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內部的變化 可能很大
❷ 發布意向,投資者招募後的公告是利空還是利好
發布意向,投資者招募公告。一般來說屬於利好!但是在二級市場往往有人借利好出貨aqui te amo。
❸ 創業板對投資者持股變動有什麼信息披露要求
根據《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和《創業板股票交易規則》的規定,回投資者答及其一致行動人在一個上市公司擁有的股份達到該公司總股本的5%時,或者所持股份已達上市公司總股本5%的投資者每增加或者減少該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時,應當及時通知上市公司並在該事項發生之日起3日內發布公告,而在此期間,不能再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另外,針對創業板公司股本較主板公司相對小的特點,《創業板股票交易規則》還規定,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股份已達該公司總股本5%以上的股東或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買賣該上市公司股票,其每增加或減少股份數達到該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時,應委託上市公司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交易日內作出公告,公告內容包括股份變動的數量、平均價格、股份變動前後持股情況等。
❹ 創業板上市規則對創業板公司的投資者關系管理有哪些規定
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2.18條對上市公司為投資者提供相關咨詢解答服務進行了以下回規定:
1.上市公司應當配備信息答披露所必要的通訊設備,加強與投資者特別是社會公眾投資者的溝通和交流,設立專門的投資者咨詢電話並對外公告,如有變更應及時進行公告並在公司網站上公布
2.公司應保證咨詢電話線路暢通,並保證在工作時間有專人負責接聽。如遇重大事件或其他必要時候,公司應開通多部電話回答投資者咨詢
3.公司應當在公司網站開設投資者關系專欄,定期舉行與投資者見面活動,及時答復公眾投資者關心的問題,增進投資者對公司的了解
❺ 創業板對投資者持股變動有什麼信息披露要求
根據《證券復法》、制《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和《創業板股票交易規則》的規定,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在一個上市公司擁有的股份達到該公司總股本的5%時,或者所持股份已達上市公司總股本5%的投資者每增加或者減少該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時,應當及時通知上市公司並在該事項發生之日起3日內發布公告,而在此期間,不能再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另外,針對創業板公司股本較主板公司相對小的特點,《創業板股票交易規則》還規定,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股份已達該公司總股本5%以上的股東或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買賣該上市公司股票,其每增加或減少股份數達到該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時,應委託上市公司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交易日內作出公告,公告內容包括股份變動的數量、平均價格、股份變動前後持股情況等。
❻ 如何解讀基金「投資組合公告」
基金「投資組合公告」通常是按 「資產類別」分別揭示其投資組合的,於是我們也可從這個線索進行「投資組合公告」的解讀。
股票投資分析
國內目前的證券投資基金多屬於股票型基金,因此股票投資組合分析是我們解讀「投資組合公告」的重點。
1、橫向比較
「橫向比較」即 「時點」數據分析,分析某隻基金在公告截止日的投資組合。
首先是行業配置分析,公告按證監會的行業分類標准列出了基金持有股票所屬行業的市值占凈值的比例,根據比值的大小,可得知基金的重倉行業。在分析重倉行業時需注意,有些行業因為包括的子行業較多而導致該行業持股市值比例較大,如製造業,就有必要對各子行業的數據進一步的分解分析。
第二,重倉股分析。通常 「投資組合公告」只是按持有股票市值列出了前十大重倉股,但投資者更應關注的是基金持有股票數量占流通盤的比例,我們可稱之為「基金控盤度」。對於基金看好的小流通盤股票,即使基金較大比例持有該股票,其市值仍然很小,因此僅從市值比例反映不出基金對公司未來潛力的看好,只有較高的「控盤度」才能表明基金更加看好公司的未來潛力。該指標計算方法是將持有股票市值除以截止日股票的收盤價即可得到持有股票數量,再與股票流通盤數量相比即可。
第三,交叉分析,即對同一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進行重倉行業、重倉股分析,或對所有基金的重倉行業、重倉股進行綜合分析。如對所有基金二季度投資組合公告分析,可得知機械、電力、港口與交通運輸行業都是基金的重倉行業等。
最後,投資風格分析。基金投資風格可通過一些指標表示,如持股集中度、行業集中度、持股比例等,這些指標均可通過一般的基金分析系統調出,投資者只需了解其含義即可。參數為3的「持股集中度」是指前三大重倉股市值占基金持有股票總市值的百分比,若是前四大重倉股市值占基金持有股票總市值的百分比,則參數為4;持股集中度越大,通常表明基金投資風格更加激進,也表明其對自己的重倉股後市更加看好。 「行業集中度」含義也如此。
2、縱向比較
縱向比較,即「時間序列」比較,通過比較不同時期基金的投資組合以發現當期基金投資組合的一些變化。對於投資者而言,縱向比較意義更大。 在對比分析多個時期的「投資組合公告」時,同樣可按前面講述的重倉行業、重倉股、交叉分析和風格分析方法,尋找當期基金投資組合中哪些行業、個股是增倉?哪些減倉?以及增減比例?對哪些行業還存在分歧?持股集中度、行業集中度怎樣變化等等,以指明基金投資的大致趨勢。如通過對比分析基金一、二季度投資組合公告可知,基金對石化行業進行了減持,對銀行股存在分歧,對電力、港口以及資源板板進行了較大幅度增倉。
國債及貨幣資金投資分析 國債及貨幣資金投資也是基金資產配置的一方面,因 「投資組合公告」沒有詳細公告國債投資明細,通常只對其進行一個簡單縱向分析,分析不同時期該部分資產占基金凈值比例的變化,可在一定程度上判斷基金是否把握了國債市場的投資機會。若報告期內國債市場走勢較強,而報告期國債投資比例高於前一報告期,說明基金較好把握了國債市場投資機會。
可轉換債券及企業債投資分析
隨著我國債券市場的不斷完善與創新,可轉換債和企業債也越來多的得到了投資者的關注,自然也得到了基金關注。因公告中只列出了該部分資產市值,可同樣採用前面國債投資分析方法。
❼ [公告解讀]為何上市公司要進行詳盡的信息披露
你好,信息披露即「信息公開」,是指證券發行人或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專在證券發行與流屬通等環節中,依法將財務、經營狀況以及其他影響投資者投資決策的重大信息向社會公眾公告。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連接上市公司與投資者最重要的環節,是投資者進行基本面分析最牢靠的信息來源,是投資者投資決策最重要的依據。上市公司作為公眾公司,它的財務狀況、經營情況都要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披露的文件需要上傳指定的披露平台,供投資者查閱。
❽ 公告日之後股票價格的變化.給投資者帶來怎樣的預期(急)
不知道復你們要考什麼,公告就制是把公司的信息傳達給投資者,投資者根據公告信息進行重新判斷,有利的公告信息會導致股價上漲,不利的信息導致股價下跌。這個時候的漲跌是信息公告的結果,不是價格漲跌帶來預期變化,而是公告信息帶來預期變化,從而帶動股價漲跌。
❾ 投資者的權利
Q:什麼是投資者權利?
A:投資者權利,在這里我們主要討論證券投資者權利。當投資者持有掛牌公司的股票,無論多少,即為掛牌公司的股東,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業務規則的規定,依法享有知情權、表決權、提案權、質詢權、優先認購權、救濟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各項股東權利。也就是說,投資者作為掛牌公司的股東,依法享有在掛牌公司中的財產利益,並可以通過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利參與掛牌公司事務,督促掛牌公司規范經營,更好地保障自己利益不受侵害。
一、投資者知情權
Q:什麼是投資者知情權?
A:投資者知情權,是指法律賦予投資者作為公司股東通過查閱、復制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等有關公司經營、管理、決策的相關資料,實現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監督公司高管人員經營活動的權利。知情權是一項獨立的權利,不依附於其他的權利而存在,而且知情權是公司投資者實現其他權利的重要基礎。
Q:投資者知情權具體都包括哪些內容?
A:投資者知情權主要體現在對信息的獲取方面,即作為公司股東有權查閱與公司有關的信息,包括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的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等。投資者查閱以上文件,尤其是財務會計報告,可以迅速了解公司的運營狀況,並可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進一步對公司的相關信息進行質詢。
Q:什麼是信息披露?
A:信息披露,在這我們主要探討掛牌公司的信息披露內容,根據全國股轉系統的規則要求,掛牌公司的信息披露包括掛牌前的信息披露及掛牌後持續信息披露。
掛牌公司在掛牌之前需要披露的文件包括公開轉讓說明書(申報稿)、財務報告及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公司章程、主辦券商推薦報告,如有股票發行情況報告書也可一並披露。這一階段的信息披露文件,主要是向投資者全面介紹擬掛牌公司的相關情況。
當公司掛牌之後,需要披露的文件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這一階段的信息具有持續性的特徵,投資者根據信息可更好地判斷公司未來的發展趨勢。
Q:什麼是定期報告?
A:定期報告是指掛牌公司需要按照固定的時間周期公布的報告。掛牌公司應當披露的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可以披露季度報告。掛牌公司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全國股轉公司有關規定編制並披露定期報告。披露年度報告的時間是每年的4月30日之前,披露半年報的時間是每年的8月31日之前,披露季度報告的時間是每個會計年度前三個月、九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掛牌公司只有年報是必須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
Q:什麼是臨時報告?
A:臨時報告是指掛牌公司按照法律法規和全國股轉公司有關規定發布的除定期報告以外的公告。臨時報告均應當加蓋董事會公章並由董事會發布。當發生可能對公司股權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掛牌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報送臨時報告,並予以公告,說明時間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後果。
掛牌公司應當發布臨時報告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董事會或監事會做出決議時、簽署意向書或協議時、公司(含任一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知悉或理應知悉重大事件發生時;控股股東發生變化;董事、監事、高管發生變動;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重組;公司董事、監事、高管受到刑事追究或對公司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行政處罰等。
Q:如何能夠快速准確地獲得掛牌公司信息?
A:最方便快捷獲取掛牌公司信息的渠道當屬全國股轉系統的官方網站,所有掛牌公司的依法應披露的信息,都應當在全國股轉系統的官方網站第一時間披露。投資者可以前往全國股轉系統官網的「信息披露」欄目中進行查閱。掛牌公司可在其他網站或媒體上進行信息披露,但披露的內容應當完全一致,且不得早於在全國股轉系統的官方網站披露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