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貸款服務費多少是合理的
很多人申請貸款,可能是朋友推薦,可能是看到了網上的某些廣告,亦或是看到了某些宣傳,更多的可能是接到了詢問是否有資金需求的電話。
但是大多數人根本不知道自己聯系的這個辦理信用貸款的人到底是這樣的一個角色。
其實可以說我們接觸的大多數辦理信用貸款的都是中介,只不過中介有內外之分。
內中介
目前市面上的p2p、p2c等信貸平台的工作人員。
這些平台首先是合法合規的,平台本身就是一個中介的行為,通過平台建立理財端和資金需求端之間的一個橋梁,然後由精算師計算出來一個合理的月還款額,將理財端客戶的利息,平台的服務費,和本金計算在一起,由借款客戶固定分期還款。也就是我們說的「等額本息」。
外中介
目前市場上沒有正式工作,或者就職某個公司,但卻了解全網所有業務的一些從業人員。
只要你有資金需求,他們就會按照你的基本條件幫你找到對接的資金方,從中收取一定的費用。
外中介里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短期拆解和大額信用卡」。
他們可能只是一家P2P或者金融消費公司的普通員工,並不是短期拆解公司的職工,也不是銀行的人員,但是他們通過各種渠道與對方建立了聯系,而你剛好需要這樣的業務,他們就從中撮合,收取一定的費用。
其實比較常見的是你資金缺口是30萬,而作為一個P2P小額信貸的平台,或許只能給你8萬,那麼你剩下的22萬的缺口他們之間就會進行聯系,幫助你去最大化的去解決資金需求。
我們換一個思路,你到了一個陌生的城市,需要租一個房子,你是選擇自己整個城市東南西北去跑,去問?還是找一個中介,提出自己的要求,付出50%的房租的中介費,用最短最快的時間來找到心儀的房子呢?
同理,在我們沒有直接的渠道辦理借款的時候,我們一樣需要一個專業,合格並且有責任心的借款中介來為我們服務,你只需要將你的基本情況告知,對方通過他的資源就會幫助你獲得你所需要的款項。
那麼問題來了,我們到底要不要付中介費?多少才合適呢?
其實大多數情況下是不需要付任何中介費的,比如你聯繫到了A公司的信貸人員,資金解決並沒有完全,那麼你可以私下對A公司的信貸員提出要求,讓他幫你想辦法,那麼當他幫助你在B公司獲得借款之後,B公司的業務人員是會相應得給他一部分的傭金,行業內稱作「返點」你無須付出任何的中介費。
但是在某些情況下,中介服務費是必須要有的。
例如:
然而,車輛抵押登記借款的平
⑵ 貸款購車金融服務費怎麼算
貸款購車收取的「金融服務費」不合理。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在2012年出台的《關於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的通知》第三條規定:「金融機構不得借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之機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的中間業務和其他金融服務,從而收取費用。」
(2)金融服務費收費標準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認真遵守信貸管理各項規定和業務流程,按照國家利率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貸款定價,並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以貸轉存。銀行信貸業務要堅持實貸實付和受託支付原則,將貸款資金足額直接支付給借款人的交易對手,不得強制設定條款或協商約定將部分貸款轉為存款。
(二)不得存貸掛鉤。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業務和存款業務應嚴格分離,不得以存款作為審批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
(三)不得以貸收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借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之機,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中間業務或其他金融服務而收取費用。
(四)不得浮利分費。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遵循利費分離原則,嚴格區分收息和收費業務,不得將利息分解為費用收取,嚴禁變相提高利率。
(五)不得借貸搭售。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在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時強制捆綁、搭售理財、保險、基金等金融產品。
(六)不得一浮到頂。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貸款定價應充分反映資金成本、風險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籠統將貸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額。
(七)不得轉嫁成本。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依法承擔貸款業務及其他服務中產生的盡職調查、押品評估等相關成本,不得將經營成本以費用形式轉嫁給客戶。
參考資料: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的通知
⑶ 貸款服務費是什麼
貸款服務來費是指辦源理貸款業務時收取的費用,一般由銀行收取,收費標准視各地情況而定。
貸款服務費一般由銀行收取,也有由幫助辦理貸款業務的第三方收取的。
貸款服務費,收費標准視各地情況而定。
辦理公積金貸款時不用繳納該項費用,僅需繳納擔保費(貸款額度千分之三,最低三百)、房屋評估費(評估價值千分之三,最低三百,最高一千五)。
直接向銀行申請貸款是不會收取所謂的貸款服務費的,在辦理貸款的時候,一般需要繳納手續費、利息的費用,如果你在貸款過程中產生違約行為的話還需要支付違約金的,所以在申請貸款的時候注意了,一般銀行只會收這三方面的貸款費用;
現在有些銀行或者貸款 機構打著不收取利息就可以貸款的,都是變相的通過收取手續費來獲取利息的。貸款利息的多少也是取決於貸款個人以及產品的選擇,貸款渠道的選擇等等。
貸款服務費,收費標准視各地情況而定。辦理公積金貸款時不用繳納該項費用,僅需繳納擔保費(貸款額度千分之三,最低三百)、房屋評估費(評估價值千分之三,最低三百,最高一千五)。
⑷ 為什麼貸款,還要收取貸款服務費
因為中間有手續費,就是委託這家公司幫您貸款後支付的費用。
原因以下兩點:
1、公司通過人力去開發各種渠道,中間的人工費,還有渠道的維護費用。
2、每一個客戶都是有成本的,客戶本身就是一個成本。
每一家公司都有每一家公司的成本,不然的話只能虧本,就像房地產中介一樣,一樣是有手續費。他們幫你選擇最好的方案,好過自己盲目的去外面找,可能找到的利息還更高。而委託辦理,他們吃不了你們利息,只會考慮給你做最好的最低利息的方案,合適你的才是最好的。賺得名譽,才能更好的發展。
(4)金融服務費收費標準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貸款還款方式:
(1)等額本息還款:即貸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採用按月等額還款的一種方式。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多數銀行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都採用了這種方式。這種方式每月的還款額相同;
(2)等額本金還款:即借款人將貸款額平均分攤到整個還款期內每期(月)歸還,同時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還款日間的貸款利息的一種還款方式。這種方式每月的還款額逐月減少;
(3)按月付息到期還本:即借款人在貸款到期日一次性歸還貸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貸款適用〕,貸款按日計息,利息按月歸還;
(4)提前償還部分貸款:即借款人向銀行提出申請,可以提前償還部分貸款金額,一般金額為1萬或1萬的整數倍,償還後此時貸款銀行會出具新的還款計劃書,其中還款金額與還款年限是發生變化的,但還款方式是不變的,且新的還款年限不得超過原貸款年限。
⑸ 融資中間服務費,國家法律政策規定是什麼最高比例是多少
融資中間人服務費都屬於合同法里的居間合同,服務費沒有具體的標准,但是一般在5%以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4條的規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因此,所謂居間,是指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一種制度。居間人是為委託人與第三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報告信息機會或提供媒介聯系的中間人。
(5)金融服務費收費標準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居間人的權利與義務
(一)居間人的權利:
居間合同中居間人的權利實際上就是委託人的義務,其權利體現為以下兩個方面:
1、居間人的報酬請求權
報酬請求權是居間人的主要權利。雙方當事人約定居間人的報酬,居間人的報酬標准,國家有限制規定的,當事人約定的報酬額不能超過國家規定的最高標准。居間合同報酬的給付義務有兩種情況:
一是報告居間,因居間人僅為委託人報告訂約機會,並不與委託人的相對人發生關系,所以報告居間僅由委託人承擔給付義務;
二是媒介居間,因為交易雙方當事人都因為居間人的媒介而得益,所以,除另有約定外,由雙方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
居間人行使報酬請求權採取報酬後付,即以合同因其報告或媒介成立而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請求報酬;合同雖成立但無效時,居間人也不能請求報酬。
當居間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方法由相對人收受利益,或違反其對於委託人的義務而為有利於相對人的行為的,不得向委託人行使報酬請求權。
2、居間人的費用償還請求權
居間人所需費用,通常包括在報酬內,居間活動的費用一般由居間人負擔,非經特別約定,居間人不得請求償還費用。但當事人在居間合同中約定由委託人承擔費用的,居間人對其已付的費用有償還請求權。
居間人違反其對於委託人的義務而作出有利於委託人的相對人的行為,或者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方法而由相對人收受利益時,即使事前約定有費用償還請求權,也無權行使。
(二)居間人的義務:
1、報告訂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媒介的義務。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
2、忠實義務。居間人應當如實報告訂立合同的有關事項和其他有關信息。
3、負擔居間費用的義務。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
4、隱名和保密義務。在媒介居間中,如果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指定居間人不得將其姓名或商號、名稱告知對方,居間人就負有不將其姓名或商號、名稱告知對方的義務,這就是隱名義務,這種居間又稱為隱名居間或隱名媒介。
是否允許公開自己的名稱和姓名是居間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因此,無論是委託人還是其交易相對人,都可以指定居間人不得將其姓名或名稱告知其相對人。那麼,居間人在交易雙方訂立合同之中或之後都應履行隱名義務。
居間人對在為委託人完成居間活動中獲悉的委託人的商業秘密以及委託人提供的信息、成交機會、後來合同的訂立情況等,應按照合同的約定保守秘密。居間人如違反隱名和保密義務致使隱名當事人或委託人受損害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介入義務。居間人的介入義務是指在隱名居間中,在一定情形下由居間人代替隱名當事人以履行輔助人的身份履行責任,並由居間人受領對方當事人所為的給付的義務。
居間人承擔介入義務與居間人的隱名義務是一致的,是為了保證隱名當事人保持交易秘密目的的最終實現。居間人僅在一定情形下負有介入義務,並不享有介入的權利。換言之,只有在保護隱名當事人利益的前提下,才有居間人的介入義務,而不存在居間人基於特定情形主張介入的權利問題。
委託人的主要義務
1、支付居間報酬的義務。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未訂立合同的,委託人可以拒絕支付報酬。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
2、償付費用的義務。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託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費用。
⑹ 貸款服務費一般是多少
銀行貸款需要服務費。貸款服務費是指辦理貸款業務時收取的費用,一般由銀行收取內,收費標准視各地容情況而定。
中介收的費用相對來說肯定要高些,但各個中介不一樣,1500應該是他為您做的貸款擔保費用,評估費應該是交到與它合作的評估公司,同他們代收,具體您可以向中介問清楚的。
貸款服務費一般由銀行收取,也有由幫助辦理貸款業務的第三方收取的。
辦理貸款業務時,收取的費用,叫貸款服務費。一般由銀行收取,也有由幫助辦理貸款業務的第三方收取的。
(6)金融服務費收費標準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銀行貸款,是指銀行根據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要者,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一般要求提供擔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證明、個人徵信良好才可以申請。
而且,在不同的國家和一個國家的不同發展時期,按各種標准劃分出的貸款類型也是有差異的。如美國的工商貸款主要有普通貸款限額、營運資本貸款、備用貸款承諾、項目貸款等幾種類型,而英國的工商業貸款多採用票據貼現、信貸賬戶和透支賬戶等形式。
參考資料:銀行貸款-網路
⑺ 律師費按什麼收費標准
收費標准分為:一般性案件律師服務收費標准和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律師服務收費標准。
一般性案件律師服務收費標准:
1、辦理一審刑事案件
偵查階段的基準收費標准為1600元/件,上浮不得超過20%(下浮不限);起訴階段的基準收費標准為1600元/件,上浮不得超過20%(下浮不限);審判階段的基準收費標准為2500元/件,上浮不得超過20%(下浮不限)。
2、辦理一審民事(經濟)案件
案件受理費1000元,有爭議標的的,收取案件受理費後,按照下列比例分檔累計標的費:
(1)爭議標的金額在1萬元以下(含1萬元)的,免收標的費;
(2)爭議標的金額在1萬元以上至10萬元部分(含10萬元)的,按3%收取標的費,上下浮動幅度20%;
(3)爭議標的金額在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的,按2%收取標的費,上下浮動幅度20%;
(4)爭議標的金額在5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的,按1.5%收取標的費,上下浮動幅度20%;
(5)爭議標的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按0.5%收取標的費,上下浮動幅度20%。
3、辦理仲裁案件,按一審民事(經濟)案件標准收費。
4、代理行政案件。辦理行政復議案件和一審行政案件,如果沒有財產爭議的,分別按2500元/件收費,上浮不超過20%(下浮不限)。如果有財產爭議的,另按民事(經濟)案件規定的比例收取標的費。
5、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律師服務收費標准,由律師事務所在不超過一般性案件服務收費標准最高標准5倍的幅度內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具體標准。
(7)金融服務費收費標準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同一律師事務所接受同一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一、二審代理人(辯護人)的,二審服務收費標准在不高於一審服務收費標准70%的幅度內收取。
律師事務所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申訴,按不高於一審律師服務收費標准,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方協商收費。
除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律師服務收費外,其他律師服務收費標准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方協商確定。律師事務所可決定實行計件制或計時制收費方式。
計時收費的金額按律師辦理法律事務的計費工作時間和計時收費標准確定。律師個人的計時收費標准,由律師事務所根據律師的執業年限、服務能力、社會信譽等因素確定。
律師為委託人提供法律服務,不得私自收費,應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簽訂協議。
⑻ 金融服務費是什麼
金融服務費就是貸款的時候收的服務費。根據不同的經銷商,不同的4S店,可能會個別有內些區別。一般來容說,按照貸款金額的3%到5%來收取,根據車型不同,還有品牌不同。它就是幫助消費者辦理貸款的一些收取資料,還有審批的一些流程使用的一些費用。
收取這個費用是沒有什麼法律依據的,就是辦理的費用,大部分4S店都存在這個問題。這個錢應該是屬於經銷商自己收取的費用。大多數店應該是不能開發票的,一般都是以收據的形式給顧客。
按照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借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之機,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中間業務或其他金融服務而收取費用。
根據當前的規定,汽車金融服務費並不合法。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⑼ 關於貸款的時候金融中介收取的手續費問題!
很遺復憾的告訴樓主,嚴格來制說,金融中介費本身就是類似於回扣的灰色收入,在我們公司與銀行的合作中也會經常採用這種方式收取中介費,但是實際上,像您說的這種情況,很明顯,借款人已經認知到中介費是非必要支出了,因此借款人對不支付中介費也可以進行貸款,有了清晰的認識。
我們公司處理這類事件的流程上,是這樣的,先簽署代理中介協議,協議上承諾中介服務費如果因貸款手續審批未通過可予以全額退還,在辦理貸款之前,需要支付中介服務費作為服務定金,然後再去辦理業務。
我覺得樓主可能是處於信任等原因,造成了對方賴帳這種情況,只能通過有效協商來進行解決了,可以嘗試攜帶委託協議書去尋求警察的幫助,更多時候,是公司這邊選擇吃啞巴虧,只能下次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