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資產驅動負債"模式是什麼意思
所謂「資產驅動負債」,就是通過高收益保險產品獲得大量現金流,做大資產端,運用保險杠桿博收益。投資收益只要能夠覆蓋運營成本,實現利差,保險公司便可盈利。基於這種模式,有的券商分析師甚至提出,研究保險公司只需看其保費增速、業務結構和投資收益率曲線即可。
(1)負債驅動投資產品初探擴展閱讀
事實上,保險業的發展從來不只是負債端的問題,或者只是資產端的問題,而是負債和資產的有效聯動、雙輪驅動。萬能險資產驅動負債模式的失靈,意味著保險業務端和投資業務端都面臨調整。
在保險業務端,保險產品較之其它金融產品的核心優勢在於保障。通過開發意外身故保險、重大疾病保險、住院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這些與人身密切相關、滿足保障性需求的產品,創新產品形式,迎合客戶需要,回歸保險業具有核心競爭優勢的業務。
傳統保障型業務有諸多可創新之處,涵蓋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迎合時下熱點的飛機延誤險、符合年輕客戶需求的婚戀保險,都有可能成為類似於互聯網領域迅速風靡的爆款產品和應用。
在投資業務端,固定收益業務,以及類固定收益業務仍然是保險投資的主戰場。在宏觀經濟及利率環境面臨可能變動的環境下,優秀的信用評級及定價能力有助於保險公司從外部評級並無差異的諸多固定收益產品中,找到風險收益比最優質的固定收益品種,最大化承擔單位風險所能收獲的投資收益。
保險投資不再是不承擔風險,僅僅購買無風險的利率債產品,或者是統一按照外部評級,無差別的「買買買」,而是通過內部信用評級及定價能力的建設,提高投資收益水平。
此外,保險投資能力的提升並不是一朝一夕即可完成,在中小保險公司投資能力發育趕不上業務增長之時,通過委外專戶,委託投資經驗豐富的基金公司、券商資管和保險資管進行投資,並進行適當的激勵和約束,將成為保險行業投資的嶄新課題。
② 資產驅動負債模式險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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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而言,這種模式是保險公司先在投資版端找到資產權質量較好、滿足收益要求的項目,再通過保險端(負債端)的保費快速增長來實現資金的籌集。保費快速增長的法門,便是銷售收益更具競爭力的萬能險等保險理財產品。綜合來看,只要投資端的收益能夠覆蓋承保費用和其他支出,公司就能實現盈利。
③ 什麼是負債驅動式管理
具體而言,這種模式是保險公司先在投資端找到資產質量較好、滿足收益要求的項目,再通過保險端(負債端)的保費快速增長來實現資金的籌集。保費快速增長的法門,便是銷售收益更具競爭力的萬能險等保險理財產品。綜合來看,只要投資端的收益能夠覆蓋承保費用和其他支出,公司就能實現盈利。
④ 負債管理的銀行的負債管理
在早期銀行的經營中,由於在金融資源的掌握上,銀行業居於絕對壟斷地位,因而從整體上看,銀行業的負債管理也處於一種相對消極狀態,負債工具只限於為數不多的幾種簡單的存款產品,被動接受客戶選擇、以既定的負債合理開展資產經營是銀行管理的重點。盡管彼時不同銀行之間在資金方面也存在著競爭,但競爭是初級的,負債產品的創新速度緩慢,負債管理思想保守。
進入20世紀70年代後,由於主要國家都發生了嚴重通貨膨脹,市場利率大幅度飈升,而銀行業由於仍受有關當局嚴格的利率管制,銀行存款的實際收益率呈現負值,導致「脫媒」現象。面對嚴峻的市場形勢,銀行業對負債管理再也不敢掉以輕心。積極主動地籌措資金、通過創新負債產品吸引資金流入,一時成為銀行業經營的時尚。這不僅極大地提高了西方銀行的負債管理水平,也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銀行的經營管理思想。 銀行負債可分為存款類負債和非存款類負債兩大類。非存款類負債產品的創新首先受制於金融市場整體的發育狀況,因此,負債產品的創新往往從存款類產品著手。從西方銀行存款產品創新的基本思路看,大致有以下4種路徑:
1、將傳統存款產品的特徵重新組合,創造出兼具兩方面或多方面優勢的存款產品。
傳統存款產品有活期(支票)存款、儲蓄及定期類存款等。活期存款具有轉賬支付的便利,但沒有收益或收益極低;儲蓄及定期存款有較高的利息收入,但不具有支付上的便利。存款產品的這種涇渭分明的差異首先給那些不能經營支票存款業務的儲蓄機構提供了一條創新思路:開發具有支票存款賬戶之實而同時又可支付利息的存款產品,以吸引存款資金的流入。於是,可轉讓支付命令書賬戶、超級可轉讓支付命令書賬戶等產品應運而生。這些存款產品首先出現於20世紀70年代的美國,開始由儲蓄機構開發,直接目的是與具有經營活期存款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競爭廉價資金來源。由於績效顯著,這股創新浪潮很快席捲美國銀行業,銀行業針對原有存款產品的各種特點重新拆分、組合形式的存款創新就此全面展開,銀行業存款經營的面貌也有了很大改觀。這一時期涌現的存款創新產品主要有:可轉讓支付命令書賬戶;現金管理賬戶;可支付利息的交易賬戶;股金匯票賬戶等。從這些創新的存款產品可以看出,此時金融機構在負債產品創新方面採取的策略主要是目光向內,力圖通過對原有產品的某種改造和交叉融合增強銀行負債的吸引力。
2、將存款產品與直接融資產品的特性進行某種組合,創造出在收益和安全性方面均有所兼顧的負債產品。
存款產品的突出優勢在於其安全性,但劣勢在於其收益相對有限,尤其在市場利率上升時,銀行存款利率的上調明顯滯後,使存款人的利益受到損害。另外,銀行存款雖具有存取自由、靈活的特點,但無法像證券產品那樣通過二級市場交易獲得利率變化導致的價格收益。在市場利率持續波動的背景下,面對直接融資工具的挑戰,銀行業開始研究開發具有直接融資工具特點的負債工具。首當其沖的是可轉讓大額存單,這一被譽為20世紀60年代最成功的金融創新產品最早出現於1969年的歐洲貨幣市場,它的誕生使存款產品首次具有了二級市場交易,存單持有人不僅可通過交易將存單變現,而且還有希望獲得利率下降時存單增值帶來的收益。另一具有代表性的產品是貨幣市場基金賬戶,這種賬戶的收益直接與貨幣市場工具的收益掛鉤,同時兼具支票賬戶的特性,可在賬戶資金余額范圍內以支票形式對外直接支付。將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工具相互融合的另一極具代表性的銀行負債產品是股票指數存款。這種存款的收益直接與證券市場的股票價格指數掛鉤,存款人根據其對股市未來走勢的預期選擇購買牛市或熊市存單,到期銀行根據期間股指的變動率及事先確定好的參與率計算該賬戶的收益率。在一般情況下,該類賬戶的本金是有保障的。顯然,這類賬戶對那些既希望獲得股市波動所帶來的利益又對投資安全有一定要求的客戶有非常大的吸引力。事實上,目前,在西方銀行業,這類負債產品五花八門,但它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收益預期高於普通存款。雖然很多這樣的存款產品不能獲得存款保險的保障,但就實際情形來看,還是比較安全的。
3、在細分客戶的基礎上,開發針對特殊目標人群的負債產品。
負債產品創新的最新發展則是根據銀行的發展戰略,明確銀行的客戶重點,在對目標客戶的需求進行全面研究的基礎上,推出量身定做的負債產品。此類負債產品中最具有典型意義的是理財服務。它可以表現為兩種形式,一種是銀行根據某一類群客戶的需求,結合各種短期金融工具的特點及收益,設計、開發收益較之存款利率高的集合理財產品;另一種形式是客戶將自身的需求和條件述之銀行,銀行以一一對應的形式為其設計投資方案,力求使投資的風險、收益及流動性與客戶的特殊需求相匹配。在綜合理財賬戶下,銀行還可以組合投資的形式,將客戶資金在債券、存款、保險等多種產品中組合搭配,包括對每一類產品中不同內容的有機組合。這類負債產品有時並不能直接給銀行帶來可用於放貸的資金,銀行從存貸中獲得的利差也較為有限,但可給銀行帶來大量的交易業務,而這也正是20世紀90年代後西方銀行業收益結構變化的一個顯著特徵,即源自存貸利差的收益在總收益中的比率持續下降,各種市場交易所帶來的價差和傭金收入快速上升,這或許是現代銀行未來的一個重要發展方向。
4、針對客戶的融資需求,設計、開發對應的融資產品。
從嚴格意義上說,這已經不完全屬於銀行負債管理的內容,但其基本思路仍源自於通過籌措資金,滿足客戶的融資需求,並以此獲取銀行盈利這一宗旨,是在金融市場日益發達、投資與融資需求多元化的背景下銀行對原有經營理念反思和調整的結果。隨著市場的發展,資金盈餘者的投資需求發生了很大變化,他們對收益有更高要求,對風險的承受能力也更強;而資金短缺者也對銀行貸款之外的融資渠道有了更多利用,面對這種「脫媒」的市場發展趨勢,銀行感受的壓力不言而喻。最有效的應對之策是參與其中,利用自身的專業優勢,有效地溝通、實現雙方的投融資需求。在這一過程中,銀行雖然不再能獲得存貸之間的利差,但可以獲得不菲的各種中介費用,包括融資方案的設計、融資產品的開發及市場推廣、資金的後續管理等的傭金,並對客戶關系的穩固大有裨益。
⑤ 保險公司 資產驅動型 負債驅動型資產負債管理
負債驅動式管理即負債管理是指商業銀行管理者對其持有的資產負債的類型、數量、資產負債的總量及其組合同時作出決策的一種綜合性資金管理方法。
負債管理開創了保持銀行流動性的新途徑。負債管理理論。負債管理理論產生於60年代,這一理論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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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依據財務杠桿的原理,試述「負債經營」的理財理念
1.企業投資收益率率=息稅前利潤/資本總額 (息稅前利潤率)
2.資本收益=企業投資收益率×總資本-負債利息率×債務資本
3.總資本=權益資本+債務資本
4.資本收益=企業投資收益率×總資本-負債利息率×債務資本 =企業投資收益率×(權益資本+債務資本)-負債利息率×債務資本 =企業投資收益率×權益資本+(企業投資收益率-負債利息率)×債務資本①
5.權益資本收益率=[企業投資收益率×權益資本+(企業投資收益率-負債利率)×債務資本]/權益資本②
6.財務杠桿系數(定義公式)=權益資本收益變動率/息稅前利潤變動率(每股利潤變動率對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倍數)③
7.財務杠桿系數=息稅前利潤/(息稅前利潤-資本總額×負債比率×利息率) =息稅前利潤率 /(息稅前利潤率--負債比率×利息率) ④
財務杠桿系數(計算公式)=基期息稅前利潤/【基期息稅前利潤-利息-優先股股利/(1-所得稅稅率)】(*註:優先股股利是稅後利潤分出的,所以計算時要轉變為稅前價值。 若無優先股則不計算)
8.產權比率=債務資本/權益資本
9.財務杠桿利益的實質便是由於企業投資收益率大於負債利率,由負債所取得的一部分利潤轉化給了權益資本,從而使得權益資本收益率上升。而若是企業投資收益率等於或小於負債利率,那麼負債所產生的利潤只能或者不足以彌補負債所需的利息,甚至利用利用權益資本所取得的利潤都不足以彌補利息,而不得不以減少權益資本來償債,這便是財務杠桿損失的本質所在。
10.財務杠桿作用的大小通常用財務杠桿系數表示。財務杠桿系數越大,表明財務杠桿作用越大,財務風險也就越大;財務杠桿系數越小,表明財務杠桿作用越小,財務風險也就越小
個人總結收藏的知識點,應該已經很全面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⑦ 負債經營的方法
提示一點:負債經營要適度(下有詳解)
負債經營是企業通過合法途徑,有償利用外來資金進行生產、經營、管理等以獲取利潤的活動,其目的是為擴大企業規模,促進企業的進一步發展,而不僅僅只是為了企業的生存。合理的籌資,是企業造血理財的主要功能,是企業維持正常運轉的前提條件,是現代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
一、 負債經營的利弊
負債經營是一把雙刃劍,運用得好,能使企業迅速籌集所需資金,降低經營成本,減少稅負支出,獲得財務杠桿利益等等;運用得不好,則會給企業帶來滅頂之災。
從正面看,負債經營具有如下優點:(1)具有迅速籌集資金的作用。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新技術、新產品層出不窮,企業必須不斷開拓進取,才能求得生存和發展。而企業單靠自身的資金積累,很難滿足擴大再生產的需要,利用負債經營,就可以補足自身資金的缺陷,爭取先發制人,搶占市場先機,以獲取較大收益。(2)有利於企業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負債經營是一種具有驅動力和風險性的經營方式,它使企業承擔一定的債務壓力。這種壓力可以增強企業在資金使用上的責任心和緊迫感,使經營者自覺加強管理,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和經濟效益。(3)具有抵減稅負的作用。由於企業的債務利息可以計入企業的經營成本,在稅前扣除,減少企業的應稅所得額,從而減少所得稅支出。(4)能夠減輕通貨膨脹帶來的損失。債務通常要到期才還本息,在市場利率低於通貨膨脹率的情況下,企業負債實際上是將貨幣貶值的風險轉嫁給債權人。因此,企業資金中債務資金比例越大,對企業越有利;長期負債比例越大,對企業越有利。(5)能給企業帶來杠桿利益。因為債務資本的籌資成本是固定的,當企業借入的資金能為企業帶來的收益大於其成本時,利用的債務資本越多,則杠桿利益越大。(6)利用負債方式籌集資金還可使企業既增加資金總額,又不分散企業的控股權,保護原有股東的權益。
但如果企業對負債的數量、限度、渠道和方式選擇不合理,以及對債務資金使用不當,也會給企業帶來很多負面影響。(1)債務規模過大帶來的風險。因為債務資本不僅要支付固定的利息,而且還要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無財務彈性可言,對企業是一項固定的財務負擔,一旦出現經營風險而無法償還到期債務時,企業將面臨較大的財務危機,甚至破產倒閉。(2)由於企業未來的現金流量不穩定和債務調度不合理,會使企業產生債務困難,即企業可在經營上獲利但短期內卻無償債資金,不得已用賤賣動產、不動產或其他方式抵償債務,使企業發生虧損,加大破產的危險。(3)經濟不景氣,資金供不應求時,利率就可能上升,此時企業負債成本將會增加:價格不變或價格提高幅度小於負債利率提高幅度時,企業利潤將減少;當經營利潤不足以抵償債務利息時,企業將賠本經營,嚴重時可能導致破產。
二、企業負債的適度分析
由上可見,負債經營有利有弊,如何合理把握企業負債的「度」就是企業制勝的關健。下面筆者將利用財務杠桿原理來進行分析。
財務杠桿是一個應用很廣的概念。在物理學中,利用一根杠桿和一個支點,就能用很小的力量抬起很重的物體,而什麼是財務杠桿呢?從西方的理財學到我國目前的財會界對財務杠桿的理解,有以下兩種觀點:一種觀點將財務杠桿定義為「企業在制定資本結構決策時對債務籌資的利用」。因而財務杠桿又可稱為融資杠桿、資本杠桿或者負債經營。另一種觀點認為財務杠桿是指在籌資中適當舉債,調整資本結構給企業帶來額外收益。如果負債經營使得企業每股利潤上升,便稱為正財務杠桿;如果負債經營使企業每股利潤下降,通常稱為負財務杠桿。兩相比較,筆者傾向於第二種觀點,因為第一種觀點只是強調了對債務資本的利用,而第二種觀點則強調了對利用債務資本所引起的結果,下面的分析就是建立在第二種觀點基礎之上的。
只要企業投資收益率大於債務利率,負債經營就會增加企業的資本收益,從而使得權益資本收益率大於企業投資收益率,且產權比率(債務資本/權益資本)越高,財務杠桿利益越大,所以財務杠桿利益的實質便是由於企業投資收益率大於負債利率,由負債所取得的一部分利潤轉化給了權益資本,從而使得權益資本收益率上升。而若是企業投資收益率等於或小於負債利率,那麼負債所產生的利潤只能或者不足以彌補負債所需負擔的利息,甚至利用權益資本所取得的利潤都不足以彌補利息,而不得不以減少權益資本來償債,這便是財務杠桿損失的本質所在。
財務杠桿作用通常是用財務杠桿系數來衡量的,所謂財務杠桿系數指企業權益資本收益變動相對稅前利潤變動率的倍數。其理論公式為:
財務杠桿系數=權益資本收益變動率/息稅前利潤變動率
通過數學變形後公式可以寫成:
財務杠桿系數=息稅前利潤/(息稅前利潤-負債比率×利息率)
=息稅前利潤率 /(息稅前利潤率--負債比率×利息率)
根據這兩個公式計算的財務杠桿系數,後者揭示負債比率、息稅前利潤以及負債利息率之間的關系,前者可以反映出主權資本收益率變動相當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倍數。企業利用債務資金不僅能提高主權資金的收益率,而且也能使主權資金收益率低於息稅前利潤率,這就是財務杠桿作用產生的財務杠桿利益(損失)。
2.財務風險。
風險是一個與損失相關聯的概念,是一種不確定性或可能發生的損失。財務風險是指企業因使用債務資本而產生的在未來收益不確定情況下由主權資本承擔的附加風險。如果企業經營狀況良好,使得企業投資收益率大於負債利息率,則獲得財務杠桿利益,如果企業經營狀況不佳,使得企業投資收益率小於負債利息率,則獲得財務杠桿損失,甚至導致企業破產,這種不確定性就是企業運用負債所承擔的財務風險。
企業財務風險的大小主要取決於財務杠桿系數的高低。一般情況下,財務杠桿系數越大,主權資本收益率對於息稅前利潤率的彈性就越大,如果息稅前利潤率上升,則主權資本收益率會以更快的速度上升,如果息稅前利潤率下降,那麼主權資本利潤率會以更快的速度下降,從而風險也越大;反之,財務風險就越小。財務風險存在的實質是由於負債經營從而使得負債所負擔的那一部分經營風險轉嫁給了權益資本。下面試舉一例來說明財務杠桿與財務風險之間的關系。
假定企業的所得稅率為35%,資本總額為1000萬元,稅息前利潤為150萬元,在負債比率分別為0,50%,80%時的權益資本凈利潤率的計算如下(表一):
項目 行次 負債比率
0% 50% 80%
資本總額 ① 1000 1000 1000
其中:負債 ②=①×負債比率 0 500 800
權益資本 ③=①-② 1000 500 200
息稅前利潤 ④ 150 150 150
利息費用 ⑤=②×10% 0 50 80
稅前利潤 ⑥=④-⑤ 150 100 70
所得稅 ⑦=⑥×35% 52.5 35 24.5
稅後凈利 ⑧=⑥-⑦ 97.5 65 45.5
權益資本凈利潤率⑨=⑧÷③ 9.75% 13% 22.75%
財務杠桿系數 ⑩=④÷⑥ 1 1.5 2.14
假定企業沒有獲得預期的經營效益,息稅前利潤僅為90萬元,其他其他條件不變,則權益資本凈利潤率計算如表二:
項目 負債比率
0% 50%8 0%
息稅前利潤 90 90 90
利息費用 0 50 80
稅前利潤 90 40 10
所得稅 31.5 14 3.5
稅後凈利 58.5 26 6.5
權益資本凈利潤率5.85% 5.2% 3.25%
財務杠桿系數 1 2.25 9
對比表一和表二可以發現,在全部息稅前利潤率為15%的情況下,負債比率越高,所獲得財務杠桿利益越大,權益資本凈利潤越高。在企業全部資本息稅前利潤率為9%的條件下,情況則相反。以負債比率80%為例,全部資本息稅前利潤率比負債成本每提高一個百分點,權益資本凈利潤率就會提高2.6個百分點〔(22.75%-9.75%)÷(15-10)〕,全部資本息稅前利潤率比負債成本每降低一個百分點,權益資本凈利潤率則下降2.6個百分點。如果息稅前利潤下降到某一個特定水平時(以全部資本息稅前利潤等於負債成本為轉折點),財務杠桿作用就會從積極轉化為消極。此時,使用財務杠桿,反而降低了在不使用財務杠桿的情況下本應獲得的收益水平,而且越是較多使用財務杠桿,損失越大。在息稅前利潤為90萬元,負債比率80%的條件下,財務杠桿系數高達9,就是說,如果息稅前利潤在90萬元的基礎上每降低1%,權益資本凈利潤將以9倍的速度下降,可見財務風險之高。如果不使用財務杠桿,就不會產生以上損失,也無財務風險而言,但在經營狀況好時,也無法取得杠桿利益。
3.影響財務杠桿利益(損失)和財務風險的因素
由於財務風險隨著財務杠桿系數的增大而增大,而財務杠桿系數則是財務杠桿作用大小的體現,那麼影響財務杠桿作用大小的因素,也必然影響財務杠桿利益(損失)和財務風險。下面我們分別討論影響兩者的三個主要因素:
(1)息稅前利潤率:由計算財務杠桿系數的公式可知,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息稅前利潤率越高,財務杠桿系數越小;反之,財務杠桿系數越大。因而稅前利潤率對財務杠桿系數的影響是呈反向變化的。由計算權益資本收益率的公式可知,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息稅前利潤率對主權資本收益率的影響則是同向變化的。
(2)負債利息率:在息稅前利潤率和負債比率一定的情況下,負債的利息率越高,財務杠桿系數越大,反之,財務杠桿系數越小。負債的利息率對財務杠桿系數的影響總是同向變化的,而對主權資本收益率的影響則是反向變化的。即負債的利息率越低,主權資本收益率會相應提高,而當負債的利息率提高時,主權資本收益率會相應降低。
(3)資本結構:負債比率即負債與總資本的比率是影響財務杠桿利益和財務風險的因素之一,負債比率對財務杠桿系數的影響與負債利息率的影響相同。即在息稅前利潤率和負債利息率不變的情況下,負債比率越高,財務杠桿系數越大;反之,財務杠桿系數越小。也就是說負債比率對財務杠桿系數的影響總是呈相同方向變化。但負債比率對主權資金收益率的影響不僅不同於債務利率的影響,也不同於息稅前利潤率的影響,負債比率對主權資本收益率的影響表現在正、負兩個方面,當息稅前利潤率大於負債利息率時,表現為正的影響,反之,表現為負的影響。
三、合理把握企業負債的度
企業在確定適度負債的規模時,應正確把握如下幾個方面:
1、控制財務風險。財務風險是指企業由於利用財務杠桿(即負債經營),而使企業可能喪失償債能力,最終導致企業破產的風險,或者使得股東收益發生較大變動的風險。 財務風險只發生在負責企業,就其產生的原因來看,負債風險具有兩種表現形式:(1)現金性財務風險,即在特定時日,現金流出量超過現金流入量產生的到期不能償付債務本息的風險。(2)收支性財務風險,即企業在收不抵支情況下出現的不能償還到期債務本息的風險。 企業如果一味追求獲取財務杠桿的利益,便會加大企業的負債籌資。負債增加使公司的財務風險增大,債權人因此無法按期得到利息的風險相應增大,債權人將要求公司對增加的負債提供風險溢酬,這就導致企業定期支出的利息等固定費用增加,同時企業投資者也因企業風險的增大而要求更高的報酬率,作為對可能產生風險的一種補償,便會使企業發行股票、債券和借款籌資的籌資成本大大提高。所以,企業的負債比應當保持在總資金平均成本攀升的轉折點,而不能無限度地擴張。
2、降低破產成本。破產成本又稱財務拮據成本,是指企業出現支付危機的成本,它只會發生在有負債的企業中。負債越多,所需支付的固定利息越高,就越難實現財務上的穩定,發生財務拮據的可能性就越高。如果公司破產,可能被迫以低價拍賣資產,還有法律上的支出。企業出現財務拮據,即使沒有導致破產,也會對企業在原材料供應、產品出售等方面受到嚴重影響,最終提高企業股本的要求收益率和加權平均資本成本率。研究表明,破產成本、破產概率與公司負債水平之間存在非線性關系,在負債較低時,破產概率和破產成本增長極為緩慢,當負債達到一定限度之後,破產成本與破產概率加速上升,因而增加了公司的財務拮據成本,也就是說,財務拮據成本是企業不能無限制擴大負債的重要屏障。
3、協調非負債節稅。現代西方學者認為折舊抵稅和投資減稅與負債融資的抵免稅有替代作用,這類因素稱之為非負債節稅。它們的存在會減少公司負債的節稅作用,影響公司負債經營的決策。與投資相關的非負債避稅所產生抵免公司稅替代效應的結論是在假定投資變數外生化條件下得出的,但將投資變數內生化之後,非負債節稅會刺激投資總量的增加,也會使公司現金流入量增加。這種效應為一種補償性的收入效應,因此,非負債節稅對公司最優負債水平的實際影響決定於替代效用和收入效用的合並效果。非負債節稅高的公司不一定要降低負債水平,要看收入效應對負債水平的影響,若收入效應效果強,仍能保持一定的負債水平。
4、注意代理成本。(1)負債的代理成本。債權人由於享有固定利息收入的權利,並無參與企業經營決策的權利。所以,當貸款或債權投入企業後,企業經營者或股東就有可能改變契約規定的貸款用途進行高風險投資,從而損害了債權人的利益,使債權人承擔了契約之外的附加風險而沒有得到相應的風險報酬補償。因此,債權人需要利用各種保護性合同條款和監督貸款正確使用的措施來保護其利益免受公司股東的侵佔。但是,增加條款和監督實施會發生相應的代理成本,這些成本隨公司負債規模上升而增加,債權人一般以提高貸款利率等方式將代理成本轉移給公司,所以公司在選擇負債比例進行資本結構決策時要考慮這些負債代理成本。 (2)股權代理成本。股權代理成本是指與公司外部股權相關聯的代理成本。對於內部股權並存的公司,內部股權在公司經營決策,公司資產的使用與分配,信息的獲取等方面佔有一些便利。若內部股東利用這些便利謀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將導致公司的盈利水平下降,擠佔了外部股東利益,出現內、外部股東的利益沖突,公司外部股東將不得不採取必要的措施,監督公司按照使公司全體股東利益極大化目標行事。這方面支出的費用也是一種代理成本。它隨外部股權比例的增大而增加。 總代理成本是這兩類代理成本的迭加,因為這兩種代理成本與資本結構的關系正好相反,所以在不考慮稅收和財務拮據成本的情況下,對應於最小的總代理成本的資本結構是最優的。此時的負債規模較為適度。
5、其它因素。除以上幾種主要因素,公司規模、公司經營收入的易變性、公司的盈利性以及公司產品和生產的獨特性都對公司負債規模可能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首先,公司規模的擴大可以使公司進行多樣化經營,有效地分散經營風險,破產概率較低。因此,大公司具備更高的負債能力,而小公司則傾向於使用銀行的短期借款;其次,企業的經營收入變化過大會增加企業的經營風險,相應減少負債能 力;再次,當一家公司處於破產狀態時,生產獨特專用品的公司在破產清算時會發生較高成本,一個遭清算的企業其有特殊技能的工人及專用資產,公司的供給商和客戶將難以迅速找到新的服務,所以獨特性與負債規模相關;最後,一個公司的盈利能力往往是其負債能力的保證與標志,盈利能力較高的企業享有高的信譽,因此容易從債權人處籌措到所需的資金,而盈利能力較低的企業則信譽較低,負債規模就要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