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投資公司注冊前置審批條件
一、全國整體形勢
因P2P事件頻頻爆發,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等十七部門內部文件《關於印發開展互聯網金融廣告及以投資理財名義從事金融活動風險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工商辦字(2016)61號)的通知要求,未獲得金融部門審批意見之前,非金融機構在核准名稱中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資產管理、理財、基金、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財富管理、股權投資基金、網貸、網路借貸、P2P、股權眾籌、互聯網保險、支付」等字樣;已辦理名稱核准業務的暫停辦理開業登記;暫停增加上述經營范圍。
目前明確出台暫停意見的地方有:
北京:暫停互聯網金融類公司注冊。
上海:暫停互聯網金融類公司注冊。
深圳:暫停新增互聯網金融企業名稱及經營范圍的商事登記注冊。
寧波:暫停新增互聯網金融企業名稱及經營范圍的商事登記注冊。
天津:暫停投資類公司的登記注冊,注冊私募管理人需獲得金融辦、發改委的審批。
成都:暫停民間投資理財公司核名和登記。
紹興:暫停辦理投資類企業登記的通知。
珠海:前置審批通過後可注冊。
重慶:前置審批通過後可注冊。
二、廣東省內形勢
珠海是廣東省內目前唯一允許投資類公司注冊的城市,但也需要先到所在區金融服務中心進行前置審批,前置審批通過後方才可以進行登記注冊,前置審批所需資料有:
1.申請表原件;
2.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3.實際控制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及情況說明原件;
4.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及風控制度復印件;
5.公司章程或合夥協議復印件;
6.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簡歷、身份證明、相關從事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7.企業注冊地址證明和實際辦公地址的租賃合同復印件(屬於私募投資基金的,可提供其管理人的租賃合同);
8.相關監管部門的批復或許可文件復印件(金融類企業需提交);
9.可行性研究報告原件(金融類企業需提交);
10.其他應提交資料:風險提示書原件;資金募集、管理合法合規承諾函原件;資金募集說明書復印件;私募投資基金應於成立之日起三個月內提交與區內託管機構簽訂的資金託管協議復印件;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國基金業協會登記的查詢文件復印件。
Ⅱ 互聯網金融公司增資擴股合作協議書
增資擴股協議樣本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董事長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董事長
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董事長
鑒於:
1、甲、乙兩方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股東;其中甲方持有公司 %的股份,乙方持有公司 %的股份;
2、丙方是一家 的公司;
3、丙方有意對公司進行投資,參股公司。甲、乙兩方願意對公司進行增資擴股,接受丙方作為新股東對公司進行投資。
以上協議各方經充分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增資擴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公司的名稱和住所
公司中文名稱: XXXXXX有限公司
住 所:
第二條 公司增資前的注冊資本、股本總額、種類、每股金額
注冊資本為:XXXX 萬元
股本總額為: XXXX萬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元。
第三條 公司增資前的股本結構
序號 股東名稱 出資金額 認購股份 占股本總數額
1
2
第四條 審批與認可
此次丙方對公司的增資擴股的各項事宜,已經分別獲得甲乙丙方相應權力機構的批准。
第四條 公司增資擴股
甲、乙兩方同意放棄優先購買權,接受丙方作為新股東對公司以現金方式投資萬元,對公司進行增資擴股。
第五條 聲明、保證和承諾
各方在此作出下列聲明、保證和承諾,並依據這些聲明、保證和承諾而簽署本協議:
1、甲、乙、丙方是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並已獲得本次增資擴股所要求的一切授權、批准及認可;
2、甲、乙、丙方具備簽署本協議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各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3、甲、乙、丙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各方承擔的其它協議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任何法律。
第六條 公司增資後的注冊資本、股本總額、種類、每股金額
注冊資本為: 萬元
股本總額為: 萬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元。
第七條 公司增資後的股本結構
序號 股東名稱 出資金額 認購股份數 占股本總數額%
1
2
3
第八條 新股東享有的基本權利
1. 同原有股東法律地位平等;
2. 享有法律規定股東應享有的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資產受益、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第九條 新股東的義務與責任
1. 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按本協議足額認購股份;
2. 承擔公司股東的其他義務。
第十條 章程修改
本協議各方一致同意根據本協議內容對「×××有限公司章程」進行相應修改。
第十一條 董事推薦
甲、乙兩方同意在完成本次增資擴股後使得丙方推薦的X名董事進入公司董事會。
第十二條 股東地位確立
甲、乙兩方承諾在協議簽定後盡快通過公司對本次增資擴股的股東會決議,完成向有關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報的一切必備手續,盡快使丙方的股東地位正式確立。
第十三條 特別承諾
新股東承諾不會利用公司股東的地位做出有損於公司利益的行為。
第十四條 協議的終止
在按本協議的規定,合法地進行股東變更前的任何時間:
1、如果出現了下列情況之一,則丙方有權在通知甲、乙方後終止本協議,並收回本協議項下的增資:
(1)如果出現了對於其發生無法預料也無法避免,對於其後果又無法克服的事件,導致本次增資擴股事實上的不可能性。
(2)如果甲方、乙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並且該違約行為使本協議的目的無法實現;
(3)如果出現了任何使甲方、乙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在實質意義上不真實的事實或情況。
2、如果出現了下列情況之一,則甲方、乙方有權在通知丙方後終止本協議。
(1)如果丙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並且該違約行為使本協議的目的無法實現;
(2)如果出現了任何使丙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在實質意義上不真實的事實或情況。
3、在任何一方根據本條1、2的規定終止本合同後,除本合同第十五、十六、十七條以及終止之前因本協議已經產生的權利、義務外,各方不再享有本協議中的權利,也不再承擔本協議的義務。
4、發生下列情形時,經各方書面同意後可解除本協議。
本協議簽署後至股東登記手續辦理完成前,適用的法律、法規出現新的規定或變化,從而使本協議的內容與法律、法規不符,並且各方無法根據新的法律、法規就本協議的修改達成一致意見。
第十五條 保密
1、各方對於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而獲得的、與下列各項有關的信息,應當嚴格保密。
(1)本協議的各項條款;
(2)有關本協議的談判;
(3)本協議的標的;
(4)各方的商業秘密。
但是,按本條第2款可以披露的除外。
2、僅在下列情況下,本協議各方才可以披露本條第1款所述信息。
(1)法律的要求;
(2)任何有管轄權的政府機關、監管機構的要求;
(3)向該方的專業顧問或律師披露(如有);
(4)非因該方過錯,信息進入公有領域;
(5)各方事先給予書面同意。
3、本協議終止後本條款仍然適用,不受時間限制。
第十六條:免責補償
由於一方違反其聲明、保證和承諾或不履行本協議中的其他義務,導致對它方或它的董事、職員、代理人的起訴、索賠或權利請求,一方同意向它方或它的董事、職員、代理人就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和費用提供合理補償,但是由於它方的故意或過失而引起之責任或造成的損失除外。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採取一切必要的救濟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
3、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無法預見的,且不可避免的,其中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
4、宣布或未宣布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法令或總動員,直接影響本次增資擴股的;
5、直接影響本次增資擴股的國內騷亂;
6、直接影響本次增資擴股的火災、水災、台風、颶風、海嘯、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7、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直接影響本次增資擴股的不可抗力事件。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經簽訂,協議各方應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守約方的損失。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適用的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各方在協議期間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條 本協議的解釋權
本協議的解釋權屬於所有協議方。
第二十一條 未盡事宜
本協議為各方就本次增資行為所確定的基本原則與內容,其中涉及的各具體事項及未盡事宜,可由各方在不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前提下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生效
本協議書於協議各方蓋章、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非經各方一致通過,不得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三條 協議文本
本協議書一式 份,各方各執一份,其餘二份留公司在申報時使用。
甲方
名稱: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
乙方
名稱: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
丙方
名稱: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Ⅲ 投資金融類公司注冊需要什麼材料大概要多久
您好,投資公司是一種金融中介機構,它將個人投資者的資金集中起來,投資於眾多證券或其他資產之中。主要有公司股東、監事、董事、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注冊地址、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
注冊投資有限公司需要具備條件:1、公司股東一個及以上股東。一位股東投資成立的公司屬於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東投資注冊公司。
2、監事可以設監事會(需多名監事),也可以不設監事會,但需設一名監事。一人有限公司,股東不能擔任監事;二人及以上的股東,其中一名股東可以擔任監事。
3、公司注冊資本 注冊公司時,必須要有注冊資本。投資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00萬以上(投資管理公司根據注冊性質不同要求資本金,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以上(2個股東以上為3萬,一個股東需10萬以上)
4、公司名稱注冊公司時,首先要進行網上注冊核准公司名稱(用戶名必須是擬設立企業的自然人股東之一或法人股東的職工),需提交多個公司名稱進行查名。
5、公司經營范圍
注冊公司時,經營范圍必須要明確,以後的業務范圍不能超出公司經營范圍。可以將現在要做的或以後可能要做的業務寫進經營范圍。經營范圍字數在100個字以內,包括標點符號。
以上回答供您參考,希望可以幫到您,歡迎您為我們點贊及關注我們,謝謝。
Ⅳ 公司申請互聯網金融牌照需要提交什麼文件和資料
資料包含抄以下十個方面:
1、書面申請,載明申請人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組織機構設置、擬申請支付業務等;
2、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公司章程;
4、驗資證明;
5、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
6、支付業務可行性研究報告;
7、反洗錢措施驗收材料;
8、技術安全檢測認證證明;
9、高級管理人員的履歷材料;
10、申請人及其高級管理人員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
但是,並不是有了這些資料就可以申請下來的,就直銷牌照一樣,需要相關部門嚴格的篩選之後才會下發。
Ⅳ 互聯網金融牌照在什麼單位申請需要什麼條件
申請人應具備條件(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為非金融機構法人;
(二)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三)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出資人;
(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
(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錢措施;
(六)有符合要求的支付業務設施;
(七)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措施;
(八)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九)申請人及其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年內未因利用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為違法犯罪活動辦理支付業務等受過處罰。需提交的文件和資料(一)書面申請,載明申請人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組織機構設置、擬申請支付業務等;
(二)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公司章程;
(四)驗資證明;
(五)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
(六)支付業務可行性研究報告;
(七)反洗錢措施驗收材料;
(八)技術安全檢測認證證明;
(九)高級管理人員的履歷材料;
(十)申請人及其高級管理人員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需符合條件(一)為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截至申請日,連續為金融機構提供信息處理支持服務2年以上,或連續為電子商務活動提供信息處理支持服務2年以上;
(三)截至申請日,連續盈利2年以上;
(四)最近3年內未因利用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為違法犯罪活動辦理支付業務等受過處罰。
本辦法所稱主要出資人,包括擁有申請人實際控制權的出資人和持有申請人10%以上股權的出資人。
企業最低注冊資本3千萬辦法規定,擬在省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千萬元人民幣;擬在全國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企業有一年申請時限對於本辦法實施前已經從事支付業務的非金融機構,應當在本辦法實施之日起1年內申請取得許可。逾期未取得的,不得繼續從事支付業務。許可證有效期5年辦法中規定,《支付業務許可證》自頒發之日起,有效期5年。支付機構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向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出續展申請。不僅限於第三方支付辦法中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進行了定義,不僅包含第三方支付從事的網路支付,還包含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銀行卡收單及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
Ⅵ 互聯網金融平台可以直接接受股權質押嗎
股權質押的標的物,就是股權。股權是股東因出資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規定的規則和程序參與公司事務並在公司中享受財產利益的,具有轉讓性的權利。
一種權利要成為質押的標的物,必須滿足兩個最基本的要件:一是具有財產性,二是具有可轉讓性。股權兼具該兩種屬性,因而,在質押關系中,是一種適格的質。
中國《擔保法》第75條第1項規定,「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設立質押。可見,可轉讓性是對股權可否作為質押標的物的唯一限制。
首先,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出質,遵照《擔保法》第78條第3款,應「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中國《公司法》(2013年修訂)第71條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作了明確規定。參考該條精神,可以認為:
⑴股東向作為債權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東以股權設質,不受限制;
⑵股東向同一公司股東以外的債權人以股權設質,必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而且該同意必須以書面形式即股東會議決議的形式作成;
⑶在第⑵情形中,如果過半數的股東不同意,又不購買該出質的股權,則視為同意出質。該種情形,也必須作成股東會決議,並且應在股東會議中明確限定其他股東行使購買權的期限,期限屆滿,明示不購買或保持緘默的,則視為同意出質。
其次,對股份有限公司,參考《公司法》第141條之精神,可以認為:
⑴發起人持有的該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設立質權;
⑵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持有的該公司股份,在其任職內不得設立質權。
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質押,僅指外商投資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資者以其擁有的股權為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遵照《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
⑴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者以其擁有的股權設立質押,必須經其他各方投資者同意。若有一個股東不同意,便不能出質。不同意的股東即使不購買,也不能視為同意出質。
⑵投資者用於出質的股份必須是已經實際繳付出資的。
因為中國外商投資企業法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實行授權資本制,允許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者在企業成立後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或核準的期限繳付出資。所以在外商投資企業中,股權的取得並不以是否已經實際繳付出資為前提。
⑶除非外方投資者以其全部股權設立質押,外方投資者以股權出質的結果不能導致外方投資者的比例低於企業注冊資本的 25%。
另外,公司能否接受該公司的股東以其擁有的該公司的股權出質,對此,有些國家的法律規定在滿足一定條件時是允許的。如日本《商法》第210條、德國《有限責任公司法》第33條的規定即是適例。中國《公司法》第149條規定,「公司不得接受該公司的股票作為抵押權的標的」。《關於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第6條規定,「投資者不得將其股權質押給該企業」。可見,中國法律絕對禁止股東或投資者將其擁有的股權質押給該公司。投資還是要到一些正規的平台,像騰訊眾創空間
Ⅶ 金融公司可以申請ICP嗎
據悉,目前全國運營的2000多家網貸平台中,擁有ICP許可證的平台寥寥可數,多數只具有基礎的ICP備案證書。ICP許可證和ICP備案其實針對營利性和非營利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的兩種管理標准。根據國務院法制出台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分為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另外,國家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備案制度。
相關人士表示,由於互聯網金融平台是撮合式交易平台,為投融資雙方提供信息服務並從中收取費用,是典型的經營性信息服務,因此互聯網金融平台必須要辦理經營性ICP許可證。
做過金融網站ICP許可證的朋友都知道,在ICP許可證辦理中,金融的ICP是最難審批的,有些地方甚至已經不給予金融ICP網站通過審批,ICP應該怎麼申請。
辦理金融ICP許可證的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經營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萬元人民幣。
2、有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相關技術方案;
3、有必要的場地和設施;
4、最近三年內未發生過重大違法行為。
金融公司在向通信管理局申請ICP證之前,需要獲取到金融監管部門的批文。而這一點,在《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辦程序》中也有類似的規定。早在,2011年上海金融信息行業協會就ICP證與上海市通管局進行了多次溝通,並聯合金融辦與經信委召開了多次協調會議,但通管局以「提供金融服務要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出具前置審批」為由不予辦理。
申請金融ICP需要准備的材料:
1、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2、公司主要管理、技術人員列表及相關資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公司章程原件及復印件;
4、股東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股東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和股東公司章程復印件及股東股權結構圖;
5、已設立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營業執照和控股子公司章程復印件;
6、行業主管部門前置審批文件原件及復印件(涉及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葯品和醫療器械、電子公告等)。
7、金融辦的批復文件
Ⅷ P2P現有的平台成立必須注冊的資質有哪些
一、P2P被定位為金融信息服務中介機構,不用實行牌照管理。
在《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中,P2P被定位為金融信息服務中介機構,其本質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因此不得吸收公眾存款、歸集資金設立資金池、不得自身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等。
二、P2P公司實行備案制
2016年11月28日《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對新設機構的備案登記申請給出了詳細流程,
可以簡單概括為:①辦理工商登記並領取營業執照→②提出備案登記申請並提交資料→③地方金融監管部門進行審核→④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辦理登記並出具備案登記證明文件。
具體流程如下:
1、P2P網貸平台需先辦理工商登記注冊並領取營業執照,並在經營范圍中明確網路借貸信息中介等相關內容;
2、P2P網貸平台在完成工商登記並領取營業執照後10個工作日內向注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提出備案登記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要求提交的資料有平台基本信息、股東或出資人名冊及其出資額、股東結構、經營發展戰略、合規經營承諾書、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法人代表以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基本信息資料、分支結構名冊及其所在地、平台官方網址及APP名稱、地方金融辦要求提交其他文件資料等九項;
3、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採用多方數據對比、網上核驗、實體認證、現場勘查、高管約談等方式進行審核,並在文件材料齊備、形式合規的情況下,辦理備案登記,並向申請備案登記的P2P網貸平台出具備案登記證明文件,具體時限由地方金融辦根據情況具體規定,但不超過40個工作日。
新設的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申請辦理備案登記是應當向金融監管部門提供以下資料:
1、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稱、住所地、組織形式等;
2、股東或出資人名冊及其出資額、股權結構;
3、經營發展戰略和規劃;
4、合規經營承諾;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基本信息資料;
7、分支機構名稱及其所在地;
8、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官方網站網址及相關APP名稱;
9、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