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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金融財報監管

發布時間:2021-09-12 09:53:59

A. 互聯網消費金融主要的風險有哪些未來監管的 重點是什麼

互聯網消費金融的主要風險在於過度舉債消費,導致的逾期增加。

B. 中郵消費金融靠譜嗎

中郵消費金融是靠譜的,因為中郵消費金融是一家正規的金融服務平台。中郵消費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郵消費金融」)成立於2015年11月,總部設在廣州,經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成立;

中郵消費金融由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等7家企業發起成立,是一家為居民個人提供消費金融服務的全國性金融機構。中郵消費金融在全國16個省(市)設立省級營銷中心,2018年,中郵消費金融注冊資本增至30億元。

3、中郵消費金融的合理性:

合規先行、風險防控、科技驅動的發展理念,依託股東雄厚的資金實力、務實的管理團隊以及嚴謹的風控能力,中原消費金融公司深挖與居民生活密切關聯的細分行業,圍繞衣、食、住、行、用等消費場景和重點目標市場,合理利用股東和第三方資源;

致力於通過技術創新、渠道整合、大數據應用等手段,面向個人消費者提供消費貸款+消費分期服務,構建消費金融生態圈,滿足廣大客戶美好生活品質的需要,以全新的消費金融場景讓消費者獲得良好的消費體驗,以實際行動踐行「普惠金融」。

4、中郵消費金融的穩固性:

中郵消費金融有限公司由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設立,股權多元,涵蓋國資、外資和民資等多種經濟成分。其他股東有星展銀行有限公司、廣東三正集團有限公司、渤海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廣百股份有限公司、拉卡拉網路技術有限公司和廣東海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C. 捷信消費金融有限公司的監管部門是哪個部門

您好,您是否在捷信辦理業務,是否有什麼未解決的問題,可方便時私我,或是致電捷信均可。

D. 互聯網金融監管政策頻出,行業馬太效應或將凸顯

互聯網金融風險整治以來,具備實力的互聯網金融公司結束野蠻生長的P2P網貸業務模式,依託自身經營優勢尋求轉型金融科技,主營業務逐漸演進為助貸業務、消費金融業務和財富管理業務等。
而在2020年,互金行業不僅迎來曾經的第一大網貸平台陸金所控股的上市,也迎來了金融科技相關監管政策的頻頻出台。
「監管機構制定了與金融科技公司發展相關的政策和指導性文件。作為一家金融科技公司,我們認為政府監管機構已經認可金融科技帶給金融系統的價值,例如線上獲客和服務、大數據分析和風控等。」嘉銀金科董事兼首席執行官嚴定貴曾在2020年第三季度的電話會議中這樣說道。
助貸業務有了監管指導,輕資本模式成為主要發展方向
2020年第三季度,陸金所控股旗下平安普惠的零售信貸業務促成貸款余額為5358億元,同比增長21.4%。
另外,促成貸款規模達到百億以上的還有:360數科660億元,樂信483億元,信也科技170億元。宜人金科、嘉銀金科為32億元、33.3億元。
2020年7月,中國銀保監會公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對聯合貸款、助貸業務提出相應規范要求。
對此,一位上海的助貸行業從業人士此前對澎湃新聞表示,對於助貸今後的機構合作模式,貸款產品模式及額度,產品信息披露要求,大數據隱私保護,各參與方風控要求等方面算是最終落地,未來在助貸業務中,各方的權責角色界限要求,都進一步明確,是有利於助貸業務更健康的進一步發展的。
「《辦法》明確驗證了360數科的業務模式,並為行業提供了詳細的指導原則。」360數科首席執行官兼董事吳海生在2020年第三季度財報中指出。
樂信CEO肖文傑則表示,整體來看,《辦法》展示出監管部門對互聯網消費金融業務態度的積極轉變,最受外界關注的一點在於,新政為助貸業務合規了指明方向,行業有望迎來良性快速發展。新規對銀行與第三方機構合作范圍,作出概括性定義,將與商業銀行在營銷獲客、聯合貸款、風險分擔、信息科技、逾期催收等方面開展合作的各類機構均納入合作機構范疇。
「業內預計,助貸行業在規范快速發展的同時,行業馬太效應也會更加顯著。」肖文傑還表示。
助貸業務可劃分為平台向銀行繳納保證金兜底的重資本模式,以及不兜底只輸出技術的輕資本模式。《辦法》的出台,進一步助推了輕資本模式的推行,因為其更符合《辦法》里對金融科技平台和銀行等資金方助貸模式的發展方向的要求。
2020年第三季度財報顯示,360數科平台服務內輕資本模式的貸款發起量為169.08億元,同比增長48.7%。平台服務內輕資本模式的在貸余額為214.53億元,比截至2019年9月30日增長97.2%。
1月26日,樂信CEO肖文傑在新戰略發布會上介紹稱,截止到目前,樂信新增交易額中,無風險、純科技服務模式的「輕資本模式」部分佔比已達到50%。
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調整
2020年8月,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規定》),將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調整為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四倍,最新的LPR的四倍為15.4%。此前上限為「以24%和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
一位北京的助貸行業人士認為,作為助貸方平台產生借款主要來自銀行等金融機構,按說不適用《規定》。
也有互金公司如趣店在2020年二季度財報中表示,如果相關法院或監管機構要求對趣店的業務採用相同的利率上限,則趣店盈利能力可能會受到重大不利影響,可能會產生凈虧損。
嘉銀金科方面此前也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最高法民間借貸新規僅適用於民間借貸,由於嘉銀金科已成功完成了向機構資金的轉型,因此預計此項規定對其運營影響將是微小且可控。嘉銀金科對持牌金融機構對此項規定可能會存在的連鎖反應做好准備。」
樂信總裁吳毅1月26日對澎湃新聞表示,按照《規定》,受司法保護的利率上限是下行的,潛在的定價空間可能會因此受到一定程度的壓縮。但他也指出,《規定》對長期行業的發展不一定是壞事,因為行業更加規范了才能夠健康發展。
樂信第三季度財報數據顯示,其平台促成借款平均名義年化利率為15%,低於最新的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
陸金所控股則在財報中提到,其新增信貸用戶的整體費用低於24%(含15.4%內部收益率和8.6%增信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1月15日,澎湃新聞從相關權威渠道獲悉,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對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適用范圍問題的批復(下稱「批復」)顯示,經徵求金融監管部門意見,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監管的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七類地方金融組織,屬於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其因從事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
上述上海的助貸行業從業人士表示,從那個文件上來看,確實小貸機構不再適用於4倍LPR,接下去就看各地的法院在司法實踐中對於最高院文件的執行。
「只能說,有小貸牌照的主體可以做業務,」他說,「但不是所有的助貸業務都是通過這塊牌照主體來做。」
網路小貸牌照或「淪為雞肋」
2020 年11月,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將絕大部分網路小貸公司的經營范圍限制在了注冊地所屬省級行政區域,只有「極個別」網路小貸公司在經過銀保監會批准後可以跨省經營,並且將直接由銀保監會負責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提高了網路小貸公司注冊資本門檻至10億元,跨省經營的網路小貸公司注冊資本則不低於50億元;要求網路小貸在開展聯合貸款業務時單筆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由此限制了網路小貸公司通過聯合貸款可以放大的貸款規模。
360數科首席執行官兼董事吳海生在三季報中也指出,《意見》旨在限制小額貸款和聯合貸款活動中的杠桿比率。這套新規則與監管機構近年來為降低金融體系的杠桿作用和減輕潛在的系統性風險而做出的努力是一致的,360數科在小額貸款和聯合貸款中有著邊際敞口。
吳毅指出,樂信的助貸模式中,大部分的借貸並不是通過網路小貸的模式發放,因此,《意見》對樂信的影響很小。
中倫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新宇此前也表示:「《意見》對助貸業務談不上有特別的限制,提到的核心業務不得外包、不得引導借款人多頭借貸等要求也都和已有的規定保持一致。」
西南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數字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陳文也認為,監管認定的助貸業務基本屬於金融貸款營銷獲客業務,風控不應當由助貸機構承擔,所以談不上杠桿監管,而且助貸也不需要資質。
德恆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志東則表示,對助貸業務進行規范後,強調小額貸款公司的獨立風控能力,杜絕「以助貸合作為由,行風險兜底之實」的操作方式。關於風險分擔,在目前業務操作上銀行一般都要求小額貸款公司提供保證金、擔保或兜底,但該等由不具有融資擔保或保險資質的小額貸款公司提供擔保增信被嚴格禁止。
另外,互金公司大多擁有網路小貸牌照,《意見》的出台或使其網路小貸牌照含金量大大降低。
「新規出台後網路小貸牌照淪為雞肋,而且還有『5年股權』的規定,對於網路小貸而言無異於一記『悶殺』,網路小貸牌照存量的轉讓拍賣將會被凍結,也不會有新增,預計後續市場實力玩家更傾向於選擇消費金融牌照,而不是網路小貸牌照入場。」麻袋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蘇筱芮說。
消費金融政策頻出
除助貸業務外,360數科、樂信和陸金所均開展了消費金融業務,尤其是陸金所還獲得了消費金融牌照。消費金融公司也迎來數項政策。
2020年11月,中國銀監會發布了《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促進消費金融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提升金融服務質效的通知》(下稱《通知》),為消費金融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帶來了3條監管支持政策:適當降低撥備監管要求,拓寬市場化融資梁道,增加資本補充方式。
對此,360數科首席執行官兼董事吳海生認為,《通知》明確規定了消費金融公司與貸款便利化平台合作的具體做法。此類監管變化似乎有利於具有強大風險管理和監管合規能力的平台。360數科看到了擴大由數據驅動技術支持的數字平台服務范圍和深度的機會,以實現其長期戰略目標。
2021年1月13日,銀保監會網站發布《消費金融公司監管評級辦法(試行)》(下稱《辦法》),將消費金融公司監管評級結果分為1級、2級(A、B)、3級(A、B)、4級和5級,評級結果將作為消費金融公司市場准入事項等參考因素。
銀保監會表示,《辦法》的發布和實施,進一步完善了消費金融公司監管規制,為強化分類監管提供了制度支撐,有利於提升監管工作效能,引導消費金融公司強化風險防控,發揮特色功能,加快向高質量發展轉變,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只能說整個行業還是有發展前景和空間的,特別是持牌機構的前景還是向好的。申請消金牌照,以業內人士的感受來說,門檻並沒有發生什麼明顯的變化。對於消費金融牌照的審批,還是非常看重股東背景。」上述上海的助貸行業從業人士表示。
他指出,如果未來網路小貸牌照的門檻還是很高的話,更多的互聯網系或者銀行系巨頭都會謀求消金牌照,未來有更多的消金機構批復設立,但這背後也意味著更多的人在搶,被淘汰的也會很多。

E. 中國對消費金融監管在哪些方面

2021年7月15日,中國銀保監會官網發布消息稱,銀保監會近日發布《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評價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隨著《辦法》的實施,消保工作將內嵌到銀行保險機構的經營管理中,對監管評價結果為三級及以下的機構採取通報、限期整改等一系列監管措施。


近年來,銀保監會高度重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建章立制推進消保體制機制建設,通過現場檢查、投訴督查、行政處罰集中整治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通過教育宣傳、風險提示和案例通報提升消費者金融素養。2020年,銀保監會督促銀行保險機構清退、賠付消費者177億元。


但是當前金融交易數字化、金融產品結構化、市場主體多元化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提出更大挑戰。消費者反映的問題集中在校園貸、信用卡、理財、保險等業務中,涉及虛假宣傳、誤導銷售、捆綁搭售、霸王條款等。此外,還存在持牌機構與互聯網平台合作中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各種亂象,比如暴力催收、息費定價過高、向未成年人放貸、泄露客戶信息等。上述新問題要求建立監管評價體系,督促銀行保險機構將消保工作內嵌到經營管理中。


此次銀保監會出台的《辦法》面向我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向消費者提供金融產品或服務的銀行保險機構,主要包括商業銀行、理財公司、信託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保險公司等。


一、與互聯網平台等合作需加強消保管理


為更好地督促機構落實主體責任,《辦法》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向消費者提供金融產品或服務的銀行保險機構納入評價范圍,主要包括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理財公司、信託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


此外,《辦法》還針對互聯網平台消保亂象,以及金融產品過於復雜、多層嵌套等問題,設置合作機構管理、消保審查等指標,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加強對互聯網平台等第三方合作機構消保管理。該負責人表示,通過這種方式強化消保審查,風控關口前移,防止產品「帶病」上市。


二、監管評價要素由6項構成


《辦法》共6章35條,包括總則、評價要素和等級、職責分工和操作流程、評價結果及運用、組織保障和工作要求、附則。其中,評價要素包括「體制建設」「機制與運行」「操作與服務」「教育宣傳」「糾紛化解」5項基本要素和「監督檢查」1項調減要素。5項基本要素總權重為100%。


其中,體制建設主要評價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相關公司治理和組織架構建設等情況,權重為10%;機制與運行主要評價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機制建設和運行情況,包括消費者權益保護審查、信息披露、個人信息保護、內部培訓、內部考核、內部審計等,權重為25%;操作與服務主要評價銀行保險機構日常經營和服務中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有關要求的落實情況,包括但不限於營銷宣傳、適當性管理、銷售行為管控、合作機構管理、服務質量與收費等,權重為30%;教育宣傳主要評價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教育宣傳總體安排、集中教育宣傳活動、常態化消費者教育工作開展情況等,權重為10%;糾紛化解主要評價銀行保險機構投訴管理、投訴數量以及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落實情況,權重為25%;監督檢查,根據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現場檢查、舉報調查、投訴督查、復議訴訟情況以及日常輿情、重大負面事件和機構相關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調減,幅度不超過總權重的25%。


三、採取差異化監管措施


《辦法》為評價結果設置了四個等級:90分(含)以上為一級,代表銀行保險機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在行業內處於領先水平;75分(含)至90分為二級,代表銀行保險機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在行業內處於中等水平;60分(含)至75分為三級,代表銀行保險機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在行業內處於偏下水平;60分以下為四級,代表銀行保險機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在行業內處於落後水平。為增強評價結果精準度,二級和三級又細分為A、B、C三個等次。


上述負責人表示,《辦法》明確消保監管評價結果作為監管部門制定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政策、實施消保分類監管的重要基礎,以及配置監管資源和採取監管措施的重要依據。


對於評價發現的問題,督促機構及時整改,落實主體責任,有效回應人民群眾在銀行保險領域的訴求和困難。銀保監會將根據消保監管評價結果,對銀行保險機構採取差異化監管措施。


根據《辦法》,對評價結果為三級的機構,視情形依法採取下發風險提示函、監管通報、責令限期整改、責令內部問責等方式,要求其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體制機制建設和執行,必要時公開披露其不當行為。


對評價結果為四級且整改措施不力的機構,可依法在開辦新業務、增設分支機構等方面採取相關監管措施。


據悉,銀保監會每年將對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開展情況實施消保監管評價,推動提升銀行業保險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水平。


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評價可增強銀行保險機構消保工作針對性,督促機構對照監管要求檢視自身消保工作薄弱環節,發揮監管「指揮棒」作用,實現監管要求與消費者保護全覆蓋。

F. 因為違反徵信規定馬上消費金融遭到怎樣的處罰

3月24日,央行重慶營業管理部發布今年首張行政處罰決定書,馬上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徵信業的相關條款,被罰款39萬元。

G. 互聯網消費金融業務由什麼負責監管

目前做消費金融的京東白條、螞蟻花唄、買唄,由誰監管這個問題好像得看具體業務,傳統銀行信用卡是銀監會監管的吧,那像趣分期這樣的還不知道,可能也是銀監會。

H. 興業消費金融第三方監管是哪家

這個建議你打電話給他們的客服人員問一下。

I. 晉商消費金融被央行責令整改,該銀行存在哪些違規問題

晉商消費金融這個銀行,我認為存在很多問題。而且沒有尊重消費者的權益,導致消費者在名譽上受到嚴重損失,這樣不僅違反了規章制度,而且還給消費者帶來不好的用戶體驗,因此才會被整改。這件事情被曝光以後,自己看到內心也非常氣憤。因為一個人的徵信是關乎一個人的前途命運。而晉商消費金融卻完全沒有尊重客戶的意願,卻在徵信報告上對消費者進行抹黑,這完全違背了消費者的利益,並且把自己也引入到了輿論的漩渦當中。

總結:我認為金商消費金融一定要對消費者進行道歉,並且認真改正自己的失誤。因為自己這樣做不僅嚴重影響了消費者以後的前途,而且還給消費者的聲譽帶來嚴重損害,這樣不僅會導致自己以後發展不利,還會影響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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