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危機和金融監管有關系么 如果有的話又有什麼關系呢
當然有關系啊。這次金融監管缺位,是美國金融危機的重要原因。
一個國家在金融發展的同時要有相應的金融秩序與之均衡。美國在1933年大危機以後,出台了《格拉斯-斯蒂格爾法》,實行嚴格的分業監管和分業經營。在隨後近60年裡,美國金融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但在其高速發展的同時,金融市場上的不確定性相應增加。1999年美國國會通過了《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推行金融自由化,放鬆了金融監管,並結束了銀行、證券、保險分業經營的格局。
B. 試舉例闡述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的關系
制約關系,同時也是一種保障
金融創新的實質永遠是微觀個體為了利潤最大化而所作的創新, 而這樣的創新是伴隨著諸多風險的。這些風險最後都由投資者買單,做為微觀的金融業個體,為了實現個人利潤的最大化,他們是不會考慮風險波及的影響的。
所以,金融業的所有行業都在為一件事而努力,就是賺錢。
這樣,矛盾就出來了。金融業為了賺錢而創新,不顧及投資者風險;而投資者也不能承擔很大風險做投資,這樣的矛盾使得金融市場就無法運作了。因此,金融監管的作用就在於此了,即為了保障投資者的權益也同時為了保護良好的投資環境,制約金融創新的發展。
另一方面,也為創新的金融產品提供一個保障。中國的股期的上市可是經過了多少年的研究,不斷地選擇最優時期才做出的決定。所以說,這樣的監管為的就是確保金融創新能夠在市場里穩健發展。
C. 如何平衡金融創新與金融管制的關系
1、金融創新是指金融企業在其經營活動中轉換經營機制,提供差異化產品或服務的活動,即金融企業為了追求新的效率和利潤而推出的一系列新的管理制度、操作方式和工具。金融創新是市場經濟和金融業迅速發展的必然結果,它能夠實現金融資源的有效配置,促進金融市場的自由化、一體化,增加金融業的產值,促進第三產業的發展,從而擴大就業率。但與此同時,金融創新也存在重大風險。每次金融創新都意味著新的風險的產生,而且金融創新產品在轉移自身非系統性風險的同時也會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宏觀系統性風險的積累。這些風險的存在彰顯了金融監管的必要性。
金融監管是金融主管部門依法對金融機構和金融活動實施的管制和約束,它對於實現金融風險控制、限制金融業惡性競爭、促進金融業穩定運行具有重要意義。
在現代市場經濟中,金融業一向是一個受管制最嚴的行業。金融機構為了自身的發展,同時也為繞開一些金融管制的制約,進而進行一系列的金融創新活動。金融創新是市場經濟和金融業發展的內在需求和必然結果,它一方面促進了經濟發展,另一方面也加大了金融風險。要深入分析這個問題,就必須探討金融創新和金融監管之間的關系。
2、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的關系
金融監管刺激金融創新產生。金融監管既是金融創新的制約,也是金融創新的誘發因素。由於金融監管增加了金融機構的經營成本,降低了金融機構的贏利能力,導致這些企業不得不「發掘」金融監管的「漏洞」。當金融法規的約束大到迴避它們便可以增加經營利潤時,金融機構便有了「發掘漏洞」和金融創新的動力。所以,從一定程度上來講,金融監管對金融創新具有一定的誘發作用。當然,金融創新的產生對金融業的發展有著重大意義,它沖破了傳統管制的羈絆,促進了金融市場的一體化和市場競爭,加強了金融資產之間的替代性,促進了企業通過金融市場融資,從而推動了經濟的發展。
金融創新促使金融監管不斷變革。金融創新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對金融監管體系提出了新的挑戰。一方面,由於我國傳統的貨幣政策的制定以及執行需要對資產的流量進行一個准確的測量,但測試工具的不準確往往導致貨幣政策難以發揮作用;另一方面,金融創新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金融監管的難度,加劇了金融活動的不確定性,增大了金融風險。但我們必須看到,正是由於金融創新的出現,金融監管也在不斷尋求更為有效的體制和運行方式,從而推動了金融監管體系的不斷變革。
事實上,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是對立統一的一對矛盾體。只有正確處理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的關系,掌握好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的平衡點,在監管中創新,在創新中監管,才能實現「監管——創新——再監管——再創新」的良性循環發展的路子。
3、處理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兩者關系的對策
形成「監管——創新——再監管——再創新」的良性動態循環博弈發展過程,需要正確處理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之間的關系,努力把握好兩者之間的平衡點,使兩者相互協調,健康發展,從而推動中國金融業健康有序發展。
不斷提升金融創新層次。當前,全球金融衍生產品已經發展到將近1200多種,金融衍生產品的增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金融市場的混亂,因此,我們要正確引導金融業從單純的開發產品向體制創新、市場結構創新等方面發展,不斷提升金融創新的層次。
加強金融創新過程的監管。監管機構的主要功能是給金融創新提供良好的發展環境,因此,我們應加強金融創新過程的監管,促進監管手段的豐富與創新。現代金融體系的監管更多地強調功能監管和事前監管,與之相適應,監管機構應當在監管手段和方法等方面不斷創新完善。同時,應深刻認識金融創新帶來的負面影響,並進行相關立法,保障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防範金融風險。
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金融創新步伐的加快,會在一定程度上導致金融業務不斷增多,監管混亂或重復監管等現象,監管效率低下將成為金融監管面臨的重要難題。因此,現階段迫切需要完善我國金融監管的協調機制。筆者建議,央行、證監會、保監會、銀監會等機構可組建一個金融服務局,專門監測金融創新可能帶來的風險,並加大監管的透明度,提升監管效率。
約束金融機構道德風險。要推進復雜金融衍生產品的創新,就必須約束金融機構的道德風險。在金融創新的過程中,一方面要對國有金融控股集團的高管們進行管制,一定程度上約束高管們的冒險投機行為;另一方面要對投資復雜金融衍生品進行嚴格的預算和約束,在預防道德風險的同時,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
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建立金融創新的風險預警機制,加強系統性風險評估。應採取不同指標進行金融風險預警,要建立一個風險評估體系,確定一個范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管理金融創新所產生的風險。此外,也可以從諸如投資戰略、投資信譽、投資領域等多個方面進行考慮,建立有效的風險預警機制。
加強金融監管的國際合作。當前,以逃避金融監管為目的的金融創新活動規模不斷擴大,加強金融監管的國際合作迫在眉睫。我們需要金融創新來為經濟服務,但更需要加強金融監管,保證金融安全。因此,加強與相關國家金融監管信息的溝通和交流,實現數據交換和信息共享,是完善金融監管的重要內容。
D. 如何看待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
制約關系,同時也是一種保障
金融創新的實質永遠是微觀個體為了利潤最大化而所專作的創新屬, 而這樣的創新是伴隨著諸多風險的。這些風險最後都由投資者買單,做為微觀的金融業個體,為了實現個人利潤的最大化,他們是不會考慮風險波及的影響的。
所以,金融業的所有行業都在為一件事而努力,就是賺錢。
這樣,矛盾就出來了。金融業為了賺錢而創新,不顧及投資者風險;而投資者也不能承擔很大風險做投資,這樣的矛盾使得金融市場就無法運作了。因此,金融監管的作用就在於此了,即為了保障投資者的權益也同時為了保護良好的投資環境,制約金融創新的發展。
另一方面,也為創新的金融產品提供一個保障。中國的股期的上市可是經過了多少年的研究,不斷地選擇最優時期才做出的決定。所以說,這樣的監管為的就是確保金融創新能夠在市場里穩健發展。
E. 如何理解金融自由化與金融脆弱性、金融危機三者之間的關系
本文認為金融自由化會對金融體系的穩定產生一個獨立效應,與此同時,金融自由化政策是否與政府其他經濟政策協調一致也會影響到金融體系的穩定。換言之,金融自由化作為政府各項經濟政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與其他經濟政策之間的配合與協調,不僅會影響整個金融體系的運作效率,而且也會顯著地影響金融危機發生的概率。經驗證據也支持了我們的觀點。本文認為金融自由化會對金融體系的穩定產生一個獨立效應,與此同時,金融自由化政策是否與政府其他經濟政策協調一致也會影響到金融體系的穩定。換言之,金融自由化作為政府各項經濟政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與其他經濟政策之間的配合與協調,不僅會影響整個金融體系的運作效率,而且也會顯著地影響金融危機發生的概率。經驗證據也支持了我們的觀點。
F. 金融創新與金融管制及金融風險存在怎樣的關系請舉例說明。
1、金融創新與金融管制的關系。首先,金融管制對金融創新具有誘發作用。因為金融管制是對金融企業的一種成本附加,追求利潤最大化的金融企業必然要擺脫這種局面,通過創新來規避政策管制。但當金融創新危及金融穩定和貨幣政策時,政府會更嚴厲地管制,結果是:管制—創新,創新—管制,兩者互為因果。其次,金融創新對完善金融管制也有一定的促進作用。金融創新使以往的金融管制失支效力,並推動金融自由化的進程,但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創新也增大了金融風險,因此,各國政府必然會完善金融管制。2、金融創新與金融風險的關系。首先,金融創新具有轉移和分散金融風險的功能,70年代以來創新的金融工具,如NOW賬戶、可轉讓貸款合同等,在提高金融資產流動性的同時,規避了利率風險及信用風險等。其次,金融創新也製造了新的金融風險。表現在:金融創新使金融機構的經營風險增大;金融創新增加了表外業務的風險;金融創新推動了金融同質化、自由化和國際化;金融創新為金融投機活動提供了新的手段和場所。
G. 什麼是金融自由化
金融自由化亦稱金融深化。美國學者蕭(E.S.Shaw)在《經濟發展中的金融深化》中倡導的一種理論。
發展中國家要想使經濟得到發展,就應重視金融對國民經濟的影響,發揮金融對經濟的促進作用,放棄他們所奉行的「金融壓制」政策,實行「金融深化」或「金融自由化」。
這就要求國家放棄對金融體系和金融市場過分的行政干預,放開利率和匯率,讓其充分反映資金和外匯的實際供求情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有效地控制通貨膨脹。
如此,整個金融體系特別是銀行體系便能大量吸收儲蓄存款,並以適當的放款利率來滿足經濟各部門對資金的需求。
這樣,金融體系本身可以得到擴展,並推動整個經濟的發展。金融自由化能夠擴大金融中介作用,降低國家對外債和外援的依賴,匯率由市場決定會使黑市活動消失。金融管制放鬆後,民間金融機構也能合理發展,金融體系和經濟發展之間會出現良性循環的局面。
(7)金融服務自由化與金融監管的關系擴展閱讀:
在我國金融改革進程中,金融進行更加自由化地推進一直占據著不可替代的位置。回顧五年前,「十二五」規劃對此的闡述是: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完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改進外匯儲備經營管理,逐步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從表面看來,「十三五」規劃對利率和匯率市場化著墨不如「十二五」規劃多,但這並不意味著其重要性的下降。實際上,在經歷了上個五年相關基礎制度的建設之後,金融改革在「十三五」期間將步入更為關鍵和充滿挑戰的五年攻堅期。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可以看到,「十二五」規劃所提及的金融自由化方面的改革在這一年取得了重要的突破。
從利率市場化看,經過此前多輪、漸次放開之後,央行在10月23日宣布放開存款利率上限,利率在名義上已經擺脫行政限制;從匯率市場化來看,央行今年8月推進了人民幣中間價市場化定價,被業內稱為「二次匯改」。
可以預期的是,在「十三五」期間,金融自由化將會在前期制度改革基礎上,進一步在內涵和實質上進行推進。以利率市場化為例,雖然存款利率上限已經放開,但是市場並未完全擺脫對央行基準存貸款利率的依賴。
下一步,推進SHIBOR、短期回購利率、國債收益率、基礎利率等市場利率作為產品定價的基礎將成為改革重中之重。央行要建立健全與市場相適應的利率形成和調控機制。從這個角度看,真正的利率市場化應該說才剛剛起步。
同樣的,匯率市場化也面臨著不小的挑戰,在防範跨境資金流動風險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境內外市場的聯通,讓人民幣匯率的浮動更能體現市場的意志,也將是未來五年改革的重大課題。
在《建議》關於推進匯率和利率市場化改革的表述之後,專門談及了「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無疑,金融是實體經濟的血脈,金融自由化本質上能夠推進金融資源在不同的主體中進行更有效的市場化配置。
金融朝著更加自由化的目標進一步推進可發揮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的作用,釋放改革紅利,為新常態下的中國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這種紅利的釋放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由於金融自由化程度不夠,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價格會出現扭曲,不能體現市場真實供需,因此金融資源不能以最合適的價格流入到它最該流入的領域。而以利率市場化和匯率市場化為代表的金融自由化改革,能夠校正這種扭曲,更好滿足企業的融資需求。
二是以利率市場化改革為代表的金融自由化能夠進一步解決央行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梗阻問題,能夠讓未來的政策利率更加有效地影響各種存貸款利率和債券收益率,從而更有效地發揮貨幣政策,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為企業減負。
三是以匯率市場化和資本項目可兌換為代表的金融自由化,也能夠最大程度消除境內外市場的價格差,企業融資的便利程度更高。
H. 金融危機與金融自由化的關系
金融自由化是產生金融危機的根本原因。
以美國這個全球最自由的國家為例,2008年爆發的金融危機,就是金融自由話導致了,過度使用金融杠桿,兩房就成了推導多米諾骨牌的動力!
I. 什麼是金融創新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的關系如何
制約關系,同時也是一種保障
金融創新的實質永遠是微觀個體為了利內潤最大化而所作容的創新, 而這樣的創新是伴隨著諸多風險的。這些風險最後都由投資者買單,做為微觀的金融業個體,為了實現個人利潤的最大化,他們是不會考慮風險波及的影響的。
所以,金融業的所有行業都在為一件事而努力,就是賺錢。
這樣,矛盾就出來了。金融業為了賺錢而創新,不顧及投資者風險;而投資者也不能承擔很大風險做投資,這樣的矛盾使得金融市場就無法運作了。因此,金融監管的作用就在於此了,即為了保障投資者的權益也同時為了保護良好的投資環境,制約金融創新的發展。
另一方面,也為創新的金融產品提供一個保障。中國的股期的上市可是經過了多少年的研究,不斷地選擇最優時期才做出的決定。所以說,這樣的監管為的就是確保金融創新能夠在市場里穩健發展。
J. 中央銀行與金融監管的關系
各國的實際情況不同,就我們國家來說,央行負責全部的金融監管。是金融監管的中心。其實央行的職責就是:國家的銀行,銀行的銀行還有發行的銀行。國家的銀行就是對內代理國庫並金融監管,對外代表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