們反對核試驗,曾派出「彩虹勇士號」旗艦駛往南太平洋,反對法國進行核試驗,以致被炸毀;他們反對捕鯨,曾派出「天狼星號」船封鎖直布羅陀海峽,阻止蘇聯的捕鯨船隊通過;他們反對有害廢棄物越境轉移,曾舉行新聞發布會,揭露一些國家把有害廢棄物越境轉移的真相;他們在關注戰爭帶來的環境危機;主張限制溫室氣體排放;關注工業公害事件,反對基因改良食品等方面作出了積極的努力;他們用「公眾輿論」這個有利武器在喚起人們反對污染、保護環境,敦促有關國家或企業採取控制污染措施方面為環境保護做出了很大的貢獻。但是,由於他們經常採取十分激進的行動,也使很多人對他們敬而遠之,就連蒂洛·博德在談到「綠色和平」的前景時也有些悲觀地說:「……追求環保的崇高目標是一回事,而保持社會和諧是另一回事。」
雖然世界對綠色和平組織的行動評說不一,但他們作為環保非政府組織的一員,至今仍活躍在世界環保舞台上。
世界變遷
回顧海外產權保護、國際秩序變遷的歷史,我們清楚看到,盡管中國並沒怎麼直接參與建立當今以律師、法律當道的世界秩序,可這種秩序對中國近25年的經濟崛起是多麼舉足輕重。今天,我們至少應珍惜它,在行為上能與其合拍。
小時候我們常說:「長大了要去看世界!」有幸的是,隨著1978年改革開放,那種願望真的實現了。可是,我們看到的繁華世界背後到底有什麼?是什麼東西在支撐今天的世界?
這些問題可按我們習慣的意識形態去理解,也可換個角度去理解。但不管怎樣,一些基本事實是不會變的。比如說,從民族情結層面看,過去25年的改革開放使中國崛起,說明我們中華民族有多麼偉大。可是,改革開放在中國近代史上不僅有一次,晚清洋務運動、國民政府都曾嘗試過,但那兩次除為我們今天正在經歷故事打基礎外,每次都不成功。為什麼?或許我們會很快下結論說,是因為那些時候制度腐敗,政府無能等等。這類一般性的指責可能都對,這些我們暫且不談。但有意思的是,中國這25年的成功恰恰是發生在走出計劃經濟制度框框的過程中,而且每離計劃經濟、行政管制遠一點,經濟發展就更快一點。
這就奇怪了,同樣是要走出當時的舊制度框框,但晚清和國民政府時代的改革開放沒成功,最近25年的卻恰恰成功了,況且這種成功是發生在整個中國社會傳統道德、誠信與社會結構都遭受過文革根本性破壞之後。那麼,到底如何解釋這些?是不是我們今天所處的世界真的與以前不同?或今天的國人比歷史人物更能了?
說到這里,不由得讓我聯想到最近炒得沸沸揚揚的「仰融訴遼寧省政府」一案(以下簡稱「仰融案」)。仰融通過國內法院訴訟無果後,他以美國永久居民(綠卡)的身份與其妻以美國公民的身份於2003年8月,在美國聯邦法院起訴遼寧省政府侵佔其財產。按美國許多州的法律,夫妻任一方的財產即是雙方的共同財產(婚前簽約排除的財產另當別論),因此,侵佔仰融的財產即是侵犯其妻(美國公民)的財產權。加上所涉及的產權又以在紐約上市的華晨汽車的股份為核心,因此,美國聯邦法院認定其有管轄權,受理了該案。到目前為止,遼寧省政府似乎不打算出庭應訴,理由是美國法院無管轄權,或打算以國家主權抗辯。這里我們不對本案中的訴訟事實作任何評論。只是關心,像這種跨國產權糾紛如果發生在200年前、100年前或50年前,則當時的處理方式會如何?跟以前比,今天這種以訴訟方式解決海外產權糾紛是更「合理」了,還是更無法接受?遼寧政府到底該不該應訴?帶著這些問題去回顧一下世界近代史的變遷,或許能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今天的世界,也可以使我們的行為更符合「國際慣例」。
晚清時期:武力定乾坤的世界
鴉片戰爭前後,中國停止了明清持續幾百年的海禁,隨後開始的洋務運動,啟動了近代中國第一次「改革開放」。但除清廷本身的制度問題外,那次「改革開放」也生不逢時,所處的世界環境使當時的清政府即使想要利用勞動力便宜的國情將中國轉變成「世界工廠」,那也不可能,何況那時清政府離這種「遠見」還甚遠。
首先是運輸和通信困難。火車運輸主要興起於19世紀後半葉,英、美等早期工業國如此,中國更是如此。盡管晚清建了部分鐵路,有了有限的內陸運輸能力,但低下的海運能力無法支持「世界工廠」所必需的規模跨國運輸容量,大容量、低成本海運能力在世界范圍內還是二戰期間才有的事。空運在當時更無從談起,第一個試飛成功的飛行器1903年時才有。雖然電報發明於1844年左右,但其信息轉輸能力畢竟有限,成本也高。電話於1886年在美國發明,但其普及使用也是後來幾十年的事。因此洋務運動期間,李鴻章、張之洞等人再有遠見,也不能超越當時技術上的局限,更何況當時國人的技術教育還無從談起。
拋開技術條件不管,當時的世界貿易秩序也使晚清中國無能為力。我們以前談到,在歐洲於16世紀開啟大西洋、印度洋貿易之前,國與國之間的貿易主要發生在亞太地區(以宋朝和早期明朝的中國為軸心)和西歐列國,以馬車陸運為主,當時的中國已有海運,但規模和容量都非常有限。1492年哥倫布發現美洲大陸後(也恰恰是明朝海禁的年代裡),雖然歐洲、美洲、非洲和亞洲之間的海洋貿易與國際交往越來越多,但總體來講還是有限的。
比如1500-1600年從歐洲發往中國、印度等亞洲國家的船隻約為770次,平均每年7.7次。1600-1700年共有3161船次,年均31.61船次;1701-1800年間共有6661船次,年均66.61次。加上當時海船全為帆船(蒸汽機船是在1820年代發明的),每艘船的載重量平均為500噸左右。即到1800年為止,從歐洲海運到亞洲的年物流量約為4萬噸左右。1500-1800年間的國際貿易基本都是農作物、香料、茶葉及金銀等貴重自然物。
那些年代的技術條件約束了各國的往來。在那種環境下,國際貿易和產權糾紛的解決方式也簡單:用武力。那時並沒有正式的國際法可言,雖然倫敦、阿姆斯特丹、紐約到1800年都已有股市,但股票投資都不成氣候,因此那時的海外產權主要以兩種形式體現:海外直接投資項目和債務。保護海外產權的方式也主要有兩種:要麼投資者自己有軍隊,要麼由投資者的政府派軍隊去奪回產權。
以當年海洋貿易最有代表性的公司「英國東印度公司」為例,該公司成立於1600年12月,其宗旨是從事印度洋和大西洋貿易,從一開始,該公司的貿易船就有重兵壓陣。當時沒有任何國際法、國際法院,也沒有多國公認的「國際慣例」,跨國貿易公司的利益都只能由「槍桿子」打出來,並由「槍桿子」來保護。東印度公司一度擁有26萬人的軍隊(包括海軍和陸軍),大約是英國皇家軍隊的兩倍。其它諸如「弗吉尼亞公司」、「麻省公司」等也都有自己的軍隊。這些軍隊的作用一方面是為公司海運護航,甚至幫助其強行開辟新市場,另一方面也為公司在海外的工廠等產權作保衛。
除外貿公司自己的軍隊外,國家軍隊也常被派去為本國公民在海外的產權效勞。19世紀中葉之前,英國、西班牙、法國、德國在海外的財產主要是以殖民地為主,直接投資項目也都在殖民地。因此其軍隊也主要為維護殖民地、為其工業品開辟新市場服務。但是,隨著拉美國家於1820年前後相繼獨立,這些新獨立的國家在財政上面臨巨大的困難。因此,新成立的墨西哥、智利、委內瑞拉等拉美政府不得不向西歐銀行和投資者借債。到1850年左右,拉美等國家政府與企業發行的外債越來越多,賴賬的出現就成為一種必然。
在今天討論公司債務時,我們一般認為,如果一家公司資不抵債,那麼該公司可進入破產程序,要麼由債主把公司合並掉,公司歸債主;要麼將公司的資產拍賣清倉,把拍賣所得給債主;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在債主的主導下將公司管理層換掉並對其業務模式進行重組。可是,當債權方是外國人或外國公司,而欠債方是另一主權國家的政府或公司時,上述任何一種壞債處置方式都行不通。因為一方面在20世紀之前沒有成形的、公認的國際法和國際法庭,另一方面這些債務方國家又總會以主權為由作抗辯。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形成某種強制性的跨國合約、債務、產權的執行機制,跨國的借貸、投資、貿易則無法進行。
在不存在「世界政府」或「世界警察」的情況下,直到1907年之前被普遍認可的一種執行跨國合約、保護海外產權的方式是使用武力。於是那些弱小的國家對國際秩序無發言權,而軍事強國都把「武力執行合約、保護產權」看成是債權國必有的一種權利。因此,當一個國家因另一國家的政府(或公司)賴賬或侵佔其海外產權而發動武力攻擊時,其它國家會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
例如,1838年墨西哥政府因無足夠收入而宣布停止支付欠法國投資者的債務,隨即法國派海軍趕往墨西哥討債。1861年墨西哥政府又決定停止支付拖欠英國、法國和西班牙公民約八千萬美元的債務,結果在1862年1月英國派遣700海軍士兵,法國與西班牙共派8500名士兵趕到墨西哥的Vera Cruz港城,攻打墨西哥。數月後,英國與西班牙發現法國軍隊的目的遠不止是為了向墨西哥討債,更主要是想把墨西哥佔領為其新殖民地。此後,1862年4月英國與西班牙撤回軍隊,而法國在墨西哥則一直佔領到1867年。
從1820年到1914年間,英國在拉美共動武40多次,其中26次是以其公民產權受到侵犯或是以債務國賴債為由。比如,因其海外財產受到侵佔(包括工廠、銀行、鐵路),英國派軍隊於1868年攻打烏拉圭,於1891年進攻智利等。在亞洲,同樣是以保護其產權利益為由,英國分別於1840至1842年、1856至1858年攻打中國(鴉片戰爭)。
當國際游戲規則是以武力強弱而定的時候,那種世界只能是強國的世界,海外投資和海外貿易的安全度完全取決於投資者自己或國家軍隊的強弱,因而晚清洋務運動的經濟效果可想而知。首先,晚清的改革開放不能像今天那樣靠製造業出口發展經濟,拋開技術局限性不談,首先那時中國就沒有強大的海軍為其外貿提供支持。於是洋務運動的重點之一是發展軍力,但在沒有經濟實力的情況下,軍力發展又從何談起?這樣一來就進入了一個熟悉的怪圈:無軍力則沒法開展外貿,無外貿又使自然資源相對缺乏的中國難以發展經濟實力,無經濟實力又反過來使軍力無法增強。雖然外貿不是發展經濟的惟一途
⑧ 什麼是投資者保護
投資者保護是指法律對投資者的保障程度以及相關法律的有效實施程度,由委託代理機制帶來的信息不對稱導致公司的管理者以及大股東可能由於自己的私利侵犯投資者的權益,投資者保護機制就是為解決這一問題而產生的。投資者可以依賴兩種保護機制:一是國家層面的制度機制,二是公司層面的政策機制。
投資者保護三大流派
1、契約論。契約論的學者認為,投資者通過和公司簽訂契約就可保護自身合法利益,因此,政府只需保證契約執行即可。
2、法律論。這派理論主要以LaPorta、Lopez—de—Silanes、Shleifer和Vishny(以下簡稱LI-SV)為代表,主要觀點是法律在投資者保護方面至關重要,是決定投資者保護水平差異的最重要因素。LI-SV分析了多個國家投資者保護水平情況,發現法系差異決定了投資者保護水平差異,進一步,法律規則的變化提高了投資者保護水平和公司外部融資能力。
3、不完備法律理論。討論投資者保護問題,不得不提到當前一種新的理論一不完備法律理論。2002年7月,倫敦經濟學院的許成鋼與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的皮斯托在《不完備法律理論——種概念性分析框架及其在金融市場監管發展中的應用》中提出了「不完備法律理論」,正引起歐美經濟學界與法律界越來越多的興趣與關注。「不完備法律理論」對監管,特別是對金融市場監管的存在提出了新的見解,可以進一步詮釋投資者保護問題。不完備法律理論受到了不完備合同理論的啟發;將這一理論用於法律分析雖剮開始,但極具潛力。該理論的出發點是,除合同之外,法律也是內在不完備的,事實上,法律上的不完備問題比合同l中的要更為深刻。不完備法律指,如果所有可能造成損害的行為都能准確無誤地由法律詳細規定,則認為法律是完備的,否則,法律就是不完備的。運用在證券市場上,不完備法律理論很好的解釋了證券,市場監管理念的引入,且凸現了證券市場監管的重要性。
⑨ 《中國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狀況白皮書》之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評價報告》共計1.9萬字,分成七個部分,分別是引言、年度上市公司概況、上市公司投資者保護總體狀況、投資者保護方面取得的成績和進步、投資者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建議以及附錄。其中,前面的引言簡單介紹了《上市公司評價報告》編制的意義和基本框架方法;後面的附錄詳細介紹了評價方法、指標體系、歷年評價得分以及指標權重等內容;中間五個部分是主要內容,系統總結了2017年度上市公司投資者保護狀況。
《上市公司評價報告》中的主要內容和結論有:
一是A股上市公司投資者保護狀況整體向好。2017年度A股上市公司投資者保護狀況評價得分為75.64分,較2016年度上升0.99分。其中決策參與權、知情權和投資收益權三項子權益的評價得分均出現不同程度上升。
二是投資者主觀滿意度提升。中國上市公司投資者滿意度指數59.58,較上年增加4.16。其中,投資者對決策參與權、知情權和投資收益權三項子權益的主觀滿意度指數也呈現出不同程度增長。
三是連續幾年,知情權都是投資者最為關注的權利,投資者對投資收益權和決策參與權的重視程度比較接近。
四是在成績和進步方面的主要結論有:
累積投票製得到更廣泛採納。2017年,公司章程規定無條件採用累積投票制的公司有2000家,佔比57.89%,較上年增加7.47個百分點。
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與公司業績匹配程度提高。2017年, 2298家公司的前三名高管薪酬變化與公司業績變化相匹配,佔比66.51%,較上年增加3.74個百分點。
上市公司財務報告披露准確性整體向好。2017年,2988家公司沒有出現財務報告補充說明或更正情況,佔比86.48%,較上年增加5.88個百分點。
上市公司業績預披露達標情況良好。2017年,2371家公司的實際業績達標,占預披露公司數量的88.31%,較上年增加1.25個百分點。
上市公司網站信息的披露狀況進一步改善。上市公司網站平均披露基礎信息4.33項,較上年提高0.16。平均披露主動信息1.7項,較去年提高0.09。
投資者電話聯系渠道明顯改善。上市公司電話有人接聽的平均佔比為76.10%,較上年增加12.04個百分點。
上市公司經營性業務創造利潤佔比進一步提升。經營活動創造利潤占利潤總額的比例達90%以上的公司有1828家,占評價上市公司總數的52.91%,較上年增加22.02個百分點。
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制度保障進一步改善。2017年,3434家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確規定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以現金方式進行利潤分配,佔比99.39%,較上年增加0.85個百分點。
五是在問題和不足方面的主要結論有:
新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完備情況有待改進。2017年,上市公司平均披露治理文件數量近20項,但2017年新上市公司平均治理文件數量不超過9項。
上市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的獨立性有待改善。2017年,1039家公司存在董事長與總經理兼任現象,佔比30.07%,較上年增加2.49個百分點。
行使獨立董事提名權仍有待完善。自2013年開始統計,中小股東行使獨立董事提名權的情況較少,該指標得分始終不足20分,並且近兩年連續出現下滑。
上市公司開展投資者互動活動的主動性有待加強。2017年,年內舉辦過兩次及以上投資者互動活動的公司有596家,佔比17.25%,較上年下降0.09個百分點。
《上市公司評價報告》提出的主要建議有:一是引導新上市公司完善制度體系建設,二是鼓勵上市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兩職分離,三是完善獨立董事制度建設,四是鼓勵上市公司實施多渠道主動信息披露和投資者互動,五是加強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的管理和風險披露。
⑩ 新證券法宣傳系列之十八:債券投資者保護機制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增長,債券市場也取得了迅速發展,對債券投資者的保護也顯得愈發重要。在此背景下,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新《證券法》)第92條建立了債券持有人會議和債券受託管理人制度,形成了關於債券投資者保護的核心制度規范。結合新《證券法》等相關規定,一起來了解一下債券投資者保護機制的相關內容。
債券持有人會議與債券受託管理人的內涵
債券種類繁多,不過《證券法》調整和規制的主要是公司債券的發行和交易。公司債券一般是指公司為了籌集資金而發行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是一種社會化的集資手段,也是一種直接融資方式。其中發行債券的公司是債券發行人,也是債務人;購買債券的投資者是債券持有人,也是債權人。而債券持有人會議,顧名思義,是債券持有人為了全體債券持有人利益,即時召集來集體行使權利的決議機構,也是形成全體債券持有人合意的意思表示機構。
債券受託管理人一般是指由公司債券發行人聘請的,根據債券受託管理協議而設立的維護債券持有人利益的機構。一般而言,債券持有人與債券受託管理人為委託關系。新《證券法》明確要求「債券受託管理人應當勤勉盡責,公正履行受託管理職責,不得損害債券持有人利益。」債券持有人會議與債券受託管理人的職能
「債券持有人會議是強化債券持有人權利主體地位、統一債券持有人立場的債券市場基礎性制度,也是債券持有人指揮和監督受託管理人勤勉履職的專門制度安排。」新《證券法》第15條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所列資金用途使用;改變資金用途,必須經債券持有人會議作出決議。」這賦予了債券持有人會議改變債券募集資金用途的許可權。此外,新《證券法》第92條第二款賦予「債券持有人會議可以決議變更債券受託管理人」的許可權。債券持有人會議主要通過其作出的決議來產生效力,並且其在保護債券持有人上發揮著重要的議事平台作用。
債券受託管理人在債券投資者保護機制中承擔著事中管理與事後救濟等職能。在事中管理職能上,具體體現在債券受託管理人要履行「持續關注發行人和保證人的資信狀況、擔保物狀況、增信措施及償債保障措施的實施情況,在債券存續期內監督發行人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對發行人的償債能力和增信措施的有效性進行全面調查和持續關注,在債券存續期內持續督導發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等職責。在事後救濟職能上,新《證券法》第92條第三款明確規定:「債券發行人未能按期兌付債券本息的,債券受託管理人可以接受全部或者部分債券持有人的委託,以自己名義代表債券持有人提起、參加民事訴訟或者清算程序。」我國債券投資者保護的制度規范體系
首先,新《證券法》建立的債券持有人會議與債券受託管理人制度,在法律層面為保護債券投資者合法權益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自新《證券法》實行之日起,公司債券發行也邁入了注冊發行的新階段,保護債券持有人合法權益的重要性也越來越凸顯。債券持有人會議和債券受託管理人作為債券投資者保護機制的有機組成部分,新《證券法》在法律層面對此予以明確,對於保護債券投資者合法權益無疑是重大利好。
其次,《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作為部門規章,為規范公司債券的發行、交易或轉讓行為,保護債券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提供了具體細致的規定。現行《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由證監會於2015年發布實施,共計73條。其對公司債券發行和交易轉讓、信息披露、債券持有人權益保護等內容進行了集中規定,對債券持有人會議及債券受託管理人的職責進行了明確,是保護債券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要依據。
再次,最高人民法院於2020年7月發布的《全國法院審理債券糾紛案件座談會紀要》也是保護債券投資者的重要制度規范之一。《全國法院審理債券糾紛案件座談會紀要》是最高人民法院針對債券糾紛案件的特點,為保護債券投資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債券市場健康發展而發布的司法解釋性質文件。其對訴訟主體資格的認定、債券糾紛案件的受理、管轄與訴訟方式、債券持有人權利的特別保護及債券發行人的民事責任等內容都有集中明確的規定,為債券糾紛案件統一法律適用提供了重要依據。
綜上可以看出,以新《證券法》為基礎的我國債券投資者保護的制度規范體系為保護債券投資者提供了明確具體的規則依據,也為保護債券投資者合法權益提供了更為完善的司法救濟途徑,有利於增強債券投資者的信心並促進我國債券市場的健康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