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保理業務會用到哪種金融票據
1、狹義的票據是指以支付一定金頗為目的,可以流通轉讓的有價證券,僅用於回債權依務的清償和結算的憑答證。廣義的票據是指一般的商業憑證,除狹義的票據外,還包括提單、保險單、存單等票據。通常所說的票據是指狹義的票據.即匯票、本票和支票。
2、保理業務是指賣方、供應商或出口商與保理商之間存在的一種契約關系。根據該契約,賣方、供應商或出口商將其現在或將來的基於其與買方(債務人)訂立的貨物銷售或服務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由保理商為其提供貿易融資、銷售分戶賬管理、應收賬款的催收、信用風險控制與壞賬擔保等服務中的至少兩項。
3、保理業務在資金融通過程中採取網銀結算,可能也會有用匯票、支票結算的情況。在應收賬款轉讓過程中可能涉及到增值稅發票。
『貳』 金融詞彙保理是什麼意思
國際上的定義
1911年出版的《牛津簡明詞典》對保理業務的定義:保理是指從他人手中以較低的價格購買債權並通過收回債權而獲利的經濟活動。這是一個廣義的定義,該定義較為簡單,未能反映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動因以及保理業務的綜合服務特徵等。
英國學者弗瑞迪·薩林格在其1995年出版的《保理法律與實務》中對保理做了如下定義:保理是指以提供融資便利,或使賣方免去管理上的麻煩,或使賣方免除壞賬風險,或 者為以上任何兩種或全部目的而承購應收賬款的行為(債務人因私人或家庭成員消費所產 生以及長期付款或分期付款的應收賬款除外)。
在美國,1985年道恩斯·古特曼的著作《金融和投資辭典》對保理的定義是:公司將其應收賬款以無追索權的方式轉讓給保理公司,由其作為主債權人而非代理人的一種金融服務方式。應收賬款以無追索權方式售出,意指在不能收回賬款時保理商不能向出賣方追索。
同時美國還有一個被普遍接受且較為嚴格的保理定義:保理業務是指承做保理的一方同以賒銷方式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一方達成一個帶有連續性的協議,由承做保理的一方對因出售商品和提供服務而產生的應收賬款提供以下服務:
(1)以即付方式受讓所有的應收賬款;
(2)負責有關應收賬款的會計分錄及其他記賬工作;
(3)到期收回債款;
(4)承擔債務人資不抵債的風險(即信用風險)[1] 。
另外,根據1936年《哥倫比亞法律評論》(Columbia law review),作者斯蒂芬和丹齊格(Steffen and Danziger )發表的「The Rebirth of the Commercial Factor」(商業保理的重生) 一文中所提到的,在美國只有在保理商提供至少兩項以上服務時,才是嚴格意義上的保理業務。[2]
而英國或者歐洲絕大多數與保理有關的從業人都不會接受上述這個過於嚴格的定義。即使把該定義改成承做保理的—方至少履行上述四種職能中的兩種以上,則其與賣方的業務關系即可構成保理,依然很少有人會接受。保理行業里有少數從業人員認為,如果承做保理一方僅以即付方式受讓應收賬款,而不完成其他職能,則這種業務不能稱為保理。此外,大多數認為除非債務人知道保理協議的存在並到期將債權直接付給保理商,否則不能稱之為保理。
國際統一司法協會(The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the Unification of Private Laws,簡稱UNIDROIT)在其1988年5月28日訂立、1995年5月1日生效的《國際保理公約》(The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Factoring)第—條中對保理合同做出的定義是:
「保理合同是指—方當事人(供應商)與另—方當事人(保理商)之間所訂立的合同,根據該合同:
⑴供應商可以或將要向保理商轉讓由供應商與其客戶(債務人)訂立的貨物銷售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但主要供債務人個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貨物銷售所產生的應收賬款除外。
(2)保理商應履行至少兩項下述職能:
為供應商融通資金,包括貸款和預付款;
管理與應收賬款有關的賬戶(銷售分戶賬);
代收應收賬款;
對債務人的拖欠提供壞賬擔保。」
國際保理商聯合會(Factoring Chain International,簡稱FCI)則將保理業務界定為:保理是融合了資金融通、賬務管理、應收賬款收取和壞賬擔保四項業務的綜合性金融服務[3] 。並且在其2013年7月修訂的最新版《國際保理通則》(General Rules for International Factoring,簡稱GRIF)中規定:保理合同系指一項契約,據此,供應商可能或將要向—家保理商轉讓應收賬款(通則中稱為賬款,視上下文不同,有時也指部分應收賬款),不論其目的是否為了獲得融資,至少要滿足以下職能之一: 』
(1)銷售分戶賬管理;
(2)賬款催收;
(3)壞賬擔保[4] 。
我國的定義
由於各中文地區關於保理服務內容側重不一及運作程序存在一定差異,因此關「保理」一詞的中文譯名也略有不同,給各地業務開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混亂。比如:在新加坡,「保理」被譯為「客賬融資」或音譯成「發達令」;在中國香港則把「保理」譯成「銷售保管服務」;中國台灣將其譯為「應收賬款管理服務」「應收賬款承購業務」和「賬務代理」;中國大陸引進保理業務較晚,「保理」曾被稱為「客賬受讓」「代理融通」「應收賬款權益售」與「銷售包理」「包理」和「保付代理」等。
1991年4月底,應FCI邀請,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計算中心(現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和中國銀行組織聯合考察組,赴荷蘭、德國和英國考察國際保理業務。經考察組集體研究決定,正式向FCI發函確認將Factoring一詞的中文譯名確定為「保理」,從此中文「保理」一詞被全球廣泛使用。
結合我國保理實務特點,中同銀行業協會保理專業委員會(簡稱FAC)在其2010年發布的《中國銀行業保理業務規范》中將保理業務定義為「保理業務是一項以債權人轉讓其應收賬款為前提,集融資、應收賬款催收、管理及壞賬擔保於一體的綜合性金融服務。債權人將其應收賬款轉讓給銀行,不論是否融資,由銀行向其提供下列服務中的至少一項:
(1)應收賬款催收:銀行根據應收賬款賬期,主動或應債權人要求,採取電話、函件、上門催款直至法律手段等對債務人進行催收。
(2)應收賬款管理:銀行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其提供關於應收賬款的回收情況、逾期賬款情況、對賬單等各種財務和統計報表,協助其進行應收賬款管理。
(3)壞賬擔保:債權人與銀行簽訂保理協議後,由銀行為債務人核定信用額度,並在核准額度內,對債務人無商業糾紛的應收賬款,提供約定的付款擔保。」
在2014年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銀監會)公布的《商業銀行保理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中稱「保理業務是以債權人轉讓其應收賬款為前提,集應收賬款催收、管理、壞賬擔保及融資於一體的綜合性金融服務。債權人將其應收賬款轉讓給商業銀行,由商業銀行向其提供下列服務中至少一項的,即為保理業務:
(1)應收賬款催收:商業銀行根據應收賬款賬期,主動或應債權人要求,採取電話、函件、上門等方式或運用法律手段等對債務人進行催收。
(2)應收賬款管理:商業銀行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其提供關於應收賬款的回收情況、逾期賬款情況、對賬單等財務和統計報表,協助其進行應收賬款管理。
(3)壞賬擔保:商業銀行與債權人簽訂保理協議後,為債務人核定信用額度,並在核准額度內,對債權人無商業糾紛的應收賬款,提供約定的付款擔保。
(4)保理融資:以應收賬款合法、有效轉讓為前提的銀行融資服務。
以應收賬款為質押的貸款,不屬於保理業務范圍。」
2012年《商務部關於商業保理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商資函〔2012〕419號)中規定:商業保理試點的內容為「設立商業保理公司,為企業提供貿易融資、銷售分戶賬管理、客戶資信調查與評估、應收賬管理與催收、信用風險擔保等服務。」
中國服務貿易協會商業保理專業委員會(簡稱CFEC)在2013年3月發布《中國商業保理行業研究報告2012》,其中對保理的描述為,「保理是指保理商(銀行或商業保理公司)以受讓企業因銷售貨物或提供服務所產生的應收賬款為前提,所提供的貿易融資、銷售分戶賬管理、應收賬款催收、信用風險控制與壞賬擔保等服務功能的綜合性信用服務,它可以廣泛滲透到企業業務運作、財務運作等各方面。只要有貿易和賒銷,保理就可以存在,它適用於各種類型的企業。」
『叄』 中國銀行保理業務需要哪些手續
保理業務是一項集貿易融資、商業資信調查、應收帳款管理及信用風險擔保於回一體的新興答綜合性金融服務。銀行的保理業務可分為國內保理業務和國外保理業務兩類。
商業銀行的保付代理業務,簡稱保理業務,是指出口商以商業信用形式出賣商品,在貨物裝才船後立即將發票,匯票,提單等有關單據給承購應收賬款的銀行,財務公司或專門組織,收進全部或一部分貨款,從而取得資金融通的業務。出售債權以獲取融資是保理業務的核心,那麼您看能不能圍繞向銀行,財務公司或專門組織出售債權的方式來收回賬款。或者通過資產證券化等其他的方式盡可能快地收回款項。
『肆』 企業尋求保理服務需要滿足條件有哪些
這個沒有統一答案的,每家保理商的要求都是不一樣的,都有各自公司的准入門檻。
一般來說,在供應鏈中,核心企業往往在交貨、價格、賬期等貿易條件方面對上下游企業要求苛刻,而上下游配套企業大多是中小企業,難以從銀行融資,結果造成資金鏈緊張,整個供應鏈出現失衡。
而供應鏈金融最大的特點就是以核心企業為出發點,將供應商、製造商、分銷商、零售商直到最終用戶連成一個整體,為供應鏈提供金融支持。一方面,將資金有效注入處於相對弱勢的上下游中小企業,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和供應鏈失衡的問題;另一方面,將銀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業的購銷行為,增強其商業信用,改善其談判地位,促進中小企業與核心企業建立長期戰略協同關系,提升供應鏈的競爭能力。
供應鏈金融融資模式大致分為三種類型:
第一,應收賬款融資模式。應收賬款融資模式是供應鏈供應商以未到期的應收賬款向銀行辦理融資的模式。
第二,保兌倉融資模式。經銷商往往需要向上游的核心企業預付賬款,才能獲得企業持續生產需要的原材料和產成品等,採用保兌倉融資模式可對中小企業的預付賬款進行融資。
第三,動產質押融資模式。動產質押融資也稱為「存貨融資」,是企業以存貨質押向金融機構辦理融資業務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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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金融保理是什麼
保理(Factoring)又稱托收保付,賣方將其現在或將來的基於其與買方訂立的貨物銷售/服務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務的金融機構),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資金融通、買方資信評估、銷售賬戶管理、信用風險擔保、賬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務的綜合金融服務方式。
它是商業貿易中以托收、賒賬方式結算貨款時,賣方為了強化應收賬款管理、增強流動性而採用的一種委託第三者(保理商)管理應收賬款的做法。
主要業務:國際保理業務的運作有單保理和雙保理兩種方式。僅涉及進出口商一方保理商的叫做單保理方式;涉及雙方保理商的則叫做雙保理方式。
(5)保理金融服務方案擴展閱讀:
金融保理注意問題:
保理作為比較新的國際貿易結算手段,已經有十多年的歷史了,而且逐漸成熟,並被更多出口商採用。其主要是針對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買方的付款條件要求的更加苛刻,比如D/A遠期,甚至賒銷等情況下。
為了適應出口商既能夠保持出口需要,又要減少出口收匯的風險這樣的需求而產生的一種金融服務產品(就象保險也叫做產品一樣)。但是要做保理,是有條件的,即需要注意以下的問題:
1、買方(進口商)要有較好的信譽或信用,這樣進口保理商才能夠為其核定一定的信用額度,否則是不可能被接受的。
2、在續做保理業務之前,這些申請、信用評估、核定信用額度等大量的工作是要在正式簽訂出口合同就要做的。
3、只有當出口保理商同意出口商敘做該筆保理業務時,即出口保理商為進口商核准了信用額度後,才能夠正式簽定外貿合同或裝運貨物。
4、要注意進口商的信用額度的使用狀況(余額狀況),以及其信用狀況的變化。隨時保持與出口保理商的有效溝通。
『陸』 天逸金融做保理的要上市,有商業邏輯嗎
繼眾安在線、51信用卡後,又一家互聯網金融公司天逸金融向港交所遞交申請資料,香港市場也似乎成了這些金融科技新貴們上市的「福地」。與眾安在線的保險行業、51信用卡的信用卡行業不同的是,天逸金融瞄中的是少有涉及的保理行業。
獨立商業保理商
保理(Factoring)全稱保付代理,又稱托收保付,賣方將其現在或將來的基於其與買方訂立的貨物銷售/服務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務的金融機構),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資金融通、買方資信評估、銷售賬戶管理、信用風險擔保、賬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務的綜合金融服務方式。
「我們的使命是,透過打造供應鏈金融服務生態系統,為中國中小企業提供有效及高效的融資解決方案。」這一句振聾發聵的話,寫在了天逸金融服務集團上市文件中。天逸金融的科技中樞聚螢金鏈聯通與之相連的技術驅動線上平台是中國五大線上保理平台之一,總部在武漢。
天逸金融的業務主要包括兩個業務分部:科技業務以及保理業務。技術分部主要從事開發、出售、安裝及維護供應鏈金融信息科技解決方案,成立並運營線上平台,以及提供包括培訓及咨詢服務在內的其他增值服務;保理分部主要向賣方公司提供綜合保理服務。
不得不說,天逸專注於的保理業務也並沒有讓其失望。在2015、2016、2017年度,天逸金融總營收分別為4017.3萬元、1.11億元、2.77億元。其中保理收入凈額分別為3324.8萬元、8928.6萬元、2.37億元,連續三年貢獻收入占總經營收入的八成以上且增幅顯著,對此,公司解釋稱因線上平台發展迅速。此外,天逸的三年純利也隨著營收增長和業務發展穩步提升,純利率達到了在2017年達到70.6%。
天逸金融保理收入凈額為公司從賣方公司收取保理利息、手續費及其他相關服務費減去公司支付給提供再保理業務融資夥伴的相關費用。保理業務中,天逸提供保理資產管理服務及應收賬款融資,主要回報分別為保理相關服務收入(即手續費)及保理利息收入。公司在2015年、2016年及2017年的利息回報率分別6.1%、9.4%及8.8%。
未來是否可期?
中小企業的發展幾乎伴隨著中國經濟的騰飛,據奧緯咨詢報告,中小企業佔中國所有企業的99.7%,2016年為中國國內生產總值貢獻約60%。然而中小企業融資困難似乎存在全國各地,中小企業融資在中國發展的不充分,以及中小企業融資市場資金的需求與供應存在重大缺口,催生了一批以中小企業融資供應鏈為主的金融企業,專注於保理業務的天逸金融便是其中之一。
天逸亦將大部分保理資產再保理予合適資金合作夥伴,如商業銀行、商業保理商、證券公司、私募管理公司、資管公司等。筆者在天逸中樞平台聚螢金鏈官網了解到,天逸的合作夥伴亦有平時見到的多家商業銀行、保理商以及世界500強企業。
不過,作為供應鏈金融的一部分,日常營運中公司仍然面對各項風險,特別是營運風險、信用風險、法律及合規風險。因而,建立完善的風控體系就變得尤為重要。公司指,營運風險為天逸面對的主要風險。由於保理大部分屬自動清償性質,預知、防止及管控主要與相關銷售交易真確性有關的營運風險尤為重要。此外,供應鏈金融的信用風險主要在於買方公司(通常為債務人),而非賣方,但天逸做賣方生意較多,亦會進行有效防範。於2015、2016、2017年,天逸並無不良保理資產,也體現了其風控系統的良好。
天逸金融此番尚未披露該次融資金額,但公司預期將所得款項用於:加強資本基礎,以支持保理業務的持續增長;進一步擴展科技服務,包括招聘工程師及數據專家、投資於信息科技技術系統及數據分析能力以及與業務夥伴合作建立及經營更多線上平台;及用作營運資金及其他一般企業用途。
『柒』 什麼是國際保理業務,其服務內容有哪些
國內保理業務抄通俗點將也叫應收帳款融資,就是公司將您的應收款項在通過銀行的審核後,轉讓給銀行提前獲得資金的業務。根據不同的類型具體可分為買斷型保理業務和回購型保理業務。保理業務銀行的審核點主要在對債務人(就是欠公司錢的公司)的還款能力進行審核。
『捌』 供應鏈金融和商業保理的區別以及分別的操作模式
商業來保理,主要的工作源是面對債權人轉讓應收帳款的業務,集應收帳款管理;壞帳催收;擔保與融資為一體的業務。
而,供應鏈金融服務,在這種商業模型下,則會是找出整個產業鏈的核心企業,透過核心企業將產業鏈的上下游整合在一起,是由核心企業對銀行達成的一種對於整個產業鏈的金融服務。
所以看到這里,可以很明白的說,商業保理的債權債務移轉與對相有著明確的定義,即債權人、債務人等合作關系,而供應鏈金融則是以核心企業為主要的合作合同方,透過信息流、金流等方式來更靈活的展開業務。
供應鏈金融是商業保理的一個分支,所以簡單的說,供應鏈金融我們通常也說會,就是商業保理。
『玖』 銀行保理業務是什麼樣的業務
保理業務是一項集貿易融資、商業資信調查、應收帳款管理及信用風險擔保於一體的新興綜合性金融服務。銀行的保理業務可分為國內保理業務和國外保理業務兩類。
拓展資料:
按業務復雜程度和對網點依賴程度,銀行業務可分為兩塊:一部分是傳統業務,包括一般貸款、簡單外匯買賣、貿易融資等,主要是靠大量分行網路、業務量來支持。另外是復雜業務,如衍生產品、結構性融資、租賃、引進戰略投資者、收購兼並上市等,這些並不是非常依賴分行網路,是高技術含量、高利潤的業務領域。
按照其資產負債表的構成,銀行業務主要分為三類:負債業務、資產業務、中間業務。
負債業務是商業銀行形成資金來源的業務,是商業銀行中間業務和資產的重要基礎。商業銀行負債業務主要由存款業務、借款業務、同業業務等構成。負債是銀行由於授信而承擔的將以資產或資本償付的能以貨幣計量的債務。存款、派生存款是銀行的主要負債,約占資金來源的80%以上,另外聯行存款、同業存款、借入或拆入款項或發行債券等,也構成銀行的負債。
資產業務是商業銀行運用資金的業務,包括貸款業務、證券投資業務、現金資產業務。
中間業務是指不構成商業銀行表內資產、表內負債形成銀行非利息收入的業務,包括交易業務、清算業務、支付結算業務、銀行卡業務、代理業務、託管業務、擔保業務、承諾業務、理財業務、電子銀行業務。
參考資料:網路 銀行保理業務
『拾』 銀行保理是什麼意思
銀行保理業務是一項集貿易融資、商業資信調查、應收帳款管理及信用風險擔保於一體的新興內綜合性金融容服務。銀行保理業務也就是就是公司將應收款項在通過銀行的審核後,轉讓給銀行提前獲得資金的業務。
根據不同的類型具體可分為買斷型保理業務和回購型保理業務。保理業務銀行的審核點主要在對債務人(就是欠公司錢的公司)的還款能力進行審核。
(10)保理金融服務方案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條商業銀行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
(一)吸收公眾存款;
(二)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三)辦理國內外結算;
(四)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
(五)發行金融債券;
(六)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
(七)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
(八)從事同業拆借;
(九)買賣、代理買賣外匯;
(十)從事銀行卡業務;
(十一)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務;
(十四)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經營范圍由商業銀行章程規定,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商業銀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可以經營結匯、售匯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