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建南方環境擬投資設立全資子公司惠州中建南方環境有限責任公司
嗯吶,天眼查都可以找到。
『貳』 深圳市中建南方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怎麼樣
法定代表人:劉慧永
成立日期:2000-06-02
注冊資本:6896萬元人民幣
所屬地區:廣東省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7230054466
經營狀態:存續(在營、開業、在冊)
所屬行業:建築業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英文名:Shenzhen Zhongjian South Decoration Engineering Co., Ltd.
人員規模: 500-999人
企業地址:深圳市南山區僑香路香年廣場[北區]附樓(D座)2A
經營范圍:機電設備安裝專業承包;建材購銷;投資興辦實業(具體項目另行申報);經營進出口業務;信息技術服務;自有物業租賃。(以上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後方可經營)^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建築工程設計;建築裝飾工程設計;建築幕牆工程設計;消防工程設計;建築裝修裝飾、建築幕牆工程、智能化工程、鋼結構工程、消防工程專業承包;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建築工程技術咨詢;裝飾工程技術咨詢;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建築工程技術咨詢;裝飾工程技術咨詢。
『叄』 中國建築集團 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下面的子公司名錄
一、國內子公司:
中國海外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海外發展有限公司、中國海外宏洋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建築國際集團有限公司、遠東環球集團有限公司、中海物業集團有限公司、中海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建築一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建築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國建築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國建築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國建築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國建築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國建築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國建築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新疆建工(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中建設計集團有限公司(直營總部)、中國建築東北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國建築西北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國建築西南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國建築西南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國建築上海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國市政工程西北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方程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中建南方投資有限公司、中建長江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中建絲路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中建北方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中國建設基礎設施有限公司、中建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建築港集團有限公司、中建港務建設有限公司、建鐵路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建地下空間有限公司、中建海峽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中國建築裝飾集團有限公司。
中建鋼構有限公司、中建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中建西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中建電力建設有限公司、中國建築發展有限公司、中建資本控股有限公司、中建財務有限公司、中建水務環保有限公司、中建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二、海外子公司:
中建阿爾及利亞股份公司、中建美國有限公司、中國建築(南洋)發展有限公司、中建中東有限責任公司、中建剛果(布)有限責任公司、中建赤道幾內亞有限公司、中建企業(新加坡)有限公司、中國建築巴貝多公司、中國建築(泰國)有限公司、中國建築(菲律賓)有限公司。
中建股份卡達有限公司、中博昂建築貿易簡易股份公司、中建俄羅斯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駐越南代表處、中國建築波札那有限公司、中國建築南非有限公司、中建納米比亞有限公司、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駐巴基斯坦代表處。
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利比亞分公司、中國建築巴林分公司、中建(哈薩克)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模里西斯分公司、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韓國分公司、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尚比亞分公司、中國建築莫三比克有限公司、中國建築馬來西亞有限公司。
(3)中建南方投資公司楊昌德擴展閱讀:
中國建築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國建築,正式組建於1982年,其前身為原國家建工總局,是為數不多的不佔有大量的國家投資,不佔有國家的自然資源和經營專利,以從事完全競爭性的建築業和地產業為核心業務而發展壯大起來的國有重要骨幹企業。
中國建築集團有限公司是中國專業化經營歷史最久、市場化經營最早、一體化程度最高的建築房地產企業集團之一,擁有從產品技術研發、勘察設計、工程承包、地產開發、設備製造、物業管理等完整的建築產品產業鏈條,是國內唯一一家同時擁有「三特」資質、「1+4」資質和建築行業工程設計甲級資質的建築企業。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建築-組織架構
『肆』 萬達一般和中建幾局合作
萬達和中建八局之間有戰略合作。
中國建築分為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局,中建一局的總部在北京,是1953年建造的,我國的大型橋梁、高速公路、高鐵、港口都離不開中建一局的功勞。
一局在北京,二局在北京,三局在武漢,四局在貴陽,五局在長沙,六局在天津,七局在鄭州,八局在上海。
局級二級單位:
中國建築一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建築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國建築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國建築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國建築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國建築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國建築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國建築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新疆建工(集團)有限公司。
中國中建設計集團有限公司:
中國建築東北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國建築西北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國建築西南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國建築西南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國建築上海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國市政工程西北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國海外集團有限公司:
中國海外發展有限公司,中國海外宏洋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建築國際集團有限公司,遠東環球集團有限公司,中海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中建方程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旗下公司:
中國建設基礎設施有限公司,中建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建築裝飾集團有限公司,中建築港集團有限公司,中建鋼構有限公司,中建電力建設有限公司,中建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中建海峽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中建財務有限公司,中建地下空間有限公司,中國建築發展有限公司,中建南方投資有限公司,中建港務建設有限公司,中建西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
第九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核後,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並,還應當依法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職責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則上由一個行政機構承擔。行政機構之間對職責劃分有異議的,應當主動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備案;協商不一致的,應當提請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協調意見,由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議事協調機構,應當嚴格控制;可以交由現有機構承擔職能的或者由現有機構進行協調可以解決問題的,不另設立議事協調機構。為辦理一定時期內某項特定工作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應當明確規定其撤銷的條件和期限。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議事協調機構不單獨設立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有關的行政機構承擔。
第十三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和精乾的原則,設立必要的內設機構。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內設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該行政機構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