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創業基金怎麼申請
直接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即可。
以濟南市為例,對創辦小微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創業者,符合條件的可申請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還可申領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2019年起,降低一次性創業補貼、創業崗位開發補貼申領門檻,取消社會保險費繳費時限要求。
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由10萬元提高到20萬元,政府全額貼息,超出中央、省標准貸款部分產生的貼息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的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申請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按規定給予政府貼息。
(1)創投企業單一投資基金申報擴展閱讀:
創業基金的相關要求規定:
1、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條件人員在十大千億產業領域自主創業的,貸款最高額度由20萬元提高到30萬元,政府全額貼息,超出中央、省標准貸款部分產生的貼息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
2、各區縣政府要切實承擔本地區穩定和擴大就業主體責任,建立由政府負責人、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各有關部門(單位)要立足職能職責,制定實施細則或辦事流程,確保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3、各級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大就業創業工作資金保障力度,在用好就業補助資金、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的同時,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精簡工作流程,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確保本實施意見有關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B. 科技創新基金項目怎麼申報
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申報須知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以下簡稱創新基金)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一項專門用於支持和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政府專項基金。2010年度創新基金將貫徹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戰略要求,以提高企業技術創新能力、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為目標,繼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機構補助資金項目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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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
第一章 項目類型及基本要求
一、支持對象
(一)支持的項目需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技術含量高,創新性較強,知識產權清晰,技術處於國內領先水平;
2.自主研發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
3. 必須是以生產、銷售、技術服務和盈利為目的,產品或服務有明確的市場需求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可以產生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符合《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若乾重點項目指南》(以下簡稱《項目指南》)要求的項目。
(二)申請支持的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中小企業;
2.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或服務業務,且申報的項目必須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
3.管理團隊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較高的經營管理水平,並有持續創新的意識;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30%以上,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10%以上;
5.有良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負債率合理;每年用於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不低於當年營業收入的5%(當年注冊的新辦企業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
7. 企業須由中方控股,但由具有外國身份的留學人員個人控股的企業除外,須提供留學身份證明。
二、不支持的對象
1.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
2.無自主創新的單純技術引進項目,低水平重復項目,一般加工項目和單純的基本建設項目。
3.知識產權不清晰或有權屬糾紛的項目。
4.已列入國家科技計劃並得到國家科技經費支持的、目前尚未驗收的項目。
5.實施周期過長或投資規模過大的項目。
6.對社會或自然環境有不良影響的項目。
7.《項目指南》中明確不支持的項目。
三、項目類型及申報條件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分為創新項目、重點創新項目兩類,具體要求如下:
(一)創新項目
1.無償資助的創新項目
用於技術創新產品在研究、開發及中試階段的必要補助。申報的企業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注冊的實收資本最低不少於30萬元;
(2)職工人數不超過300人;
(3)資產總額不高於5000萬元;
(4)年營業收入不超過5000萬元;
(5)申報的項目,目前尚未形成銷售規模;
(6)項目計劃新增投資在1000萬元以下,資金來源確定,投資結構合理。在項目計劃新增投資中,企業必須有與申報地方資金、創新基金數額等額以上的自有資金匹配;一般情況下,企業申報資助數額應不大於企業的凈資產數額。
項目執行期為兩年,項目計劃實現的技術、經濟指標應按滿兩年進行測算(執行期從項目申報之日起計);一類新葯項目的執行期可以適當放寬至三年,葯品項目完成時可以沒有營業收入等經濟指標,但必須有明確的、可以考核的目標,如:受理通知書、臨床批文、新葯證書等,詳見《項目指南》生物、醫葯領域相關要求。
2.貸款貼息的創新項目
用於支持產品具有一定的創新性,需要中試或擴大規模,形成批量生產,銀行已經給予貸款的項目。申報的企業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注冊的實收資本最低不少於30萬元;
(2)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
(3)資產總額不高於8000萬元;
(4)年營業收入不超過8000萬元;
(5)項目計劃新增投資額一般在3000萬元以下,資金來源基本確定,投資結構合理,項目執行期為二年以上、三年之內(執行期從項目申報之日起計)。
2010年度貸款貼息項目以2009年1月1日起至項目驗收之日止,企業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和付息單據為准。
3.根據中小企業發展的特點,按照企業工商注冊成立時間,申報創新項目的企業劃分為初創期企業和成長期企業。
(1)初創期企業是指2007年7月1日以後在工商注冊成立的企業(即成立時間在36個月以內),創新基金支持金額一般為50萬元,地方立項支持金額不得低於20萬元,西部地區可以減半。
(2)成長期企業是指企業工商注冊成立時間超過36個月的企業,創新基金支持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地方立項支持金額不得低於30萬元,西部地區可以減半。
4.在西部欠發達專項三年試點的基礎上,創新基金2010年專門針對西藏自治區、青海省、寧夏自治區、新疆自治區、貴州省、廣西自治區、甘肅省、雲南省、內蒙古自治區9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西部欠發達地區申報創新項目作了說明,內容詳見《項目指南》。海南省參照執行。
5.對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國家留學人員創業園、國家大學科技園、國家火炬特色產業基地(包含軟體產業基地)等中小企業專業孵化機構內的初創期企業的創新項目予以重點支持;對大學生創業項目(指在校大學生、研究生以及畢業不到兩年內的大學生研究生創辦的初創期企業的創新項目)予以重點支持。
(二)重點創新項目
圍繞相關產業或行業發展的重點需求,選擇對產業或行業有影響、帶動作用的關鍵技術和關鍵創新產品作為突破口,創新基金對具有較高成長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項目予以重點支持。重點創新項目必須符合《項目指南》的支持方向和范圍。
1.重點創新項目採用無償資助方式,資助金額為100萬-200萬元。推薦單位根據重點創新項目申報條件立項後推薦給管理中心,地方立項支持金額不得低於60萬元。
2.重點創新項目的申報條件:
(1)企業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年營業收入不超過30000萬元;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0萬元;至少有三年的運營時間;
(2)企業具有較高的成長性,近三年的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150%;最近一年的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50%;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2007年度營業收入不少於1000萬元;
說明:①近三年的營業收入增長率=(2009年度營業收入-2006年度營業收入)÷2006年度營業收入×100 %。
②最近一年的營業收入增長率=(2009年度營業收入-2008年度營業收入)÷2008年度營業收入×100 %。
③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2009年度凈利潤÷2009年度平均凈資產×100%。
(3) 企業已承擔過創新基金的創新項目,且最近一個創新項目驗收合格;
(4)已獲得發明專利的項目優先支持,已獲得過創業投資或風險投資的項目優先支持。
第二章 項目申報及有關事項
一、項目申報的管理單位
(一)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管理中心(簡稱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理各推薦單位(省級科技主管部門)推薦的項目。
(二)推薦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副省級城市的科技主管部門以及國務院批準的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的高新區管委會。
職責:歸口管理轄區內創新基金項目的組織工作,向創新基金管理中心推薦轄區內項目。
(三)區縣科技主管部門負責企業注冊信息的認證。
二、申報流程
創新基金申報工作全面實行數字化管理,企業需登錄網路工作系統進行網上申報。
(一)注冊
1.企業登錄當地推薦單位的網站(也可以通過科技部創新基金網站進入當地推薦單位網站),在線填寫企業信息;
2.企業下載注冊承諾書、注冊信息表,法人代表簽字,加蓋公章;
3.企業將注冊資料(加蓋企業公章的注冊承諾書、注冊信息表、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國稅登記證、地稅登記證、企業章程、驗資證明等)送交當地區縣科技主管部門進行審核認證;
4.區縣科技主管部門提出書面認證意見。
(二)申報
1.企業按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當地推薦單位網站(也可以通過科技部創新基金網站進入當地推薦單位的網站),選擇申報項目欄目進行操作;
2.企業按照系統的詳細提示,了解和明確操作要求;
3.企業填寫申報材料(創新基金申報系統提供了詳細的指標定義和解釋、填報說明和要求、以及相關學習知識,企業完全可以獨立完成填報過程);
4.企業將完成的內容發送推薦,同時將區縣科技主管部門的認證材料、加蓋企業公章的相關附件報送推薦單位;
5.推薦單位對企業申報資料進行審核,提出修改完善意見,企業修改完善後提交;
6. 推薦單位接收企業申報的項目經審核後,網上激活,完成項目的申報。
三、項目組織
1. 推薦單位對申報的項目進行地方評審,完成地方立項;
2.推薦單位將書面申報資料裝訂成冊;
3.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科技主管部門將轄區內要推薦的項目生成匯總表,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4.推薦單位將經財政部門備案的項目的電子申報資料在「創新基金網路工作系統」中通過科技部門戶網站「一站式」提交創新基金管理中心,並將書面材料及相關文件郵寄給管理中心,完成項目的推薦工作。
四、項目申報材料
1.企業提交區縣科技主管部門的注冊資料:
(1)加蓋企業公章的注冊承諾書、注冊信息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國稅登記證、地稅登記證、企業章程、驗資證明等。
2. 企業交給推薦單位的資料:
(1)網上提交的電子申報資料;
(2)經區縣科技主管部門認證的注冊資料:
①書面認證意見;
②加蓋企業公章的注冊承諾書、注冊信息表;
③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國稅登記證、地稅登記證、企業章程、驗資證明等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3)相關附件:
①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2008年度、2009年度的會計報表和相應的審計報告(含會計師事務所營業執照、注冊會計師證書的復印件),申報前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申報重點創新項目的企業須增報2006年度、2007年度的會計報表和審計報告。會計報表必須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報表附註等;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每頁需加蓋審計單位印章(或蓋騎縫章);
工商登記注冊時間在18個月以內(2009年1月1日以後成立)的申報企業,只需報送企業驗資報告和申報前最近一個月的企業會計報表、以及2009年度的財務報表(2010年新成立的企業不報2009年度財務報表);
②可以說明項目情況的證明文件(請企業認真閱讀《項目指南》,按相關領域的具體要求提供相關的附件或說明,如技術報告、查新報告、鑒定證書、檢測報告、用戶使用報告等);申報貸款貼息的創新項目,企業需提供2009年1月1日起至項目申報之日止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對應的付息單據復印件。
③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限高新技術企業提供);
④國家專賣、專控及特殊行業的產品,須附相關主管機構出具的批准證明;
⑤留學人員投資(含獨資和控股)創辦的企業,須提供留學就讀學校出具的學位(學歷)證書、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投資資金證明或股權證明、中國駐外使領館教育處,或省級以上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留學身份的文件;
⑥能說明項目知識產權歸屬及授權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如:專利證書,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技術合同等)。企業與技術持有單位合作的項目簽定技術合同時,技術持有單位必須是具有法人資質的單位;
⑦與項目和企業有關的其它參考材料 (如環保證明、獎勵證明、用戶定單、產品照片等);
⑧曾列入國家科技經費支持的科技計劃項目,必須提供有關的立項批准文件和驗收結論證明(申報重點創新項目需附創新基金立項和驗收結論證明)。
3.推薦單位提交給創新基金管理中心的資料:
(1)網上提交的電子申報資料;
(2)項目申報函;
(3)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的書面資料一冊(推薦單位裝訂至少二冊,一冊郵寄到創新基金管理中心,一冊由推薦單位存檔。書脊必須有項目名稱及推薦單位名稱,所有資料須在一冊內裝訂完成,不得使用文件夾裝訂):
①按電子申報資料列印的書面申報資料;
②企業提交的全部書面材料(包括經區縣科技主管部門認證的注冊資料和相關附件);
③推薦意見表、地方專家評審表;
(4)地方立項文件、經財政部門備案的項目匯總清單(對推薦的重復項目加以標注);
4.企業及管理單位要認真核對所需的申報材料,做到真實、完整。一經推薦到創新基金管理中心,不再接收任何補充材料。所缺部分,視同無法提供。
五、注意事項
1.推薦單位推薦的項目,其地方基金立項支持的總金額不能超過其轄區內全部地方基金在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備案的總額;
2.推薦單位推薦的創新項目數量不能超過該推薦單位轄區內2009年度在科技部創新基金立項數(含初創期小企業創新項目和一般創新項目)的120%。
3.2009年度創新基金未立項而推薦單位認為需要再次推薦的項目(即重復項目),必須補充說明項目的最新進展情況和在本次申報資料中所做重要修改(或補充)的內容。重復項目的推薦數量不得超過本年度推薦單位推薦總數的10%。2008年以前(含2008年)未立項的項目需在地方科技主管部門重新立項後方可再次推薦。
4.對2009年度地方科技主管部門已立項而未推薦創新基金的項目,如要推薦2010年創新基金,需提供地方2009年立項文件及2009年資金到位證明。2009年地方立項支持的資金作為項目新增投資,視同為2010年地方創新基金立項支持資金,地方立項項目的支持資金額度、推薦要求與2010年一致。
5.同一個企業在同一年度內,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只接收一個項目;未列入重點創新項目立項的項目,不作為創新項目立項;已獲得過重點創新項目支持的企業,創新基金管理中心不再受理其項目;已得到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支持的企業,創新基金管理中心不再受理其項目。
6.已獲得創新基金支持的企業,在已立項項目驗收合格後,創新基金管理中心才受理其新項目;項目驗收基本合格的,創新基金管理中心第二年才受理其新項目;驗收不合格的,創新基金管理中心三年內不受理其新項目。
六、申報截止時間
推薦單位推薦項目的截止時間為2010年6月15日,創新基金管理中心與地方聯審的,推薦項目的截止時間位7月15日。各推薦單位對當地企業的申報受理時間由各地方自行確定。
七、創新基金管理中心聯系方式
1、網址:www.innofund.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3823信箱復興路12號C座三層,郵編:100038
3、受理處電話:010-63923530至3537;傳真:010-63923539
4、網路系統支持電話:010-63923593,3595,3597,3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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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機構補助資金項目
為進一步完善我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環境,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不斷加快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創新基金安排了2010年度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機構補助資金(以下簡稱補助資金),主要用於鼓勵符合條件的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創業開展基礎性、公益性和開放性的專業化技術服務,培育一批運行規范、服務能力強、業績突出、公信度高的優秀服務機構開展示範服務,形成一支具有開放性的專業化、規模化、效率高的穩定服務隊伍,為中小企業創新創業提供支撐,支持中小企業快速發展。
一、 申請單位基本條件
(一) 具有獨立事業或企業法人資格,並且已運行2年以上。
(二) 面向中小企業開展的創新資源共享、專業技術及技術轉移等公共技術服務收入占營業總收入的60%以上。
1. 創新資源共享服務:上年度為不低於30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共享服務,服務場地在500㎡以上,設備種類不低於30種。
2. 專業技術服務:具有不低於3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明確服務對象;上年度用於為中小企業提供技術服務的運營費用不低於100萬元;上年度為中小企業技術研發、產業升級、工藝改進等行為提供專業技術服務的成功案例不少於6項。
3. 技術轉移(含國際技術轉移)服務:上年度促成技術轉移成交金額在500萬元以上,且上年度成功促成技術轉移項目不少於3項。
(三) 具有明確的服務方向,持續性開展公共技術服務。對於再次申報補助資金項目的單位,要求服務類型及服務內容須與前次申報的項目相一致。
(四) 具有開放的服務模式,有明確的中小企業服務對象群體,具有較好的服務基礎和一定的服務能力。
(五) 具有不少於10人的專職服務團隊,其中具有大學以上學歷從業人員佔60%以上。
二、 支持內容
1. 創新資源共享服務
(1)試驗、檢測、裝備及設施共享服務;
(2)軟體共享服務;
(3)專業技術數據共享服務。
2. 專業技術服務
(1)為中小企業技術研發、產業升級、產品及工藝設計、技術標准設立提供專業的技術支撐和相關服務;
(2)為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開展專業技術咨詢及培訓。
3. 技術轉移服務(含國際技術轉移服務)
(1)技術經紀與技術(產權)交易服務;
(2)根據企業技術需求提供的技術供需對接服務;
(3)與技術轉移相關聯的技術集成及國際技術轉移服務。
三、支持方式及用途
補助資金採取無償資助方式,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機構的相關支出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助,一般不超過100萬元。對已獲得政府持續穩定用於公共技術服務專項資金保障的服務項目,不再重復支持。
補助資金主要用於:
(一)因開展上述公共技術服務而發生的凈支出(開展上述服務的總支出扣減政府補助等收入的余額);
(二)開展上述公共技術服務為中小企業降低收費標准而發生的收入減少;
(三)為開展上述公共技術服務舉辦的非營利性活動發生的支出。
四、補助資金項目,紙質申報資料主要包括:
(一)加蓋服務機構公章的企業注冊承諾書和企業注冊信息表;
(二)2010年度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機構補助資金項目申請書(附件1);
(三)申請單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證書復印件;
(四)專職服務團隊人員組成
序號 姓名 年齡 職務/職稱 學歷 專業特長 所負責的業務
(五)上年度公共技術服務專項審計報告;
除常規專項審計內容外,審計報告中需能體現企業營業總收入和開展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收入占營業總收入的比例(百分比),並列出開展公共技術服務支出、收入明細表。
(六)其他相關附件(按照技術服務類型,提供相對應附件)
1、創新資源共享服務需提供附件包括:
(1) 服務場地證明(場地產權證或租賃合同等)和設備清單;
(2) 上年度被服務企業基本信息表;
序號 被服務企業名稱 聯系電話 聯系人 使用的設備名稱 收費情況
⑶ 設備使用作業單(作業單要體現用戶名稱、聯系方式、使用設備種類、使用計時、服務收費及成本支出等項內容,並加蓋用戶印章);
(4)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主要支出憑證或票據。
2、專業技術服務需提供附件包括:
⑴ 上年度被服務企業基本信息表;
序號 企業名稱 聯系電話 聯系人 服務內容 企業經營的產品和技術需求
⑵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專業技術服務相關合同或協議,同時提供合同或協議所涉及的資金支付憑證或票據復印件;
⑶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主要運營成本支出憑證或票據。
3、技術轉移(含國際技術轉移)服務需提供附件包括:
⑴ 上年度被服務企業基本信息表;
序號 企業名稱 聯系電話 聯系人 轉移技術的名稱 完成技術交易額
⑵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上年度從事技術轉移服務(中介)合同或協議,同時提供合同或協議所涉及的資金支付憑證或票據復印件;
⑶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上年度促成技術交易的技術合同復印件;
⑷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主要支出憑證或票據。
五、項目申報
推薦單位會同同級財政部門負責組織當地補助資金項目的審核推薦工作,向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報送2010年度補助資金項目推薦函和推薦項目匯總表(見附件2),並加蓋推薦單位和同級財政部門印章。推薦單位重點審查申報單位基本條件及服務內容;同級財政部門配合做好相關財務審查。
申報工作採取網上申報和紙質材料申報相結合的方式。書面申報材料及有關附件需裝訂成冊,一式兩份,由推薦單位郵寄給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理處,同時將項目的電子申報資料通過科技部門戶網站「一站式」提交。申報截止時間2010年6月15日(以收到時間為准)。
附件1 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機構補助資金項目申請書
附件2 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機構補助資金推薦項目匯總表
C. 政府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該如何申請
政府創抄業投資引導基金申請手續:
1.由企業按申請要求提供相應申請材料;申請材料須經項目推薦單位出具推薦意見,並參加創新基金招標會;
2、需購買《項目申請書》及系統光碟(60元/套);
3、科技部全年分四批受理,暫定為5月下旬、7月中旬、9月上旬、10月下旬;
4、可登錄www.innofund.gov.cn(科技部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網),下載表格及說明。
D. 創業投資基金怎麼申請
申請創業基金啊,只要你寫好你的計劃書交上去就可以貸五萬元的
如何撰寫創業計劃書 ?
對於正在尋求資金的風險企業來說,創業計劃書就是企業的電話通話卡片。創業計劃書的好壞,往往決定了投資交易的成敗。
對初創的風險企業來說,創業計劃書的作用尤為重要,一個醞釀中的項目,往往很模糊,通過制訂創業計劃書,把正反理由都書寫下來。見後再逐條推敲。創業者這樣就能對這一項目有更清晰的認識。可以這樣說,創業計劃書首先是把計劃中要創立的企業推銷給了創業者自己。
其次,創業計劃書還能幫助把計劃中的風險企業推銷給風險投資家,公司創業計劃書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為了籌集資金。因此,創業計劃書必須要說明:
(1)創辦企業的目的——為什麼要冒風險,花精力、時間、資源、資金去創辦風險企業?
(2)創辦企業所需多少資金?為什麼要這么多的錢?為什麼投資人值得為此注入資金? 對已建的風險企業來說,創業計劃書可以為企業的發展定下比較具體的方向和重點,從而使員工了解企業的經營目標,並激勵他們為共同的目標而努力。更重要的是,它可以使企業的出資者以及供應商、銷售商等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和經營目標,說服出資者(原有的或新來的)為企業的進一步發展提供資金。
正是基於上述理由,創業計劃書將是創業者所寫的商業文件中最主要的一個。那麼,如何制訂創業計劃書呢?
一、怎樣寫好創業計劃書
那些既不能給投資者以充分的信息也不能使投資者激動起來的創業計劃書,其最終結果只能是被扔進垃圾箱里。為了確保創業計劃書能「擊中目標」,創業者應做到以下幾點:
1.關注產品
在創業計劃書中,應提供所有與企業的產品或服務有關的細節,包括企業所實施的所有調查。這些問題包括:產品正處於什麼樣的發展階段?它的獨特性怎樣?企業分銷產品的方法是什麼?誰會使用企業的產品,為什麼?產品的生產成本是多少,售價是多少?企業發展新的現代化產品的計劃是什麼?把出資者拉到企業的產品或服務中來,這樣出資者就會和創業者一樣對產品有興趣。在創業計劃書中,企業家應盡量用簡單的詞語來描述每件事——商品及其屬性的定義對企業家來說是非常明確的,但其他人卻不一定清楚它們的含義。制訂創業計劃書的目的不僅是要出資者相信企業的產品會在世界上產生革命性的影響,同時也要使他們相信企業有證明它的論據。創業計劃書對產品的闡述,要讓出資者感到:「噢,這種產品是多麼美妙、多麼令人鼓舞啊!」
2.敢於競爭
在創業計劃書中,創業者應細致分析競爭對手的情況。競爭對手都是誰?他們的產品是如何工作的?競爭對手的產品與本企業的產品相比,有哪些相同點和不同點?競爭對手所採用的營銷策略是什麼?要明確每個競爭者的銷售額,毛利潤、收入以及市場份額,然後再討論本企業相對於每個競爭者所具有的競爭優勢,要向投資者展示,顧客偏愛本企業的原因是:本企業的產品質量好,送貨迅速,定位適中,價格合適等等,創業計劃書要使它的讀者相信,本企業不僅是行業中的有力競爭者,而且將來還會是確定行業標準的領先者。在創業計劃書中,企業家還應闡明競爭者給本企業帶來的風險以及本企業所採取的對策。
3.了解市場
創業計劃書要給投資者提供企業對目標市場的深入分析和理解。要細致分析經濟、地理、職業以及心理等因素對消費者選擇購買本企業產品這一行為的影響,以及各個因素所起的作用。創業計劃書中還應包括一個主要的營銷計劃,計劃中應列出本企業打算開展廣告、促銷以及公共關系活動的地區,明確每一項活動的預算和收益。創業計劃書中還應簡述一下企業的銷售戰略:企業是使用外面的銷售代表還是使用內部職員?企業是使用轉賣商、分銷商還是特許商?企業將提供何種類型的銷售培訓?此外,創業計劃書還應特別關注一下銷售中的細節問題。
4.表明行動的方針
企業的行動計劃應該是無解可擊的。創業計劃書中應該明確下列問題:企業如何把產品推向市場?如何設計生產線,如何組裝產品?企業生產需要哪些原料?企業擁有那些生產資源,還需要什麼生產資源?生產和設備的成本是多少?企業是買設備還是租設備?解釋與產品組裝,儲存以及發送有關的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的情況。
5.展示你的管理隊伍
把一個思想轉化為一個成功的風險企業,其關鍵的因素就是要有一支強有力的管理隊伍。這支隊伍的成員必須有較高的專業技術知識、管理才能和多年工作經驗,要給投資者這樣一種感覺:「看,這支隊伍里都有誰!如果這個公司是一支足球隊的話,他們就會一直殺入世界盃決賽!」管理者的職能就是計劃,組織,控制和指導公司實現目標的行動。在創業計劃書中,應首先描述一下整個管理隊伍及其職責,然而再分別介紹每位管理人員的特殊才能、特點和造詣,細致描述每個管理者將對公司所做的貢獻。創業計劃書中還應明確管理目標以及組織機構圖。
6.出色的計劃摘要
創業計劃書中的計劃摘要也十分重要。它必須能讓讀者有興趣並渴望得到更多的信息,它將給讀者留下長久的印象。計劃摘要將是創業者所寫的最後一部分內容,但卻是出資者首先要看的內容,它將從計劃中摘錄出與籌集資金最相乾的細節:包括對公司內部的基本情況,公司的能力以及局限性,公司的競爭對手,營銷和財務戰略,公司的管理隊伍等情況的簡明而生動的概括。如果公司是一本書,它就象是這本書的封面,做得好就可以把投資者吸引住。它會風險投資家有這樣的印象:「這個公司將會成為行業中的巨人,我已等不及要去讀計劃的其餘部分了。」
二、創業計劃書的內容
1.計劃摘要
計劃摘要列在創業計劃書書的最前面,它是濃縮了的創業計劃書的精華。計劃摘要涵蓋了計劃的要點,以求一目瞭然,以便讀者能在最短的時間內評審計劃並做出判斷。
計劃摘要一般要有包括以下內容:公司介紹;主要產品和業務范圍;市場概貌;營銷策略;銷售計劃;生產管理計劃;管理者及其組織;財務計劃;資金需求狀況等。
在介紹企業時,首先要說明創辦新企業的思路,新思想的形成過程以及企業的目標和發展戰略。其次,要交待企業現狀、過去的背景和企業的經營范圍。在這一部分中,要對企業以往的情況做客觀的評述,不迴避失誤。中肯的分析往往更能贏得信任,從而使人容易認同企業的創業計劃書。最後,還要介紹一下創業者自己的背景、經歷、經驗和特長等。企業家的素質對企業的成績往往起關鍵性的作用。在這里,企業家應盡量突出自己的優點並表示自己強烈的進取精神,以給投資者留下一個好印象。
在計劃摘要中,企業還必須要回答下列問題:(1)企業所處的行業,企業經營的性質和范圍;(2)企業主要產品的內容;(3)企業的市場在那裡,誰是企業的顧客,他們有哪些需求;(4)企業的合夥人、投資人是誰;(5)企業的競爭對手是誰,競爭對手對企業的發展有何影響。
摘要要盡量簡明、生動。特別要詳細說明自身企業的不同之處以及企業獲取成功的市場因素。如果企業家了解他所做的事情,摘要僅需2頁紙就足夠了。如果企業家不了解自己正在做什麼,摘要就可能要寫20頁紙以上。因此,有些投資家就依照摘要的長短來「把麥粒從谷殼中挑出來」
2.產品(服務)介紹
在進行投資項目評估時,投資人最關心的問題之一就是,風險企業的產品、技術或服務能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解決現實生活中的問題,或者,風險企業的產品(服務)能否幫助顧客節約開支,增加收入。因此,產品介紹是創業計劃書中必不可少的一項內容。通常,產品介紹應包括以下內容:產品的概念、性能及特性;主要產品介紹;產品的市場競爭力;產品的研究和開發過程;發展新產品的計劃和成本分析;產品的市場前景預測;產品的品牌和專利。
在產品(服務)介紹部分,企業家要對產品(服務)作出詳細的說明,說明要准確,也要通俗易懂,使不是專業人員的投資者也能明白。一般的,產品介紹都要附上產品原型、照片或其他介紹。一般地,產品介紹必須要回答以下問題:(1)顧客希望企業的產品能解決什麼問題,顧客能從企業的產品中獲得什麼好處?(2)企業的產品與競爭對手的產品相比有哪些優缺點,顧客為什麼會選擇本企業的產品?(3)企業為自己的產品採取了何種保護措施,企業擁有哪些專利、許可證,或與已申請專利的廠家達成了哪些協議?(4)為什麼企業的產品定價可以使企業產生足夠的利潤,為什麼用戶會大批量地購買企業的產品?(5)企業採用何種方式去改進產品的質量、性能,企業對發展新產品有哪些計劃等等。 產品(服務)介紹的內容比較具體,因而寫起來相對容易。雖然誇贊自己的產品是推銷所必需的,但應該注意,企業所做的每一項承諾都是「一筆債」,都要努力去兌現。要牢記,企業家和投資家所建立的是一種長期合作的夥伴關系。空口許諾,只能得意於一時。如果企業不能兌現承諾,不能償還債務,企業的信譽必然要受到極大的損害,因而是真正的企業家所不屑為的。
3.人員及組織結構
有了產品之後,創業者第二步要做的就是結成一支有戰鬥力的管理隊伍。企業管理的好壞,直接決定了企業經營風險的大小。而高素質的管理人員和良好的組織結構則是管理好企業的重要保證。因此,風險投資家會特別注重對管理隊伍的評估。
企業的管理人員應該是互補型的,而且要具有團隊精神。一個企業必須要具備負責產品設計與開發、市場營銷、生產作業管理、企業理財等方面的專門人才。在創業計劃書書中,必須要對主要管理人員加以闡明,介紹他們所具有的能力,他們在本企業中的職務和責任,他們過去的詳細經歷及背景。此外,在這部分創業計劃書書中,還應對公司結構做一簡要介紹,包括:公司的組織機構圖;各部門的功能與責任;各部門的負責人及主要成員;公司的報酬體系;公司的股東名單,包括認股權、比例和特權;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各位董事的背景資料。
4.市場預測
當企業要開發一種新產品或向新的市場擴展時,首先就要進行市場預測。如果預測的結果並不樂觀,或者預測的可信度讓人懷疑,那麼投資者就要承擔更大的風險,這對多數風險投資家來說都是不可接受的。 市場預測首先要對需求進行預測:市場是否存在對這種產品的需求?需求程度是否可以給企業帶來所期望的利益?新的市場規模有多大?需求發展的未來趨向及其狀態如何?影響需求都有哪些因素。其次,市場預測還要包括對市場競爭的情況——企業所面對的競爭格局進行分析:市場中主要的競爭者有哪些?是否存在有利於本企業產品的市場空檔?本企業預計的市場佔有率是多少?本企業進入市場會引起競爭者怎樣的反應,這些反應對企業會有什麼影響?等等。
在創業計劃書書中,市場預測應包括以下內容:市場現狀綜述;競爭廠商概覽;目標顧客和目標市場;本企業產品的市場地位;市場區格和特徵等等。 風險企業對市場的預測應建立在嚴密、科學的市場調查基礎上。風險企業所面對的市場,本來就有更加變幻不定的、難以捉摸的特點。因此,風險企業應盡量擴大收集信息的范圍,重視對環境的預測和採用科學的預測手段和方法。創業者應牢記的是,市場預測不是憑空想像出來,對市場錯誤的認識是企業經營失敗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5.營銷策略
營銷是企業經營中最富挑戰性的環節,影響營銷策略的主要因素有:(1)消費者的特點;(2)產品的特性;(3)企業自身的狀況;(4)市場環境方面的因素。最終影響營銷策略的則是營銷成本和營銷效益因素。 在創業計劃書中,營銷策略應包括以下內容:(1)市場機構和營銷渠道的選擇;(2)營銷隊伍和管理;(3)促銷計劃和廣告策略;(4)價格決策。 對創業企業來說,由於產品和企業的知名度低,很難進入其他企業已經穩定的銷售渠道中去。因此,企業不得不暫時採取高成本低效益的營銷戰略,如上門推銷,大打商品廣告,向批發商和零售商讓利,或交給任何願意經銷的企業銷售。對發展企業來說,它一方面可以利用原來的銷售渠道,另一方面也可以開發新的銷售渠道以適應企業的發展。
6.製造計劃
創業計劃書中的生產製造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產品製造和技術設備現狀;新產品投產計劃;技術提升和設備更新的要求;質量控制和質量改進計劃。
在尋求資金的過程中,為了增大企業在投資前的評估價值,創業者應盡量使生產製造計劃更加詳細、可*。一般地,生產製造計劃應回答以下問題:企業生產製造所需的廠房、設備情況如何;怎樣保證新產品在進入規模生產時的穩定性和可*性;設備的引進和安裝情況,誰是供應商;生產線的設計與產品組裝是怎樣的;供貨者的前置期和資源的需求量;生產周期標準的制定以及生產作業計劃的編制;物料需求計劃及其保證措施;質量控制的方法是怎樣的;相關的其他問題。
7.財務規劃
財務規劃需要花費較多的精力來做具體分析,其中就包括現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以及損益表的制備。流動資金是企業的生命線,因此企業在初創或擴張時,對流動資金需要有預先周詳的計劃和進行過程中的嚴格控制;損益表反映的是企業的贏利狀況,它是企業在一段時間運作後的經營結果;資產負債表則反映在某一時刻的企業狀況,投資者可以用資產負債表中的數據得到的比率指標來衡量企業的經營狀況以及可能的投資回報率。
財務規劃一般要包括以下內容:(1)創業計劃書的條件假設;(2)預計的資產負債表;預計的損益表;現金收支分析;資金的來源和使用。
可以這樣說,一份創業計劃書概括地提出了在籌資過程中創業者需做的事情,而財務規劃則是對創業計劃書的支持和說明。因此,一份好的財務規劃對評估風險企業所需的資金數量,提高風險企業取得資金的可能性是十分關鍵的。如果財務規劃准備的不好,會給投資者以企業管理人員缺乏經驗的印象,降低風險企業的評估價值,同時也會增加企業的經營風險,那麼如何制訂好財務規劃呢?這首先要取決於風險企業的遠景規劃——是為一個新市場創造一個新產品,還是進入一個財務信息較多的已有市場。
著眼於一項新技術或創新產品的創業企業不可能參考現有市場的數據、價格和營銷方式。因此,它要自己預測所進入市場的成長速度和可能獲得純利,並把它的設想、管理隊伍和財務模型推銷給投資者。而准備進入一個已有市場的風險企業則可以很容易地說明整個市場的規模和改進方式。風險企業可以在獲得目標市場的信息的基礎上,對企業頭一年的銷售規模進行規劃。
企業的財務規劃應保證和創業計劃書的假設相一致。事實上,財務規劃和企業的生產計劃、人力資源計劃、營銷計劃等都是密不可分的。要完成財務規劃,必須要明確下列問題:(1)產品在每一個期間的發出量有多大?(2)什麼時候開始產品線擴張?(3)每件產品的生產費用是多少?(4)每件產品的定價是多少?(5)使用什麼分銷渠道,所預期的成本和利潤是多少?(6)需要僱傭那幾種類型的人?(7)僱傭何時開始,工資預算是多少?等等。
三、檢查
在創業計劃書寫完之後,創業者最好再對計劃書檢查一遍,看一下該計劃書是否能准確回答投資者的疑問,爭取投資者對本企業的信心。通常,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對計劃書加以檢查:
1.你的創業計劃書書是否顯示出你具有管理公司的經驗。如果你自己缺乏能力去管理公司,那麼一定要明確地說明,你已經雇了一位經營大師來管理你的公司。
2.你的創業計劃書書是否顯示了你有能力償還借款。要保證給預期的投資者提供一份完整的比率分析。
3.你的創業計劃書書是否顯示出你已進行過完整的市場分析。要讓投資者堅信你在計劃書中闡明的產品需求量是確實的。
4.你的創業計劃書書是否容易被投資者所領會。創業計劃書書應該備有索引和目錄,以便投資者可以較容易地查閱各個章節。此外,還應保證目錄中的信息流是有邏輯的和現實的。
5.你的創業計劃書書中是否有計劃摘要並放在了最前面,計劃摘要相當於公司創業計劃書書的封面,投資者首先會看它。為了保持投資者的興趣,計劃摘要應寫的引人入勝。
6.你的創業計劃書書是否在文法上全部正確。如果你不能保證,那麼最好請人幫你檢查一下。計劃書的拼寫錯誤和排印錯誤能很快就使企業家的機會喪失。
7.你的創業計劃書書能否打消投資者對產品/服務的疑慮。如果需要,你可以准備一件產品模型。 創業計劃書中的各個方面都會對籌資的成功與否有影響。因此,如果你對你的創業計劃書缺乏成功的信心,那麼最好去查閱一下計劃書編寫指南或向專門的顧問請教。
E. 科技型中小企業如何怎麼申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條件流程
根據《財政部、科技部關於印發〈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國家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將繼續開展引導基金資格申請受理。 據易碳家雜志了解,創業投資機構申請引導基金項目之前,需首先提交資格申請,由國家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請後根據《暫行辦法》申請企業進行資格審查,並公布資格審查結果。審查通過的創業投資機構,方可申請2013年度國家引導基金各類項目。企業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報送至市科技創新委高新技術產業化處。
F. 單一投資基金核算能否補充備案
可以備案。
從2019年1月1日起,對依法備案的創投企業,可選擇按單一投資基金核算,其個人合夥人從該基金應分得的股權轉讓所得和股息紅利所得,分別按20%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或選擇按創投企業年度所得整體核算,其個人合夥人從創投企業取得的所得,按照「經營所得」項目、5%-35%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創投企業選擇按單一投資基金核算或按創投企業年度所得整體核算後,3年內不能變更。
G. 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怎麼填寫
按實際填報。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辦理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
1、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不包括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且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1年的個人),應於納稅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辦理。
2、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在中國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應在納稅年度終了後30日內辦理。
3、對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或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及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的納稅人,應在取得按月或按次計征稅款項目的次月15日內辦理。
4、將股權轉讓給其他個人或法人的,應在次月15日內辦理。
5、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
(一)《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A表)》。該表適用於扣繳義務人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時,填報支付所得的自然人納稅人的基礎信息。
《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B表)》。該表適用於自然人直接向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項時填報其個人基礎信息。
(二)《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該表適用於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或非居民個人支付各類應稅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取得傭金收入,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稅款,填報當月和累計情況相應項目。居民個人取得上述規定以外的所得或非居民個人取得應稅所得時,填報當月(次)情況相應項目。
(三)《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該表適用於納稅人向稅務機關按月或按次辦理自行納稅申報,包括: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以外的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非居民個人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等。
(四)《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該表適用於居民個人取得境內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申報。
(五)《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A表)》。該表適用於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個人合夥人、承包承租經營者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取得經營所得,按查賬徵收辦理預繳納稅申報,或者按核定徵收辦理納稅申報。
《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該表適用於查賬徵收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個人合夥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取得經營所得的匯算清繳申報。
《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該表適用於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個人合夥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兩處及以上取得經營所得,辦理個人所得稅的年度匯總納稅申報。
(六)《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單一投資基金核算方式備案表》。該表適用於創業投資企業(含創投基金,下同)選擇按單一投資基金核算,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核算類型備案。
(七)《單一投資基金核算的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該表適用於選擇按單一投資基金核算的創業投資企業按規定辦理年度股權轉讓所得扣繳申報。
H. 創投公司按單一投資基金核算,個人合夥人從基金應分得股權轉讓所得和股息紅利所得都按照20%繳納個稅嗎
是的。
依據《財政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個人合夥人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9]8號):「二、創投企業選擇按單一投資基金核算的,其個人合夥人從該基金應分得的股權轉讓所得和股息紅利所得,按照20%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創投企業選擇按年度所得整體核算的,其個人合夥人應從創投企業取得的所得,按照『經營所得』項目、5%-35%的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I. 申請創業基金需要什麼條件
創業基金支持的項目需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技術含量較高,創新性較強的科技項目。
(2)產品有較大的市場容量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有較好的潛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項目應具備一定的成熟性,以研發階段項目為主。
具備以上條件的方能向銀行申請,申請時需要提供的資料主要包括:婚姻狀況證明、個人或家庭收入及財產狀況等還款能力證明文件款用途中的相關協議、合同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質押品的權屬憑證和清單,銀行認可的評估部門出具的抵(質)押物估價報告。
除了書面材料以外就是要有抵押物。抵押方式較多,可以是動產、不動產抵押,定期存單質押、有價證券質押、流通性較強的動產質押,符合要求的擔保人擔保。發放額度就根據具體擔保方式決定。
《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 第九條 創業投資企業向管理部門備案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二)經營范圍符合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
(三)實收資本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或者首期實收資本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且全體投資者承諾在注冊後的5年內補足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
(四)投資者不得超過200人。其中,以有限責任公司形式設立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50人。單個投資者對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資不得低於100萬元人民幣。所有投資者應當以貨幣形式出資。
(五)有至少3名具備2年以上創業投資或相關業務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承擔投資管理責任。委託其他創業投資企業、創業投資管理顧問企業作為管理顧問機構負責其投資管理業務的,管理顧問機構必須有至少3名具備2年以上創業投資或相關業務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對其承擔投資管理責任。
前款所稱"高級管理人員",系指擔任副經理及以上職務或相當職務的管理人員。
J. 原始股賣出怎麼合理避稅
01、股權轉讓的形式
股權轉讓是指個人將股權轉讓給其他個人或法人的行為,包括以下情形:
(1)出售股權;
(2)公司回購股權;
(3)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時,被投資企業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以公開發行方式一並向投資者發售;
(4)股權被司法或行政機關強制過戶;
(5)以股權對外投資或進行其他非貨幣性交易;
(6)以股權抵償債務;
(7)其他股權轉移行為。
02、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計算
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合理費用是指股權轉讓時按照規定支付的有關稅費。
股權轉讓收入不僅是現金,也包括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非貨幣形式的轉讓收入往往被納稅人忽視,誤以為不用繳稅。
03、股權轉讓中各方角色
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股權轉讓方為納稅人,以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受讓方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均應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認真履行扣繳稅款義務。
被投資企業既不是納稅人也不是扣繳義務人,應在董事會或股東會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與股權變動事項相關的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會議紀要等資料。
04、准確界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及時納稅
發生股權轉讓行為後,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05、注意納稅申報地點
股權轉讓所得納稅人需要在被投資企業所在地辦理納稅申報,而不是自然人股東所在地,也不是受讓方所在地或主管稅務機關。
06、股權交易價格要公允
下列情形視為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
(1)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於股權對應的凈資產份額的。其中,被投資企業擁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房地產企業未銷售房產、知識產權、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資產的,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於股權對應的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
(2)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於初始投資成本或低於取得該股權所支付的價款及相關稅費的;
(3)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於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一企業同一股東或其他股東股權轉讓收入的;
(4)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於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類行業的企業股權轉讓收入的;
(5)不具合理性的無償讓渡股權或股份;
(6)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情形。
07、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主管稅務機關在對股權轉讓收入進行核定時,必須按照凈資產核定法、類比法、其他合理方法的先後順序進行選擇。
(1)凈資產核定法
股權轉讓收入按照每股凈資產或股權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
被投資企業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房地產企業未銷售房產、知識產權、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資產占企業總資產比例超過20%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納稅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6個月內再次發生股權轉讓且被投資企業凈資產未發生重大變化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上一次股權轉讓時被投資企業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定此次股權轉讓收入。
(2)類比法
①參照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一企業同一股東或其他股東股權轉讓收入核定;
②參照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類行業企業股權轉讓收入核定。
(3)其他合理方法
主管稅務機關採用以上方法核定股權轉讓收入存在困難的,可以採取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08、轉讓價格明顯偏低要有正當理由
(1)能出具有效文件,證明被投資企業因國家政策調整,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導致低價轉讓股權;
(2)繼承或將股權轉讓給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關系證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3)相關法律、政府文件或企業章程規定,並有相關資料充分證明轉讓價格合理且真實的本企業員工持有的不能對外轉讓股權的內部轉讓;
(4)股權轉讓雙方能夠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09、股權原值的確認
(1)以現金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2)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稅務機關認可或核定的投資入股時非貨幣性資產價格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3)通過無償讓渡方式取得股權,具備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權發生的合理稅費與原持有人的股權原值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4)被投資企業以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個人股東已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以轉增額和相關稅費之和確認其新轉增股本的股權原值;
(5)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避免重復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原則合理確認股權原值。
10、認繳制下的股權轉讓原值
注冊資本未到位的股權原值確認,以實際入資現金或非貨幣性資產確定原值。
(1)以現金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2)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稅務機關認可或核定的投資入股時非貨幣性資產價格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11、不要用「違約金」去避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股權成功轉讓後,轉讓方個人因受讓方個人未按規定期限支付價款而取得的違約金收入,屬於因財產轉讓而產生的收入。轉讓方個人取得的該違約金應並入財產轉讓收入,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取得所得的轉讓方個人向主管稅務機關自行申報繳納。
12、股權轉讓協議約定以前的債權債務由原股東負責
(一)對於原股東取得轉讓收入後,根據持股比例先清收債權、歸還債務後,再對每個股東進行分配的,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原股東股權轉讓總收入-原股東承擔的債務總額+原股東所收回的債權總額-注冊資本額-股權轉讓過程中的有關稅費)×原股東持股比例。
其中,原股東承擔的債務不包括應付未付股東的利潤(下同)。
(二)對於原股東取得轉讓收入後,根據持股比例對股權轉讓收入、債權債務進行分配的,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所得額=原股東分配取得股權轉讓收入+原股東清收公司債權收入-原股東承擔公司債務支出-原股東向公司投資成本。
13、股權轉讓完成的特殊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以下簡稱征管法)的有關規定,股權轉讓合同履行完畢、股權已作變更登記,且所得已經實現的,轉讓人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應當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轉讓行為結束後,當事人雙方簽訂並執行解除原股權轉讓合同、退回股權的協議,是另一次股權轉讓行為,對前次轉讓行為徵收的個人所得稅款不予退回。
股權轉讓合同未履行完畢,因執行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解除股權轉讓合同及補充協議的裁決、停止執行原股權轉讓合同,並原價收回已轉讓股權的,由於其股權轉讓行為尚未完成、收入未完全實現,隨著股權轉讓關系的解除,股權收益不復存在,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和征管法的有關規定,以及從行政行為合理性原則出發,納稅人不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14、工商變更登記
個人轉讓股權辦理變更登記的,市場主體登記機關應當查驗與該股權交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的完稅憑證。
15、代持股
稅務機關一般情況下不認可代持股,代持股收回,會被認為股權轉讓。
16、終止投資、聯營、經營合作等行為
個人因各種原因終止投資、聯營、經營合作等行為,從被投資企業或合作項目、被投資企業的其他投資者以及合作項目的經營合作人取得股權轉讓收入、違約金、補償金、賠償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項等,均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所得額=個人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違約金、補償金、賠償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項合計數-原實際出資額(投入額)及相關稅費。
17、轉讓新三板掛牌公司股權特殊情況
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對個人轉讓新三板掛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所稱非原始股是指個人在新三板掛牌公司掛牌後取得的股票,以及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轉股。
對個人轉讓新三板掛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所稱原始股是指個人在新三板掛牌公司掛牌前取得的股票,以及在該公司掛牌前和掛牌後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轉股。
18、創投企業單一投資基金核算
創投企業選擇按單一投資基金核算的,其個人合夥人從該基金應分得的股權轉讓所得和股息紅利所得,按照20%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單一投資基金核算,是指單一投資基金(包括不以基金名義設立的創投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從不同創業投資項目取得的股權轉讓所得和股息紅利所得按下述方法分別核算納稅:
股權轉讓所得。單個投資項目的股權轉讓所得,按年度股權轉讓收入扣除對應股權原值和轉讓環節合理費用後的余額計算,股權原值和轉讓環節合理費用的確定方法,參照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單一投資基金的股權轉讓所得,按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同投資項目的所得和損失相互抵減後的余額計算,余額大於或等於零的,即確認為該基金的年度股權轉讓所得;余額小於零的,該基金年度股權轉讓所得按零計算且不能跨年結轉。
個人合夥人按照其應從基金年度股權轉讓所得中分得的份額計算其應納稅額,並由創投企業在次年3月31日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如符合《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5號)規定條件的,創投企業個人合夥人可以按照被轉讓項目對應投資額的70%抵扣其應從基金年度股權轉讓所得中分得的份額後再計算其應納稅額,當期不足抵扣的,不得向以後年度結轉。
19、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員工的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遞延納稅
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員工的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符合規定條件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可實行遞延納稅政策,即員工在取得股權激勵時可暫不納稅,遞延至轉讓該股權時納稅;股權轉讓時,按照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稅費後的差額,適用「財產轉讓所得」項目,按照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股權轉讓時,股票(權)期權取得成本按行權價確定,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實際出資額確定,股權獎勵取得成本為零。
20、個人以技術成果投資入股
企業或個人以技術成果投資入股到境內居民企業,被投資企業支付的對價全部為股票(權)的,企業或個人可選擇繼續按現行有關稅收政策執行,也可選擇適用遞延納稅優惠政策。
選擇技術成果投資入股遞延納稅政策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投資入股當期可暫不納稅,允許遞延至轉讓股權時,按股權轉讓收入減去技術成果原值和合理稅費後的差額計算繳納所得稅。
附:相關文件依據
《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證監會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個人合夥人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9〕8號)
《財政部、稅務總局、證監會關於個人轉讓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票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37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終止投資經營收回款項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7〕244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股權轉讓過程中取得違約金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86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收回轉讓的股權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13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