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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池投資2018評級

發布時間:2022-06-12 09:51:56

① 昆明滇池投資公司怎麼樣情況如果。待遇怎樣詳細點。。謝謝。。

聽說下屬有幾家自來水廠

② 昆明滇池「大型房地產項目」7萬畝地塊即將全面調規

「大家都擔心房子違規,以後被拆,不敢買」。
昆明滇池邊,前有1.99億樓王只剩一堆建築垃圾《1.99億樓王只剩建築垃圾 昆明滇池違建繼續強力拆除》,又有綠地、寶能、金地等一大批知名開發商的項目正「瑟瑟發抖」。
繼滇池東岸、南岸5大板塊開啟規劃調整前期工作後,昆明市日前又發布了滇池西岸、北岸的規劃編制采買公告,計劃對環滇區域9大板塊,約7萬畝土地進行規劃調整,從規劃源頭對「環湖開發」、「貼線開發」進行整改。
環滇開發再踩剎車!
7萬畝地要改規劃
8月18日,昆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關於《環滇池臨湖區域西岸及北岸段控規梳理》規劃編制專項資金購買服務的計劃,擬出資196萬元,選擇相關單位梳理及編制滇池西岸和北岸區域規劃。主要涉及4大板塊,包括滇池西岸海口片區、滇池西岸北段片區、草海片區、度假區海埂片區等4大板塊,總面積約2187公頃(約3.28萬畝),其中建設用地面積約1875公頃。
根據購買計劃,承接方需完成7大工作內容,包括梳理臨滇池區域控制性詳細規劃,結合環滇池生態功能建設要求,完成拆、改、留分析底圖。
早在7月29日、8月6日,昆明市就連發了多條關於滇池流域規劃編制的招標公告,計劃對滇池三個半島、斗南、度假區大漁片區、晉寧古滇、晉寧大灣區共5大板塊進行規劃調整,范圍共2533公頃。
加上這次采買計劃,滇池沿岸9大板塊約4720公頃(約70800畝)都要進行規劃調整,基本囊括了滇池流域大部分區域。
事實上,今年5月24日,昆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就曾發布一份「關於暫停滇池周邊部分地塊審批的通知」,稱根據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為避免滇池周邊「貼線開發」現象繼續蔓延,對滇池周邊部分地塊暫停辦理審批事項通知。
「一個大型房地產項目」
值得一提的是,即將進行規劃調整的草海、度假區海埂、古滇等片區均是近年來昆明房地產開發的熱點區域。
特別是作為滇池重要組成部分的草海片區,近幾年「崛起」迅猛,重塑了昆明「富人區」版圖,從2015年至今先後開發建設地塊已達42個,佔地2463畝,建築面積475.9萬平方米。
尤以草海5號地塊為甚,堪稱「一個大型房地產項目」,地塊內數個項目同時開工建設,總面積達90萬平方米,其中40萬平方米是解決5號地塊5000多名原住民的居住問題。而如果剩餘兩個項目也全部建成,25公里的草海岸線房地產開發就將實現沿湖「全覆蓋」。
具體來看,據《每日經濟新聞》此前報道,2013年,綠地以高達1.1萬元/平方米的樓面價在草海片區拿地,也就是如今的綠地·海珀瀾庭;2018年,草海片區推出面積約1291畝土地,被金地、中鐵諾德等拆分拿下,即如今的中鐵諾德山海春風、金地·雲海一號;2019年11月,寶能斥資55.45億元斬獲約596畝地塊,最高樓面價15922元/平方米,刷新昆明樓面價紀錄,即寶能·滇池九璽。

環滇某項目懸掛的標語 每經記者 陳利 攝
不過,這些曾經「寸土必爭」、「寸步不讓」的項目現在有可能面臨調規整改。
根據2015年11月17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關於滇池分級保護范圍劃定方案的公告》,對滇池一、二、三級保護區具體范圍、環湖路和滇池面山界線進行了詳細規定。
其中,一級保護區指滇池水域及保護界樁向外水平延伸100米以內的區域,但保護界樁在環湖路(不含水體上的橋梁)以外的,以環湖路以內的路緣線為界。疑似一級保護線內非滇池保護項目除之前被中央環保督查組點名的諾仕達古滇名城水軍府、精品濕地相關設施、古滇大碼頭外,還包括培星東岸高爾夫球場、高海路龍門段臨湖別墅群、濱湖半島臨湖別墅群。
滇池二級保護區指一級保護區以外至滇池面山以內城鄉規劃確定的禁止建設區和限制建設區,及主要入湖河道兩側沿地表向外水平延伸50米以內區域。包括諾仕達古滇名城長腰山別墅群、未來城五漁邨建築群。
三級保護區,指一、二級保護區以外,滇池流域分水嶺以內的區域。疑似三級保護區內「貼線建設」的項目(對滇池三級保護區內「貼線建設」的項目,一律依法依規嚴格控制,堅決削減總量,降低開發強度)。包括草海片區昆明文旅城、綠地海珀瀾庭、金地雲海一號、中鐵諾德山海春風、寶能滇池九璽、華夏瀾台府等以及東岸片區雲南城投山海灣、山海薈、藍光中國花田國際度假區和大漁片區的錦藝滇池湖岸、北大資源紫境府、佳兆業藍楹灣、綠地滇池國際健康城、海倫堡滇池府等。
需要指出的是,今年5月藍光中國花田國際度假區被群眾投訴涉違反《滇池保護條例》,昆明市呈貢區水務局受理投訴後進行回復,表示此項舉報「部分屬實」。
「大家都在等」
如今,被混凝土填滿的長腰山、滇池面山的二級保護區正在努力恢復生態。
根據8月12日昆明滇池管理局發布的《晉寧區長腰山滇池二級保護區生態環境督察整改工作組方案》執行情況公告,長腰山滇池二級保護區以內的古滇名城·湖景林苑A區、B區共有542套房完成整改,收回注銷商品房購銷合同備案號321套,已收回注銷不動產權證證號282套。
其中,湖景林苑B區二期47棟144套建築2021年5月11日全部完成整改,並於2021年6月4日完成植樹綠化。
湖景林苑B區一期(望海居)36棟(套)建築2021年6月8日全部完成整改,該區域完成商品房購銷合同網備注銷11套,完成不動產權證注銷7套。
湖景林苑A區一期(觀瀾島、白鷺洲)和湖景林苑B區一期(林語曦)共131棟(362套)平穩有序完成整改,完成商品房購銷合同網備注銷310套;完成不動產權證注銷275套。
滇池龍門別墅群已經進入拆除階段。
至於草海片區被指「貼線開發」的項目,此前7月記者在走訪時,寶能·滇池九璽、金地·雲海壹號等項目尚處於正常修建與銷售中,記者日前了解到的最新信息也依舊是「正常銷售中」。
而涉及到兩個疑似「貼線開發」項目的融創,目前則處於停工整改階段,暫未對外進行銷售。一位接近雲南融創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現在政府的具體整改方案還沒出來,大家都在等。」
環滇房價「大跳水」
持續的環保整治也讓曾經堅挺的環滇區域房價迎來了一波「跳水」,古滇名城項目首當其沖。
日前,古滇名城推出春風小院一期特價洋房,原價13000元/平方米,現價只要8300元/平方米,單價直降4700元/平方米,降幅約36%。據了解,古滇名城本次共推出約100套特價房源,戶型125-126平方米,要求全款支付。
「長腰山整改事件後,古滇名城的房子沒人敢買,開發商只能降價,希望快速回籠資金。」昆明德祐一門店中介張敏(化名)告訴記者,我們也向很多客戶推過,但「大家都擔心房子違規,以後被拆,不敢買」。
據張敏透露,為快速回款,早在今年7月,諾仕達集團在呈貢新區開發的七彩雲南第壹城就開始了大促銷,「以前最高能賣到1萬元/平方米的公寓,特價僅4800元/平方米起,相當於半價。」
不僅是古滇名城,滇池沿岸多個項目均出現了降價。如滇池東岸位於呈貢斗南片區的綠地海之城,高層正常售價約12000元/平方米,按揭一口價9162元/平方米起,全款8597元/平方米起,單價足足降了3000-3500元/平方米。
事實上,目前整個滇池板塊的成交均價都出現了下滑。據昆明克而瑞數據顯示,7月昆明草海片區、滇池海埂片區、滇池會展、斗南、大漁片區新房成交價環比6月均呈下降趨勢,且降幅不小。
具體來看,西山區滇池板塊7月成交均價18930元/平方米,環比下跌20.94%;呈貢大漁片區成交均價13098元/平方米,環比下跌0.89%;會展中心板塊成交均價17853元/平方米,環比下跌9.23%。
「受今年滇池環保整治以及金融政策不斷收緊影響,昆明今年整體樓市不理想,房企資金壓力普遍比較大。」一頭部房企雲南區域相關負責人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為完成全年業績,目前昆明很多房企已從第三季度開始沖刺,「預計此後除了環滇項目外,還會有更多項目推出優惠措施」。

③ 房地產開發非法侵佔滇池保護區佔地1891畝,滇池開發亂象有多亂

滇池亂開發的現象的話,確實是非常的嚴重,因為這里的開發商諾仕達集團的話,其實一直都是在處於打擦邊球的一個狀態。不僅非法侵佔了滇池保護區的一些區域面積,同時的話在肆意建造的過程當中。其實很多的一些產權證明根本沒有得到相關市場部門的落實。

而現在在附近又建了大面積的一些別墅的話,那麼人們日常的一些生活還有一些垃圾,如果稍微不注意的話。其實都會很容易隨手丟入整個電池內,那一來二去時間久了之後。其實在原來被破壞的基礎上,使得電池的整個水質更加得到了污染,那這其實對於當地的生態文明發展是非常不利於的。相關的企業也沒有一定的責任心,只為了當時的利益,而忽略了整個未來的生態環境。

④ 滇池的水有多深

滇池平均水深5米,最深處為8米。

滇池亦稱昆明湖、昆明池、滇南澤、滇海。在昆明市西南,有盤龍江等河流注入,湖面海拔1886米,面積330平方千米,雲南省最大的淡水湖,有高原明珠之稱。湖水在西南海口洩出,稱螳螂川,為長江上游幹流金沙江支流普渡河上源。

滇池為西南第一大湖,是中國第六大的淡水湖。流域面積(不包括海口以下河道流域面積)為2920平方公里。滇池湖面南北長40公里(含草海)(一說長約32公里);東西平均寬7公里,最寬處12.5公里。湖面海拔1886米,湖岸線長約150公里。

(4)滇池投資2018評級擴展閱讀

2019年9月2日,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發布了《2019年度滇池開湖捕撈及封湖禁漁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根據《通告》,10月16日起,滇池開始為期30天的開湖捕撈期,主要採用人力(風力)拖網作業的方式,捕撈滇池裡的銀魚和蝦。值得注意的是,在經過2016年——2018年連續3年的捕撈後,今年不再開捕大型經濟魚類。

《通告》指出,入湖捕撈銀魚和蝦的漁船需經雲南省漁業船舶檢驗局滇池檢驗處(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漁業行政執法處)注冊登記和檢驗,凡未經登記、檢驗或未掛船牌的漁船,不得入湖捕撈。

⑤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2018)

一、廢止下列4件地方性法規

(一)《雲南省外商投資勘查開采礦產資源條例》(1999年7月29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二)《雲南省土地登記條例》(2002年11月29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三)《雲南省職業病防治條例》(2009年3月27日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四)《雲南省鹽業管理條例》(2011年7月27日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4年7月27日雲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二、修改下列32件地方性法規

(一)將《雲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第二十九條修改為:「新建、改建、擴建取水建設項目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批准許可權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取水許可手續。」

(二)將《雲南省水文條例》第七條第一款第三項修改為:「(三)具備水文或者相關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

(三)將《雲南省水土保持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修改為:「在前款規定的區域搶修鐵路、公路、水工程等確需取土、挖砂、採石的,搶修單位應當採取水土保持措施。」

將第十六條第一款中的「項目審批、核准、備案部門的同級」修改為「縣級以上」。

刪去第十八條第二款。

將第二十條第一款修改為:「依法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產建設項目中的水土保持設施,在生產建設項目投產使用前,由生產建設單位自行組織驗收。」第二款修改為:「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合格後,生產建設單位應當將驗收結果及驗收材料向社會公開,並向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機關報備。」

(四)刪去《雲南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第十一條第一款中的「評估結果由省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認定」。

刪去第十三條。

(五)將《雲南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中的「省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修改為「原批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

(六)刪去《雲南省發展新型牆體材料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

刪去第二十二條。

刪去第二十五條第三項、第四項。

刪去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

(七)刪去《雲南省散裝水泥促進條例》第十二條、第三十一條。

(八)將《雲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辦法》第五條第二款修改為:「農業技術推廣,實行國家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以下簡稱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與農業科研單位、有關學校、農民專業合作社、涉農企業、群眾性科技組織、農民技術人員等相結合的推廣體系。」

刪去第八條第一款。

(九)將《雲南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修改為:「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省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頒發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證。」

刪去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

將第二十二條修改為:「未取得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證的單位,不得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活動。

「取得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證的單位不得超越資質等級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活動。」

將第四十五條第一款修改為:「本條例中下列用語的含義:「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的單位,是指依法取得省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頒發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證的單位,不包括依法取得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和國務院電力或者國務院通信主管部門共同頒發的資質證,從事電力、通信雷電防護裝置檢測的單位。」

(十)將《雲南省氣象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修改為:「具有大氣環境影響評價資格的單位進行工程建設項目大氣環境影響評價時,應當使用符合國家氣象技術標準的氣象資料。」

刪去第二十七條第二款。

將第二十九條修改為:「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的單位,應當取得省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頒發的資質證。

「禁止無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活動。」

將第三十一條第四項修改為:「(四)建設項目大氣環境影響評價使用的氣象資料,不符合國家氣象技術標準的;」將第六項修改為「(六)無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活動的;」

(十一)將《雲南省會計條例》第五條第二款第三項修改為:「(三)組織管理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

將第九條中的「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修改為「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

刪去第二十八條。

將第三十三條中的「被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修改為「被作出不得或者五年內不得再從事會計工作決定的」。

(十二)將《雲南省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第十條第一款、第三款中的「地、州、市」修改為「州、市」。

刪去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中的「地區行政公署」,並將第三款修改為:「州、市級和縣(市)級自然保護區的建立,由自然保護區所在的縣、自治縣、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或者省人民政府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州、市級或者省級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評審後,由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協調並提出審批建議,報省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將第十三條第一款修改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范圍和界線按國家相關程序確定,並予以公告。」第二款修改為:「省級、州、市級和縣(市)級自然保護區的范圍和界線由省人民政府確定,並予以公告。」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省級、州、市級和縣(市)級自然保護區的撤銷及其性質、范圍、界線、功能區的調整或者改變,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將第十四條第二款修改為:「核心區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進入。因科學研究確需進入的,應當依法獲得批准;不得建設任何生產設施。核心區內原有居民確有必要遷出的,由自然保護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妥善安置。」第三款中的「同級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修改為「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第四款修改為:「實驗區不得建設污染環境、破壞資源或者景觀的生產設施。開展參觀、旅遊活動的,由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編制方案,方案應當符合自然保護區管理目標,不得開設與自然保護區保護方向不一致的參觀、旅遊項目。」

將第十六條修改為:「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內的建設項目,建設前應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將第十八條第一項修改為:「(一)砍伐、放牧、狩獵、捕撈、采葯、開墾、燒荒、開礦、採石、挖沙等,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三項修改為:「(三)超標排放污染物。」

將第十九條第一款中的「第三款」修改為「第四款」。

將第二十條第一款中的「委託」修改為「授權」。

將第二十一條修改為「違反本條例規定,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內建設任何生產設施,實驗區內建設污染環境、破壞資源或者景觀的生產設施的,由縣級以上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並根據情節輕重處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將第二十三條第二項修改為:「(二)開展參觀、旅遊活動未編制方案或者編制的方案不符合自然保護區管理目標的;」增加四項,作為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

「(三)開設與自然保護區保護方向不一致的參觀、旅遊項目的;

「(四)不按照編制的方案開展參觀、旅遊活動的;

「(五)違法批准人員進入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的;

「(六)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

(十三)將《雲南省陽宗海保護條例》中的「陽宗海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統一修改為「陽宗海管理機構」。

增加一條,作為第十七條:「本條例施行前,在一、二級保護區內已經建成的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陽宗海保護區有關規劃,採取逐步遷出、調整建設項目或者生產經營內容、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等措施依法處理。」

(十四)將《雲南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第一條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將第十條、第十一條中的「城建主管部門」修改為「項目所在地的縣(市、區)城建主管部門」。

將第十三條第二款中的「上一級城建主管部門」修改為「項目所在地城建主管部門」。第三款中「城建主管部門」修改為「項目所在地州(市)城建主管部門」。刪去第四款。

刪去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七條。

刪去第二十九條中的「施工」。

將第四十條第三款修改為:「從事供氣的經營企業,應當取得所在地州(市)城建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經營許可證後方可開展經營。」

刪去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中的「供水」和第三項。

將第四十八條第三款修改為:「特許經營許可證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樣式,由項目所在地州(市)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特許經營協議的示範文本由項目所在地州(市)人民政府制定並公布。」

(十五)將《雲南省城市房地產開發交易管理條例》第六條修改為:「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資質,由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准。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十六)刪去《雲南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

(十七)刪去《雲南省森林條例》第十五條。

(十八)刪去《雲南省綠化造林條例》第十五條。

刪去第二十二條第三項中的「綠化費和」。

刪去第二十六條第三項。

(十九)將《雲南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條修改為:「從事汽車租賃業務經營者,應當在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營業執照後15日內到所在地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刪去第十條。

將第十七條第一款修改為:「從事包車客運和旅遊客運的車輛應當按照約定的目的地、線路、時間運行,不得招攬或者搭乘他人。運營時應當在車籍所在地和旅遊目的地之間通行。」

將第十八條第一款修改為:「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作出班車客運經營許可時,應當明確4年-8年的經營期限。客運經營者應當在許可期限內從事經營,經營期限屆滿,客運經營權終止。」第三款修改為:「班車客運的經營主體、起訖地變更的應當按照重新許可辦理。」

刪去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款、第三十三條第一款。

刪去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和第二款中的「和教練員證」。

刪去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中的「教練員證」。

刪去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十二條第五項。

(二十)將《雲南省滇池保護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修改為:「禁止在一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建築物和構築物。確因滇池保護需要建設的環湖濕地、環湖景觀林帶、污染治理項目、航運碼頭,以及防汛抗旱、執法監管、宣傳教育設施,應當經昆明市滇池行政管理部門審查,報昆明市人民政府審批。」

將第四十五條修改為:「在二級保護區內的限制建設區應當以建設生態林為主。符合滇池保護規劃的健康養老、健身休閑等生態旅遊、文化項目,以及公共服務、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昆明市規劃、住房城鄉建設、國土資源、環境保護、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門在報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前,應當有昆明市滇池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

「在二級保護區內的限制建設區禁止開發建設前款規定以外的項目。」

將第五十九條第二項修改為:「(二)開發建設第四十五條第一款規定以外項目或者擅自開發建設第四十五條第一款規定項目的,責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拆除,並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

刪去第六十條第一項。

增加一條,作為第六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在滇池保護范圍內向河道、溝渠等水體傾倒固體廢棄物,排放污水、廢液及其他超過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污水、廢水的,責令改正,並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二十一)將《雲南省旅遊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修改為:「經批准從事旅遊運輸的車輛應當在核定經營范圍內從事旅遊客運經營,並按照旅遊合同和旅遊包車合同的行程安排,在車籍所在地和旅遊目的地之間通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置障礙。」

將第二十六條修改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授權相關旅遊行業組織對旅遊經營者(不含旅遊購物企業)、旅遊從業人員和旅遊設施實行服務質量標准等級評定,並向社會公布。接待旅遊團隊的旅遊經營者、旅遊業從業人員和旅遊設施應當通過相應的等級評定。

「旅遊經營者不得超越評定的等級進行宣傳;未經評定的,不得使用等級標志和稱謂。

「旅行社接待旅遊團隊不得選擇未經等級評定的旅遊經營者、旅遊從業人員為服務提供方。」

將第五十二條修改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未經等級評定接待旅遊團隊的,由旅遊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旅遊經營者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旅遊從業人員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由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吊銷業務經營許可證、從業許可證。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由旅遊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並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取消旅遊經營者所評定的等級,或者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將第五條、第三十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六條中有關行政部門相應修改為「民族宗教」「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市場監督管理」「應急管理」「葯品監督管理」「衛生健康」。

(二十二)刪去《雲南省母嬰保健條例》第七條。

將第十四條修改為:「嚴禁擅自進行胎兒性別鑒定。醫療保健機構認為醫學上確有需要的,必須報經州、市級以上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鑒定。」

將第十七條第二款修改為:「邊遠山區因條件限制,不能住院分娩的孕婦應當由經過培訓、具備相應接生能力的接生人員實行消毒接生。」

刪去第十八條中的「和從事家庭接生的人員」。

將第二十五條中的「個人必須取得《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或《家庭接生員技術合格證書》方可執業」,修改為:「個人必須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相應資格方可執業」。將第二項中的「地級」修改為「州、市級」。刪去該條中的「孕產期保健、嬰幼兒保健」「家庭接生」。

將第二十條中的「兒童保健手冊」,第二十三條、第三十四條中的「《兒童保健手冊》」修改為「《兒童保健手冊》或者《母子保健手冊》」。

刪去第二十六條、第三十一條第一款。

刪去第三十二條中的「或《家庭接生員技術合格證書》」。

將條例中的「衛生行政部門」修改為「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刪去第四條中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刪去第十二條和第二十一條中「和村公所(辦事處)衛生所(室)」。

(二十三)刪去《雲南省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一款第三項。

將第十一條修改為:「必須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建設項目應當在建設工程設計前完成,並按照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進行抗震設防。地震安全性評價的費用納入工程建設項目投資計劃,在工程前期勘察費用中支出。

「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審定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審定以外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

將第十二條修改為:「建設單位編制的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等文件應當包括抗震設防要求。項目審批部門審查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時,應當就抗震設防要求徵求地震工作主管部門的意見。」

將第十五條修改為:「承擔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單位,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從業要求,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規范。」

將第十條、第十三條中的「工業經濟」部門修改為「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將第三十條中的「主管部門」修改為「有關部門」。第三十七條中的「建設主管部門」修改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二十四)將《雲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修改為:「違反本條例規定多生育子女的,按照《雲南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規定》對夫妻雙方分別徵收社會撫養費,是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將條例中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修改為「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

(二十五)將《雲南省防震減災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修改為:「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審定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審定以外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刪去第三款。

將第三條、第十七條、第三十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中的有關部門相應修改為「衛生健康」「自然資源」「工業和信息化」「生態環境」「文化旅遊」「民族宗教」。

(二十六)將《雲南省葯品管理條例》第十二條修改為:「鼓勵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中葯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進行中葯材種植、養殖。」

將第四條、第二十二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六條中的有關部門相應修改為「市場監督管理」「衛生健康」。將條例中的「省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修改為「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

刪去第四十六條中的「國家及本省」,將第五十八條修改為「違反本條例第四十六條的規定,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

(二十七)將《雲南省職業介紹條例》第九條第一款、第二款修改為第一款:「設立、變更或者撤銷職業介紹機構應當經縣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第三款修改為第二款。

刪去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六條第五項、第三十條。

將條例中的「勞動行政部門」修改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刪去第六條中的「計劃」「物價」,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修改為「市場監督管理」「住房城鄉建設」。

(二十八)刪去《雲南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第十二條。

(二十九)將《雲南省實驗動物管理條例》第七條修改為:「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人員應當經過專業培訓,遵守實驗動物管理的規定。」

將第三十四條第一項修改為:「(一)安排未經專業培訓的人員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

將第四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中的有關行政部門相應修改為「衛生健康」「農業農村」「生態環境」「市場監督管理」。

(三十)刪去《雲南省促進民族自治地方科學技術進步條例》第十九條中的「積極興辦技術水平高的縣鄉企業」。

刪去第四十六條第二款、第五十五條。

將條例中的「科學技術主管部門」修改為「科學技術行政主管部門」。將第四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中的有關行政部門相應修改為「發展改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市場監督管理」「農業農村」。

(三十一)刪去《雲南省技術市場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二款、第九條。

將第二十三條修改為:「從事技術貿易活動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訂立書面合同。技術合同一經依法成立,當事人應當嚴格履行。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變更、解除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妨礙合同的履行。」

將第二十四條修改為:「技術合同成立後,技術出讓方可以持技術合同書到當地技術合同登記機構進行認定登記。」

刪去第二十五條第二款。

將第二十七條第二款中的「《技術合同法》及其《實施條例》」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將第二十八條修改為:「對促進技術成果商品化,在技術貿易活動和維護技術市場秩序中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科學技術行政主管部門等給予表彰和獎勵。」

將第三十條中的「由科學技術管理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下列規定處理」修改為「按下列規定處理」。第二項中的「由科學技術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害,賠償損失」修改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刪去第三十五條。

將第七條中的「科學技術委員會」和第二十九條中的「科學技術管理部門」修改為「科學技術行政主管部門」。將第八條、第二十九條中的「工商」「技術監督」修改為「市場監督管理」。

(三十二)將《雲南省文化市場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修改為:「文化經營者本著自願的原則,經民政部門登記,可以成立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

「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倡導誠信、守法經營,依法維護文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刪去第二十七條。

刪去第三十五條第一款中的「第二十七條」。

將第三十四條中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修改為「治安管理處罰法」。

刪去第四十二條。

將條例中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文化市場稽查隊」「文化市場稽查隊員」相應修改為「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文化執法機構」「文化執法人員」。將第十條、第三十六條中的「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修改為「新聞出版管理部門」。將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三十四條中的有關行政部門相應修改為「市場監督管理」「衛生健康」。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修改的32件法規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條文序號作相應調整,重新公布。

⑥ 昆明滇池水務股份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 公司是經昆明市國資委《關於同意成立昆明滇池水務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復》(昆國資復〔2010〕302號)同意,由昆明滇池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昆明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昆明產業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昆明新都置業有限公司和昆明市國有資產管理營運有限責任公司於2010年12月23日共同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玉梅
成立時間:2010-12-23
注冊資本:102911.1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530100000024989
企業類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與境內合資、上市)
公司地址:昆明市第七污水廠

⑦ 昆明滇池資產經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怎麼樣

簡介:昆明滇池資產經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14年08月25日,主要經營范圍為自有資產經營管理(金融資產除外)、企業管理、物業管理、停車場經營、工程機械租賃、汽車租賃、園林綠化工程、旅遊景點開發、廣告設計製作發布等。
法定代表人:游新兵
成立時間:2014-08-25
注冊資本:2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530100000033124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公司地址:雲南省昆明市西山區滇池路昆明市第一污水處理廠內辦公樓2樓

⑧ 「十三五」期間滇池怎麼治理 水質要達幾類標准

「十三五」期間滇池怎麼治理 水質要達幾類標准?
雲南《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以下簡稱《滇池「十二五」規劃》)發布,其中城鎮污水處理及配套設施項目33個,投資77.53億元。投資金額最大的為昆明主城北部合流污水處理廠(昆明市第十四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投資13.1億元,將在昆明主城北部新建一座污水處理廠,規模為10萬立方米/天(含40萬立方米/天一級強化處理設施),配套建設1座合流轉輸泵站、4.8km轉輸管網,及新建改造6處合流溝渠截留井。昆明主城老舊排水管網改造及泵站建設工程,投資9.5億元,責任單位排水公司,在清查梳理主城排水系統的基礎上,更新改造老舊排水管網約100公里,完善排水系統節點約100處,在部分城市交通、人流密集道路下方主幹排水管網加裝水力沖洗等設施、設備。
2015年
滇池流域常住總人口約406.86萬人
滇池流域涉及昆明市五華區、官渡區、西山區、盤龍區、呈貢區及晉寧縣、嵩明縣五區兩縣,53個鄉鎮(街道辦事處),流域面積2920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區面積412平方公里。2015年滇池流域常住總人口約為406.86萬人,約占昆明市總人口的60%;流域GDP達到3168億元,約占昆明市GDP的80%。
「十二五」:
完成項目67個在建25個
《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以下簡稱《滇池「十二五」規劃》)共有項目101個,規劃總投資420.14億元。截至2015年底,已完成項目67個,在建25個,項目完成率為66%,完成投資289.79億元,投資完成率為69%。
「十三五」期間,滇池怎麼治理,將實施哪些項目,水質要達幾類標准?將於本月底聽證的《滇池流域水環境保護治理「十三五」規劃(聽證稿)》(以下簡稱《規劃(聽證稿)》)給出了明確答復。
力爭到2018年,草海穩定達到V類;到2020年,滇池湖體富營養水平明顯降低,藍藻水華程度明顯減輕,外海水質穩定達到IV類。「十三五」期間,規劃項目總計100個,總投資192.68億元。其中,滇池外海環湖濕地建設四退三還工程(續建)。
《規劃(聽證稿)》將於8月31日在昆明市環境科學研究院舉行。可登錄昆明市環保局查閱《規劃》具體內容。
規劃目標
滇池外海水質穩定達到IV類
到2018年,草海穩定達到V類;到2020年,滇池湖體富營養水平明顯降低,藍藻水華程度明顯減輕(外海北部水域發生中度以上藍藻水華天數降低20%以上),流域生態環境明顯改善,滇池外海水質穩定達到IV類(COD≤40mg/L);「十三五」期間,盤龍江、洛龍河穩定保持Ⅲ類,新寶象河、馬料河、大河(淤泥河)、東大河穩定保持IV類,船房河、茨巷河、大觀河、撈魚河、金汁河穩定保持V類;到2020年,西壩河等其它主要入湖河流穩定達到V類;7個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穩定達標。
規劃項目:
共計100個,總投資192.68億元
規劃項目總計100個,總投資192.68億元。其中新建項目77個,投資約106.69億元;結轉「十二五」項目23個,投資85.99億元。規劃項目分為四類。
城鎮污水處理及配套設施項目33個,投資77.53億元。
投資金額最大的為昆明主城北部合流污水處理廠(昆明市第十四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投資13.1億元,將在昆明主城北部新建一座污水處理廠,規模為10萬立方米/天(含40萬立方米/天一級強化處理設施),配套建設1座合流轉輸泵站、4.8km轉輸管網,及新建改造6處合流溝渠截留井。昆明主城老舊排水管網改造及泵站建設工程,投資9.5億元,責任單位排水公司,在清查梳理主城排水系統的基礎上,更新改造老舊排水管網約100公里,完善排水系統節點約100處,在部分城市交通、人流密集道路下方主幹排水管網加裝水力沖洗等設施、設備。
飲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項目9個,投資1.72億元。
松華壩水庫水源保護區冷水河沿岸村莊截污工程,投資0.41億元,冷水河沿岸村莊埋設截污管,實施污水收集及處理;冷水河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投資0.4億元,青龍潭-松華壩庫尾長14.6公里,實施河道截污、生態河堤整治、清淤、濕地提升改造、綠化、管護道路。
區域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44個,投資107.61億元。
投資金額最大的為滇池外海環湖濕地建設四退三還工程(續建),達46.3億元,繼續在滇池湖濱實施退塘、退田、退人、退房,開展生態修復,實現還濕地、還林、還湖。其次是滇池外海北岸水質改善與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投資12.5億元,在滇池外海北岸建設進口取水工程、輸水隧洞工程,提高滇池防洪能力,改善滇池水質。滇池外海西岸濕地建設工程,投資7.1億元,建設西華濕地939.7畝、觀音山南濕地724.35畝、觀音山北濕地462.15畝,總計建設濕地2126.2畝。
環境管理類項目14個,投資5.82億元。
濕地維護運行管理項目,投資2.5億元,每年對沿湖已建濕地進行運營管護,5000萬元/年。滇池流域入湖河道水量監測項目,投資1.043億元,2016年對滇池流域入湖河道91個水量巡測站點按月開展瞬時流量巡測,在滇池流域入湖河道157個監測斷面建設自動監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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