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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組織與金融機構異同

發布時間:2020-12-27 04:41:57

Ⅰ 農信社與其他地方金融機構的區別

從監管的角度看,信用社與地方銀行有很大的區別,信用社屬於農村合作金融,不屬於銀行業金融機構,但視同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監管,地方銀行屬於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商業銀行監管辦法進行監管。目前信用社實行的是多級法人體制並存,鄉鎮法人,縣級法人,市級法人,省級法人或者省級自律組織等多種形式並存。地方銀行屬於股份制的一級法人,不存在多級法人。市級銀監分局更側重監管地方銀行和信用社的市級機構,縣級銀監辦事處更側重於監管信用社,甚至可以說95%以上的精力放在信用社的監管上面。
信用社改制為合作銀行或者商業銀行,都不會去掉農字頭,也就是說即便改制以後,也是農村合作銀行或者農村商業銀行。
從經營的政策來看,雖然國家在准備金政策的制定上,對信用社實施了很大的傾斜,但信用社同時也承擔著國家支農的重任,農業貸款基本是由農村信用社來投放的。地方銀行比信用社有著更加廣泛的業務空間,在很多的業務上,信用社是不能取得准入資格的,比如基金的代銷,證券基金的託管等。地方銀行在吸收財政性存款方面更具優勢,因地方銀行都是由市級政府國資委來出資控股的企業,雖然進行了商業銀行改制,但仍然是國有控股的,財政性存款依然向地方銀行傾斜。
農村信用社是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社員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區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按照"明晰產權關系、強化約束機制、增強服務功能、國家適當扶持、省級地方政府負責"的改革方案在全國鋪開,並先後在各省市成立了省級農村信用社聯合社,負責全省市農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導、協調、服務"。
地方性銀行是指業務范圍受地域限制的銀行類金融機構。

Ⅱ 世界上有哪些重要的國際性金融機構其主要宗旨和業務有何異同

1、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英文名稱為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簡稱IMF,它是聯合國的專門機構之一。根據1994年在美國布雷頓森林舉行的聯合國貨幣金融會議所擬訂的《國際貨幣基本協定》,於1945年12月27日成立,1947年3月1日開始工作,總部設在華盛頓。有成員國148個(1984)。
該組織的宗旨:穩定國際匯率,消除妨礙世界貿易的外匯管制,在貨幣問題上促進國際合作,並通過提供短期貸款解決成員國國際收支暫時逆差的外匯資金需要。
該組織的資金主要來源於各成員國所繳的份額。成員國的主要權利是享有提款權,即有權按照所繳份額的一定比例借用外匯。1969年,該組織創設了一種稱為「特別提款權」的貨幣(記帳)單位,根據成員國的份額按比例分配,作為國際流通手段的一個補充。成員國的特別提款權,可作為貨幣儲備,也可用於向其他成員國購買外匯,解決本國的國際收支逆差。成員國有義務提供經濟資料,並在外匯政策和管理方面接受該組織的監督。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最高權利機構是理事會,由各成員國派正、副理事一名組成。處理日常業務的機構是執行董事會,由22名執行董事組成,其中5名董事由份額最大的5大國(英國、美國、法國、德國、日本)派任。總裁由執行董事會推選,負責基金組織的業務工作。中國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創始國之一。1980年4月17日中國代表權得以恢復,1980年以來,中國代表參加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年會。
2、世界銀行集團。世界銀行不是一般意義上的「銀行」,它是聯合國的專門機構之一,擁有184個成員國。 這些國家對世行資金的籌措和使用共同負責。世界銀行正在與整個發展社會一道,將其工作的重點放在實現聯合國成員國於2000年達成的新千年發展目標和可持續的減貧工作上。 世界銀行為那些無法進入國際市場或進入國際市場條件較差的國家提供低息、無息貸款或贈款。
「世界銀行」這個名稱一直是用於指國際復興開發銀行 (IBRD)和國際開發協會(IDA)。這些機構聯合向發展中國家提供低息貸款、無息信貸和贈款。
約有1萬名從事發展工作的專業人員在世界銀行設在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的總部和其109個國家的代表處工作。
除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和國際開發協會以外,世行集團還有另外三個機構。國際金融公司(IFC) 通過對高風險部門和國家提供支持來推動私人部門的發展。多邊投資擔保機構(MIGA)向發展中國家的投資者和貸款人提供政治風險保險(擔保)。國際投資糾紛解決中心(ICSID) 解決外國投資者與東道國之間的投資糾紛。
3、國際清算銀行。
最初成立目的:處理一次大戰後德國賠款分配事宜 。
目前為辦理中央銀行業務的金融機構 。
宗旨:促進各國中央銀行之間的合作。
主要職能:協助各國中央銀行管理外匯儲備,為各國中央銀行提供投資服務和流動資金,作為代理人和委託人為實踐國際金融貸款協議提供幫助等。
4、亞洲開發銀行。亞洲開發銀行是亞太地區重要的政府間國際金融組織,它以促進亞太地區的社會經濟發展與合作為宗旨,為亞太地區的發展中成員提供資金、技術和管理經驗等。它由成員國或地區共同出資興辦,不以盈利為目的。
亞行成立於1966年12月19日,總部設在菲律賓首都馬尼拉。亞行現有成員57個,包括本地區41個成員和非本地區16個成員。亞行的組織機構由理事會、董事會和亞行管理局組成。

Ⅲ 商業銀行同其他銀行和金融機構的區別在於它是唯一能接受和創造或其存款的金融中介組織!

35. 商業銀行同其他銀行和金融機構的區別在於它是唯一能接受和創造活期存款的金融中介組織。

Ⅳ 農行社與其他地方金融機構的區別

農村信用社是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簡稱,是農村根據自願原則組織起來的集體合作金融機構。

特點為:由農民投資入股,資金優先服務於入股社員的貸款需求。

農村信用社的運作特點和管理體制與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沒有什麼本質區別,在資金實力方面卻遠遠弱勢於四大國有商業銀行。
另外:

農村信用合作社是銀行類金融機構,所謂銀行類金融機構又叫做存款機構和存款貨幣銀行,其共同特徵是以吸收存款為主要負債,以發放貸款為主要資產,以辦理轉帳結算為主要中間業務,直接參與存款貨幣的創造過程。
農村信用合作社又是信用合作機構,所謂信用合作機構是由個人集資聯合組成的以互助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機構,簡稱「信用社」,以互助、自助為目的,在社員中開展存款、放款業務。信用社的建立與自然經濟、小商品經濟發展直接相關。由於農業生產者和小商品生產者對資金需要存在季節性、零散、小數額、小規模的特點,使得小生產者和農民很難得到銀行貸款的支持,但客觀上生產和流通的發展又必須解決資本不足的困難,於是就出現了這種以繳納股金和存款方式建立的互助、自助的信用組織。
農村信用合作社作為銀行類金融機構有其自身的特點,主要表現在:
1、農民和農村的其他個人集資聯合組成,以互助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組織,其業務經營是在民主選舉基礎上由社員指定人員管理經營,並對社員負責。其最高權利機構是社員代表大會,負責具體事務的管理和業務經營的執行機構是理事會。
2、主要資金來源是合作社成員繳納的股金、留存的公積金和吸收的存款;貸款主要用於解決其成員的資金需求。起初主要發放短期生產生活貸款和消費貸款,後隨著經濟發展,漸漸擴寬放款渠道,現在和商業銀行貸款沒有區別。
3、由於業務對象是合作社成員,因此業務手續簡便靈活。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務是:依照國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規定,組織和調節農村基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發展,支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社員家庭經濟,限制和打擊高利貸。

Ⅳ 與一般經濟組織相比,金融機構有哪些特殊性

區別復太多了。
中國的中央銀行即中制國人民銀行。主要從事的業務有:經理國庫,貨幣政策,金庫,徵信管理錠梗赤妓儔幻稠濰椽璃,再貸款,再貼現等等。
一般商業銀行的業務主要是存款和貸款了,還有一些中間業務。
資產負債方面,中央銀行是資產大於負債,商業銀行是負債大於資產,一般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達到8%即視為OK。
商業銀行以盈利為目的,中央銀行主要是保證宏觀經濟的穩定,貨幣的投放適量,通貨膨脹水平有效控制。

Ⅵ 兩大金融機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各自宗旨和任務的區別

1.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穩定國際匯率,消除妨礙世界貿易的外匯管制,加強國際貨幣組織合作,通過提供短期貸款緩解成員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狀況

2.世界銀行:向成員國提供貸款,以促進該國經濟恢復和發展,推動並促進國際貿易的均衡增長

3.區別在於雖說都是提供貸款,但一個是通過短期貸款以穩定國際市場,另一個是為了促進該國發展

請採納

Ⅶ 農信社與其他地方金融機構的區別

從監管的角度看,信用社與地方銀行有很大的區別,信用社屬於農村合作金融,不屬於銀行業金融機構,但視同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監管,地方銀行屬於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商業銀行監管辦法進行監管。目前信用社實行的是多級法人體制並存,鄉鎮法人,縣級法人,市級法人,省級法人或者省級自律組織等多種形式並存。地方銀行屬於股份制的一級法人,不存在多級法人。市級銀監分局更側重監管地方銀行和信用社的市級機構,縣級銀監辦事處更側重於監管信用社,甚至可以說95%以上的精力放在信用社的監管上面。
信用社改制為合作銀行或者商業銀行,都不會去掉農字頭,也就是說即便改制以後,也是農村合作銀行或者農村商業銀行。
從經營的政策來看,雖然國家在准備金政策的制定上,對信用社實施了很大的傾斜,但信用社同時也承擔著國家支農的重任,農業貸款基本是由農村信用社來投放的。地方銀行比信用社有著更加廣泛的業務空間,在很多的業務上,信用社是不能取得准入資格的,比如基金的代銷,證券基金的託管等。地方銀行在吸收財政性存款方面更具優勢,因地方銀行都是由市級政府國資委來出資控股的企業,雖然進行了商業銀行改制,但仍然是國有控股的,財政性存款依然向地方銀行傾斜。
農村信用社是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社員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區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按照"明晰產權關系、強化約束機制、增強服務功能、國家適當扶持、省級地方政府負責"的改革方案在全國鋪開,並先後在各省市成立了省級農村信用社聯合社,負責全省市農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導、協調、服務"。
地方性銀行是指業務范圍受地域限制的銀行類金融機構

Ⅷ 金融機構組織

我國的金融機構,按地位和功能可分為四大類:第一類,中央銀行,即版中國人民銀行。第二類,銀權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第四類,在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以上各種金融機構相互補充,構成一個完整的金融機構體系。

中央銀行是國家賦予其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對金融機構乃至金融業進行監督管理的特殊的金融機構。 一個由政府組建的機構,負責控制國家貨幣供給、信貸條,監管金融體系,特別是商業銀行和其他儲蓄機構。 為政府籌集資金;代表政府參加國際金融組織和各種國際金融活動。 中央銀行所從事的業務與其他金融機構所從事的業務的根本區別在於,中央銀行所從事的業務不是為了營利,而是為實現國家宏觀經濟目標服務,這是由中央銀行所處的地位和性質決定的。

中央銀行是一國最高的貨幣金融管理機構,在各國金融體系中居於主導地位。

Ⅸ 請問企業、經濟組織、金融機構的區別在哪

企業的基本定義: 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從而進行生產經營,為社會提供產品和服務的經專濟組織。 在商品經濟范屬疇,作為組織單元的多種模式之一,按照一定的組織規律,有機構成的經濟實體,一般以贏利為目的,以實現投資人、客戶、員工、社會大眾的利益最大化為使命,通過提供產品或服務換取收入。它是社會發展的產物,因社會分工的發展而成長壯大。 金融機構 金融,是指貨幣資金的融通,可分為直接金融和間接金融,此兩種資金融通方式的區別在於有否金融機構介入,沒有則為直接金融,有則為間接金融。金融機構,是指專門從事貨幣信用活動的中介組織。我國的金融機構,按地位和功能可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 第四類,在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以上各種金融機構相互補充,構成了一個完整的金融機構體系。 1、中國人民銀行 2、政策性銀行 3、商業銀行 4、保險公司 5、信託投資公司 6、證券機構 7、財務公司 8、信用合作組織 9、其他金融機構

Ⅹ 論金融市場、機構與產品之間的關系

一 金融機構、金融中介機構與金融中介通常說,金融機構就是融通資金的機構,其實,不少金融機構不僅在融資,而且在投資。融資與投資在實際工作中似乎難以劃分清楚,但從理論上是應當清楚的。一般說來,融資是將儲蓄轉化為投資的行為(雙向);投資是通過資金運用取得回報的行為(單向)。在計算現金流量時,對融資、投資有另一種解釋。融資活動主要影響企業的負債,增加負債減少資產(如現金支出),如發行股票、債券、向銀行借款。投資活動主要是影響企業的資產,資產增減,如企業收回投資,減少一種資產,增加另一種資產,購置、處置各種資產。此外,經營活動如銷售商品、提供勞務也產生的現金流量,這樣劃分的意義在於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反映現金業務的發展狀況;投資活動的現金流量,反映未來業務的發展狀況;融資活動的現金流量,反映負債規模。在現實生活中,我國把金融業劃分為四大類,即銀行、保險、證券、信託。這是按業務活動的特徵進行的大致劃分,並且未納入所有的金融機構,如果要把所有的金融機構包括在內,則有直接從事融資投資的金融機構,如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財務公司、租賃公司、典當行等,也有間接從事融資投資的金融機構,如信用評估公司、信貸擔保公司、專業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這些機構按其功能可分為:投資經營型金融機構、經紀服務型金融機構、公證仲裁型金融機構、社會保障型金融機構。一個金融機構可能具有單一的功能,也可能具有多種功能,如商業銀行和信託公司,既融資,又投資,還提供各種金融服務。再如證券公司,有的只能從事經紀業務,則只能替客戶買賣證券,有的除能從事經紀業務外,還能從事自營業務,則進行投資。在這種情況下,怎樣給金融中介定義?中介者,居間也;居間者,媒質也;媒質者,助也。如果這樣定義,則嚴格地說,金融中介機構應當是從事融資活動和提供各種金融服務的那些金融機構。這就是說,從事金融投資活動的不具有「中介」的性質,它們應當是金融經營機構。准確地說,是經營金融商品的機構。如果要把經營金融商品的機構也包括在金融中介機構中,則是廣義的金融中介機構。在一些文獻中,有人把金融中介與金融中介機構等同起來,認為金融中介就是指金融中介機構而言。其實,這是一種大致的說法,嚴格地說這二者的含義是不同的。廣義上說,金融中介是指從事媒介融資、投資的活動;金融中介機構是指從事這種活動所形成的組織。形成了組織從事融資投資的媒介活動,是金融中介;沒有形成組織仍從事融資、投資活動,也是金融中介。所以,金融中介與金融中介機構的含義是不同的。在浙江的農村有一種稱做「銀背」的個人,這種人一般在當地有較高威望和社會地位,有錢、有勢,在民間信貸中充當掮客,即吸收一部份人的存款,向另一部分人發放貸款,這是一些地區民間廣泛存在的能夠被人們認可的金融中介活動。這就是說,金融機構、狹義的金融中介機構、金融中介是不能完全等同的。做這樣的區分,有利於確認它們的不同性質,考察它們的特殊供求,制定對它們區別對待的政策,選擇對它們的不同的管理方式。現代西方的金融理論把金融中介組織劃分為三類,一是吸存金融中介組織,簡稱吸存機構;二是基金型的金融中介組織,簡稱投資基金;三是經紀人型的金融中介組織,簡稱經紀人。除經紀人以外,它們認為吸存機構相對投資基金來說有三大特點:一是投資人(基金盈餘者)把資金投資於吸存機構,其價值不受吸存機構資產組合的影響;如果投資人把資金投資於投資基金,其價值要受投資基金資產組合的影響。為什麼前者不受影響,而後者要受影響?因為二者的投資交易合約不同。二是投資人把資金投資於吸存機構,回報是相對固定的,而把資金投資於投資基金,回報是相對不固定的。三是吸存機構的資產相當部分是「不可轉讓的證券」,對此,不需要借款人提供必要的信息,這樣的融資能適應那些出於保密不願意提供信息的借款人的要求。它們強調經紀人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中介組織,因為真正意義上的中介組織要把資金盈餘者的投資納入自己的資產組合中,無論是吸存機構,還是投資基金都是這樣。它們強調這一點是為了使資金盈餘者的投資與自己的資產結合起來,以便「風險共擔、利益同享」,有利於「保證投資回報」。「真正意義上的中介組織要把投資納入自己的資產組合中」,這樣的論斷也反映在《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中。它指出:「金融中介是從事買賣金融資產事業的企業」。把這種企業稱作「金融中介」,是要表明金融中介在資產選擇、組合當中的作用,應當說是廣義的金融中介。而對相對狹義的金融中介而言,實際上是「金融經營」。這樣的概括基本上符合西方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實際,說它「基本上」符合實際,是因為在那裡有的金融機構運作中,沒有資金盈餘者的投資與自己的資產結合起來,比如「契約型基金經理公司」,它具有單純的中介機構的性質,只有「公司型基金經理公司」才把資產盈餘者的投資與自己的資產結合在一起。在市場經濟中,中介組織是介於企業、個人之間,為其服務、溝通、監督、協調為主要職能的社會組織。它主要由三類組成:一是行業性中介組織,如行業協會、學會、商會、研究會;二是公證性中介組織,如律師、會計師、資產評估等事業事務所以及證券、仲裁等中介組織;三是服務性中介組織,如就業、廣告、房地產等服務組織。在考察金融領域的中介組織時,必須服從於市場經濟中中介組織的傳統和習慣,即長期以來已經被社會公眾廣泛認同的含義和能夠接受的概念。因此,我們更傾向於把金融經營組織與真正的金融中介組織區別開來。二、金融中介機構存在和發展的理論支撐1.代表性的金融中介理論:交易成本說和信息對稱說。金融中介機構為什麼能夠存在和發展,換句話說,它存在和發展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靠什麼理論支撐解釋?於是就產生了各式各樣的金融中介理論。最具有代表性的金融中介理論是「交易成本說」和「信息對稱說」。「交易成本說」認為,金融中介機構之所以存在,就在於它能降低交易成本,如果交易成本等於零,金融中介機構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信息對稱說」認為,金融中介機構之所以存在,就在於它能夠緩解資金融出者與融入者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如果二者的信息是對稱的或容易把握的,金融中介機構也沒有存在的必要。這兩種學說密切相關:金融中介機構的存在能降低交易成本,就在於它掌握信息的系統性、廣泛性和專業性,可信性和分享性,也就是說,它在融資中能夠系統地、較大范圍地掌握融資雙方的信息,而這些信息經過專業化的分析、加工,提高它們的可信度,使得每個投資者都可以分享,因而能大大降低每個投資者參與金融交易的成本。除「交易成本說」和「信息對稱說」外,用來解釋金融機構存在和發展的金融中介理論,還有「規模經濟說」、「防範風險說」和「增強資產流動性說」。「規模經濟說」認為,金融中介機構是「貸者的集中和借者的集中」,「積少成多,續短為長」所以能求得規模經濟。「防範風險說」認為,金融中介機構能轉移風險、分散風險和穩定風險。轉移風險是指通過它的操作能使風險在時間、空間上變動;分散風險是指它通過對資產負債的「打包分拆」,使風險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穩定風險是指它能夠協調社會上風險偏好者與風險厭惡者之間的關系,從而使整個社會的金融風險穩定在一定承受力的水平上。「增強資產流動性說」認為,金融中介機構能夠提供多種多樣的金融商品,從而使資產的替代品多元化、連續化,能夠提高資產的變現能力,從而增強其流動性。金融中介理論雖然各種各樣,但它們都集中回答一個問題,即金融中介機構為什麼能夠存在,或它們的生命力何在。盡管如此,它們觀察問題的角度仍有所不同或者說提出這種學說有著不同的思維方式:「交易成本說」、「信息對稱說」和「增強資產流動性說」,是基於融資參與者的角度,分析金融中介機構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而「規模經濟說」和「防範風險說」是基於金融中介機構自身的角度,分析金融中介機構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2.市場發展與金融中介理論的推進。20世紀60~70年代以後,由於金融創新和金融商品的增多,金融市場有很大的發展,但金融中介機構並沒有減少,反而增多,企業和家庭仍然依賴金融中介機構融資,這種狀況主要體現為「共同基金」的興起。解釋這種狀況興起的原因是「參與成本說」。「參與成本說」認為:金融市場具有有限參與的性質,即並不是每一個投資者都能無成本地參加交易的,參加交易必須付出成本,有了成本因而參與有限。換句話說,要參與金融市場必須付出成本即「參與成本」。參與成本包括學習成本和機會成本,學習成本是為了取得參與金融市場交易的能力,減少機會成本是為了節約參與金融市場交易的時間。由於存在「參與成本」,為了減少「參與成本」,不少企業、家庭仍然依賴金融中介機構融資,這也是站在投資者的角度,闡明中介機構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3.發展中國家的實際與中介理論創新。上述解釋金融中介機構存在的理論是基於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的現實,總的說來具有解釋力和生命力。但怎樣運用這些理論去解釋發展中國家、特別是處於轉型經濟中的發展中國家金融中介機構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則需要研究。理論來源於實踐並結合實踐,發展中國家最大的實際是尋求發展,經濟和社會發展是發展中國家的首要任務,而一般說來,面對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環境是資源豐富,但經濟發展不平衡,收入差距較大。在這種狀況下,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不是一般意義上需要金融中介機構,而是特殊意義上需要金融中介機構。其特殊性就在於:(1)不僅需要金融中介機構融通資金,而且需要它們積累資金;(2)不僅需要金融中介機構支持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而且需要金融中介調控經濟和社會的發展;(3)不僅需要金融中介機構為家庭和企業的資產選擇服務,而且需要金融中介機構為政府特別是地方政府的經濟發展服務。在這種狀況下,金融中介機構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很大程度上或主要不是市場調節的需要,而是政府調控的需要。特別是在「信用必須集中於國家手中」的傳統理論指導下,更是明顯。所以,結合發展中國家的實際,解釋金融中介機構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應當看到政府推動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這可謂創新的金融中介理論:「推動發展論」。我國不僅是發展中國家,而且是轉型經濟的國家,現階段的要務是發展的同時要致力於改革。不發展,經濟實力上不去;不改革,經濟體制難以轉型。這是我國當前面臨的最大的實際。面對這樣的實際,不僅要推動金融中介機構的發展,而且要促進其改革,而面對改革的最大課題,是如何促進國有經濟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以國有經濟為主體,這種體制反映在金融領域長期以來的狀況是:國有企業缺乏資本金,而流動性資金的需要主要由銀行特別是國有銀行供給。金融中介機構不僅為國有企業積累資金,而且幾乎成43為國有企業的財務結算和現金出納。為了徹底改變這種狀況,需要金融中介機構在資金融通方面、機制建立方面以及市場導向方面等,採取配套措施。也就是說,要從這一方面去理解認識金融中介機構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這可謂又一創新的金融中介理論:「配套改革論」。隨著經濟的發展,貨幣收入水平的提高,思想觀念的轉變,人們的需求在變化。相當多的人不僅要消費物質產品,而且要消費精神產品;不僅要勞動就業,而且要贏得更多的時間休閑。在這種狀況下,金融消費方興未艾,是現階段呈現出的新生事物。概括地說,金融消費是社會公眾購買金融公共產品享受金融服務的行為。這種行為與金融投資有聯系,但有別於金融投資,它們的主要區別是:金融消費要付出,不能求得額外的回報,而金融投資一般都要尋求回報;金融消費不存在風險,而金融投資一般都存在風險;金融消費與金融中介機構發生的契約關系是承諾提供服務與享有服務的關系,而金融投資是債權債務關系。這種區別表明:沿用傳統的或已有的金融功能是難以解釋的;同時表明,社會對金融的需要促進了金融中介機構功能的發展。反過來說,金融功能的發展必須適應社會對金融消費的需要。所以,用以解釋金融中介機構存在和發展的金融中介理論,絕不能停留在已有的理念上。已有的理念主要基於發達的市場經濟,立足於融資、投資、避免風險,它沒有納入金融消費。但客觀的形勢是社會經濟生活的狀況逼著我們要從實際出發,要面對現實。基於這樣的理念,在解釋金融中介機構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中應當納入「金融消費論」,這可謂金融中介理論的重要創新。三、機構融資與市場融資總的說來,機構融資與市場融資二者體現的契約關系不同、技術安排不同、可選擇的范圍不同等。一般說來,機構融資要產生雙層的契約關系,即資金融出者與中介機構的契約關系和中介機構與資金融入者之間的契約關系,而市場融資只產生單層的契約關系,即資金融出者與融入者之間的契約關系。雙層的契約關系會產生多重的激勵機制、約束機制和監督機構;單層的契約關系會產生單一的激勵機制、約束機制和監督機構。由於機構在融資中能夠提供一種信用資證,作為資金融出方資產的替代品,比如銀行簽發支票,在技術上能夠轉換。而在市場融資中,沒有中介機構提供的信用資證作為資金融出方的資產替代品,在技術上不能轉換。相對說來,機構融資可選擇的范圍較窄,而市場融資可選擇的范圍較廣。是選擇機構融資,還是選擇市場融資,其影響的因素較多,重要的是融資的成本和效率。這取決於需求與供給雙方的選擇。一般說來,(1)機構融資由機構運作,具有間接性和集中性的特徵,主體雙方是既定的;而市場融資由供求雙方運作,具有直接性和分散性的特徵,融資的一方即融出方是不確定的。(2)機構融資,信息不需要投資者把握,外部信息內部化,信息可不透明,可「暗箱操作」;而市場融資信息必須要投資者自己把握,內部信息外部化,信息必須透明,不能「暗箱操作」,如果暗箱操作有違「公開、公正、公平」。(3)機構融資是一種復合型的融資,能夠分散風險,風險由機構承擔。而市場融資是一種單一型的融資,難以分散風險,風險由投資者承擔。總之,機構融資與市場融資的劃分在於二者有不同的性質、特點,是融資制度的安排。一般說來,融資雙方只能在既定的制度中選擇。但融資制度是融資雙方創造的,是發展變化的,所以要考察機構與市場的關系。四、金融機構與金融市場的關系金融市場不是一個空間概念,而是貨幣和其他金融商品的供求關系體系。金融機構作為金融市場的主體應當是這一體系供求關系的孕育者、承擔者和推動者。討論金融機構與金融市場的關系,也就是考察市場主體與供求關系體系的關系。它們的關系是相互支撐的、互動的、互補的和相互替代的。1.機構與市場應當是不同的組織或不同的制度安排,它們共同構成一國的金融體系。這二者除具有不同的特性外,它們之間是相互支撐的。金融市場靠金融機構提供的產品支撐,金融機構的展業靠金融市場支撐。當金融機構提供的產品具有標准化趨於成熟時,這種產品就會成為金融市場金融交易的對象;當金融市場的包容能力增大、化解風險的能力增強時,金融機構的資產就能證券化融入金融市場。2.機構與市場相互支撐是靜態的考察,如果從動態考察,則二者是互動的關系,即金融機構的有效運作將擴大市場供求關系體系,而市場供求關系體系擴大,又要求金融機構結構的外部調整和內部治理改善。結合我國的實際,比較典型的事例是個人委託貸款和商業銀行保理業務的產生。個人委託貸款建立在對金融機構信任的基礎上,但金融機構又不能作出承諾擔保,它只能起著牽線、搭橋和公證的作用,要有效地運行就必須有良好的信用環境和健全的信用制度。為此,就要求有信託性金融機構,擔保和信用評估類金融機構介入,而當它們有效介入後,市場便擴大了。商業銀行保理業務建立在多方契約關系的基礎上的,這種契約關系要能保證實現,不僅要承諾應盡的義務,而且要享有必要的權利,比如掌握有關方面的市場營銷和財務狀況,這樣就需要改善金融機構的內部治理結構,以適應變化了的市場關系的需要。這二者的互動表明機構的展業必須適應市場的要求,而市場的需求促使機構的外部調整和內部治理結構的改善。美國經濟學家默頓(Merton)認為,機構與市場之間的聯系是動態的具螺旋式的推進,意思是進入金融交易的產品從無到有、從特殊到一般,從不成熟到成熟,始終處於一種動態的過程中。在這一過程中,金融創新起著推動作用。3.機構與市場互補主要基於融資的多元化供給和多樣化需求。以機構融資來說,有融資的「百貨公司」,也有融資的「專賣店」;有公有銀行,有民營銀行。各種金融機構的信用狀況、經濟實力、技術平台、市場定位又有不同,在這種情況下,多樣化的資金需求面對著多元化的資金供給。怎樣選擇,有可能傾向於機構,有可能傾向於市場,也可能「半機構,半市場」。這樣,機構與市場在選擇中就起著互補作用。機構與市場的互補還體現在功能方面。一般說來,機構融資在特定條件下,債權債務關系的約束力相對集中但力弱;而市場融資在群體力量的組合下,債權債務關系的約束力相對分散但力強。這樣就可能產生以市場融資去彌補機構融資的不足,或者以機構融資彌補市場融資的不足,這就是功能上的互補。4.機構與市場的替代主要基於交易成本、風險度和資產的流動性。當機構融資的交易成本低於市場融資時,選擇機構融資,相反,選擇市場融資;當機構融資的風險度小於市場融資時,選擇機構融資,相反,選擇市場融資;當機構融資有利於增強資產的流動性時,選擇機構融資,相反,選擇市場融資。這樣的替代關系還會基於其他因素,有正常的,有非正常的。比如,在商業銀行混業經營的情況下,就可能產生「以債收貸」和「以貸承債」的情況,這也是一種替代,只不過是一種非正常的替代,會產生有損於投資者及廣大社會公眾的替代。因此,考察機構融資與市場融資的替代,既要看到它積極的一面,又要看到它消極的一面,既要評價它的正面效應,又要指出它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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