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贛州原來的「江西農村信用社」都改招牌,變成了現在的「贛州農商銀行」
農村信用社的前世今生 作為與供銷社、農業合作社並駕齊驅的三大合作社之一的農村信用社,其管理體制幾經變遷。在1978年前,農村信用社曾兩次劃歸農業銀行管理,先後下放給人民公社、生產大隊管理,後來又交給貧下中農管理,1974年起由人民銀行管理。1978年之後,農村信用社共經歷3次管理體制變革。1979年,根據國務院要求,農村信用社重歸農業銀行領導和管理。1996年,農村信用社與農業銀行脫離行政隸屬關系,其管理監管職能由人民銀行行使。2003年,農村信用社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負責,各省政府基本採取設立省聯社的方式對農村信用社進行管理,農村信用社邁出了管理體制改革的新步伐。 從合作制走向股份制 農村信用社設立之初走的是純合作化道路,隨著規模不斷擴大,逐漸露出種種弊端,合作化已有名無實。自2003年啟動改革以來,我省從實際出發,把股份合作製作為信用社主要產權制度,主要採取組建縣統一法人聯社和農村合作銀行兩種形式。截至2008年底,共組建縣統一法人聯社113家、農村合作銀行19家。由於各縣級聯社達不到組建農村商業銀行的條件,在2008年之前沒有將組建農村 商業銀行納入改革內容。 2008年以來,國家確立了農村信用社要堅持銀行化、股份制的改革方向,根據這一原則,省政府研究決定,選擇萊州聯社、鄒平合行和壽光合行作為首批農村商業銀行改革試點單位,由股份合作制向股份制推進。從合作制到股份合作制再到股份制,農村信用社改革的出發點是為化解風險,並進一步加大對「三農」的扶持力度。 商業銀行前面有了農村二字 在股權改革中,3家試點單位科學設計股權結構,在保護老股東利益的前提下,統籌考慮解決股金分散、提高集中話語權等問題,審慎選擇戰略投資者,合理篩選小股東,提高入股起點,轉退資格股,規范法人股,提高股權集中度,優化股權結構,為建立真正意義上的股份公司奠定了產權基礎。2008年12月,3家試點單位分別提出籌建申請;2009年1月,獲得中國銀監會批復;2月初召開創立大會;2月底、3月初,先後正式掛牌開業。 更名後,農村商業銀行將始終堅持「面向『三農』、面向社區、面向中小企業、面向縣域經濟」的市場定位,但農村商業銀行的支農概念與過去農村信用社是不同的。轉變為商業銀行後,對於過去「三農」的業務要用商業銀行的經營機制、經營理念去做,而不是用傳統的農村信用社模式來做,在客戶選擇、項目服務、金融產品的設計等方面要按現代商業銀行的標准去做,要平衡好自身發展與服務「三農」的關系,實現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