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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華僑投資

發布時間:2022-03-30 15:17:38

1. 華僑生政策

2006-2007年華僑生高考信息一覽表

一、華僑生的高考優惠政策
1、華僑生可以避免激烈的國內普通高考競爭,輕松考取國內知名大學。
①每年華僑生只有很少人報名參加華僑生高考;
②雖然華僑生(除政治可不學外)與普通高考考生所學的課程一樣,但其試卷的難度遠遠低於國內普通高考試卷。
③不僅華僑生的考試試卷非常容易,而且華僑高考生的錄取線仍遠遠低於國內普通高考生的錄取分數線,第一批本科錄取線一般400分左右;第
二批本科錄取線一般300分左右;藝術生錄取線一般200分左右,預科無錄取投欄線,錄取華僑生院校無專科。例如:清華大學1999年-2003年在華僑
生聯招中的錄取線依次為:400、375、390、404、417、400。
2、華僑生的錄取名額靈活。
①華僑生的錄取工作不經省教育廳。
②通知書的發放只經過學校與華僑聯合招生辦公室,也不經過省教育廳。
3、華僑生可確保考入高校。
①華僑生可報考相關院校的預科;
②預科一般無錄取投欄線,由高校自行確定。
③預科生與統招生的待遇除畢業證晚拿一年外,其餘都一樣,這為華僑生的入學提供了一個十足的保障。
4、華僑生除享受高考政策的優惠外還享受其他諸多方面的優惠。
①以華僑的名義在中國投資,享受中國及地方政府給予外商,華僑投資企業的各種優惠政策;
②自由來往於中國與移民國之間,便於開展國際貿易及向海外發展。
③華僑本人及子女可享有我國《華僑保護法》中的諸多權益。其中包括華僑及子女的就業、就學、財產保護等多方面;
④可在移民國工作,也可在移民國購置房地產業,子孫後代永久有效。
⑤作為華僑可以按照自己的家庭計劃生育子女。

二、華僑生的考試安排與可報考的院校
1、文史類:語文、數學、英語、歷史、地理
理工農醫類:語文、數學、英語、物力、化學
每科150分,共計750分。
2、華僑生的報名時間一般為:3月29日-4月10日
考試時間一般為:6月24日--26日
錄取工作一般7月中旬開始,7月底結束。
3、招收華僑生的院校都是國內知名學府。
①「211」工程及中央部委直屬高校為第一批錄取院校。
②第二批錄取院校也都是國家一類或二類重點本科院校。
4、重點推薦院校:武漢大學、武漢理工大學、山東大學、首都經貿大學、首都師范大學、對外經貿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首都經貿大學華僑學院、首都師范大學國際文化學院等等。

2. 關於華僑高考的優惠政策

2006-2007年華僑生高考信息一覽表

一、華僑生的高考優惠政策
1、華僑生可以避免激烈的國內普通高考競爭,輕松考取國內知名大學。
①每年華僑生只有很少人報名參加華僑生高考;
②雖然華僑生(除政治可不學外)與普通高考考生所學的課程一樣,但其試卷的難度遠遠低於國內普通高考試卷。
③不僅華僑生的考試試卷非常容易,而且華僑高考生的錄取線仍遠遠低於國內普通高考生的錄取分數線,第一批本科錄取線一般400分左右;第二批本科錄取線一般300分左右;藝術生錄取線一般200分左右,預科無錄取投欄線,錄取華僑生院校無專科。例如:清華大學1999年-2003年在華僑生聯招中的錄取線依次為:400、375、390、404、417、400。
2、華僑生的錄取名額靈活。
①華僑生的錄取工作不經省教育廳。
②通知書的發放只經過學校與華僑聯合招生辦公室,也不經過省教育廳。
3、華僑生可確保考入高校。
①華僑生可報考相關院校的預科;
②預科一般無錄取投欄線,由高校自行確定。
③預科生與統招生的待遇除畢業證晚拿一年外,其餘都一樣,這為華僑生的入學提供了一個十足的保障。
4、華僑生除享受高考政策的優惠外還享受其他諸多方面的優惠。
①以華僑的名義在中國投資,享受中國及地方政府給予外商,華僑投資企業的各種優惠政策;
②自由來往於中國與移民國之間,便於開展國際貿易及向海外發展。
③華僑本人及子女可享有我國《華僑保護法》中的諸多權益。其中包括華僑及子女的就業、就學、財產保護等多方面;
④可在移民國工作,也可在移民國購置房地產業,子孫後代永久有效。
⑤作為華僑可以按照自己的家庭計劃生育子女。

二、華僑生的考試安排與可報考的院校
1、文史類:語文、數學、英語、歷史、地理
理工農醫類:語文、數學、英語、物力、化學
每科150分,共計750分。
2、華僑生的報名時間一般為:3月29日-4月10日
考試時間一般為:6月24日--26日
錄取工作一般7月中旬開始,7月底結束。
3、招收華僑生的院校都是國內知名學府。
①「211」工程及中央部委直屬高校為第一批錄取院校。
②第二批錄取院校也都是國家一類或二類重點本科院校。
4、重點推薦院校:武漢大學、武漢理工大學、山東大學、首都經貿大學、首都師范大學、對外經貿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首都經貿大學華僑學院、首都師范大學國際文化學院等等。
5、2005年聯合招收華僑生院校一覽表。可咨詢。

3. 是否在06年後就無新版的《關於規范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的意見》

是的,最新就是06年版。

關於規范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今年以來,我國房地產領域外商投資增長較快,境外機構和個人在境內購買房地產也比較活躍。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就規范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提出以下意見:
一、規范外商投資房地產市場准入
(一)境外機構和個人在境內投資購買非自用房地產,應當遵循商業存在的原則,按照外商投資房地產的有關規定,申請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經有關部門批准並辦理有關登記後,方可按照核準的經營范圍從事相關業務。
(二)外商投資設立房地產企業,投資總額超過1000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的,注冊資本金不得低於投資總額的50%。投資總額低於1000萬美元的,注冊資本金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三)設立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由商務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批准設立和辦理注冊登記手續,頒發一年期《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企業付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憑上述證照到土地管理部門申辦《國有土地使用證》,根據《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商務主管部門換發正式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再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換發與《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經營期限一致的《營業執照》,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四)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的股權和項目轉讓,以及境外投資者並購境內房地產企業,由商務主管等部門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進行審批。投資者應提交履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的保證函,《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的變更備案證明,以及稅務機關出具的相關納稅證明材料。
(五)境外投資者通過股權轉讓及其他方式並購境內房地產企業,或收購合資企業中方股權的,須妥善安置職工、處理銀行債務、並以自有資金一次性支付全部轉讓金。對有不良記錄的境外投資者,不允許其在境內進行上述活動。
二、加強外商投資企業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
(六)對投資房地產未取得《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的境外投資者,不得進行房地產開發和經營活動。
(七)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注冊資本金未全部繳付的,未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或開發項目資本金未達到項目投資總額35%的,不得辦理境內、境外貸款外匯管理部門不予批准該企業的外匯借款結匯。
(八)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的中外投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合同、章程、股權轉讓協議以及其他文件中,訂立保證任何一方固定回報或變相固定回報的條款。
(九)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應當遵守房地產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嚴格執行土地出讓合同約定及規劃許可批準的期限和條件。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開發、銷售等經營活動的監管,發現囤積土地和房源、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要根據國辦發〔2006〕37號文件及其他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三、嚴格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管理
(十)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分支、代表機構(經批准從事經營房地產業的企業除外)和在境內工作、學習時間超過一年的境外個人可以購買符合實際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得購買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在境內沒有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的境外機構和在境內工作、學習時間一年以下的境外個人,不得購買商品房。港澳台地區居民和華僑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內限購一定面積的自住商品房。
(十一)符合規定的境外機構和個人購買自用、自住商品房必須採取實名制,並持有效證明(境外機構應持我政府有關部門批准設立駐境內機構的證明,境外個人應持其來境內工作、學習,經我方批準的證明,下同)到土地和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及房屋產權登記手續。房地產產權登記部門必須嚴格按照自用、自住原則辦理境外機構和個人的產權登記,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
(十二)外匯管理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本意見的要求審核外商投資企業、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的資金匯入和結匯,符合條件的允許匯入並結匯;相關房產轉讓所得人民幣資金經合規性審核並確認按規定辦理納稅等手續後,方允許購匯匯出。
四、進一步強化和落實監管責任
(十三)各地區、特別是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實負起責任,高度重視當前外資進入房地產市場可能引發的問題,進一步加強領導,落實監管責任。各地不得擅自出台對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的優惠政策,已經出台的要清理整頓並予以糾正。建設部、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工商總局、銀監會、外匯局等有關部門要及時制定有關操作細則,加強對各地落實規范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政策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對擅自降低企業注冊資本金和項目資本金比例,以及管理不到位出現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查處。同時,要進一步加大對房地產違規跨境交易和匯兌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
(十四)完善市場監測分析工作機制。建設部、商務部、統計局、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工商總局、外匯局等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外資進入房地產市場信息監測系統,完善外資房地產信息網路。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強化對跨境資本流動的監測,盡快實現外資房地產統計數據的信息共享。
建設部商務部發展改革委
人民銀行工商總局外匯局
二00六年七月十一日(完)

4. 誰有深圳華僑城集團發展歷程

深圳華僑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於1997 年 9 月 2 日 成立,由國務院國資委直屬的華僑城集團公司獨家發起募集設立,目前華僑城集團持有公司 44.7% 的股 深圳華僑城份。 1997年9月10日 ,公司 5000 萬社會公眾股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上市以來,公司通過 IPO 、配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認股權證和發行限制性股票,募集約 25 億元資金。經過十年不斷的努力,公司 2007 年末總資產為 124 億元,凈資產為 49 億元。截止 2008 年 6 月,公司總股本為 26.21 億股。 公司從事旅遊及其關聯產業的投資經營,是控股型集團公司。投資控股和參股了深圳華僑城歡樂谷旅遊公司、深圳錦綉中華發展有限公司、深圳世界之窗有限公司、深圳華僑城房地產有限公司、北京世紀華僑城實業有限公司、深圳東部華僑城有限公司、成都天府華僑城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上海華僑城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雲南華僑城實業有限公司等十七家企業。 公司擁有數量最多、規模最大、效益最好的主題公園群,是品牌卓著的旅遊上市公司。公司經營管理的深圳華僑城旅遊度假區於 2007 年 5 月被評為國家 5A 級旅遊度假區。公司投資的主題公園截止 2008 年 6 月已累計接待遊客超過 1.3 億人次,累計實現凈利潤超過 25 億元。 公司在鞏固深圳旅遊基地的基礎上,積極向外拓展,通過對北京、上海、成都、昆明等項目的投資,形成了東西南北中的發展態勢,初步完成戰略布點布局,為未來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2003 年 10 月,公司通過 ISO9001 : 2000 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2002 年— 2005 年,公司連續四屆入選《中國證券報》和亞商企業咨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評選的「中證亞商中國最具發展潛力上市公司 50 強」。 2006 年 6 月,在由《證券市場周刊》等舉辦的「 2005 年中國 A 股公司投資者關系」評選中,公司榮獲投資者關系管理 50 強。 2006 年 7 月,在由《證券市場周刊》舉辦的「 2006 最佳成長上市公司」評選中,榮獲最佳成長上市公司 50 強稱號。 2007 年,公司入選第三屆《新財經》中國「漂亮 50 」 上市公司;入選《證券時報》 「 2006 年度中國上市公司價值百強」,並榮獲「中國主板上市公司十佳管理團隊」第 4 名;榮獲由《中國證券報》評選的「 2006 年中證百強」股東回報第 4 名和 A 股市場總市值排名第 32 名;第三屆《世界經理人》「中國最受尊敬上市公司」。 2008 年,入選 2007 財經風雲榜「 2007 年度中國十佳投資者關繫上市公司」;中國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研究中心「中國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百佳獎」。( 2008 年 6 月)

5. 華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怎麼樣

華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2000年7月(前身為北京世紀城房地產開發公司),自企業誕生之初,華瀚集團便秉承「為城市創造價值」的理念,以實力成就不凡,用品質鑄就未來。作為北京市地方政府企業,華瀚以城市區域運營為己任,承擔了北京朝陽區東南部方圓4.5平方公里的規劃與建設。站在城市運營的高度,華瀚集團整體規劃、統籌開發,積極引進和整合國內外旅遊、商業、文化和房地產等知名品牌,經過八載奮斗,把城市舊村建設成為一個集休閑、購物、辦公、運動、教育、旅遊、生態、居住於一體,擁有4大知名文化品牌、3個高檔宜居社區、1個世界級旅遊主題公園的城市復合功能區——四方新區。華瀚集團先後成功開發了紫南家園、世紀東方城、歡樂谷主題社區B區、華瀚國際和華瀚四季花園等項目,並與深圳華僑城集團合作,共同開發建設了歡樂谷主題社區A區及大型世界級主題公園——北京歡樂谷。2004年,華瀚集團在北京房地產業內率先通過了質量、環境與職業安全「三標一體化認證」;2006年2月,以優良的開發業績一次性通過了建設部房地產開發資質審查,成為房地產開發一級資質的企業;2006年5月,華瀚集團正式宣告成立;2007年3月,華瀚集團成立長春置業有限公司,成功走出「立足區內、面向北京、走向全國」的第一步。目前,企業總開發規模達200萬平方米,總資產近30億元,形成了以房地產為核心業務,集城市建設、資產管理、商業運營、物業管理與健身休閑為一體的大型產業集團。華瀚投資集團因品質造就榮譽,用榮譽累積品牌,用品牌贏得客戶。華瀚集團秉承「主動進取、忠誠奉獻、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企業精神和「弘揚正氣、簡單快樂、以人為本、共同成長」的核心價值觀,積極提升產品研發、資源整合、資本運營、市場營銷、企業管理等市場競爭力,努力打造高素質、高績效的專業團隊,華瀚現有員工260人,其中工程技術 、經濟管理、財務管理、市場營銷等專業技術人員170多人,具有中級以上職稱人數達到75%以上。華瀚集團以「為城市創造價值」為企業使命,秉承「腳踏實地、心存高遠」的企業經營理念、「建築未來、貢獻社會」的開發理念, 堅定「立足區內、面向北京、走向全國」的「二五」戰略。在「二五」戰略實施期間,華翰投資集團將陸續啟動北京地區多個儲備地塊的開發建設,加大實施「走向全國」的市場發展步伐,在集團全國跨區域的戰略布局基礎上,努力構建以企業文化為核心競爭力的綜合競爭優勢,開發品牌產品,構建責任地產,努力成為一個受人尊敬、具有卓越企業文化的大型投資開發企業。

6. 泰州華僑城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東部華僑城投資3250萬元人民幣,持有50%股權;華僑城集團公司投資1300萬元人民幣,持有20%股權;深圳市朝向東部體育管理有限公司投資975萬元人民幣,持有15%股權;廣東恆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投資975萬元人民幣,持有15%股權。
法定代表人:張海東
成立時間:2006-11-08
注冊資本:97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21284000007518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公司地址:泰州市姜堰區溱湖大道2號

7. 《關於外商投資的公司審批登記管理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執行意見》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關於外商投資的公司審批登記管理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執行意見》的通知
工商外企字[2006]81號
頒布時間:2006-4-24發文單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外匯管理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務主管部門、外匯管理局,各直屬海關,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2005年10月27日審議通過的《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決定》已經於2006年1月1日實施。為了准確適用法律,規范、便民、高效地開展外資審批和登記管理工作,促進外商投資企業健康發展,提高我國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現將《關於外商投資的公司審批登記管理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執行意見》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報告。

附:《關於外商投資的公司審批登記管理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執行意見》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商 務 部
海 關 總 署 國家外匯管理局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關於外商投資的公司審批登記管理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執行意見

為了准確適用法律,規范、便民、高效地開展外資審批和登記管理工作,促進外商投資企業健康發展,提高我國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現就外商投資的公司審批和登記管理如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及國家關於外商投資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提出以下執行意見。

一、外商投資的公司的登記管理適用《公司法》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有關外商投資企業的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有關外商投資企業的法律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外商投資企業的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和國家有關外商投資的其他規定。

二、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下簡稱外國投資者)可以同中國的企業、其他經濟組織以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的形式依法設立公司,也可以外商合資、外商獨資的形式依法設立公司。

以外商獨資的形式依法設立一人有限公司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應當符合《公司法》關於一人有限公司的規定;外國自然人設立一人有限公司的,還應當符合《公司法》關於一人有限公司對外投資限制的規定。2006年1月1日以前已經依法設立的外商獨資的公司維持不變,但其變更注冊資本和對外投資時應當符合上述規定。

三、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其組織機構由公司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公司法》通過公司章程規定。

外商合資、外商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外商投資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應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四、外商投資的公司設立登記的申請期限應當符合《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但是,以中外合作、外商合資、外商獨資形式設立公司的,應當按照《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外資企業法》的規定,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逾期申請設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報審批機關確認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報批。

五、申請外商投資的公司的審批和設立登記時向審批和登記機關提交的外國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應當經所在國家公證機關公證並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應當依法提供當地公證機構的公證文件。

申請外商投資的公司的審批和設立登記,除提交《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相應文件外,還應當向審批和登記機關提交外國投資者(授權人)與境內法律文件送達接受人(被授權人)簽署的《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託書》。該委託書應當明確授權境內被授權人代為接受法律文件送達,並載明被授權人地址、聯系方式。被授權人可以是外國投資者設立的分支機構、擬設立的公司(被授權人為擬設立的公司的,公司設立後委託生效)或者其他境內有關單位或個人。

公司增加新的境外投資者的,也應當向審批和登記機關提交上述文件。

外商投資的公司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時不再提交合資、合作合同和投資者的資信證明。

六、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根據申請,依法將外商投資的公司類型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並根據其設立形式在「有限責任公司」後相應加註 「(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合資)」、「(外國法人獨資)」、「(外國非法人經濟組織獨資)」、「(外國自然人獨資)」、「(台港澳與外國投資者合資)」、「(台港澳與境內合資)」、「(台港澳與境內合作)」、「(台港澳合資)」、「(台港澳法人獨資)」、「(台港澳非法人經濟組織獨資)」、「(台港澳自然人獨資)」 等字樣,在「股份有限公司」後相應加註「(中外合資,未上市)」、「(中外合資,上市)」、「(外商合資,未上市)」、「(外商合資,上市)」、「(台港澳與外國投資者合資,未上市)」、「(台港澳與外國投資者合資,上市)」、「(台港澳與境內合資,未上市)」、 「(台港澳與境內合資,上市)」、「(台港澳合資,未上市)」 、「(台港澳合資,上市)」等字樣。

公司登記機關可以根據國家利用外資產業政策及其相關規定,在公司類型後加註有關分類標識(如 「(外資比例低於25%)」、「(A股並購)」、「(A股並購25%或以上)」等)。

對於2006年1月1日以前已經設立的外商投資的公司,公司登記機關應當在其變更登記時依上述規定做相應調整。

七、外商投資的公司設立以後,可以依法開展境內投資。公司登記機關不再出具相應的境內投資資格證明。

外商投資的公司營業執照尚未按本意見第六條載明公司詳細類型,且又申請設立一人有限公司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出具「非自然人獨資」的證明。

八、外商投資的公司的注冊資本可以用人民幣表示,也可以用其他可自由兌換的外幣表示。作為公司注冊資本的外幣與人民幣或者外幣與外幣之間的折算,應按發生(繳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匯率的中間價計算。

九、外商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含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東首次出資額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一次性繳付全部出資的,應當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個月內繳足;分期繳付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其認繳出資額的百分之十五,也不得低於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並應當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個月內繳足,其餘部分的出資時間應符合《公司法》、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要求股東應當在公司成立時繳付全部出資的,從其規定。

外商投資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資應當符合《公司法》的規定。

十、外商投資的公司的股東的出資方式應當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條、《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和《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的規定。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會同有關部門就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財產出資作出規定以前,股東以《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所列財產以外的其他財產出資的,應當經境內依法設立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實繳出資時還必須經境內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驗資證明。

中外合資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規定的實物(含設備)、工業產權等非貨幣財產(土地使用權除外)出資的,其價格可以由合營各方評議商定。

十一、外商投資的公司的股東以自己的名義通過借貸等方式籌措的資金應當視為自己所有的資金,經驗資機構出具驗資證明以後可以作為該股東的出資。

十二、外商投資的公司申請變更登記的期限應當符合《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國務院決定公司和公司登記事項在變更登記前須經批準的,應當自審批機關批准之日起30日內申請辦理變更登記。逾期申請的,申請人應當報原審批機關確認文件效力或者另行報批。

十三、外商投資的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規定提交相應的文件。因下列情形辦理有關登記事項變更登記時還應當提交原審批機關的審批文件以及變更後的批准證書:

(一)注冊資本;

(二)公司類型;

(三)經營范圍;

(四)營業期限;

(五)股東或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

(六)外商投資的公司合並、分立;

(七)跨審批機關管轄的地址變更;

(八)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不涉及營業執照和批准證書載明事項的除外)。

除前款規定情形以外,外商投資的公司登記事項變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應當在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後30日內依法向審批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十四、外商投資的公司遷移(跨原公司登記機關管轄的),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移手續。跨審批機關管轄的,應當向遷入地審批機關提出申請。遷入地審批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徵求遷出地審批機關意見;遷出地審批機關應當在收到徵求意見函後的5個工作日內回復;遷入地審批機關收到意見後,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復。原公司登記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徵求遷入地登記機關意見;遷入地登記機關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回復;原公司登記機關根據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和審批機關同意遷入的意見,收繳營業執照,出具遷移證明,並在10個工作日內將申請材料和公司登記檔案移送遷入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遷移的公司憑遷移證明和審批機關的批准文件,向遷出地審批機關繳銷批准證書,到遷入地審批機關領取批准證書,向遷入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十五、外商投資的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有限責任公司(含一人有限公司)和以發起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應當在公司申請注冊資本變更登記時繳付不低於百分之二十的新增注冊資本,其餘部分的出資時間應符合《公司法》、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六、申請人在下列情況下申請注冊資本變更時,對於作為實物出資的進口貨物按規定可以免稅的,申請人應當向海關書面說明有關情況,並先憑《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申請辦理進口設備的憑保放行手續,在取得變更後的公司營業執照後,再辦理相關的減免稅手續:

(一)外商投資的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申請以進口實物出資並經審批機關批準的;

(二)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的公司並購境內企業同時增加註冊資本時申請以進口實物出資並經審批機關批準的;

(三)外商投資的公司因注冊資本的其他變動申請實物進口並經審批機關批準的。

十七、外匯管理部門在辦理以下業務時,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變更後的公司營業執照:

(一)外商投資的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申請變更外匯登記或者開立、變更資本金賬戶;

(二)外國投資者或外商投資的公司並購境內企業同時增加註冊資本時申請辦理外匯登記或開立資本金賬戶;

(三)外商投資的公司減少注冊資本而向外匯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減資核准件;

(四)外商投資的公司因資本變動而辦理其他變更外匯登記。

十八、外商投資的公司的下列事項及其變更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一)經審批機關批準的不涉及登記事項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公司章程(含投資總額的變更);

(二)公司董事、監事、經理;

(三)公司分公司的設立和注銷;

(四)公司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

外商投資的公司的股東延期出資、實繳注冊資本,不再辦理備案手續,而應當按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

外商投資的公司辦理備案事項,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備案報告、證明備案事項發生的相關文件。備案文件齊備的,公司登記機關予以備案,並應申請人的要求,出具備案證明。

十九、外國投資者(授權人)變更境內法律文件送達接受人(被授權人)的,應當簽署新的《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託書》,並及時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被委託人名稱、地址等事項發生變更的,也應當及時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公司登記機關應當在公司登記檔案中記載。

外國投資者沒有辦理上述備案的,公司登記機關將境內法律文件送達公司登記機關記載的被授權人,視為向外國投資者送達。

二十、外商投資的公司的股東辦理股權質押備案,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公司出具的股權質押備案申請書、審批機關的批准文件、質押合同。公司登記機關接受備案後,應申請人的要求,可出具載明出質股東名稱、出質股權占所在企業股權的比例、質權人名稱或姓名、質押期限、質押合同的審批機關等事項的備案證明。在質押期間,未經質權人同意,出質股東不得轉讓或再質押已經出質的股權,也不得減少相應的出資額。

二十一、外商投資的公司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撤銷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撤銷變更登記申請書和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涉及外資審批事項的,還應當提交審批機關的批准文件。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公司登記機關作出准予撤銷變更登記的決定,涉及營業執照記載事項的,應當換發營業執照。

二十二、外商投資的公司解散事由出現以後,公司未在《公司法》規定的期限內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債權人也不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外商投資的公司的權力機構、股東、債權人可以根據《外商投資企業清算辦法》的規定向審批機關申請進行特別清算。海關監管貨物應當先辦結海關手續,並補交相應稅款。

二十三、外商投資的公司申請注銷登記,應當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提交相應文件。其中,清算報告還應當附稅務機關的注銷證明、海關出具的辦結海關手續證明或者未辦理海關登記手續的證明;外商投資的公司提前終止經營活動申請注銷登記的,還應當提交審批機關的批准文件(法院裁定解散、破產或行政機關責令關閉、吊銷營業執照、吊銷設立許可或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除外)。

二十四、外商投資的公司設立或撤銷分公司,無須原公司登記機關核轉,直接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外商投資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或者國家有關外商投資限制類項目以及服務貿易領域的專項規定,設立和撤銷分公司需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30日內申請登記。逾期申請的,申請人應當報原審批機關確認文件效力或者另行報批。

二十五、公司登記機關不再辦理外商投資的公司辦事機構的登記。原已登記的辦事機構,不再辦理變更或者延期手續。期限屆滿以後,應當辦理注銷登記或根據需要申請設立分公司。外商投資的公司的分公司可以從事公司經營范圍內的聯絡、咨詢等業務。

以辦事機構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依法查處。

二十六、外商投資的公司的股東、發起人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按照《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的適用原則實施處罰。2006年1月1日以前設立的公司,其出資時間以設立登記時為准。

對於中外合作的公司,逾期不履行出資義務的,按照《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第九條規定,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其限期履行;逾期仍不履行的,按本條第一款處理;對於外商合資或外商獨資的公司,逾期不繳付的,公司登記機關除了按本條第一款處理,還可以按照《外資企業法》第九條規定,吊銷其營業執照。

二十七、外商投資的公司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擅自從事《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允許類項目經營活動的,公司登記機關適用《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規定處罰。

外商投資的公司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擅自從事《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限制類、禁止類項目經營活動的,公司登記機關可以認定為「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擅自從事應當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從事的經營活動的違法經營行為」,適用《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十八、台灣地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投資者、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華僑)投資設立的公司,以及外商投資的投資性公司、外商投資的創業投資公司投資設立的公司,其審批登記管理參照適用本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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