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擔保公司屬於金融機構還是非金融機構
擔保公司了也是多種的,有的是政府行為,通常都是由財政部門出資。
也有的是私人行為專,就象高利貸屬那種,需要很高的抵押品。
銀行和擔保公司的工作方式的有類似的地方,但銀行是金融機構,有融資和放貸的資質
典當也算是金融機構,雖然不能融資,但是可以放貸
擔保公司,說是中介可能更合適一些
暈,剛回答了一個怎麼又出現這樣一個問題
2. 融資性擔保公司是否屬於金融機構
本回答根抄據實際辦理經驗所得襲,僅供參考!
融資擔保公司是屬於金融機構的,因為它具備金融的特點:流動性,風險性,收益性。
都是未來某一時間的資金的實際價值折現的結果。
融資擔保公司他與銀行不同,它屬於借貸性質,抵押等相關特點。
3. 擔保公司是不是金融機構
擔保公司以前歸類為准金融類機構,現在屬於非金融機構,
擔保公司不內是以自有資金放貸,而是容為企業信譽做擔保,由銀行放貸。也就是說企業在銀行資信度不夠達到貸款標准,可以找擔保公司擔保,那麼擔保公司做的就是銀行不願意做的那部分業務,風險由擔保公司來承擔。
4. 擔保公司算金融行業么
融資性擔保公司屬於地方金融業,非融資性擔保公司屬於服務業。
5. 刑法中的金融機構指哪些是否包括擔保公司、投資公司等
我國的金融機構來,按地位和功能可源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
第四類,在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
1、中國人民銀行 2、政策性銀行
3、商業銀行 4、保險公司
5、信託投資公司 6、證券機構
7、財務公司 8、信用合作組織
9、其他金融機構
金融機構,應當獲得銀行監督部門的批准才能成立。所以擔保、投資公司是不屬於金融機構的。
6. 投資擔保公司屬於什麼行業
投資擔抄保公司屬於中介襲性行業(成微你打回能不能換個理由???)
投資擔保公司是為中小企業融資擔保以賺取利潤差價而贏利的中介性公司。共分小、中、大型三種;
目前在我國私人性質的融資性企業只有擔保公司和典當行兩種行業。從目前我國經濟的發展形勢來看這兩個行業都是極具發展潛力的;
至於它的發展壯大時間那是有多種因素來決定的,但從宏觀上來講越是私有企業發達的地方越有利於上述兩種行業的發展
7. 金融擔保公司是什麼概念
1、擔保公來司是為中小源企業融資提供擔保服務,是與銀行合作的金融機構,為企業到銀行融資增信加力,同時提高銀行的風險補償能力,為企業與銀行搭建合作的橋梁。
2、工作流程:客戶申請—(收集資料)調查企業—初審—立項—評審(確定擔保方案)—回復(客戶和向銀行發送擔保函)—操作(與客戶簽署委託擔保合同等、與銀行簽署擔保合同)
3、擔保公司其實也是在經營風險,所以其對風險的掌控是相當嚴格的,在確定擔保方案時他們為每個案子制定了合適的客戶認可的風險控制措施,簽訂反擔保合同,一旦出現代償,這些反擔保合同將會生效,很清爽的讓法律講話就可以了。
8. 擔保公司屬於金融行業嗎
1.擔保來公司算不算金融行源業,需要分情況:
融資性擔保公司屬於地方金融業,非融資性擔保公司屬於服務業。
非融資性擔保公司主要是為被擔保方服務,並不與金融機構合作,只是用自己的實力為被擔保方提供擔保,因此,應該屬於服務業。
2.金融業指的是銀行與相關資金合作社,還有保險業,除了工業性的經濟行為外,其他的與經濟相關的都是金融業。金融業是指經營金融商品的特殊行業,它包括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業、證券業和租賃業。
9. 融資性擔保公司應屬於什麼性質
融資性擔保公司擔保人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債權人約定,當被擔保人不履行對債權人負有的融資性債務時,由擔保人依法承擔合同約定的擔保責任的行為。也就是說融資性擔保公司屬於連帶責任性質,對承擔的貸款人起到貸款擔保。
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二)有具備持續出資能力的股東;
(三)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注冊資本;
融資性擔保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監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但不得低於人民幣500萬元。就是說,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根據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發展融資性擔保業的實際需要。
由當地監管部門來決定,但任何地區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注冊資本都不得低於人民幣500萬元。
(四)有符合任職資格的董事、監事以及高級管理人員與合格的從業人員;
(五)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
(七)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9)金融擔保公司屬於類金融企業擴展閱讀:
融資性擔保業務審慎監管原則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
1、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以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為經營原則,並建立市場化運作的可持續審慎經營模式。
2、對融資性擔保公司及其分支機構的市場准入、業務范圍實行前置行政許可,推行許可證管理制度。
3、對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資本、放大倍數、撥備、公司治理、內部控制、風險集中度、關聯交易、信息披露、高管及從業人員資格管理等方面實施審慎監管。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融資性擔保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