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蒙古國礦產資源豐富,為何它們不大力開采快速發展經濟
蒙古國確實擁有豐富的礦產資源,但他們經濟不發達,並不是因為他們不開采礦產導致的,反而他們經常向外國出口礦產資源,導致他們經濟不發達的主要原因是蒙古國自己本身所擁有的技術落後,所以礦產資源開發緩慢,也不具有加工的能力,而礦產資源出口的定價權全都在美國為主的發達國家手裡。蒙古國倒是想靠賣自己手裡的資源,從而讓經濟得到發展,可自己處於被動地位,再加上真正發達的國家並不是靠賣資源發展起來的。比如經濟發達的日本和瑞士本身資源比較匱乏,可卻通過良好的制度和人民的創新習慣,使得國家經濟一步步發展起來。而蒙古的經濟不發達,不僅由於全球經濟的原因,還由於自己的原因:
蒙古人意識落後
國家經濟不景氣,大部分都是自身的原因,蒙古國人靠天吃天靠地吃地,所以他們沒有那種創新精神,也沒有想努力把蒙古國的基礎建設搞好,所以意識上的落後分散導致蒙古國的經濟不能快速增長。蒙古國的資源主要是礦產資源,可經濟收入還是以畜牧業為重。想要使國家的經濟往上走,既要擁有良好的國家制度,還要有人民的支持和行動力作為支撐。蒙古國表面上是共和制,但有一些保守勢力卻十分頑固,從而使得國家和人民的願望沒有達成一致。再加上現在大部分的國家已經走向現代化,可蒙古的大多數民眾還處於落後階段,頭腦也不靈活,沒有商業頭腦,自然他們不會想到通過蒙古族所擁有的豐富資源來搞經濟。
2. 蒙古國獲中國48億投資後,卻將稀土獻給美國,結果如何
我國已經積累了數千年的文化,重視常識,公義行事,禮貌待人,以德勸說,經過數千年的文化傳承,在成為一個人的課程中,鄰居一直是一個相對特殊的存在,他不是親戚,但比親戚更好,並且可以影響您的生活質量,良好的鄰居關系是生活知識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中國對鄰國一向非常友好和真誠,我們的禮節國家的名稱不是虛假的,但是這樣的好形象有時不可避免地會遇到白眼狼,在過去的幾十年中,中國發展迅速,各個領域都與鄰國拉開了很大的鴻溝,中國本著鄰里互助的理念,努力維護``鄰里關系'',慷慨地幫助鄰國共同進步,在世界結構發生重大變化的時刻。
3. 蒙古稀土達三千萬噸,我國投資48億,後來怎樣了
古詩中提到:一庭春色惱人來,滿地落花紅幾片。其實描寫春光無限好的詩句,大多數是在歌頌我國的大好河山,體現詩人的山河熱愛之情。而這些自然資源也僅僅只是資源的一種,有一種稀有資源,不論在任何時代,在任何國家的眼中都極其珍貴。
地球並不屬於任何一個國家,而屬於全人類。如果全人類都可以很好的維護好地球的生態平衡,那麼對於全人類來講都是有利的事情。但是過度開采礦產,毀壞森林,破壞生態環境,很有可能經濟發展起來了,綠化面積卻大打折扣了。
4. 外蒙古挖礦什麼情況
外蒙古由於貪污腐敗橫行,律令朝令夕改,
所以大家都想拿一票走人,
所以對環境破壞比較厲害,雖然蒙古國法令嚴格,但是實際執行很腐敗,
大公司可能好點,不過蒙古國急於賣礦給民眾發錢,估計以後開礦會很厲害!
而且因為內蒙古也賣煤炭,所以蒙古國在北方賣不到好價錢,大都通過鐵路運到南方來賺錢
5. 在蒙古國投資金礦的現狀
當然 首先你得知道蒙古國是世界上 開礦是最那個的- -
6. 蒙古國礦業投資環境
1)1997~2006年在蒙古國礦產委員會注冊的礦床數和礦產資源量見表7.3。2004~2006年礦產品年產量見表7.4。
表7.3 2006年蒙古國礦產資源量統計表
表7.4 蒙古國2004~2006年礦產品年產量
2)礦業管理機構。
蒙古國礦業的政府主管部門是工業和貿易部(Ministry of Trade and Instry),該部是一個綜合部門,礦業管理只是其職責的一部分。該部下設的兩個局主要與礦業管理有關,其中礦產資源和石油管理局是政府礦業管理的執行機構,負責蒙古國礦產資源的勘探、開發和利用等方面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礦產資源項目勘探和開發許可證均由該局發放;另一個局是地質礦產資源政策協調局,主要負責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政策法規的制定、監督實施,以及有關管理協調工作。
3)主要金屬礦產資源。
蒙古國是一個資源豐富的國家。現已探明的有銅、鉬、金、銀、鈾、鉛、鋅、稀土、鎢、鐵、錫、鈾、螢石、磷、煤、石膏、石油等80多種礦產,包括6000多處產地,蘊藏量約500億t以上。有10多個礦種的約500個礦床已被評價,約150個礦床正被開采,而絕大部分還有待開發。其中銅、磷、螢石、煤、石膏的探明儲量居世界前列,開發潛力巨大。
A.銅。蒙古國的銅礦產資源極為豐富,品質上乘,礦石儲量約有2.4 億t,含銅0.54%。3條東西向礦帶分布於蒙古北部、中部和南部。目前,蒙古國銅礦的開采量居世界第13位。額爾登特銅鉬礦已列入世界十大銅鉬礦之一,位居亞洲之首,是蒙古國第一創匯大戶,其出口額占蒙古出口總額的30%。
B.鐵。蒙古國鐵礦儲量20億t,主要分布在東蒙古地區北部,托木爾台、巴彥戈爾和托木爾—托洛戈伊等三大鐵礦儲量分別是136.9百萬t、110百萬t和2000萬t,平均品位均超過50%。
C.金。蒙古國已發現金礦產地130多處,地質儲量3000t,探明儲量為160t。已經開采和准備開採的有50處,分布在16條金成礦帶中。開發條件最好的是北肯特金礦帶,蒙古國已探明的金儲量94.6%都集中在此。
D.鈾。蒙古國的鈾礦資源豐富,儲量約140萬t,佔世界鈾儲量的23%,居世界前10位。有蒙古國最大的馬岱鈾礦,還有哈拉特古河道砂岩鈾礦以及杭愛省蘇民河地區的古河道砂岩鈾礦。
4)礦業投資環境。
蒙古國本身的礦業開發規模有限,主要集中在中北部和東部。該國約有200多家礦業公司,開發的主要礦種有銅、鉬、金、螢石、煤及一些用於建築業的非金屬礦產。已探明儲量但尚未進行開採的礦床還有很多,如位於蒙古國東南部察干蘇布爾加斑岩銅(鉬)礦,礦石儲量估計2.2億~2.4億t;分布於蒙古國東部地區的烏蘭多金屬礦,礦石儲量為6800萬t,含鋅2%、鉛1.2%、銀53g/t、金0.21g/t,均未開采。同時,蒙古國整個國家的地質勘察程度比較低。1997年礦業法修改後,蒙古國的勘察許可授權件數雖逐年增加,但目前仍有國土面積的75%沒有頒發勘察及開采許可證。
近年來,蒙古國投資環境有了明顯的改善。主要表現在蒙古國政府高度重視、法律政策進一步完善、經濟開始復甦和基礎設施有所改善等方面。早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蒙古國政府就制定了大力引進外資發展采礦業、振興經濟的戰略。此後,歷屆政府均將開發礦產資源作為振興本國經濟的重要政策。近年,蒙古國采礦業的產值占國內總產值的8.5%,占出口收入的58.5%,占工業總產值的一半以上。蒙古國政府在2005年年初成立了「戈壁地區發展項目」工作組,政府希望通過啟動該項目,以吸引外商在該國投資開發礦產資源和其他自然資源,加速發展本國經濟。為了吸引外資,保護投資者的利益,蒙古國政府於1990年頒布了《外國投資法》,於1993年進行了修改,又在2002年做了補充修改。此外還制訂了稅法。1997年蒙古國政府對礦業法進行了修改,為外商投資提供了法律保障和一系列優惠條件。內容包括:外商投資的絕大部分項目進口的機械設備免徵關稅和增值稅;外資企業所得利潤可自由匯出;外資外貿局為外商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提供「一站式」服務。特別是被列入蒙古國政府「重點鼓勵外商投資項目目錄」的項目,均可以根據所投資行業的不同,享受3~10年所得稅減免的優惠。如石油、固體燃料的開采和加工行業5年內免徵所得稅,後5年減稅50%。並規定首次投資額達到200萬~1000萬美元或與其價值相等的當地貨幣項目,簽訂稅收穩定經營合同的期限為10年;1000萬美元以上或與其價值相等的當地貨幣項目,期限為15年。蒙古國礦業法規定:勘察許可證允許在指定地區進行各種類型的勘探工作,並授予持證人對其所發現的任何礦床的開發優先權;許可證可作為持有者的一份財產進行轉讓;所有的礦產權利金額從原來的12.5%降至2.5%;放寬采礦許可證的有效期限和延長期。新礦業法簡化了審批程序,縮短了礦業權的審批時間。在修改的礦業法中,對所有國籍的投資人員都給予了同等的權利,允許外資得百分之百的所有權,而且不限制收益和紅利向國外匯款。
為發展經濟,蒙古國政府制定和批准了「千年路」項目、「關於建立動力統一網路綱要」等經濟發展政策,加快建設與國內外市場相連接的基礎設施與公路。蒙古國現有道路約1.1萬km,其中,硬路面的公路僅佔11.9%。長期以來,道路交通發展嚴重滯後,成為蒙古國振興經濟的最大障礙。蒙古國「千年路」項目,這個貫通南北、連接東西的公路網與中國和俄羅斯相連,將成為繼連接歐亞大陸的鐵路干線後又一主要公路干線,是連接蒙古國與鄰國的主要公路網和新的出海大通道。「千年路」東西干線穿過蒙古國5大經濟規劃區。蒙古國的額爾敦特銅礦、巴嘎淖爾煤礦、寶日溫都爾礦山、塔木茨格布拉格油田、馬爾岱鈾礦等工業區都分布在「千年路」交通網附近。「千年路」穿過的地區有豐富的稀有金屬、金、錫、鋅、褐煤和建材等資源。
7. 蒙中一帶一路貿易逐漸委員會搞的礦機挖礦收益是真的嗎
摘要 在蒙古國投資礦產的風險主要集中在:
8. 俄哈蒙礦業投資環境分析
豐富的礦產資源是阿勒泰地區周邊國家資源優勢,構成了阿勒泰地區利用周邊國家的資源基礎。第一節和第二節將阿爾泰成礦帶成礦背景、成礦地質條件及規律進行了闡述,並對阿勒泰地區周邊國家的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狀況進行了分析研究。本節主要對周邊國家的礦業投資環境進行分析,如果說資源基礎是硬體的話,那麼,投資環境、政策等就構成了阿勒泰地區利用周邊國家礦產資源的 「軟體」。只有將軟硬體有機地結合起來,利用周邊國家的資源才能更有針對性、更實際。下面分國別闡述。
一、俄羅斯
( 一) 礦業法律法規
2008 年 5 月,俄羅斯正式實施 《俄限制外資進入戰略性產業法》。俄羅斯對外資進入涉及國家命脈的行業一直保持相當謹慎的態度,曾實施數條臨時法律條例,但一直缺乏統一的立法進行調節,已有的法律並不具有系統性。新法規定 13 大類 42 種經營活動被視為戰略性行業,限制外資進入。與礦業開發有關戰略性行業為: 在聯邦級地下資源區塊內進行地下資源的地質研究或資源勘查開采。
戰略性礦床標准為: 對聯邦級地下資源公司的控股權不得超過 5%。據俄羅斯工業能源部的信息,戰略性礦床 ( 油氣田) 包括鈾、金剛石、純石英、鎳、鈮、鉑族金屬、鈷、鈹、鋰、原生金 ( 儲量在 50 t 以上) 、銅 ( 儲量在 50 萬 t 以上) 等放射性、有色金屬和稀有及分散元素礦產; 石油 ( 儲量在 7 000 萬 t 以上) 、天然氣 ( 儲量在 500 億 m3以上) 等能源礦產。
戰略性礦床 ( 油氣田) 的新標准,對油氣田而言,要比以前規定的標准要低得多,因此,有相當數量的油氣田列入戰略性油氣田,包括 30 個油田和 40 個氣田。銅礦,包括烏多坎 ( Udokan) 在內的 3 個銅礦床列入戰略性礦床。金礦,蘇霍伊洛格 ( Sukhoy Log) 金礦列入戰略性礦床。
按照新法律規定的標准,俄天然氣工業公司、盧克石油公司、俄羅斯石油公司、蘇爾格特石油天然氣公司、韃靼石油公司、秋明-BP 石油公司、阿爾羅斯礦業公司、諾里爾鎳業公司等資源開采業巨頭,包括電力部門地區電網組織及天然氣分配領域的約 7 000 家公司和企業在內的天然壟斷主體等都將被列入戰略性企業,其數量將占所有行業半數以上,產值約佔俄國內生產總值的 50% ~60%。
俄外資進入戰略性行業的申請批准程序盡量簡化,在聯邦政府層面確定協調國家統一立場的協商程序,並對外資的進入和退出實行 「一個窗口」原則。審核層次高,若外資企業希望在按法律規定具有戰略意義的相關公司或地下資源區塊項目中取得10%以上的控股權,須向相關全權機構 ( 之前為向俄聯邦反壟斷署) 提交申請,並經由聯邦安全會議牽頭組成的跨部門專門委員會審核,俄總理將擔任該委員會主席。如果認為該項目將威脅國家安全,申請將被轉交政府審核,政府總理將有權做最後決定。正常情況下這一過程約為3 個月,特殊情況下該審核過程可順延 3 個月。該法規定不涉及在法律頒布之前已經完成的交易,但所有持有俄戰略性行業公司 5%以上股份的外國公司,必須將控股情況向俄政府備案。
俄加快新法的出台步伐是適應入世的需要,其指導思想是按照國際慣例盡量符合WTO 需要,同時考慮國內產業結構調整需要,盡量符合國家利益。新法律規定的行業和領域已為外資設限,將成為抵禦外資沖擊俄國內相關行業的市場保護措施之一。從國際礦業開發合作的角度講,新法的實施對外商投資俄羅斯的礦業開發增加了難度。
( 二) 礦產資源稅費政策
俄羅斯 1996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關於 「礦物原料基地再生產提成」的決議規定了地下資源使用權付費中的開采付費和礦物原料基地再生產提成。礦物原料基地再生產基金依照礦產品銷售額的一定比率提取,不同礦種的比率不同,如油氣 10%,鐵礦 3. 7% 等 ( 表5-12) 。
表 5-12 俄羅斯礦物原料基地再生產提成比率
資料來源: 宋國明,國土資源部信息中心,國土資源情報,2002。
2002 年 1 月 1 日起,俄羅斯開始徵收礦產資源開采稅。取消了礦物原料基地再生產提成制度。礦產資源開采稅的稅率基本等於以前的礦物原料基地再生產提成的一半和礦產開采權付費的平均值之和。
俄羅斯聯邦政府 2001 年第 926 號決議批准了新的礦產資源使用經常性付費 ( 相當於礦地租金) 的最低和最高標准。不同礦種有不同標准,大致范圍是普查階段為20 ~360 盧布( 77 ~1 385 人民幣元) /km2; 勘查階段為 800 ~ 20 000 盧布 ( 3 078 ~ 76 959 人民幣元) /km2( 表 5-13) 。
表 5-13 2001 年俄羅斯不同礦種不同勘查程度經常性付費標准
資料來源: 宋國明,國土資源部信息中心,國土資源情報,2002。
二、哈薩克
( 一) 礦業投資相關法律法規
隨著中國新疆阿勒泰地區利用哈薩克天然氣資源的成功,需進一步對哈薩克礦業投資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了解,為利用該國礦產資源奠定基礎。參考有關資料,對 《資源法》、《稅法》、《投資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闡述和解讀。具體內容如下:
1) 加強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控制。哈薩克分別於 2004 年 12 月 8 日、2005 年 10 月14 日和 2006 年 12 月 29 日連續三次對 《資源法》 進行了修改和補充,分別引入了國家「優先 ( 購買) 權」和 「集權」的概念。主要包括對礦產品交易的優先權、對地下資源利用權轉讓的優先權、集權。地下資源利用者如果違反上述國家 「優先權」和 「集權」的規定,國家有權單方面撕毀合同。
2) 嚴格礦業權審批管理。 《資源法》 規定了地下資源礦業權轉讓過戶程序,地下資源勘查開采權轉讓的審批部門和機構 ( 能源礦產部) ,礦業權轉讓批轉程序,資源開采權期限及延期規定。如礦產資源勘查許可證有效期一般為 6 年,正常情況下,允許探礦權人兩次延期,每次延期不得超過兩年。采礦許可證有效期 25 年,若儲量規模巨大的礦山,可簽訂有效期 45 年的合同,同時對申請合同延期時限作出規定。
( 二) 礦產資源稅費政策
1. 企業稅收
在哈薩克注冊的企業,原納稅種類多達十幾種,2009 年 1 月 1 日頒布的新稅法,使企業稅負有所減輕,企業所得稅降幅最大,由之前的 30% 下降到 2009 年的 20%,到2011 年降到 15% ,幾乎降了一半。其他稅種均有不同程度的調整 ( 表 5-14) 。
表 5-14 哈薩克新舊稅法稅率對照表 ( 主要稅種)
資料來源: 於新,哈薩克資源礦產投資相關法律簡析,2009 年 12 月 8 日,駐哈薩克使館經濟商務參贊處。
2. 稅收優惠
新稅法幾乎取消了以前所有對外國投資者的稅收優惠政策。從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只在固定資產折舊方面開辟了一個小優惠窗口,新稅法對地下資源開采企業重新制定了固定資產的折舊標准。地下資源開采企業可在三年內對初始固定資產投資進行折舊。一是對於礦山開采企業,占初始固定資產50%的折舊費可根據礦山開采合同,在繳納企業所得稅時抵扣。二是對於石油和天然氣開采企業,占初始固定資產30%的折舊費根據石油天然氣開采合同,在繳納企業所得稅時抵扣。
3. 出口稅及礦產資源開采稅
對除石油和天然氣以外的幾乎所有出口產品免徵出口關稅。
1) 出口收益稅。新稅法取消了石油和天然氣出口稅,增加了石油和天然氣出口收益稅,稅率根據石油和天然氣的價格確定,價格越高,稅率越高 ( 表 5-15) 。取消煤炭礦產資源開采稅,徵收 2. 1%的出口收益稅。
表 5-15 哈薩克石油、凝析油出口收益稅率表
資料來源: 於新,哈薩克資源礦產投資相關法律簡析,2009 年 12 月 8 日,駐哈薩克使館經商參處; 注: P <40 時,稅率為零。
2) 礦產資源開采稅。固體礦產徵收額依據不同礦種而定,金屬礦產一般為 0. 3% ~9% ,鉻鐵礦最高達 17% 。非金屬礦產一般在 2% ~ 4. 5% 之間,寶石礦產稅率高達 12% 。煙煤等礦產品的稅率為零,出口的煙煤稅率為 2. 51% ( 表 5-16) 。石油以原油年產量確定( 表 5-17) 。
表 5 -16 哈薩克礦產資源開采稅稅率
資料來源: 於新,哈薩克資源礦產投資相關法律簡析,2009 年 12 月 8 日,駐哈薩克使館經濟商務參贊處。
表 5-17 哈薩克原油開采稅稅率表
資料來源: 於新,哈薩克資源礦產投資相關法律簡析,2009 年 12 月 8 日,駐哈薩克使館經濟商務參贊處。
4. 企業用於投資的設備優惠
對於外國投資者來說,取消了稅收優惠,但關稅優惠條件仍然保留。根據 2003 年1 月 8 日通過的 《投資法》 的規定,凡與工貿部投資委員會簽訂了投資合同的外國投資者可以享受以下特惠: ①投資者進口生產用設備免關稅; ②國家可以給予外國投資者以土地使用、房產、機械設備、計算機,測量儀器,交通工具 ( 小汽車除外) 等方面的一次性實體資助。
最近,「哈薩克含量」概念的提出為礦業企業提出的新的要求,采礦權人在礦產資源勘查開發過程中,要多用哈薩克企業生產的設備和原、輔材料,多使用當地公司提供的各種服務,多僱用當地員工。
可見,新資源法的修改,加強了哈薩克對國家礦產資源的控制。新稅法根據國際市場調整了礦產品稅種及稅率,減輕了地下礦產資源開發企業的稅賦,新稅法幾乎取消了以前所有對外國投資者的稅收優惠政策,僅在固定資產折舊方面尚存一些優惠。
三、蒙古
( 一) 法律法規及政策
為吸引國內外資金盡快開發利用該國礦產資源,1997 年,蒙古國家大呼拉爾通過第一部 《礦產資源法》。2006 年 7 月 8 日通過了 《礦產法》新版,按新法規定,投資開發蒙古礦產資源的主要政策有如下 6 個方面: ①制定了戰略性礦產的劃分標准,明確了國家對礦產的參與條件和股比。加強了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控制與管理。②規范了許可證的發放和管理,增加了礦業經營活動的透明度。新法實施後,勘查和開采許可證由 2007 的 5 588 個減少到 2009 年底 3 659 個,減少 68. 41% ,勘查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分別減少 76. 94% 和 39. 01% 。③縮短了礦產開采特別許可的總有效期限,提高了礦產資源開發相關費用的標准。④提高了簽訂投資合同的投資基數,增加了投資合同審批部門和環節。⑤突出保護自然環境的重要性,加大了對破壞自然環境許可證持有者的處罰力度,有利於遏制礦業開采和環境保護不和諧發展的局面。⑥充分照顧各級政府和各階層的利益,合理分配礦產開發收益,有利於保持國家的協調統一和社會的和諧穩定。
新礦產法對中國勘查開發蒙古礦產資源產生了兩個方面的影響。有利的方面是: ①蒙古法律的逐步完善為我投資蒙古礦產領域提供了更加透明、規范的法律環境。②新法對特別許可管理的規范將有效地避免特別許可的惡性炒作和企業之間的無序競爭。③國家對礦產資源的參與在某種意義上有利於推動中蒙礦業領域的合作。不利影響表現為: ①法律政策的不穩定性增加了投資的風險,借機瘋狂炒作掠取外商持有的礦權。②提高了企業運營成本,縮小了投資利潤空間。蒙古雖然地大物博、資源豐富,但是惡劣的自然環境、落後的基礎設施 ( 包括水、電、交通、通訊等) 對礦產資源開發造成了很大的障礙。③提高了簽訂投資合同的門檻,使中國部分企業為此所做的努力前功盡棄。
2006 年蒙古國家大呼拉爾春季例會相繼通過了一系列稅法的修改草案、銅金暴利稅法、新礦產法等法律,在蒙的礦產資源開發面臨新的形勢。中國企業應清醒地認識在蒙礦產資源開發的新形勢,積極採取有效的應對措施。
( 二) 礦產資源稅費政策
近年來,蒙古的地質礦產管理機構發生一些變化。2004 年礦產資源局和石油管理局合並,組建了蒙古礦產資源和石油管理局 ( MRPAM) ,該局隸屬工業和貿易部,2009 年礦產與能源部成立,蒙古礦產資源和石油管理局 ( MRPAM) 隸屬於礦產與能源部。使得礦產資源管理更加規范,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控制力也增強。
蒙古 2006 年頒布了新的礦物法,其主要內容是:
1) 許可證有效期將由 7 年延長至 9 年; 采礦許可證的最長年限為 70 年,資源補償費調整到 5%。
2) 修改稅法,減少所得稅。取消雙重收稅,減少所得稅,公司所得稅從 30% 減少到25% 。增值稅由 15% 降低到 10% ,再投資的 10% 抵扣企業納稅。
3) 立法引進了 「戰略性礦產」 概念。將那些對蒙古經濟、社會發展和安全具有潛在影響、或者在國際上具有巨大需求的礦產定義為戰略性礦產。
4) 穩定投資者的協議延長年限。投資額在 5 000 萬 ~ 1 億美元的項目要簽訂 10 年期的協議; 投資額在 1 億 ~3 億美元的項目要簽訂 15 年的協議; 投資額超過 3 億美元的要簽訂 30 年的協議。
自 2006 年以來,蒙古金和銅的生產經營接受暴利稅管制。暴利稅適用於如下情況:①當黃金價格高於 850 美元/oz,銅價高於 2 600 美元/t。②金礦和銅礦的礦區土地使用費和增值稅按照國際最好的經驗執行。③煤炭礦業公司必須支付 2. 5%的礦區土地使用稅,但實際上,只有國有公司和大型私有公司全額支付。
9. 揭秘真實的中國和蒙古國的關系,看完感觸頗深-趣歷史網
1965年9月,在我上小學一年級的時候,家父去了蒙古國。作為經援蒙古國的外交官,他一直在這個崗位上工作了將近8年。這就是我關注蒙古國的原因,或許也是一種情結。
一直以來,我們對蒙古國的認識非常膚淺,因為沒有渠道獲得真實的信息,實際上關於蒙古國的政治信息被長期封鎖。我們或我所知道的,無非是「文革」期間那一點點「意識形態」上的沖突。一直以為,「文革」前中蒙是友好的;「文革」後「破碎的一頁」被翻了過去,又友好了,甚至相信蒙古國議會有回歸中國的動議。其實,是我無知,我錯了。
進入蒙古國,轉了幾天,聽到、看到、體會到的,中國與蒙古國的關系不是一般的緊張,而是非常緊張。除了官樣文章和冠冕堂皇的講話,沒有人認為中國與蒙古國的關系是友好的,包括某些官員。表面擁抱,肚裡罵娘,這就是中國與蒙古國政治關系的現實。
2014年8月,有幸踏上蒙古國,驅車從扎門烏德到烏蘭巴托700公里,一路的藍天白雲,從扎門烏德往北最少500公里是荒涼的戈壁。曾經的不毛之地,儲藏著無盡的礦藏。
在蒙古國開礦採油,成本甚至低於中國境內。中蒙邊境的策克口岸,一車車的原煤運到中國,在邊境裝上中國火車,源源不斷運往內地。這是中國通過經濟合作方式獲得蒙古國的礦產資源,蒙古國說是對他們資源的掠奪。在不講友誼的情況下,掠奪不掠奪已經不重要了。
蒙古國拿到賣資源的錢,除了維持政府的運轉,就是鐵路、公路、市政建設、城市交通、住宅建設。這些建築基本上是五六十年代建設的,大量的擴建、改建、新建項目在等待中國人。這些項目也需要大量的建築工人。蒙古人游牧習性,幹不了建築工程。
從五十年代起,蒙古國的建築工程大多由中國工人完成,目前就有2萬到3萬人在蒙古國從事建築工作。60年代中期,中蒙關系緊張的時候,前蘇聯曾經派來一支部隊,稱為「建築旅」,因為人數太少,幹不了多少事。成本最低的建築企業和建築工人,只有中國人。凡是建築工程,不管蒙古國願意不願意,還得請中國建築公司,僱用中國勞動力,經濟實惠方便。這樣,建築工程款就回到中國。
還有建築材料,只有中國的物美價廉,還得買中國的。在蒙古國住旅館,看到瓷磚、塑鋼窗、衛生潔具、電器電料、裝飾布料、傢具廚具等等都是中國製造。把幾十年前蘇聯的電器標准完全改變。比如插座,酒店房間里可以看到中國俄國兩種制式的插座,俄式插座處於被淘汰的狀態。
不難看出,蒙古國的資金又都流回中國。這是他們的無奈,對於中國經濟的依賴,讓他們別無選擇。
中國政府應該坦率一點,就是這么回事,沒必要編個「傳統友誼」,自己騙自己。蒙古國政府當然明白,但是目前沒有辦法。外交講含蓄,但是更要坦率。不提友誼,只說互利互惠。經濟手段足以控制這個國家的時候,我們不用,他們還會笑話你是個傻瓜。
在蒙古國的幾天里,總結了一下感受:蒙古國是小國小民小心眼;中國是大國大哥大冤家!
幾十年來的中國外交,實際上比較幼稚,現在需要變革,把喊口號式的外交變成實力外交。當講道理不管用的情況下,就要採用政治、經濟、軍事方面的制裁。讓我們中國人不再覺得窩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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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010年蒙古國礦業投資分析
蒙古國的礦產資源非常豐富,主要是煤炭、金屬、石油。但2010年4月底頒發了一項無限期停止頒發新的探礦證並停止轉讓探礦證、采礦證的總統令。所以目前政治不穩定請你慎重考慮觀光政策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