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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租賃公司銀行拆借

發布時間:2021-10-03 16:54:57

❶ 參與同業拆借的雙方銀行有何好處和壞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商業銀行及其授權分行、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管理的各類基金、保險公司、外資金融機構以及經金融監管當局批准可投資於債券資產的其他金融機構,均有資格申請與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交易系統聯網交易。
一般同業拆借有三條途徑可以選擇:
1、直接與對方接觸交易,談拆借金額、利率期限等;
2、通過資金經紀人從中媒介,買賣雙方見面議價,經紀人收傭金
3、通過代理銀行進行買賣,拆出或者拆入資金的公司通過電話通知代理行,由代理行溝通成交。
加入了同業拆借中心聯網後可以很大程度上減少中間環節,提高拆借效率,更多的獲取所需要的信息(這點非常重要)使拆借交易對象、金額、期限、利率等都有較高的透明度,易於開展工作。
總之加入了聯網肯定對貴公司有很多好處,特別是如果貴公司平時就有為數不少的拆借業務。

補充:
1、F系統提供債券計算
2、費用方面我不是特別清楚,怕耽誤了你,我建議你最好直接打電話詢問一下。

❷ 你好 我想問問一下 金融租賃公司和融資租賃公司到底在哪些業務范圍上有區別

融資租賃又稱設備租賃或現代租賃

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

金融租賃

指由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請求,按雙方的事先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指定的出賣人,購買承租人指定的固定資產,在出租人擁有該固定資產所有權的前提下,以承租人支付所有租金為條件,將一個時期的該固定資產的佔有、使用和收益權讓渡給承租人。

二者區別:

一、行業劃分不同

按照行業劃分,金融租賃公司屬於金融業(J門7120大類)其他金融活動中的金融租賃。融資租賃公司尚未見到明確的產業歸屬,只有在租賃和商務服務業(L門7310大類)中見到租賃業中的設備租賃。

二、產業差別

金融租賃公司是非銀行金融機構。融資租賃公司是非金融機構企業。雖然融資租賃公司總想往金融方面靠,但國務院《關於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融資租賃等非金融機構要嚴格界定業務范圍。……融資租賃公司要依託適宜的租賃物開展業務,不得轉借銀行貸款和相應資產。」嚴防租賃公司從事影子銀行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不包括在影子銀行嫌疑之內。金融租賃公司的資金來源雖然多來自同業短期資金市場。因其已納入信貸規模管理,不是影子銀行,充其量屬於類銀行的金融業務。

三、監管部門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由銀監會前置審批和監管,並出台了《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裡面有審批和監管事項。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進行前置審批和監管,
因為法律授權問題,目前無法出台《融資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只能出台《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裡面只有監管,沒有審批事項。

四、存款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除銀行系外,可以吸收股東存款。經營正常後可進入同業拆借市場。融資租賃公司中外資企業,只能從股東處借款,不能吸收股東存款。也不能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

五、法律授權

銀監會對金融租賃公司的審批和監管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目前尚未見到人大通過的法律文件允許商務部對融資租賃公司的前置審批和監管進行授權。
《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引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均沒有授權過去的外經貿部或現在的商務部對融資租賃業進行監管和審批的法律條文。

六、監督管理方式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放款人監管。租賃公司在監管部門批準的信貸規模範圍內開展業務活動。租賃資產發生變化時,每日都要上報。監管部門對租賃公司的銀行賬戶有可靠的監控。

融資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不允許開辦金融業務的方式對租賃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管。要求租賃公司「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託發放貸款等金融業務。未經相關部門批准,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同業拆借等業務。嚴禁融資租賃企業借融資租賃的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監管部門並不能及時准確地掌握租賃公司的資產實際狀況和資金流動情況。租賃公司在金融機構批準的授信范圍內開展業務活動。

七、租賃標的物范圍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的租賃標的物限定在「固定資產」。在實際監管中還有窗口指導,調整固定資產的經營范圍。融資租賃公司的標的物限定在「權屬清晰、真實存在且能夠產生收益權的租賃物為載體」標的物的靈活性與會計准則和稅收政策不符,容易產生行業的潛在風險。

八、風險管理指標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按照金融機構的資本充足率進行風險控制的。依照《巴塞爾協議》資本充足率不能低於8%。融資租賃公司按照「風險資產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的要求進行風險管理。實際運作中,這個指標由出資人按照市場風險來考慮,與政府監管無關。

九、對外開放程度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目前沒有外資企業或金融機構入股。融資租賃公司從引進中國那天就允許外資設立非金融機構的合資或獨資的融資租賃公司。

十、計提呆壞賬准備金不同

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呆賬准備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對金融租賃公司形成的「金融資產」稅前提取呆壞賬准備金。金融租賃公司是按照金融機構的標准,允許金融機構在沒有發生損失前也可以計提呆壞賬准備金。

非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的租賃資產不屬於「金融資產」,不能稅前提取呆壞賬准備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解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也就是說融資租賃公司的租賃物發生了損失才可以計提准備金,沒有發生損失就不能計提准備金。

十一、租賃資產登記

金融租賃公司被監管部門要求將租賃資產在人行的《融資租賃登記公示系統》進行登記。融資租賃公司被監管部門要求將租賃資產每個季度向《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傳入經營數據,以此作為公示登記。

十二、海關監管不同

《海關免關稅進口申請程序》中規定:在辦理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申請手續時,特定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限於向中國境內金融機構或境外金融機構。而金融機構僅限定在「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信託投資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和財務公司等)。」非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不在此范圍內。

❸ 金融租賃和融資租賃的區別

1、定義不同

融資租賃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

金融租賃是由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請求,按雙方的事先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指定的出賣人,購買承租人指定的固定資產,在出租人擁有該固定資產所有權的前提下,以承租人支付所有租金為條件,將一個時期的該固定資產的佔有、使用和收益權讓渡給承租人。

2、監管管理方式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放款人監管。租賃公司在監管部門批準的信貸規模範圍內開展業務活動。租賃資產發生變化時,每日都要上報。監管部門對租賃公司的銀行賬戶有可靠的監控。

融資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不允許開辦金融業務的方式對租賃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管未經相關部門批准,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同業拆借等業務。嚴禁融資租賃企業借融資租賃的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監管部門並不能及時准確地掌握租賃公司的資產實際狀況和資金流動情況。租賃公司在金融機構批準的授信范圍內開展業務活動。

3、對外開放程度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目前沒有外資企業或金融機構入股。融資租賃公司從引進中國那天就允許外資設立非金融機構的合資或獨資的融資租賃公司。

參照資料來源:網路-金融租賃

參照資料來源:網路-融資租賃

❹ 銀行業務中的同業拆放,同業借款和存放同業有什麼區別

一、三者的風險不同:

1、同業拆放的風險:同業拆放的大於同業借版款和存放同業,同業通常需權事先對拆入銀行進行授信,或以票據進行質押(如逆回購)。

2、同業借款的風險:同業借款的風險介於同業拆放和存放同業之間。

3、存放同業的風險:較小,而存放同業則不需要進行質押。

二、三者的概述不同:

1、同業拆放的概述:同業拆放是國內銀行向國內外銀行同業拆借的各種貨幣資金。

2、同業借款的概述:同業借款是外資金融機構籌集人民幣資金的一項常用金融工具。

3、存放同業的概述:存放同業是指商業銀行存放在其他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存款。

三、三者的期限不同:

1、同業拆放的期限:最長期限不超過1年。

2、同業借款的期限:在1年以上。

3、存放同業的期限:4個月至3年(含3年)之間。

❺ 哪些金融機構可以拆借資金

根據《同業拆借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7〕第3號)

第六條 下列金融內機構可以向中國人民容銀行申請進入同業拆借市場:

(一)政策性銀行;

(二)中資商業銀行;

(三)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

(四)城市信用合作社;

(五)農村信用合作社縣級聯合社;

(六)企業集團財務公司;

(七)信託公司;

(八)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九)金融租賃公司;

(十)汽車金融公司

(十一)證券公司;

(十二)保險公司;

(十三)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十四)中資商業銀行(不包括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授權的一級分支機構;

(十五)外國銀行分行;

(十六)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機構。

❻ 金融租賃公司的經營范圍包括什麼

金融租賃公司必須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金融租賃公司可經營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幣業務:

(一)融資租賃業務: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和供貨人的選擇或認可,將其從供貨人處取得的租賃物按合同約定出租給承租人佔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動;

(二)轉讓和受讓融資租賃資產;資租賃債權轉讓模式即融資租賃公司通過P2P網貸平台向投資人轉讓其對承租人的租金債權,進而提前回收融資租賃業務的成本與利潤,投資人取代融資租賃公司獲得債權人地位,定期從承租人處獲得租金收入。

(三)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業務:固定收益證券是指能夠提供固定或根據固定公式計算出來的現金流的證券。

(四)接受承租人的租賃保證金;

(五)吸收非銀行股東3個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六)同業拆借:指的是銀行之間為了解決短期內出現的資金餘缺而進行的相互調劑;

(七)向金融機構借款;

(八)境外借款:指企業向中國境外的金融機構(不含境內外資金融機構)、企業、個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籌借的,以外幣承擔契約性還款義務的款項;

(九)租賃物變賣及處理業務;

(十)經濟咨詢:咨詢機構為政府和企業提供智力服務,協助企業制定最佳方案,以取得最佳效益的活動。

(十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❼ 什麼是資金拆借行為那裡需要資金拆借

概述
資金拆借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之間在經營過程中相互調劑頭寸資金的信用活動。這是一種臨時調劑性借貸業務,是缺頭寸的向多頭寸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拆借資金。拆借期限一般很短,有的只需要一二天。在西方國家,交易所經紀人向銀行的借款通常採用這種方式。這種借貸活動往往需要以股票、債券等作為擔保,並在接到貸款方通知後的次日即須償還,借款人如不能按期歸還時,貸款方有權處分擔保物。我國開展資金拆借的時間不長,主要是各金融機構同業之間開展同業拆借業務。
所謂同業拆借,是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之間相互融通資金的臨時調劑性借貸行為。凡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並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都可參加同業拆借。人民銀行、保險公司、非金融機構或個人不能參加同業拆借活動。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是同業拆借的主管機關,負責管理、組織、監督和稽核同業拆借活動。在同業拆借中,應堅持自主自願、平等互利、恪守信用、短期融通的原則。
編輯本段原則

資金拆借的原則主要有四個:一是同業參與原則;二是平等互利原則;三是短期使用原則;四是按期歸還原則。
1、同業參與原則 作為資金拆借的市場,首先應堅持金融同業參與的原則,參與資金拆借的主體必須是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
2、平等互利的原則 參加拆借的任何一方都必須遵循「平等互利、自主自願、恪守信用、短期融通」的原則。在交易中,融通雙方都必須自願協調、自主成交、互惠互利。 3、短期使用的原則 資金拆借是一種短期融資方式。因此,商業銀行拆借資金在使用上必須符合臨時性餘缺調劑的特徵,主要應用於解決短期性的資金急需。對於違背短期使用原則,任意改變資金用途的一方,拆出行和市場管理部門有權予以制裁和處罰。
4、按期歸還的原則 資金拆借雙方必須恪守信用,維護各自的信譽。拆入行必須保證按期歸還本息,不得借故拖延佔用。拆借資金一般不予展期,一方如有違約行為,對方可按協議加收罰金和罰息,罰金一般按月3‰計算,罰息多按20%計算。
編輯本段方式

資金拆借最基本的兩種形式是同城拆借和異地拆借。
1、同城拆借 同城拆借是指同城中央銀行分支機構在主持要求交換時,利用各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頭寸信息,為資金有餘和短缺雙方牽線搭橋,幫助辦理資金調劑的活動。同城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之間的拆借要同票據清算相結合,參加金融市場資金拆借活動的商業銀行,因票據清算發生頭寸不足,可由金融市場統一使用會員基金調劑解決。
2、異地拆借 異地拆借是指不在同城的拆借雙方開展的資金拆借活動。跨地區的同業拆借採用兩種形式:一是委託金融市場辦理;二是由拆借雙方自行聯系辦理。凡自行辦理的,拆借雙方要及時向本地的金融市場報送成交情況報告單,報告單上要寫是拆出拆入單位、拆借額度、期限、利率、資金用途、拆借余額占存款或資本金的比例等。
編輯本段相關問題

訂立資金拆借合同應注意的問題
1、資金拆借合同的主體僅限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參與。嚴禁金融機構以拆借名義給非金融機構及個人融資和貸款。
2、參加同業拆借雙方必須簽訂拆借合同,合同內容包括拆借金額、期限、利率、資金用途和雙方的權利義務等。拆出方對拆入方的清償能力、資金用途等應認真審查,對不符合規定的,必須拒絕拆出資金,拆入方應如實向拆出方提供有關情況。
3、金融機構用於拆出的資金只限於交足准備金,留足5%的備付金,歸還人民銀行到期貸款之後的閑置資金。嚴禁佔用聯行資金和人民銀行合同工款進行拆借。拆入資金只能用於票據清算、聯行匯差頭寸不足和先支後收等臨時性資金周轉的需要。嚴禁用拆入資金發放固定資產貸款、投資和購買有偶像證券、經營或炒買炒賣房地產及向企業投資參股。
4、各金融機構要根據本單位的清償能力,嚴格控制拆入資金的數量。專業銀行、商業銀行拆入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其同期各項存款余額的5%,城市信用社拆入資金余額與其自有資本金的比例不得超過2:1,其他金額機構拆入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其自有資本金。
5、資金拆借利息和資金市場的服務費,一律採用轉帳結算,不得收取資金。在利息和服務費之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手續費」、「回扣」和「好處費」。
6、關於拆借期限的確定,應當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根據資金供求情況確定和調整。根據人行《同業拆借管理辦法》規定同業拆借的期限在符合以下規定的前提下,由交易雙方自行商定:
(一)政策性銀行、中資商業銀行、中資商業銀行授權的一級分支機構、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縣級聯合社拆入資金的最長期限為1年;
(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保險公司拆入資金的最長期限為3個月;
(三)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信託公司、證券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拆入資金的最長期限為7天;
(四)金融機構拆出資金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對手方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拆入資金最長期限。
中國人民銀行可以根據市場發展和管理的需要調整金融機構的拆借資金最長期限

7、關於拆借利率,應當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作為資金拆借價格的拆借利率,隨行就市,自由浮動,受價格規律支配,由拆借雙方根據市場資金供求情況議定。由於市場資金供求變化莫測,因此,拆借利率變化也比較大,幾乎每天甚至每小時都有變化,是短期金融市場最敏感的利率,也是中央銀行觀察市場貨幣供應狀況的重要政策指標之一。
編輯本段我國情況

1996年1月,全國銀行間拆借市場開始試運行,1996年5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銀傳(1996)35號《關於取消同業拆借利率上限管理的通知》,規定從1996年6月1日起,中國人民銀行對同業拆借利率不再實行上限管理的直接控制方式,由拆借雙方根據市場資金供求情況,自行確定同業拆借利率,這個政策加快了利率改革,強化了利率對市場供求的調節作用。人民幣拆借市場的操作是通過詢價方式進行,在交易中心設有席位,完全通過電腦直接交易。由於業務操作的規范,全國銀行間的拆借業務保持著平衡運行和健康發展。
至於商業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之間的拆借。在1997年6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97)245號文中也進行嚴格規定,要求必須在全國統一同業拆借市場(包括各地融資中心)進行,禁止所有的場外拆借行為;同時規定評判公司拆入資金不得超過1天,拆入資金總額不得超過該機構實收資本金的80%,拆入資金只能用於頭寸調劑,不得用於證券交易;非銀行金融機構之間的拆借如全國各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只能由總部在當地(注冊地)融資中心從事拆借業務,分支機構不能從事拆借業務,並規定了嚴格查處違規行為的措施。這項規定主要是控制銀行資金流入股市,保持金融秩序的穩定。

❽ 銀行允許和金融租賃公司做同業借款嗎

從金融租賃公司的資產負債結構看,其資金的運用主要集中在租賃項目的投放上,而資金來源最主要是同業借款。
由於租賃公司的租賃項目投放類似於商業銀行發放貸款,特別是售後回租業務被業內稱為類信貸業務。與商業銀行相比,金融租賃公司不能吸收企業和個人的存款,經營范圍中所涉及的主要資金來源是向金融機構借款或是在公開市場發行債券,對新成立的租賃公司而言,其資本金則是增量資金來源的一部分。因此,租賃公司一般會根據未來項目投放或是同業借款還款需求安排現金流。

❾ 為什麼說向銀行借款只能是金融租賃公司融資的「權宜之計」

「為降低整體負債成本,一些公司在近年進行負債結構調整,主要包括增加同業拆入資金規模、提升中長期資金佔比兩種方式,前者強調利率隨行就市,後者旨在減少短期負債成本波動對公司業務的影響」近年市場資金面相對緊張,金融租賃公司不可避免受到影響,出現「融資難」問題。這是行業普遍的問題。目前,大部分金融租賃公司以短期銀行借款或拆入資金為主要的資金來源,其租賃資產則多數為中長期,資產負債期限錯配是普遍問題。
近來,依靠股東背景進行「被動負債」的情況正在改變。一方面,越來越多的金融租賃公司開始通過發行金融債券及資產證券化產品等方式拓寬中長期資金來源,改善資產負債期限結構;另一方面,不少金融租賃公司選擇通過增資、上市、發行二級資本債等方式增加資本凈額,相應提升公司業務規模。
短期負債佔比高
負債能力是金融租賃公司競爭力的基礎。不過除了有央企和部分上市公司背景的租賃公司外,行業目前可投入使用的資金渠道絕大部分來自銀行。數據顯示,目前銀行貸款在金融租賃公司負債端佔比大致在70%至85%之間。
而銀行貸款對租賃公司的資質要求又相對較高,特別是看重股東背景和擔保情況,銀行系租賃公司因其股東信用等級較高而具有明顯優勢。但如果股東信用等級較低,那麼這種固有的融資成本勢必要轉嫁到承租人一方,造成公司競爭力和利潤率下滑,難以開發優質客戶。
證券時報記者從相關財務數據中發現,從貸款期限看,較多金融租賃公司銀行短期借款余額佔全部銀行借款的90%以上,而金融租賃業務主要是中長期項目,期限一般是3~5年;對同業短期借款過於倚重、「短拆長用」的業務模式也使得金融租賃公司資產負債錯配情況嚴重,集中在1年以內出現流動性負缺口,需要不斷借新還舊,加大流動性風險。
也有金融租賃公司在負債端重視同業拆入資金,而非銀行借款。如招銀租賃、哈銀租賃拆入資金在負債中佔比就超75%,江蘇金融租賃佔比也接近60%。
一家中型金融租賃公司中層認為,與銀行借款相比,從銀行間市場拆入資金方便、靈活,價格也比銀行借款稍低,但不同公司的負債管理策略和能力不一樣,所以在短期負債結構上分布重點也不一樣,「同業拆入對流動性管理要求較高。」
管理好資金成本
此外,和商業銀行一樣,金融租賃公司也面臨資產定價慢於市場利率變動的問題,受利率市場化進程影響,行業負債成本已快速上升,利差水平逐步收窄。此時,一旦銀行收縮信貸政策,提高資金成本或者全市場資金成本顯著抬升,都將對其融資規模、融資成本造成巨大影響,融資穩定性減弱,金融租賃公司息差被進一步攤薄。
「資金成本的變動也會影響下遊客戶的承租預期。」 一家千億級金融租賃公司高管認為。他表示,對於已承做項目,假設資金成本發生變化,盡管公司可以調整下游收費情況,但如果收費調整的影響不能及時向下游轉移,短期公司業績有可能受到負面影響。
上半年不少金融租賃公司遇到「融資難」的問題。「這也是整個金融行業都面臨的問題,市場利率從去年底開始上行,市場資金面緊張,金融機構都缺錢,有些短期負債佔比高的租賃公司租賃利息支出增長明顯快於業務收入。」前述高管稱。
這對金融租賃企業的主動負債管理能力無疑形成巨大考驗,為降低整體負債成本,一些公司在上半年進行負債結構調整,但由於自身情況不同,所以具體操作方式不一,主要包括增加同業拆入資金規模、提升中長期資金佔比兩種方式,前者強調利率隨行就市,後者旨在減少短期負債成本波動對公司業務的影響。
以交銀租賃為例,該公司短期借款余額由年初的922億元減少至785.96億元,在負債中的佔比較年初下降14.76個百分點至44.02%,與此同時,公司長期借款與債券發行余額合計佔比較年初上升12.86個百分點至44.45%。
拓寬中長期資金來源
針對租賃公司資產負債期限存在錯配及融資穩定性不可控等問題,國務院辦公廳也在發布的《關於促進金融租賃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明確表示,允許金融租賃公司通過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等多渠道籌措資金。
數據顯示,已有10家金融租賃公司合計發行243億元金融債,期限一般為3年,浦銀租賃亦獲准發行不超過30億元金融債。而全行業只有10家金融租賃公司完成280億元金融債發行。
工銀租賃、交銀租賃、國銀租賃還在先後完成合計50億美元的債券發行,合計獲得101億美元認購,其中,國銀租賃日前發行的兩筆新債合計獲得超過42億美元認購額,認購倍數達4.2倍。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年初以來市場資金成本的抬升,金融租賃公司金融債發行利率也高於去年。整體來看,以來金融租賃公司金融債加權平均發行利率達到4.6%,較去全年高出1.3個百分點。皖江金租發行的13億元金融債發行利率甚至達到5.49%。
近年金融租賃公司通過資產證券化騰挪資產負債表、盤活存量資產的熱情也愈加高漲。從交銀租賃發行第一筆租賃資產ABS至今,已有9家金融租賃公司完成438.48億元租賃資產ABS發行,其中招銀租賃和華融租賃發行總額都在百億以上。

❿ 金融租賃公司是指經銀監會批准,以從事經營租賃業務為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這句話錯在哪裡啊

金融租賃公司(Financial leasing companies)是指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為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詳見《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

未經中國銀監會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融資租賃業務或在其名稱中使用「金融租賃」字樣,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租賃業務包括兩大類,一類是實物租賃公司,一類是金融租賃公司。兩個的區別點主要在,前者最終只轉移使用權,後來最終要轉移所有權。

(10)金融租賃公司銀行拆借擴展閱讀:

公司自擔風險的融資租賃業務包括典型的融資租賃業務(簡稱"直租")、轉租式融資租賃業務(簡稱"轉租賃")和售後回租式融資租賃業務(簡稱"回租")三個類別。

(1)直租是指金融租賃公司以收取租金為條件按照用戶企業確認的具體要求、向該用戶企業指定的出賣人購買固定資產並出租給該用戶企業使用的業務。直租分直接購買式和委託購買式兩類。

(a)在直接購買式直租中,金融租賃公司以買受人的身份按照用戶企業確認的條件同出賣人訂立以用戶企業指定的貨物為標的物的買賣合同,同時,金融租賃公司以出租人的身份同作為承租人的用戶企業訂立以相關買賣合同的貨物為租賃物的融資租賃合同。

同融資租賃合同關聯的買賣合同可以是一個,也可以是多個。在相關的買賣合同中應該考慮列入以下內容的條款:"出賣人知悉買受人的購買本合同貨物,是為了以融資租賃方式向本合同貨物的最終用戶出租";"出賣人同意。

本合同的貨物裝運單證及發票的正本在向買受人提交的同時,還應向本合同貨物的最終用戶提交";"出賣人同意,本合同貨物的最終用戶同買受人一樣,有在交付不符時向出賣人追索的權利。雙方約定,買受人與本合同貨物的最終用戶不得同時行使上述對出賣人的追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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