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金融投資 > 金融機構票據業務

金融機構票據業務

發布時間:2021-08-11 00:01:43

Ⅰ 什麼是銀行票據業務有什麼操作要點

票據業務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商業匯票貼現、轉貼現業務。銀行承兌匯票是指在承兌銀行(開發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向開發銀行申請並經開發銀行審查同意承兌,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最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產品功能包括:1、銀行承兌匯票具有遠期付款功能,降低企業對營運資金的佔用;2、票據持有人在匯票到期前若急需資金可以申請貼現;3、銀行承兌匯票在到期日前可以背書轉讓。產品特點包括:1、對於賣方(收款人)來說,對現有或新的客戶提供遠期付款方式,可以增加銷售額,提高市場競爭力;2、對於買方(出票人)來說,利用遠期付款,以有限的資本購進更多貨物,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營運資金的佔用與需求,有利於擴大生產規模;3、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費低(票面金額的萬分之五),操作簡便。適用對象為具有真實貿易背景的、有延期付款需求的各類生產和經營活動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條件包括:1、依法從事生產和經營活動的法人和其他組織;2、在開發銀行開立人民幣存款賬戶,並與開發銀行具有真實的委託付款關系;3、經營管理正常,資信狀況良好,並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4、真實合法的交易合同,且在合同上載明以銀行承兌匯票作為結算工具和支付方式;5、能夠按照規定交付足額保證金或提供有效擔保;6、無逾期貸款、欠息等不良信用記錄,沒有未決重大訴訟事項或其他被政府機關、監管機構嚴重譴責事項。所需材料包括: 1、基礎資料(1)經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企業法人代碼證書(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簽字樣本(原件)、法人授權委託證明書及簽字樣本(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稅務登記證明(復印件);(2)近三年度和最近一期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等。對於繳納100%保證金的承兌申請人,只要求提供上年度及最近一期的財務報表;(3)經過年檢的有效貸款證(或貸款卡);(4)若申請人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資合作企業或承包企業等,如公司章程有相關規定的,應提供公司章程和其有權機構同意申請承兌的決議或授權文件。2、承兌業務資料(1)銀行承兌匯票申請書;(2)申請承兌所依據的真實的交易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且交易合同上載明以銀行承兌匯票作為結算工具和支付方式。3、擔保資料按規定需要提供擔保手續的,提交保證人有關資料(包括營業執照或法人執照正本原件及復印件,前三年度和當期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或抵(質)押物的有關資料等(包括權屬證明、評估報告等)。4、開發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商業匯票貼現是指商業匯票的持票人在票據到期日前,為取得資金而貼付一定利息,將票據權利轉讓給開發銀行的票據行為,是開發銀行向持票人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商業匯票貼現包括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和商業承兌匯票貼現。商業匯票貼現期限從貼現之日起至匯票到期日止,最長不超過6個月。產品種類包括:1、買方付息票據貼現業務;2、賣方付息票據貼現業務。產品功能為:匯票合法持有人提前回收應收票據款項,解決企業運營流動資金需求。產品特點包括:1、為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提供新的融資渠道;2、貼現業務較短期貸款而言操作簡便;3、減少企業應收票據,增加企業現金流;4、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減少企業財務費用;5、提高企業資金周轉速度和資金使用效率。適用對象為:凡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合法持有商業匯票的持有人,在需要資金周轉時,均可向開發銀行申請辦理票據貼現業務。申請條件包括:1、銀行承兌匯票向國家開發銀行企業局、各分行申請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持票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依法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其營業執照經工商部門辦理有效年檢手續;(2)在國家開發銀行所屬分支機構開立結算賬戶,辦理結算業務,並已辦理貸款卡;(3)與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間有真實合法的商品交易關系(4)持票人持有的銀行承兌匯票,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及有關規定簽發的要素齊全的有效匯票;(5)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人須符合國家開發銀行授信管理的規定。2、商業承兌匯票向國家開發銀行企業局、各分行申請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持票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依法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其營業執照經工商部門辦理有效年檢手續;(2)在國家開發銀行所屬分支機構開立結算賬戶,辦理結算業務,並已辦理貸款卡;(3)與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間有真實合法的商品交易關系;(4)持票人持有的商業承兌匯票,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及有關規定簽發的要素齊全的有效匯票;(5)商業承兌匯票的承兌人或貼現申請人須符合國家開發銀行的授信管理規定;(6)商業承兌匯票承兌人原則上要求必須是與開發銀行業務往來密切,信用等級較高的重點信貸客戶。所需材料包括;1、銀行承兌匯票貼現(1)《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申請書》(統一制式文本)並加蓋貼現申請人公章;(2) 匯票票面審查不存在無效事項,且未到期的合法有效的銀行承兌匯票原件;(3) 貼現票據項下的合法有效的商品交易合同復印件以及能夠證明票據項下的交易合同確已履行的憑證,包括與其直接前手之間的增值稅發票及商品發運單據原件與復印件,或者其他能夠證明匯票合法持有的證明;(4) 有效期內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貸款卡及密碼、經法人簽署的對經辦人的授權法律文書;企業法定代表人、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5) 若持票人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資合作企業或承包企業等,如公司章程有相關規定的,應提供公司章程及其有權機構同意申請貼現的決議或授權文件。(6) 貼現申請人最新的財務季報和經審計的財務年報;(7) 貼現行認為必要的其他資料。2、商業承兌匯票貼現 (1)《商業承兌匯票貼現申請書》(統一制式文本)並加蓋貼現申請人公章;(2) 匯票票面審查不存在無效事項,且未到期的合法有效的商業承兌匯票原件;(3) 貼現票據項下的合法有效的商品交易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能夠證明票據項下的交易合同確已履行的憑證,包括與其直接前手之間的增值稅發票及商品發運單據原件及復印件,或者其他能夠證明匯票合法持有的證明; (4)有效期內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貸款卡及密碼、經法人簽署的對經辦人的授權法律文書;企業法定代表人、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5) 若持票人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資合作企業或承包企業等,如公司章程有相關規定的,應提供公司章程和其有權機構同意申請貼現的決議或授權文件;(6) 貼現申請人最新的財務季報和經審計的財務年報;(7) 貼現行認為必要的其他資料。商業匯票轉貼現是指金融機構為了取得資金,將未到期的已貼現或轉貼現(轉入)商業匯票再以貼現方式向另一金融機構轉讓的票據行為,是金融機構間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商業匯票轉貼現包括銀行承兌匯票轉貼現和商業承兌匯票轉貼現。本手冊商業匯票轉貼現特指銀行承兌匯票轉貼現。產品種類包括:1、銀行承兌匯票轉貼現買斷(開行買入票據)業務;2、銀行承兌匯票轉貼現賣斷(開行賣出票據)業務;3、銀行承兌匯票轉貼現逆回購(開行買入返售票據)業務;4、銀行承兌匯票轉貼現正回購(開行賣出回購票據)業務。產品功能包括:1、調節銀行信貸規模;2、調節銀行資產結構,降低銀行不良貸款率。產品特點包括:1、通過資金融通最大限度實現資金收益;2、票據流動性強,手續簡便。適用對象指經人民銀行批准辦理貼現、轉貼現業務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信用社、外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等。申請條件包括:1、經人民銀行批准辦理貼現、轉貼現業務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信用社、外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等;2、具有上級或管理部門完整的授權文件,允許其經營票據買賣業務;3、具有主管機關批准擁有的「匯票專用章」並能自主完整地蓋在背書上;4、資金雄厚,資產負債結構合理、資信狀況良好、無不良記錄;5、交易對手在開行有充足且可用的授信額度。所需材料包括:1、轉貼現買斷和逆回購客戶(申請銀行) 申請辦理銀行承兌匯票轉貼現買斷和逆回購業務,需向分行主管同業合作業務的相關處室提交以下資料:(1)《銀行承兌匯票轉貼現申請書》(統一制式文本) 並加蓋申請人公章;(2)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及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3)經辦人授權委託書和身份證復印件;(4)已由貼現行背書的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5)貼現申請人與其直接前手之間的交易合同復印件及增值稅發票復印件,不具備使用增值稅發票的,除提供普通發票外,還應提供稅務部門出具的相應證明;(6)已辦理貼現的貼現憑證第一聯復印件;(7)加蓋貼現行會計部門業務專用章的查詢查復書復印件;(8)轉貼現申請人轉貼現交易資格證明文件; (9)開行認為必要的其他資料。

Ⅱ 根據《關於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跨省票據業務的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審慎開展跨省票據承兌業務

開展跨省票據業務本身並不必然導致違規,但異地承兌、貼現業務應符合下列規定「內四容、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審慎開展跨省票據承兌、貼現業務,業務開展規模和發展速度應與其跨省授信管理能力相適應。擬開展或已開展相關業務的,應建立包括票據承兌、貼現等授信方式的異地授信內部管理制度;應實行嚴格的授權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法人總部根據本機構相關業務管理規定、分支機構風險管控能力、區域經濟發展狀況、目標客戶類別等實施差異化授權。」(21號文)。據此,您提問中描述的情形,應該要防範三個合規風險:1、貿易背景是否真實;2、異地授信管理制度是否建立;3、是否有差異化的授權。如果貿易背景真實性有把握,只需要落實異地授信制度和差異化授權是否具備即可。本身該筆業務沒有風險敞口的話,信用風險到不是問題。另外,您可以關注「誠拙雲學堂」我們再詳細交流。

Ⅲ 銀行票據業務

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出票人一般為企業。付款期10天。
本票是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出票人為銀行。
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匯票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
商業匯票分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是銀行出具的,承諾到期付款由銀行信用擔保;如果到期沒有付款銀行有連帶責任。
商業承兌匯票是由商業信用擔保的,由企業出具的。銀行沒有責任。
作為支票的收款人,必須將支票存入收款人開戶銀行,一般1~2天可以入賬。支票現在只能同城交換使用。
作為本票收款人,收款人將本票存入收款人開戶銀行,由收款開戶銀行核實後,可以當場入賬使用。目前也只能同城使用。
匯票可以異地使用。作為銀行匯票的收款人,華東三省一市的匯票,在華東三省一市的收款人開戶銀行可以當場查實後,立刻入賬使用。如果是全國匯票,一般需要一天,如果開出匯票的銀行與收款人開戶銀行是一家,一般也提供當場入賬抵用業務。
商業匯票收款人,同城的在約定的到期日到銀行提出委託收款,異地的可以提前3天。同城一般1~2天可以入賬,異地一般不超過1周。
商業匯票可以貼現使用。 匯票的提示付款期為6個月,超過提示期沒有入賬,就作廢,要找開具單位重新開。

Ⅳ 商業銀行從哪些方面加強票據業務管理

近幾年我國票據業務發展迅猛,這得益於我國經濟的快速增長和企業對短期融資需求的增加。票據作為企業間、銀企間的融資工具,兼具結算和融資功能。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和市場化進程的加快,企業越來越重視票據的融資功能。同時,票據以其較高的流動性和穩定的收益,也成為國內金融機構競爭的焦點。票據市場的發展對完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改善商業銀行資產結構,拓寬企業融資渠道等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市場體系發育的不完善及相關風險控制機制建設的滯後,使我國金融機構票據業務的風險日益凸顯。其原因有:

1、商業銀行對票據市場的過度競爭是導致票據業務風險積聚的根本原因。票據市場的交易由供求雙方完成,企業提供票據,是資金的需求者;商業銀行提供資金,是票據的需求者。只有商業銀行產生對票據的需求,才能完成對資金的供給,否則交易無法實現。目前,我國商業銀行不僅存在著追求業務擴張的動機,而且有急於降低不良資產比率的壓力,在信貸規模受到存貸款比率等指標約束的條件下,票據貼現這一手續簡便、收入有保證、規模容易增加的融資業務,便成為銀行擴大資產規模、稀釋不良資產比率的重要手段,被各銀行視為立竿見影的可行方法。同時,我國金融業內控機制不健全,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治理結構不完善,不能對風險實施有效的控制,導致票據業務風險不斷積聚。

2、利益驅動導致票據業務空轉對倒。所謂銀行票據業務的空轉對倒是指銀行向企業發放貸款,企業再把貸款存入銀行作為保證金,開出銀行承兌匯票,將銀票貼現;貼現所得資金作為保證金,再次開出銀行承兌匯票並將銀票貼現……。這樣一來,票據承兌、貼現業務就呈現出超常增長勢頭,而且銀行信貸也被虛增放大。銀行這樣做的好處一是通過賺取利息和套利差,獲取利潤;二是可收取保證金,虛增存款;三是可擴大貸款,壓縮不良資產,並獲取利息收入。但是,這種滾動承兌、滾動貼現形式的承兌、貼現、保證金、再次承兌、再次貼現的操作方式,產生了巨大的信貸泡沫。據統計,2003年上半年以來,新增貸款中的20%是靠票據融資拉動的。

3、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企業惡意套取銀行資金,導致銀行信用風險加大。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無法對企業進行信用考核,守信得不到尊重,失信得不到懲罰。信用評級的缺失使得企業利用法律法規的空白進行票據欺詐,惡意套取銀行資金,加大了票據業務的風險。一是票據貼現在非100%保證金開票的情況下,開具全額銀行匯票,企業到銀行貼現後以貼現資金作為保證金再次開具全額匯票,套取銀行資金。票據融資中的信用泡沫不斷加劇。二是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融資性票據與具有真實交易的票據混雜在一起。企業提供虛假的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通過貼現和質押方式輕易套取銀行資金,銀行承兌墊款不斷增加,不良資產額也隨之增大,信用風險急劇擴大。
4、銀行內控機制不健全及票據真偽查詢手段落後,導致票據欺詐案件日趨增多。票據業務崗位職責不明確,重點崗位監督管理以及內部檢查不嚴,對內部違規發展票據業務缺乏有效監督,甚至採取默許的態度。目前銀行票據查詢手段落後,缺乏全國統一聯網的票據信息查詢系統,查詢效率低下。聯行系統查詢系統及其查詢方式存在著局限性,無法完全識別票據的真偽。管理和制度上的漏洞使得外部人員和內部人員勾結進行票據欺詐,騙取銀行的資金,成為票據業務風險增大的又一個因素。

Ⅳ 非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辦理票據轉貼現業務嗎

非銀行金融機構可以作為交易中介,但是不能持票。也就是說,你最多隻能拿幾個BP的居間費,交易產生的利潤是不能享有的。

Ⅵ 商業銀行票據業務的風險及防範

一、我國票據業務風險分析

近幾年我國票據業務發展迅猛,這得益於我國經濟的快速增長和企業對短期融資需求的增加。票據作為企業間、銀企間的融資工具,兼具結算和融資功能。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和市場化進程的加快,企業越來越重視票據的融資功能。同時,票據以其較高的流動性和穩定的收益,也成為國內金融機構競爭的焦點。票據市場的發展對完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改善商業銀行資產結構,拓寬企業融資渠道等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市場體系發育的不完善及相關風險控制機制建設的滯後,使我國金融機構票據業務的風險日益凸顯。其原因有:

1、商業銀行對票據市場的過度競爭是導致票據業務風險積聚的根本原因。票據市場的交易由供求雙方完成,企業提供票據,是資金的需求者;商業銀行提供資金,是票據的需求者。只有商業銀行產生對票據的需求,才能完成對資金的供給,否則交易無法實現。目前,我國商業銀行不僅存在著追求業務擴張的動機,而且有急於降低不良資產比率的壓力,在信貸規模受到存貸款比率等指標約束的條件下,票據貼現這一手續簡便、收入有保證、規模容易增加的融資業務,便成為銀行擴大資產規模、稀釋不良資產比率的重要手段,被各銀行視為立竿見影的可行方法。同時,我國金融業內控機制不健全,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治理結構不完善,不能對風險實施有效的控制,導致票據業務風險不斷積聚。

2、利益驅動導致票據業務空轉對倒。所謂銀行票據業務的空轉對倒是指銀行向企業發放貸款,企業再把貸款存入銀行作為保證金,開出銀行承兌匯票,將銀票貼現;貼現所得資金作為保證金,再次開出銀行承兌匯票並將銀票貼現……。這樣一來,票據承兌、貼現業務就呈現出超常增長勢頭,而且銀行信貸也被虛增放大。銀行這樣做的好處一是通過賺取利息和套利差,獲取利潤;二是可收取保證金,虛增存款;三是可擴大貸款,壓縮不良資產,並獲取利息收入。但是,這種滾動承兌、滾動貼現形式的承兌、貼現、保證金、再次承兌、再次貼現的操作方式,產生了巨大的信貸泡沫。據統計,2003年上半年以來,新增貸款中的20%是靠票據融資拉動的。

3、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企業惡意套取銀行資金,導致銀行信用風險加大。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無法對企業進行信用考核,守信得不到尊重,失信得不到懲罰。信用評級的缺失使得企業利用法律法規的空白進行票據欺詐,惡意套取銀行資金,加大了票據業務的風險。一是票據貼現在非100%保證金開票的情況下,開具全額銀行匯票,企業到銀行貼現後以貼現資金作為保證金再次開具全額匯票,套取銀行資金。票據融資中的信用泡沫不斷加劇。二是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融資性票據與具有真實交易的票據混雜在一起。企業提供虛假的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通過貼現和質押方式輕易套取銀行資金,銀行承兌墊款不斷增加,不良資產額也隨之增大,信用風險急劇擴大。

4、銀行內控機制不健全及票據真偽查詢手段落後,導致票據欺詐案件日趨增多。票據業務崗位職責不明確,重點崗位監督管理以及內部檢查不嚴,對內部違規發展票據業務缺乏有效監督,甚至採取默許的態度。目前銀行票據查詢手段落後,缺乏全國統一聯網的票據信息查詢系統,查詢效率低下。聯行系統查詢系統及其查詢方式存在著局限性,無法完全識別票據的真偽。管理和制度上的漏洞使得外部人員和內部人員勾結進行票據欺詐,騙取銀行的資金,成為票據業務風險增大的又一個因素。

二、防範票據業務風險的措施

1、加快《票據法》的修訂進程,強化票據業務的監督管理。在當前我國金融業自律管理能力較弱及內控機制不健全的情況下,防範票據業務風險的有效方法是金融監管機構依法加強監督管理。首先,要盡快補充修訂有關票據法律法規,堵塞現行票據交易法規存在的諸多漏洞,完善法律所應具備的約束和懲罰機制;其次,要加強票據市場的監管力度,充分發揮監管機構的監管作用,對於違法違規行為加大處罰力度,以引導和規范承兌和貼現業務活動;第三,要加大執法部門對票據違法犯罪的查處和處罰力度,最大限度減少票據詐騙案件的發生。

2、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形成有效的內控機制。在票據業務活動中,商業銀行是最重要的環節,如果商業銀行建立了完善的法人結構,注重自身效益和風險控制,作為票據提供者和資金需求者的企業,即使有再強的慾望和可能欺詐銀行的資金,最終也難以如願。將承兌匯票業務列入信貸資產比例管理和授信管理,承兌墊款計入不良貸款之列,強化對臨櫃人員的業務培訓,規范銀行票據業務操作流程等控制票據業務風險的措施都必須以此為前提。也就是說,沒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就不可能形成有效的內控機制,也就難以從根本上控制風險。

3、建立全國性的網路化、電子化票據查詢統計,加強信用秩序建設,防範道德風險。進一步提高商業匯票防偽、防詐的科技含量,規范票據業務中的印章使用標准;通過全國票據聯網,建立新的票據查詢方式;優化票據業務發展的外部環境,建立社會徵信體系,完善社會信用制度,規范社會各經濟主體的信用行為,為銀行全面、真實掌握客戶的信用狀況提供保證。加大對失信企業的聯合制裁力度,發揮銀行同業公會的作用,通過制定同業競爭規則,建立風險預警機制,防範道德風險。

Ⅶ 金融機構工作人員違反票據法的規定,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金融機構工作人員違反票據法的規定,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一、票據法規定,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在票據業務中玩忽職守,對違反本法規定的票據予以承兌、付款或者保證的:

1、給予處分;

2、造成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由於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的上述行為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該金融機構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票據法中,關於玩忽職守的定義:

是指對某項工作負有特定職責的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敷衍塞責,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自己職責的行為。

三、對違反《票據法》規定的票據予以承兌、付款、保證,是什麼意思?

是指依照法律規定和業務操作規程應審查而不審查或不認真審查票據的格式要件、出票人簽章、記載事項是否欠缺、辨析票據的真偽以及票據的背書是否連續、票據的付款期限、票面金額、持票人是否為票據記載的權利人等事項,而輕率予以承兌、予以付款、予以保證的行為,造成工作的重大失誤。對此,應當給予處分。

三、處分的種類

是指金融機構內部的紀律處分,一般可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等。

四、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189條規定,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在票據業務中,對違反票據法規定的票據予以承兌、付款或者保證,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予以處罰。

五、賠償責任

票據法還規定,因上述行為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該金融機構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金融機構作為被委託人,因自己工作人員的玩忽職守而承兌、付款或者保證的,使委託人仍然要對真正的票據權利人承擔票據債務,資金受到損失,必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金融機構在承擔了賠償責任後,也要依法對直接責任人員進行追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票據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75條規定,由於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在票據業務中玩忽職守,對違反票據法規定的票據予以承兌、付款、貼現或者保證,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該金融機構與直接責任人員依法承擔連帶責任。這里的「連帶責任」,是指金融機構與直接責任人員二者都負有賠償的責任,當其中一方履行了這一賠償義務時,有權要求另一方償付他應當擔負的份額。這樣規定,對於促使金融機構嚴格管理與監督自己的工作人員是非常必要的。

Ⅷ 我想咨詢一下非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不可以從事放棄部分追索權的票據貼現業務有沒有相關的先例或者規定謝

1.貼現業務原則上是銀行的專營業務。
2.民間貼現行為是違法的,但又是客觀存在的回。如是真實的交易,即答支付對價,不是詐騙,則基本不存在被判罪入刑的問題。
3.非銀金融機構直接辦理票據貼現業務的基本沒有,更別說部分放棄追索權了。
4你提及非銀行金融機構,那是否是證券或保險等,這個最好包裝後處理,如票據收益權轉讓等。如是銀監會批准設立的非銀金融機構,建議不要直接從事票據貼現業務,包括部分放棄追索權。總之,非銀經營票據業務,存在違規但不違法的問題。具體還要結合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批准機構的要求來判斷。

閱讀全文

與金融機構票據業務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融資租賃可行性報告 瀏覽:2
860日幣是多少人民幣 瀏覽:373
房奴如何理財 瀏覽:803
南昌住房公積金貸款計算器 瀏覽:427
國盛華興投資有限公司 瀏覽:822
工行貴金屬掛單四種 瀏覽:918
主力資金進出散戶資金進出指標公式 瀏覽:880
報雷理財 瀏覽:898
廣信股份股票 瀏覽:472
小額貸款怎麼收賬 瀏覽:798
基金交銀藍籌凈值519697 瀏覽:222
杏花村國貿投資公司銷售情況 瀏覽:395
什麼時間銀行理財產品利率會高些 瀏覽:231
深大通資金流向個股行情 瀏覽:73
生活理財分類 瀏覽:435
北京公積金貸款代辦 瀏覽:210
萬達股票下 瀏覽:170
碳元科技投資 瀏覽:492
n派思股票 瀏覽:483
冠軍1號系統指標公式 瀏覽: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