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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金融衍生品投資政策

發布時間:2020-12-31 14:48:44

⑴ 2007年或2008年美國金融衍生品發展的基本情況

衍生品是英文(Derivatives)的中文意譯。其原意是派生物、衍生物的意思。

金融衍生品通常是指從原生資產(Underlying Assets)派生出來的金融工具。由於許多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在資產負債表上沒有相應科目,因而也被稱為「資產負債表外交易(簡稱表外交易)」。金融衍生品的共同特徵是保證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就可進行全額交易,不需實際上的本金轉移,合約的了結一般也採用現金差價結算的方式進行,只有在滿期日以實物交割方式履約的合約才需要買方交足貸款。因此,金融衍生品交易具有杠桿效應。

金融衍生品的分類

保證金越低,杠桿效應越大,風險也就越大。國際上金融衍生產品種類繁多,活躍的金融創新活動接連不斷地推出新的衍生產品。金融衍生產品主要有以下幾種分類方法。

(1)根據產品形態。可以分為遠期、期貨、期權和掉期四大類。

遠期合約和期貨合約都是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以某一特定價格、買賣某一特定數量和質量資產的交易形式。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所制定的標准化合約,對合約到期日及其買賣的資產的種類、數量、質量作出了統一規定。遠期合約是根據買賣雙方的特殊需求由買賣雙方自行簽訂的合約。因此,期貨交易流動性較高,遠期交易流動性較低。

掉期合約是一種為交易雙方簽訂的在未來某一時期相互交換某種資產的合約。更為准確地說,掉期合約是當事人之間簽訂的在未來某一期間內相互交換他們認為具有相等經濟價值的現金流(Cash Flow)的合約。較為常見的是利率掉期合約和貨幣掉期合約。掉期合約中規定的交換貨幣是同種貨幣,則為利率掉期;是異種貨幣,則為貨幣掉期。

期權交易是買賣權利的交易。期權合約規定了在某一特定時間、以某一特定價格買賣某一特定種類、數量、質量原生資產的權利。期權合同有在交易所上市的標准化合同,也有在櫃台交易的非標准化合同。

(2)根據原生資產大致可以分為四類,即股票、利率、匯率和商品。如果再加以細分,股票類中又包括具體的股票和由股票組合形成的股票指數;利率類中又可分為以短期存款利率為代表的短期利率和以長期債券利率為代表的長期利率;貨幣類中包括各種不同幣種之間的比值:商品類中包括各類大宗實物商品。

(3)根據交易方法,可分為場內交易和場外文易。

場內交易,又稱交易所交易,指所有的供求方集中在交易所進行競價交易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具有交易所向交易參與者收取保證金、同時負責進行清算和承擔履約擔保責任的特點。此外,由於每個投資者都有不同的需求,交易所事先設計出標准化的金融合同,由投資者選擇與自身需求最接近的合同和數量進行交易。所有的交易者集中在一個場所進行交易,這就增加了交易的密度,一般可以形成流動性較高的市場。期貨交易和部分標准化期權合同交易都屬於這種交易方式。

場外交易,又稱櫃台交易,指交易雙方直接成為交易對手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有許多形態,可以根據每個使用者的不同需求設計出不同內容的產品。同時,為了滿足客戶的具體要求、出售衍生產品的金融機構需要有高超的金融技術和風險管理能力。場外交易不斷產生金融創新。但是,由於每個交易的清算是由交易雙方相互負責進行的,交易參與者僅限於信用程度高的客戶。掉期交易和遠期交易是具有代表性的櫃台交易的衍生產品。

據統計,在金融衍生產品的持倉量中,按交易形態分類,遠期交易的持倉量最大,占整體持倉量的42%,以下依次是掉期(27%)、期貨(18%)和期權(13%)。按交易對象分類,以利率掉期、利率遠期交易等為代表的有關利率的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占市場份額最大,為62%,以下依次是貨幣衍生產品(37%)和股票、商品衍生產品(1%)。1989年到1995年的6年間,金融衍生產品市場規模擴大了5.7倍。各種交易形態和各種交易對象之間的差距並不大,整體上呈高速擴大的趨勢。

國際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現狀

金融衍生品市場可以分為交易所市場和場外交易(OTC)市場。自1980年代以來,兩類市場的衍生品交易均取得了長足發展:1986~1991年間,交易所市場和OTC市場交易額的年均增長率分別高達36%和40%;1991年兩市場的未清償合約名義價值分別達3.5兆美元和6兆美元,其中利率合約在兩市場均占據了主導地位;2001年末,交易所市場合約名義價值已增長至23.54兆美元,OTC市場增長到了111兆美元,並且全球OTC市場的市值達到了3.8兆美元。交易所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巨幅增長反映了機構投資者對流動性增強型(即增加現貨市場流動性)金融創新的需求,OTC衍生品交易的增長迎合了機構投資者對風險轉移型金融創新的需求。

金融衍生品區域分布結構

交易所金融衍生品市場

歐美發達國家集中了世界上絕大部分的交易所金融衍生品交易,全球80%以上的交易分布在北美和歐洲,近年來這種集中趨勢更加明顯。1999年末的未清償金融期貨和期權合約名義價值中,有全球80.5%屬於北美和歐洲,到2002年6月末,這一比例上升到了93.7%,北美地區的合約價值佔到總價值的64.6%(見表4)。

美國是全球交易所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主要市場,但其地位正在趨於下降,美國交易所成交的金融衍生品合約在1986、1988、1990、1992、1994年分別佔全球交易量的91.4%、74.7%、65.1%、53.5%、44.7%;歐洲市場的增長最為顯著,1994年的交易量是1986年的399%;其間日本的交易量大約增長了7倍。從交易額統計看,直至1986年,美國尚佔有交易所市場交易額和未清償合約價值的80%份額。1990年後,美國以外的市場日趨活躍,交易增長率開始超過美國,到1995年,美國以外市場的交易額已超出美國,而未清償合約價值稍遜於美國。從交易量統計看,1990年後美國以外市場衍生品交易的活躍趨勢更加明顯(見表5)。

OTC金融衍生品市場

與交易所市場類似,OTC 金融衍生品市場也主要分布在歐美國家。英國一直保持著OTC市場的領先地位,而且市場份額不斷上升,之外的OTC交易主要分布在美國、德國、法國、日本等國家(見表6)。倫敦是OTC金融衍生品市場最重要的中心,2001年日均交易額達6280億美元,較1998年增長6%。紐約日均交易額位居第二,為2850億美元,較1998年下降3%,法蘭克福交易額名列第三,業已取代東京在OTC市場中的位置,法蘭克福地位的上升明顯得益於引入歐元和歐洲中央銀行(ECB)的設立。

金融衍生品投資者結構

金融機構是金融衍生品市場的主要參與者,以美國為例,參與衍生品交易的金融機構主要有商業銀行、非銀行儲貸機構(Thrift)和人壽保險公司三類,其中商業銀行是最早和最熟練的參與者。根據三十國集團1993年的一份報告,被調查的大部分金融機構參與了金融衍生品交易,其中有92%的機構使用過利率互換,69%的機構使用過遠期外匯合約,69%的機構使用過利率期權,46%的機構使用過貨幣互換,23%的機構使用過貨幣期權。BIS的統計顯示,金融機構在全球OTC金融衍生品市場中的交易額穩步增長,2001年較1995年提高60%。交易主要發生在金融機構之間,日均交易額由1995年的7100億美元提升至2001年的1.2兆美元,金融機構間交易占市場的份額由1995年的80.7%提高到2001年的86.7%(見表7)。

銀行無疑是金融衍生品市場中的主角(尤其在OTC市場上),1970年代末以來,銀行日益熱衷於金融衍生品交易,例如,美國銀行業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十分活躍,從1990年到1995年,銀行持有與衍生品相關的資產增長了約35%,達到3.1兆美元,其間銀行持有的衍生品合約名義價值增加了2倍。銀行是金融互換市場的主要參與者,1992年末全球利率互換合約的未清償價值達6兆美元,持有頭寸最大的20家金融機構佔到三分之二強,其中銀行佔了18家。

非金融機構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顯然不如金融機構活躍,例如目前非金融機構只佔到OTC金融衍生品交易額的10%,與1995年相比其市場份額有明顯萎縮(見表7)。根據三十國集團1993年報告,被調查的非金融類公司中,使用過有利率互換、貨幣互換、遠期外匯合約、利率期權和貨幣期權的公司的比例分別是87%、64%、78%、40%和31%。
中國有句古話『四兩撥千斤」 就是為什麼一斤的秤砣可以稱100的東西 這就是所謂的杠桿效應

一般買100的東西賣出去120元 賺了20 元利潤率20%

現在我和貨主商量 用5元先定好100的貨(一般要有信用擔保)但不交貨 然後我又把它賣給別人120 ,讓貨主把貨直接發往買主我賺了20元利潤率是400% 比原來高了8倍

金融衍生品里的杠桿效應是
1指利用很少的錢就能控制很多的貨
2 用很少的錢獲得很多的利潤
3 高利潤必然有高風險 上面如果我的貨忽然行情不好,買不出去 我有沒有跟多的錢支付 那我只好破產

綜合來說就是將盈利或虧損放大
透過美國次貸危機給予我們的啟示,我們非但不能減緩我國金融機構尤其是銀行業的金融創新決心和金融創新步伐,而且還應當從五個方面釐清我們進行金融創新的清晰思路:第一,我們必須對金融創新利弊可能產生的市場影響要有足夠的思想准備;第二,我國金融機構進行金融創新不能脫離中國國情;第三,盡管借鑒或引進是金融創新的有效途徑,但不能迷信更不可盲從境外的金融創新工具;第四,金融創新一定要有視野開闊和高瞻的戰略眼光;第五,金融機構進行金融創新更要堅持「謹慎經營」的基本原則.

長期以來,以美國為首的發達國家引領了全球金融創新的歷史潮流,令人眼花繚亂的創新產品的確從根本上改變了傳統的銀行業務,但同時金融創新也帶來了接連不斷的麻煩,特別是今年爆發的美國次貸危機更是發人深思。

從某種角度來看,此次美國次貸危機確實給世界范圍內方興未艾的金融創新蒙上了一層厚重的陰影,但我們也可以從中能得到某些啟示,這將有助於我們釐清我國銀行業金融創新的思路。

第一,我們必須對金融創新利弊可能產生的市場影響要有足夠的思想准備。

透過此次美國次債危機發現,金融創新中類似衍生產品的創新工具確實存在著事前不為人知的巨大殺傷力。

我們注意到,次級債在很大程度上的確滿足了美國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要求,尤其是有些中低收入者也希望通過房價的不斷上漲進行博利。盡管美國承受了此次次貸危機的巨大壓力,但美國也通過金融創新方式將次貸風險成功地向全球輸出。因為,美國通過金融創新將次級債的收益與風險轉嫁給全球資本市場投資者,次級債引發的投資風險自然要由全球資本市場來共同承擔。

對房屋抵押貸款證券化行為是應當充分肯定還是予以徹底否定?或許,我們難以做簡單評判。但有一點可以肯定,我們不能因為美國次貸危機爆發所引起的諸多負面影響,放棄我國金融機構的金融創新決心或推遲我們的金融創新腳步。

第二,我國金融機構進行金融創新不能脫離中國國情。

事實上,金融創新永遠也離不開一國的經濟、金融環境,如美國次級債就產生於「9·11」事件之後的那個特殊年代。因此,在金融創新過程中,我們必須重視今後一定時期內我國國情變化的幾個基本特點。

一是我國的資本市場已形成氣候並逐步走向成熟。隨著我國股票和基金市場的不斷擴大和規范,以及普通老百姓對這個新興市場認知的不斷加深,傳統的銀行業務必將面臨越來越嚴峻的挑戰。在今後一段時間內,即便資本市場發展還很難從根本上顛覆傳統存貸款業務的壟斷地位,但將會動搖銀行主要依靠存貸款利差過日子的基礎。

二是城鎮居民的收入分配和財富結構已發生了巨大變化。隨著二十多年經濟持續高速發展,我國城鎮居民長期以來的金字塔型收入結構,正在被「兩頭小、中間大」的橄欖型結構取而代之。從國際經驗來看,伴隨著這種橄欖型分配結構的形成,不同風險偏好的投資者隊伍也將逐步壯大起來,此時不斷滿足投資者各不相同的投資風險偏好要求,既是擺在金融機構面前的一個十分艱巨的任務,同時也是實現其業務轉型、全面提升市場競爭力的必然選擇;

三是社會主流消費群體以及消費觀念也正在發生新的變化。受第三次「嬰兒潮」的影響,與前代人相比,無論是價值取向、生活方式還是消費觀念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在金融產品的創新過程中,如何適應這樣的一種新變化,同樣是擺在金融機構面前的一個既緊迫又十分艱巨的任務。

第三,盡管借鑒或引進是金融創新的有效途徑,但不能迷信更不可盲從境外的金融創新工具。

從此次美國次貸危機中,我們也應該清醒地看到,不能迷信,更不可盲從所借鑒或引進的國際金融創新工具。

通過房屋抵押貸款證券化的方式,的確在很大程度上能夠解決銀行的信貸違約及房貸的非流動性風險問題。但證券化不等於沒有風險,將風險從銀行內部轉移到社會並不等於風險並不存在。此外,本次美國次債危機的爆發,對於當前我國到境外投資於金融創新工具也有積極意義。

但筆者認為,不管是實施QDII,還是借鑒ABS,如果我們不從國情出發,不時刻綳緊風險管理這根弦,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不管是自己進行直接投資,還是引導投資者進行境外投資,總有一天會遭遇「滑鐵盧」。

第四,金融創新一定要有視野開闊和高瞻的戰略眼光。

筆者認為,由美國次貸危機顯示,金融創新工具能把本該屬於本國的經營或投資風險,通過風險輸出影響全球資本市場。因此,在經濟、金融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們進行金融創新,一定要堅持視野開闊和高瞻的戰略眼光。

鑒於此,我們要特別突出地解決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一是要把金融創新的目光投向國際資本市場。對此,我們應當想方設法創造有利的創新環境,充分鼓勵國內金融機構能像歐美國家的金融機構那樣,精心設計一套體系完整、應有盡有的創新操作工具,將那些蜂擁而至的巨額游資一起裹進風險投資之中;二是必須突破傳統狹隘經營理念的束縛。對銀行來說,在信貸資產的組合結構中,房屋抵押貸款是最重要和最主要的優質資產之一,而且還可以把其他金融理財產品延伸進中高端客戶群體中。面對這樣一個利益巨大的信貸資產,我國銀行業難有動力將房屋抵押貸款證券化,這也是目前我國房貸證券化起色不大、步履維艱的根本原因之一。因此,如何兼得短期利益與長遠利益,才是創新戰略應該鎖定的目標;三是要把金融創新的目光指向混業經營。從國際經驗及長遠來看,混業經營是一個必然的發展趨勢,而且也為金融創新提供了更加廣闊的發展前景。

第五,金融機構進行金融創新更要堅持「謹慎經營」的基本原則。

美國次貸危機給予我們的最深刻教訓之一就是,金融創新不能違背了金融機構「謹慎經營」的基本原則。

首先,金融創新的杠桿效應正在公開挑戰金融機構「謹慎經營」的基本原則。房屋抵押貸款被證券化後帶來的最直接後果是,會調動銀行或次貸公司在重新獲得現金流後擴大信貸規模的積極性,次貸不僅很快會被衍生出各種金融產品,並被分配到各種金融機構的投資產品組合之中,而且對沖基金及其他高杠桿機構以其財務杠桿工具幾十倍、甚至上百倍地放大與次級債有關的各種交易,最終會放大相關的投資和交易風險。此時,相當多的衍生產品價值與其真實資產價值之間的聯系被完全割斷了,金融創新的杠桿效應不僅遠離了金融機構的「謹慎經營」原則,而且也把市場參與者完全隔離在「謹慎經營」的藩籬之外。

其次,金融機構貪婪的逐利性在經營風險被轉移給社會後,必然會以犧牲謹慎原則作為擴大信貸規模的基本前提。一旦風險集中爆發,整個社會在為之震驚時,突然會想到要追溯原生信貸產品的發行質量及是否遵循了謹慎經營的基本原則,但為時已晚。因此,問題是在無風險約束下的放貸行為與風險隱蔽的嚴重滯後之間,如何實現與謹慎經營原則的有效銜接,這是金融衍生產品創新過程中必須面對的一個現實問題。

再次,金融衍生產品從一開始就遠離了「謹慎經營」的基本原則。典型的衍生產品價值依賴於原生資產價值的變化,但由於金融創新,衍生產品通過切分包裝、評級定價及金融工程模型等方式被投資銀行家們精心包裝並推向資本市場後,其價格與投資價值往往會被高估,市場風險隨時都有可能集中爆發。同時,謹慎經營的基本原則也被消失得無影無蹤。因此,美國次債危機給予我們的深刻教訓是,在金融創新中必須很好地堅持謹慎經營的基本原則。如何有效地處理好創新與謹慎經營的基本原則兩者之間的關系,這可能是我們面臨的一個長期和棘手的現實問題

⑵ 從金融機構獲得衍生品的價格來降低風險屬於風險周期中的哪一步驟

風險周期不太了解。
一般用金融衍生品來降低投資風險常用的做法是風險對沖,取得Delta中性,Gamma中性,貝塔中性等。
還有就是利用金融衍生品進行套期保值也是規避風險的方式。

⑶ 簡述金融衍生品的作用

金融衍生品的作用如下:

1、金融衍生品的功能主要包括規避風險、發現價格、套期保值、提高金融創新能力等。

2、能夠幫助金融機構管理者更好地進行風險控制。

3、金融衍生品在優化資源配置、降低國家總體的金融風險、吸納社會閑置資金、有效地增加市場的流動性、提高交易效率等方面起著很大作用。

(3)金融機構金融衍生品投資政策擴展閱讀:

金融衍生品具有的特點:

1、零和博弈

即合約交易的雙方(在標准化合約中由於可以交易是不確定的)盈虧完全負相關,並且凈損益為零,因此稱"零和"。

2、跨期性

金融衍生工具是交易雙方通過對利率、匯率、股價等因素變動的趨勢的預測,約定在未來某一時間按一定的條件進行交易或選擇是否交易的合約。

無論是哪一種金融衍生工具,都會影響交易者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或未來某時間上的現金流,跨期交易的特點十分突出。這就要求交易的雙方對利率、匯率、股價等價格因素的未來變動趨勢作出判斷,而判斷的准確與否直接決定了交易者的交易盈虧。

3、聯動性

這里指金融衍生工具的價值與基礎產品或基礎變數緊密聯系,規則變動。通常,金融衍生工具與基礎變數相聯系的支付特徵有衍生工具合約所規定,其聯動關系既可以是簡單的線性關系,也可以表達為非線性函數或者分段函數。

4、不確定性或高風險性

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後果取決於交易者對基礎工具未來價格的預測和判斷的准確程度。基礎工具價格的變幻莫測決定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盈虧的不穩定性,這是金融衍生工具具有高風險的重要誘因。

5、高杠桿性

衍生產品的交易採用保證金(margin)制度.即交易所需的最低資金只需滿足基礎資產價值的某個百分比.保證金可以分為初始保證金(initial margin),維持保證金(maintains margin),並且在交易所交易時採取盯市(marking to market)制度。

如果交易過程中的保證金比例低於維持保證金比例,那麼將收到追加保證金通知(margin call),如果投資者沒有及時追加保證金,其將被強行平倉.可見,衍生品交易具有高風險高收益的特點.

6、契約性

金融衍生產品交易是對基礎工具在未來某種條件下的權利和義務的處理,從法律上理解是合同,是一種建立在高度發達的社會信用基礎上的經濟合同關系。

7、交易對象的虛擬性

金融衍生產品合約交易的對象是對基礎金融工具在未來各種條件下處置的權利和義務,如期權的買權或賣權、互換的債務交換義務等,構成所謂「產品」,表現出一定的虛擬性。

8、交易目的的多重性

金融衍生產品交易通常有套期保值、投機、套利和資產負債管理等四大目的。其交易的主要目的並不在於所涉及的基礎金融商品所有權的轉移,而在於轉移與該金融商品相關的價值變化的風險或通過風險投資獲取經濟利益。

⑷ 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委員會令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對《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五條第二款修改為:「獲得開辦衍生產品交易業務資格的金融機構,應從事與其自身風險管理能力相適應的業務活動。金融機構從事國內首次推出的復雜的衍生產品交易業務前,應將相關材料報送監管部門,並書面咨詢監管部門的意見。」
二、第七條第一款第(六)項修改為:「外國銀行分行申請開辦衍生產品交易業務」
第七條第二款修改為:「外國銀行分行申請開辦衍生產品交易業務,應當具備上述所列條件。
其總行(地區總部)對該分行從事衍生產品交易等方面的正式授權應對交易品種和限額作出明確規定;
三、第八條第一款改為兩款,作為第一、二款:「政策性銀行、中資商業銀行(不包括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開辦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批。
信託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財務公司、汽車金融公司開辦衍生產品交易業務,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批。」
第八條第三款改為第四款,修改為:「外資銀行營業性機構開辦衍生產品交易業務,應向當地銀監局提交由授權簽字人簽署的申請材料,經審查同意後,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批。外國銀行擬在中國境內兩家以上分行開辦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經審查同意後,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批。」
四、第九條第二款修改為:「不具備第七條第一款(一)至(五)所列條件的外國銀行分行申請開辦衍生產品交易業務,應向其所在地銀監局報送下列文件:
其總行(地區總部)對該分行從事衍生產品交易品種和限額等方面的正式書面授權文件;
五、增加一條,作為第十條:「金融機構提交的衍生產品交易的會計制度,應當符合我國有關會計標准。」
六、增加一條,作為第十一條:「金融機構按本辦法規定提供的交易場所、設備和系統的安全性測試報告,原則上應當是由第三方作出的交易場所、設備和安全性測試報告。」
七、增加一條,作為第十七條:「金融機構董事會應至少每年對現行的衍生產品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進行評價,確保其與機構的資本實力、管理水平一致。」
八、第十六條改為第十九條,分為兩款,作為第一、二款,修改為:「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要決定與本機構業務相適應的測算衍生產品交易風險敞口的指標和方法。
九、增加一條,作為第二十條:「金融機構從事風險計量、監測和控制的工作人員必須與從事衍生產品交易或營銷的人員分開,不得相互兼任。」
十、增加一條,作為第二十一條:「金融機構應當建立並嚴格執行授權和止損制度。
十一、增加一條,作為第二十九條:「金融機構要書面明確衍生產品交易主管和交易員的許可權以及責任,實行嚴格的問責制。」
十二、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條:「金融機構要制定合理的成本和資產分析測算制度和激勵約束機制,避免其過度追求利益而增加交易風險。」
十三、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一條:「金融機構對衍生產品交易主管和交易員應實行定期輪崗和強制帶薪休假。」
十四、第二十四條改為第三十二條。
十五、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四條:「金融機構內審部門要定期對衍生產品交易業務風險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十六、第二十七條改為第三十六條。第三款修改為:「外國銀行分行的境外總行(地區總部)對其授權發生變動時,應及時主動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
十七、刪去第三十條第二款。
十八、第三十一條改為第四十條,第一款修改為:「金融機構未按照本辦法或者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要求報送有關報表、資料以及披露衍生產品交易情況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金融機構的性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金融規章的規定,予以處罰。」
十九、第三十四條改為第四十三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對於本辦法規定的內容,法律或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並對條款順序作相應調整後,重新公布。

⑸ 金融市場有那些主要分類

(1)按地理范圍可分為:
①國際金融市場,由經營國際間貨幣業務的金融機構組成,其經營內容包括資金借貸、外匯買賣、證券買賣、資金交易等。
②國內金融市場,由國內金融機構組成,辦理各種貨幣、證券及作用業務活動。它又分為城市金融市場和農村金融市場,或者分為全國性、區域性、地方性的金融市場。
(2)按經營場所可分為:
①有形金融市場,指有固定場所和操作設施 的金融市場;
②無形金融市場,以營運網路形式存在的市場,通過電子電訊手段達在交易。
(3)按融資交易期限劃分為:
①長期資金市場(資本市場),主要供應一年以上的中長期資金,如股票與長期債券的發行與流通;
②短期資金市場(貨幣市場),是一年以下的短期資金的融通市場,如同業拆借、票據貼現、短期債券及可轉讓存單的買賣。
(4)按交易性質劃分為:
①發行市場,也稱一級市場,是新證券發行的市場;
②流通市場,也稱二級市場,是已經發行、處在流通中的證券的買賣市場。
(5)按交易對象劃分為折借市場、貼現市場、大額定期存單市場、證券市場(包括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和保險市場。
(6)按交割期限可分為:
①金融現貨市場,融資活動成交後立即付款交割;
②金融期貨市場,投融活動成交後按合約規定在指定日期付款交割。按照上述各內在聯系對金融市場進行科學系統的劃分,是進行金融市場有效管理的基礎。
(7)按交易標的物劃分為:
①貨幣市場
②資本市場
③金融衍生品市場
④外匯市場
⑤保險市場
⑥黃金及其他投資品市場
(8)根據融資方式劃分為:
①直接融資市場
②間接融資市場
(9)根據具體的交易工具類型劃分:
①債券市場
②票據市場
③外匯市場
④股票市場
⑤黃金市場
⑥保險市場

⑹ 有哪些金融機構從事金融衍生工具最後失敗的例子

巴林銀行,非常典型的案例。

巴林銀行破產之前的交易主要集中回在日本股市指數——Nikkei225的期貨答和日本政府債券的期貨之上,其把賭注押在股市的上升上。從1992年起,里森陸陸續續買進了許多Nikkei225期貨。啊1993年和1994年上半年,日本股市基本處於牛市,Nikkei225從1993年1月的不到17000點一度曾升到21500點,上升了4500點。然而,最終伴隨著日本股市的崩盤,巴林銀行也倒閉了。

⑺ 為什麼說金融衍生品導致的金融危機

這次金融危機由美國的次級貸款引起,就數量而言,美國次級房產貸款的數量在其金融資產回的總規答模中很小,不足以引發如此大的金融危機。

而次貸之所以最終演化成了金融危機,直接的,是因為美國的依託次貸產品的金融衍生品數量上遠遠大於次級貸本身(具體數量沒有,應該幾十倍、上百倍的規模),並在華爾街的包裝下,一層層地賣給了各個金融機構。

而金融機構持有衍生品的理由僅僅是建立在房價持續上漲的簡單假設上。

在衍生品持有的方式上,金融機構普遍採取高杠桿策略,杠桿交易有放大效應。當市場轉向時,損失也是放大的

在交易方式上,很多衍生品多為場外交易,缺少市場流動性,當價格跌落時,很難找到交易對手,及時了結,只能任由損失擴大。

⑻ 從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看金融衍生工具 的基本功能及內在缺陷

金融機構開辦衍生工具交易業務所受的約束大多散見於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的外匯管理規定,不利於金融機構對衍生工具交易業務實行有效的風險管理,也不利於監管部門實施審慎監管.為此,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04年2月4日發布了《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以切實有效控制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風險.

⑼ 金融衍生品的現狀及前景

衍生品是英文(Derivatives)的中文意譯。其原意是派生物、衍生物的意思。

金融衍生品通常是指從原生資產(Underlying Assets)派生出來的金融工具。由於許多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在資產負債表上沒有相應科目,因而也被稱為「資產負債表外交易(簡稱表外交易)」。金融衍生品的共同特徵是保證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就可進行全額交易,不需實際上的本金轉移,合約的了結一般也採用現金差價結算的方式進行,只有在滿期日以實物交割方式履約的合約才需要買方交足貸款。因此,金融衍生品交易具有杠桿效應。

國際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現狀

金融衍生品市場可以分為交易所市場和場外交易(OTC)市場。自1980年代以來,兩類市場的衍生品交易均取得了長足發展:1986~1991年間,交易所市場和OTC市場交易額的年均增長率分別高達36%和40%;1991年兩市場的未清償合約名義價值分別達3.5兆美元和6兆美元,其中利率合約在兩市場均占據了主導地位;2001年末,交易所市場合約名義價值已增長至23.54兆美元,OTC市場增長到了111兆美元,並且全球OTC市場的市值達到了3.8兆美元。交易所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巨幅增長反映了機構投資者對流動性增強型(即增加現貨市場流動性)金融創新的需求,OTC衍生品交易的增長迎合了機構投資者對風險轉移型金融創新的需求。

金融衍生品前景

金融機構是金融衍生品市場的主要參與者,以美國為例,參與衍生品交易的金融機構主要有商業銀行、非銀行儲貸機構(Thrift)和人壽保險公司三類,其中商業銀行是最早和最熟練的參與者。根據三十國集團1993年的一份報告,被調查的大部分金融機構參與了金融衍生品交易,其中有92%的機構使用過利率互換,69%的機構使用過遠期外匯合約,69%的機構使用過利率期權,46%的機構使用過貨幣互換,23%的機構使用過貨幣期權。BIS的統計顯示,金融機構在全球OTC金融衍生品市場中的交易額穩步增長,2001年較1995年提高60%。交易主要發生在金融機構之間,日均交易額由1995年的7100億美元提升至2001年的1.2兆美元,金融機構間交易占市場的份額由1995年的80.7%提高到2001年的86.7%(見表7)。

銀行無疑是金融衍生品市場中的主角(尤其在OTC市場上),1970年代末以來,銀行日益熱衷於金融衍生品交易,例如,美國銀行業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十分活躍,從1990年到1995年,銀行持有與衍生品相關的資產增長了約35%,達到3.1兆美元,其間銀行持有的衍生品合約名義價值增加了2倍。銀行是金融互換市場的主要參與者,1992年末全球利率互換合約的未清償價值達6兆美元,持有頭寸最大的20家金融機構佔到三分之二強,其中銀行佔了18家。

非金融機構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顯然不如金融機構活躍,例如目前非金融機構只佔到OTC金融衍生品交易額的10%,與1995年相比其市場份額有明顯萎縮(見表7)。根據三十國集團1993年報告,被調查的非金融類公司中,使用過有利率互換、貨幣互換、遠期外匯合約、利率期權和貨幣期權的公司的比例分別是87%、64%、78%、40%和31%。

隨著資本項目的逐步開放,匯率形成機制的進一步完善,整個銀行業對於匯率風險管理方面的要求會比以前更高。加強市場風險管理,除了政策性、技術性的要求外,還要努力向國際上通用的風險管理模型方法看齊,做好各種准備,在努力推動市場創新的同時加強市場風險管控,從而使我國衍生產品市場在持續、健康、穩步的軌道上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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