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金融投資 > 關於公證服務金融創新

關於公證服務金融創新

發布時間:2021-08-16 15:48:14

⑴ 什麼是金融服務理念的創新

以客戶為中心是金融服務理念創新的突出標志。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競爭的加劇,這個理念不斷深化,不斷被賦予新的內容。當前金融服務理念的創新是以客戶滿意度為中心,圍繞這個中心,金融業的各項服務越來越個性化。

⑵ 深入推進「互聯網+公證」是什麼意思

2020年3月25日,司法部黨組發布《關於加強公證行業黨的領導 優化公證法律服務的意見》,值得注意的是,該意見再一次明確了「互聯網+公證」及電子證據未來的趨勢。

其中,(十五)創新優化服務方式方法指出:要深入推進「互聯網+公證」服務,開通線上自助辦證平台,對具備網上申辦條件的公證事項全部實現網上預約、申請、受理、審核、繳費,研究制定「非接觸」公證服務工作指引。合作制試點公證機構2020年底前要全部具備應用電子公證書、在線電子證據保全保管、債權文書網上賦予強制執行效力、海外遠程視頻公證服務等能力。拓展司法輔助、知識產權保護等業務,在新型、前沿領域提升公證服務能力。

《意見》中明確了在2020年底推行互聯網+公證的決心以及未來在線業務公證范圍。主要涵蓋電子公證書、在線電子證據保全保管、債權文書網上賦予強制執行效力、海外遠程視頻公證服務等能力。而事實上,「債權文書網上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和「海外遠程視頻公證服務」是基於「電子公證書」和「在線電子證據保全保管」兩種技術的應用拓展。

其中電子公證書核心技術依託於電子簽章及電子合同,在線電子證據保全保管則是在線對電子證據進行實時見證保全保管的手段。對此我們需要明確的是:

(1)首先要理解電子合同解決的是合同電子簽署的問題,也就是讓簽署合同可以從線下轉到線上,而且同樣具備法律效力。

(2)電子證據保全本質上是取證存證,解決的是信息系統(無論是電子合同還是用戶的操作系統)提供完整證據鏈的取證問題,也就是說,通過完善的、合乎司法裁判要求的電子取證技術,可以減少後期可能存在的法律糾紛風險。

互聯網時代下,司法審慎對包括涉及線上業務的案件審理提出了更高的電子證據要求。在線上類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可能需要提供電子簽名第三方平台證明、CA機構證明、第三方服務機構證明等,這些機構的證明具有一定權威度,但是屬於法院可以採信的證據,卻並非法院必須採信的證據。

早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2019修訂)第九十三條 九十四條人民法院對於電子數據的真實性就做出了更高要求的規定,具體如下:

第九十三條人民法院對於電子數據的真實性,應當結合下列因素綜合判斷:
(一)電子數據的生成、存儲、傳輸所依賴的計算機系統的硬體、軟體環境是否完整、可靠;
(二)電子數據的生成、存儲、傳輸所依賴的計算機系統的硬體、軟體環境是否處於正常運行狀態,或者不處於正常運行狀態時對電子數據的生成、存儲、傳輸是否有影響;
(三)電子數據的生成、存儲、傳輸所依賴的計算機系統的硬體、軟體環境是否具備有效的防止出錯的監測、核查手段;
(四)電子數據是否被完整地保存、傳輸、提取,保存、傳輸、提取的方法是否可靠;
(五)電子數據是否在正常的往來活動中形成和存儲;
(六)保存、傳輸、提取電子數據的主體是否適當;
(七)影響電子數據完整性和可靠性的其他因素。

第九十四條 電子數據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確認其真實性,但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除外:
(一)由當事人提交或者保管的於己不利的電子數據;
(二)由記錄和保存電子數據的中立第三方平台提供或者確認的;
(三)在正常業務活動中形成的;
(四)以檔案管理方式保管的;
(五)以當事人約定的方式保存、傳輸、提取的。
電子數據的內容經公證機關公證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真實性,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根據近年來出台立法可見電子證據及電子合同對於線上系統以及司法科技等領域的重要性。從線上業務角度出發,證據鏈的完整性將非常重要,除了電子合同可以解決的確認身份及文件防篡改的技術,還需要從證據本身證明證據的真實有效性,比如證據本身與法律事實的聯系性等。

例如賦強公證是由於需要當事人主動放棄訴權,到期逾期不履行債務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當賦強公證在嘗試互聯網模式的情況下,由於涉及到訴權的放棄,所以在前置詢問筆錄採集的過程中應當具備非常完備的證據鏈條來主張後續的強制執行申請。

電子簽名及電子合同作為基礎設施,保證了線上簽署的電子合同具有與線下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電子證據保全塑造完整證據鏈,保障客戶在後期可能遇到的法律糾紛中保留有充分的電子證據。

作為國內領先的第三方電子合同平台,我們的實槌」可信電子證據平台可實現電子合同簽署、存證、司法鑒定、爭議糾紛在線處置等環節的全流程線上處理。適用於銀行、金融機構、地產公司、數據服務公司、大型製造企業等,所涉業務交易、HR流程、數據交互等場景。

⑶ 金融創新的觀點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體制的確立,金融發展將主要依靠社會經濟機體的內部力量——金融創新來推動。國有商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造,各種新型理財品種的推出,深圳中小企業板塊的建立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我國金融體系的完善。但與此同時,金融市場的結構不合理,企業的融資結構不合理,金融工具品種單一,金融產品的發展不規范,無法律保護等問題仍然存在,如何將金融創新對金融發展的推動力效應發揮到最大?如何消除制約金融創新的因素?中國未來金融創新的發展方向和重點是什麼?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金融業的發展也仍處於初級階段,在這樣一種特殊的國情,照搬西方的金融創新理論顯然是不可取的.如何在吸納的過程中進行創造?如何將金融創新問題融合到我國的金融發展問題中仍是我們需要探討的一個重要課題。
創新概念是由熊彼特提出的,當時指新的產品的生產、新技術或新的生產方法的應用、新的市場開辟、原材料新供應來源的發現和掌握、新的生產組織方式的實行等。金融創新正是循著這一思路提出的。
金融創新背後的根本經濟力量是競爭,它通常導致了執行金融功能的方式的改進。
金融創新的含義,目前國內外尚無統一的解釋。有關金融創新的定義,大多是根據美籍奧地利著名經濟學家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1883~1950)的觀點衍生而來。熊彼特於1912年在其成名作《經濟發展理論》(Theory of Econoforc DeveloPment)中對創新所下的定義是:創新是指新的生產函數的建立,也就是企業家對企業要素實行新的組合。

⑷ 1金融創新主要表現在哪幾個方面

金融創新:是指變更現有的金融體制和增加新的金融工具,以獲取現有的金融體制和金版融工具所無法取得的潛權在的利潤,這就是金融創新,它是一個為盈利動機推動、緩慢進行、持續不斷的發展過程。

總括起來對於金融創新的理解無外乎有三個層面:宏觀層面、中觀層面與微觀層面。
宏觀層面的金融創新將金融創新與金融史上的重大歷史變革等同起來,認為整個金融業的發展史就是一部不斷創新的歷史,金融業的每項重大發展都離不開金融創新。
中觀層面的金融創新是指上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以後,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中介功能的變化,它可以分為技術創新,產品創新以及制度創新。
微觀層面的金融創新僅指金融工具的創新。大致可分為四種類型:信用創新型,如用短期信用來實現中期信用。

⑸ 金融創新的內容及方式

(一)金融工具創新
金融工具創新指金融業能為各種信用形式的演變和擴展而適時地創造新的多樣化的金融產品,如支付方式、期限性、安全性、流動性、利率、收益等方面具有新特徵的有價證券、匯票、金融期貨等交易對象。金融工具的創新是金融創新最主要的內容,它是所有其他金融創新的基礎。如,金融工具創新導致在傳統金融產品和一般商品期貨的基礎上產生了金融期貨,主要有利率期貨、貨幣期貨和股票指數期貨。
(二)金融市場創新
金融市場創新指金融業通過金融工具創新而積極擴展金融業務范圍,創造新的金融市場。歐洲證券市場源於20世紀70年代初期美國的證券公司首先在倫敦的歐洲債券市場,然後在世界各地設立分支機構進行國際證券交易,其他國家紛紛仿效。到了80年代,隨著證券交易的國際化和技術的不斷進步,金融業不僅可以從事跨越國境的股票交易和債券交易,而且也可以在其他國家發行本國的債券與股票,基本形成了一個全球性的證券市場。歐洲票據市場是在原有的歐洲銀團貸款市場和歐洲債券市場的基礎上形成的,把信貸和債券流動結合起來,具有短期銀行信貸和流動性有價證券的雙重屬性。
(三)金融制度創新
金融制度創新是指在金融組織或金融機構方面所進行的制度性變革。它既指各國金融當局調整金融政策、放鬆金融管制所導致的金融創新活動,如建立新的組織機構、實行新的管理方法來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也包括金融組織在金融機構制度方面所做的改革。
二、國際金融創新的原因

閱讀全文

與關於公證服務金融創新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招商融資發布會 瀏覽:20
租賃表外融資 瀏覽:575
中國股票價格為什麼高 瀏覽:803
適合20歲怎麼理財 瀏覽:83
理財保險的意義與功用 瀏覽:533
黃金藤價格價格 瀏覽:503
85港幣摺合人民幣是多少人民幣 瀏覽:505
江蘇八方貴金屬軟體下載 瀏覽:344
證監會首批批准證券投資機構 瀏覽:928
趨勢投資利潤回吐 瀏覽:593
益民集團產業投資 瀏覽:398
平安綜合理財 瀏覽:461
不良貸款不良資產 瀏覽:307
如何用100萬來投資理財 瀏覽:793
縣域理財 瀏覽:425
理財王冠 瀏覽:623
理財客戶細分 瀏覽:16
st興業股票 瀏覽:136
怎麼購買印度基金 瀏覽:876
證券投資基金運作費用 瀏覽: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