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國的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是誰
是由中國人民銀行設立的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人民銀行設立的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於2019年06月01日正式成立,注冊資本100億元。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目前主要由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工作人員擔任。
工商登記信息顯示,該公司業務范圍主要包括:進行股權、債權、基金等投資;依法管理存款保險基金有關資產;直接或者委託收購、經營、管理和處置資產;依法辦理存款保險有關業務;資產評估;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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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我國就首次提出存款保險制度。2015年5月實施的《存款保險條例》規定,存款保險的保險費由中國人民銀行收取與管理,存款保險機構也設於中國人民銀行內部(金融穩定局)。
盡管條例已經提出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參加金融監督管理協調機制,但如果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缺乏獨立性,就可能影響公正性、出現工作效率較低,難以有力地承擔起對金融機構的監管重任。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作為獨立機構,往往對參保的金融機構有一定的監督管理權。
由中國人民銀行獨資設立存款保險基金的專門管理機構,是推動商業銀行良性可持續發展和進一步推動商業銀行市場化、推動中國金融更加開放的一個有力舉措,代表了整個中國金融體系的一個全面可持續的發展進步。
Ⅱ 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 A銀行存款 B國債,金融債 C股票 D全部信用等級的企業債
社保基金投資運作的基本原則是,在保證基金資產安全性、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基金資產的增值。
國家規定社保基金可以進入股市,當然不是全部,有比例的限制。主要目的是為了讓社保基金實現增值,保證人民的利益。
社保基金資產是獨立於理事會、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社保基金託管人的資產。
財政部會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擬訂社保基金管理運作的有關政策,對社保基金的投資運作和託管情況進行監督。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按照各自的職權對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和託管人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按國務院批準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社保基金的投資范圍限於銀行存款、買賣國債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企業債、金融債等有價證券。
劃入全國社保基金的貨幣資產的投資,按成本計算,銀行存款和國債投資的比例不得低於50%,其中銀行存款的比例不得低於10%,企業債、金融債投資的比例不得高於10%,證券投資基金、股票投資的比例不得高於40%。其中,由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直接運作的全國社保基金的投資范圍限於銀行存款、在一級市場購買國債,其他投資需委託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和運作,並委託全國社保基金託管人託管。
Ⅲ 存款保險基金不予保險的存款有哪幾種
從存款的角度來看,存款保險基金的設立和我們每個存款人息息相關,通過存款保險回,切切實實保障了存款人資答金的安全。
如今,在《存款保險條例》實施四年後,獨立的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正式成立。
公開信息顯示,公司經營范圍包括:進行股權、債權、基金等投資;依法管理存款保險基金有關資產;直接或者委託收購、經營、管理和處置資產;依法辦理存款保險有關業務;資產評估;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簡單點說,所謂存款保險基金公司就是專門針對銀行的保險公司,專門應對銀行破產的一家國家背書的企業。
存款保險僅限於存款,無論是銀行理財還是基金、小貸公司,都不屬於保障范圍。
目前參加存款保險的機構包括商業銀行(含外商獨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銀行等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而外國銀行在中國的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以及中資銀行海外分支機構的存款原則上不納入存款保險,這一點是國際通行做法。
Ⅳ 哪些是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不予保險的其他存款
金融機構同業存款,投保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投保機構的存款,以及存款版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規定不予保險權的其他存款除外。
國家通過立法形式,設立專門的存款保險基金,明確當個別金融機構經營出現問題時,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依照規定使用存款保險基金對存款人進行及時償付,保障存款人合法權益。
根據存款保險條例,存款保險覆蓋所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統稱「投保機構」),包括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被保險存款包括投保機構吸收的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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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險介紹如下:
金融機構同業存款、投保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投保機構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規定不予保險的其他存款除外。根據存款保險條例,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機構所有被保險存款賬戶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並計算的資金數額在最高償付限額以內的,實行全額償付;超出最高償付限額的部分,依法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
Ⅳ 存款保險基金相當於信託業保障基金嗎
。LOF基金,即交易所交易基金,是一種可以在交易所掛牌交易的開放式基金,也可以在交易所買賣該基金。
基金的募集分場內和場外兩部分。場外募集與普通開放式基金的募集無異。投資者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或銀行、證券公司等基金代銷機構進行認購。通過交易所場內募集基金份額,投資者可在深交所交易日,使用深圳證券賬戶通過具有基金代銷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下屬證券營業部上網認購基金份額,不可撤單,但可多次申報,每次申報的認購份額必須為1000份或1000份的整數倍,且不超過99,999,000份。
LOF份額的申購、贖回:封閉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開放日應為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開放場內申購、贖回後,可以通過具有基金代銷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下屬證券營業部進行申購、贖回申報。申購以金額申報,申報單位為一元人民幣;贖回以份額申報,申報單位為單位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申報的數額限定遵循所申報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的規定。申購、贖回價格以受理申請當日收市後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為
基準進行計算。場外申購、贖回和其它開放式基金相同。
LOF基金的上市交易:基金上市首日的開盤參考價為上市首日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上市後,投資者可在交易時間內在證券公司開戶後上網買賣基金份額,以交易系統撮合價成交。具體規定容如下:1、買入LOF申報數量應為100份或其整數倍,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01元。2、交易所對LOF交易實行價格跌漲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10%,自上市首日起執行。3、投資者T日賣出基金份額後的資金T+1日即可到帳,而贖回資金至少T+2日。
ETF是「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的英文縮寫,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開放式指數基金。ETF基金全是指數基金,每隻 ETF 均跟蹤某一個特定指數 , 所跟蹤的指數即為該只 ETF 的「 標的指數 」, 是指數基金的「升級版」。
ETF結合了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的運作特點,投資者既可以像封閉式基金那樣在交易所二級市場買賣ETF份額,又可以像開放式基金那樣在一級市場申購、贖回。與指數基金相比,ETF的各項費用一般
更為低廉,跟蹤指數的效果更好,跟蹤誤差更小。與一般開放式基金相比較,在交易成本、基金管理方式與交易方式等方面有較大的差異。首先 ETF 的申購是指投資者用指定的一籃子指數成份股實物 ( 開放式基金用的是現金 ) 向基金管理公司換取固定數量的 ETF 基金份額;而贖回則是用固定數量的 ETF 基金份額向基金管理公司換取一籃子指數成份股 ( 而非現金 ),基金資產為一籃子股票組合。
ETF的認購方式多樣,有網上現金、網下現金和網下股票等多種方式。
ETF的交易方式多樣,既可在一級市場申購贖回,也可以在二級市場上進行交易,從而可以進行一級和二級市場之間的套利。ETF 與股票完全相同 , 投資人只要有證券賬戶 , 就可以在盤中隨時買賣 ETF, 交易價格依市價實時變動 。在交易成本方面。傳統開放式基金每年需支付約 1.0%-1.5% 的管理費 , 較 ETF 的管理費 ( 約 0.3%-0.5%) 高出很多;另外 , 傳統開放式基金申購時需要支付 1%-1.5%的手續費 , 贖回時需支付 0.5% 左右的手續費 , 而 ETF 則僅於交易時支付證券商最多 0.2% 的傭金 , 與開放
式基金的交易成本相比相對便宜。ETF 的場內交易與股票和封閉式基金的交易完全相同 , 基金份額是在投資者之間買賣的。投資者利用現有的上海證券賬戶或基金賬戶即可進行交易,而不需要開設任何新的賬戶。:ETF 是參考單位基金凈值 (IOPV) 是由交易所計算的 ETF 實時單位凈值的近似值 , 以便於投資者估計 ETF 交易價格是否偏離了內在價值。上海證券交易所除了每 15 秒鍾揭示上證 50 指數外 , 也會在相同時間間隔內 , 揭示上證 50 指數 ETF 的單位基金份額估計凈值 (IOPV), 以供投資人參考。
ETF 如同股票及封閉式基金 , 在證券交易所以 100 個基金單位為 1 個交易單位 ( 即 "1 手 "), 並可適用大宗交易的相關規定。ETF 的漲跌幅度與股票、封閉式基金同為 10% 。為使 ETF 的價格能充分反映標的指數的變化 ,ETF 在升降單位和封閉式基金相同 , 為 1 厘。這樣 , 上證 50 指數每升 ( 降 )1 點 , 每單位的 ETF 基金份額的凈值就相應升 ( 降 )0.001 元 (1 厘 ) 。
什麼是 ETF 的 " 實物申購、贖回 ?"ETF 的基金管理人每日開市前會根據基金資產凈值、投資組合以及標的指數的成份股情況 , 公布 " 實物申購與贖回 " 清單 ( 也稱 " 一籃子股票檔案文件 ") 。投資人可依據清單內容 , 將成份股票交付 ETF 的基金管理人而取得 " 實物申購基數 " 或其整數倍的 ETF ;以上流程將創造出新的 ETF, 使得 ETF 在外流通量增加 , 稱之為實物申購。實物贖回則是與之相反的程序 , 使得 ETF 在外流通量減少 也就是投資人將 " 實物申購基數 " 或其整數倍的 ETF 轉換成實物申購贖回清單的成份股票的流程。ETF 的實物申購與贖回只能以實物交付 , 只有在個別情況下 ( 例如當部分成份股因停牌等原因無法從二級市場直接購買 ), 可以有條件地允許部分成份股採用現金替代的方式。
什麼是 " 最小申購、贖回單位 "?ETF 實物申購與贖回的基本單位 , 稱為 " 最小申購、贖回單位 " 或 " 實物申購基數 " 。每一隻 ETF" 最小申購、贖回單位 " 可能不盡相同 , 以上證 50 指數為標的的首隻 ETF 為例 , 其 " 最小申購、贖回單位 " 為一百萬份基金份額。由於 " 最小申購、贖回單位 " 的金額較大 , 故一般情況下 , 只有機構投資者以及資產規模較大的個人投資者才能參與 ETF 的 " 實物申購與贖回 " 。
同一般開放式基金一樣 ,ETF 的基金份額凈值是指每份 ETF 所代表的證券投資組合 ( 包括現金部分 ) 的價值 , 即以基金凈資產除以發行在外的基金份額總數。
在基金管理方式方面。 ETF 管理的方式屬於 " 被動式管理 "。ETF 管理人不會主動選股 , 指數的成份股就是 ETF 這只基金的選股 ,ETF 操作是在追蹤指數。一隻成功的 ETF 能夠盡可能與標的指數走勢一模一樣 , 即能 " 復制 " 指數 , 使投資人安心地賺取指數的報酬率。傳統股票型基金的管理方式則多屬於 " 主動式管理 "。
ETF與封閉式基金不相同的是 , 當 ETF 出現折、溢價時 , 套利者會通過 " 實物申購與贖回 " 機制來消除差價。這種獨特的內在機制可將 ETF 的折 ( 溢 ) 價空間壓縮在極小范圍之內。
由於ETF在一級市場的最小申購贖回單位為100 萬份基金份額,而在二級市場的交易單位僅為100份基金份額,因此一般投資者無法在一級市場買進。
ETF聯接基金
由於ETF基金一般通過證券公司購買,一些基金公司為了拓寬ETF的銷售渠道,開發了ETF聯接基金,其認購申購贖回方式、渠道等與普通的開放式基金完全一樣,一般散戶可買ETF聯接基金,.起點也是1000元。
ETF的三大優勢
(1)ETF採用指數化投資策略。ETF與標的指數偏離度小,投資ETF能獲得與標的指數相近的收益;可以讓投資者以較低成本投資於標的指數,使得投資者投資指數像投資一隻股票一樣簡單。
(2)ETF可以上市交易。ETF像股票一樣在交易時間內持續交易,投資者可根據即時揭示的交易價格進行買賣,從而更好地把握成交價格。
(3)ETF費用低廉。通過復制指數和實物申贖機制,ETF大大節省了研究費用、交易費用等運作費用。ETF管理費和託管費不僅遠低於積極管理的股票基金,而且低於跟蹤同一指數的傳統指數基金。ETF二級市場交易費用類似股票,大大降低了投資者的交易成本。ETF是全新的投資工具。在投資領域,ETF
已經不再僅僅是一個投資產品,而是一個越來越工具化的產品。投資者可以通過投資ETF來進行股票再投資、資產配置、長期投資、套利交易、時機選擇和短線投資等。
LOF與ETF的區別與聯系
上市開放式基金(lof)與交易所交易基金(etf)是一個比較容易混淆的概念。因為他們都具備開放式基金可申購、贖回和份額可在場內交易的特點。實際上兩者存在本質區別。
ETF指可在交易所交易的基金。ETF通常採用完全被動式管理方法,以擬合某一指數為目標。它為投資者同時提供了交易所交易以及申購、贖回兩種交易方式:但在申購和贖回時,ETF與投資者交換的是基金份額和「一籃子」股票。
ETF特點:一級市場申購門檻高在一級市場申購ETF至少要100萬份,如按現在的凈值計算,最少需要約80多萬元資金。申購時不是用現金,而是要用一籃子股票來申購。如果是贖回基金份額,投資者最終拿到手的也是一籃子股票,贖回至少也要100萬份。這就是說,如果採取申購、贖回的方式參於ETF投資,一般散戶事實上不可能,只能像封閉式基金和股票那樣,在二級市場買賣(最小投資份額只有100份)。
Ⅵ 存款保險基金的運用應遵循什麼原則
存款保險基金抄的運用應遵循安全、流動、保值增值的原則。
一、含義:
存款保險基金,即為投保機構向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交納保費,形成存款保險基金。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依照條例規定向存款人償付被保險存款,並採取必要措施維護存款以及存款保險基金安全。
二、基金來源:
按條例規定,存款保險基金的來源包括:
1、是投保機構交納的保費;
2、是在投保機構清算中分配的財產;
3、是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運用存款保險基金獲得的收益;
4、是其他合法收入。
三、遵循原則:
存款保險基金的運用,應當遵循安全、流動、保值增值的原則,將存放在中國人民銀行,並投資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信用等級較高的金融債券以及其他高等級債券,或是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
四、其他:
條例還規定,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應當自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編制存款保險基金收支的財務會計報告、報表,並編制年度報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
Ⅶ 存款保險制條例規定,多少個工作日內足額償付
22年磨一劍。昨日,中國政府網以國務院令的形式,正式公布了《存款保險條例》(下稱《條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央行[微博]有關負責人指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有利於完善我國金融安全網,更好地保護存款人的利益,維護金融市場和公眾對我國銀行體系的信心,進一步理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深化金融改革,維護金融穩定,促進我國金融體系健康發展。
對於市場關注的費率問題,《條例》規定,費率由基準費率和風險差別費率構成,各投保機構的適用費率,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根據投保機構的經營管理狀況和風險狀況等因素確定。市場人士測算,若平均費率在0.04%-0.08%的區間,繳納保費對銀行利潤有一定影響。
金融安全網進一步完善
早在1993年,國務院就提出建立存款保險基金,保障社會公眾利益。隨後,央行會同有關部門作了長時間系統研究,充分徵求了各方面意見建議。目前,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條件已經成熟。
存款保險制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保護存款人利益的重要措施,是金融安全網的重要組成部分。所謂存款保險,是指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交納保費形成存款保險基金,當投保機構經營出現問題時,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依照規定使用存款保險基金對存款人進行及時償付,並採取必要措施維護存款以及存款保險基金安全的制度。目前,世界上已有11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2008年以來,有關國家和地區不斷完善存款保險相關制度,在保護存款人權益,及時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業界專家指出,從存款人角度看,存款保險制度有助於加強存款人保護,有效防止銀行擠兌。通過頒布存款保險條例,明確對存款人的保護政策,確保及時賠付,有效維護金融市場和公眾對銀行體系的信心,切斷恐慌情緒和風險在金融機構之間傳染的鏈條,防止個別金融機構經營管理出現問題引發成區域性、系統性風險。
從金融機構角度,存款保險制度有助於加強對金融機構的市場約束,促使金融機構審慎經營。通過及時糾正措施,對風險做到「早發現」和「早處置」。
從處置機制角度,作為市場化的風險處置機制和平台,存款保險可以綜合運用收購與承接、直接賠付、經營中救助等處置方式,高效化解不同類型的金融風險,實行較快有序的市場化退出和靈活的專業化處置,降低金融風險處置成本。
讓市場記憶猶新的是,席捲全球的金融危機期間,正是受益於成熟的存款保險制度,美國有效規避了金融體系風險,成功處置了近500家倒閉銀行的風險。
7個工作日內足額賠付存款
條例規定,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6.5877, 0.0021,0.03%)50萬元。這個限額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將根據經濟發展、存款結構變化、金融風險狀況等因素,經國務院批准後適時調整。
央行有關負責人指出,確定存款保險的最高償付限額,既要充分保護存款人利益,又要有效防範道德風險。從國際上看,最高償付限額一般為人均GDP的2至5倍。條例規定的50萬元的最高償付限額,是央行會同有關方面根據我國的存款規模、結構等因素,並考慮我國居民儲蓄意願較強、儲蓄存款承擔一定社會保障功能的實際情況,經反復測算後提出的,這一數字約為2013年我國人均GDP的12倍,高於世界多數國家的保障水平,能夠為99.63%的存款人提供全額保護。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實行限額償付,並不意味著限額以上存款就沒有安全保障了。從已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國家和地區的經驗看,多數情況下是先使用存款保險基金支持其他合格的投保機構對出現問題的投保機構進行「接盤」,收購或者承接其業務、資產、負債,使存款人的存款轉移到其他合格的投保機構,繼續得到全面保障。確實無法由其他投保機構收購、承接的,才按照最高償付限額直接償付被保險存款。此外,超過最高償付限額的存款,還可以依法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
條例同時明確規定了存款人有權要求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使用存款保險基金償付被保險存款的情形:一是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擔任投保機構的接管組織;二是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實施被撤銷投保機構的清算;三是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對投保機構的破產申請;四是經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情形。為了保障存款人及時獲得償付,條例還明確規定,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在上述情形發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足額償付存款。
投保機構適用費率待定
《條例》並沒有明確規定費率,只是指出,費率由基準費率和風險差別費率構成,其標准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根據經濟金融發展狀況、存款結構情況以及基金的累積水平等因素制定和調整,報國務院批准後執行。各投保機構的適用費率,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根據投保機構的經營管理狀況和風險狀況等因素確定。
業界專家表示,單一費率操作簡單,但容易鼓勵銀行冒險經營,導致不公平競爭,因此廣受詬病。而實行風險差別費率,通過經濟手段形成正向激勵機制,客觀上可以加強對金融機構盲目擴張和冒險經營行為的約束,促進其穩健經營與健康發展,有效防止和疏導金融體系的風險。
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和完善,存款保險差別費率機制在國際上已經比較成熟,越來越多國家和地區開始實行基於風險的差別費率。近年新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國家和地區,如中國香港、新加坡、蒙古等,都在起步時直接引入差別費率。
民生證券研究院執行院長管清友[微博]分析,預計我國會推出以基於風險的差額費率,可能的監管指標是資本充足率。有兩種類別差別費率機制:一類是基於投保銀行類別簡單確定差別費率,比如對國有銀行、股份制銀行和城商行確定不同的費率;另一類是根據資本充足率或多種監管指標設計的基於風險的差別費率。前者還是沒有消除道德風險問題,同一類別的銀行的風險和資質區別較大,仍會導致同一類別內的「好」的銀行補貼「壞」的銀行;後者為投保銀行穩健經營提供了正向激勵,對投保金融機構的風險承擔行為形成約束。
2014年年底,商業銀行凈利潤總計為1.5萬億元,管清友測算的一般性存款余額約為105萬億元,稅率以25%計。若平均費率在0.04%-0.08%的區間,對整個銀行業的凈利潤影響約為2.5%-5%。由於一般性存款余額較大,因此,繳納保費對銀行利潤有一定影響。與此同時,存款保險制度推出和未來利率市場化進程加快,深耕資產收益率更高的小微企業的銀行會受益。
Ⅷ 外資銀行如果倒閉,存在外資銀行的錢怎麼辦
如果是在中國國內那沒有關系,中國人民銀行會賠給你。如果在外國存的就要看當地的法律了。
Ⅸ 存款保險制度包括銀行貨幣基金嗎
存款保險制度是一種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條件的各類存款性金融機回構集中起來建答立一個保險機構,各存款機構作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繳納保險費,建立存款保險准備金,當成員機構發生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產倒閉時,存款保險機構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從而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銀行信用,穩定金融秩序的一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