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金融機構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存在哪些問題
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各地銀行機構加大了對科技型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取得了較好成效。以某市為例,截至2015年三季度末,該市銀行業機構為150多家科技型企業授信130億元,佔全部授信的15%。然而,銀行在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中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制約因素,影響到了科技型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一)企業財務狀況或生產經營狀況無法滿足貸款條件大部分的科技企業為發展中的中小企業,經營發展不穩定,如某市一家科技研發企業,獲取一個項目從研發到投入生產需要大概2年時間,期間客戶只預交少量訂金,研發成功即可獲的全部研發資金,如不成功則合同失效,企業自行承擔研發費用,企業因生產周期長、研發費用高、經營風險大,難以達到銀行貸款條件。
(二)可供抵押擔保的資產少通常科技企業自有資產少,可供抵押的固定資產少,缺乏有效擔保,如某市科創園區為近年來科技企業較為集中的區域,但大部分科技企業為租用園區工廠,自有資產不足以提供抵押擔保;另一方面,科技型企業擁有的知識產權因技術性強、專業性高,難以評估作押。
(三)銀行服務科技型企業能力和意識有待提升銀行專業化產品和服務差異化、特色化還不夠,對科技型企業多樣化融資需求還不能完全得到滿足。目前,大部分銀行基於資金安全方面的考慮,貸款資金必須有符合條件的抵押,某市僅有商業銀行在試行開展「專利權」質押貸款業務;且信貸產品、信貸擔保、業務流程、風險評價等主要還是面向傳統產業客戶和傳統有形資產,未根據科技企業的特點建立有區別的信貸業務系統,也沒有相應提高對科技型企業貸款的風險容忍度考核。
(四)科技型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還需完善缺乏再擔保機構以及地方擔保機構能力偏弱,部分擔保機構對企業發展評估專業性有待提高,仍然以企業是否有擔保、抵押為評判標准,弱化了為企業提供有效擔保的效果。
(五)政府對科技型企業支持有限雖然有政府「兩金」(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和高新技術風險投資基金)的支持,但這些資金在高新技術發展資金中所佔比重小、安排分散,不能對一些好項目大項目提供有力支持。
(六)融資渠道單一調查顯示,銀行信貸仍是科技型企業融資的主要來源,占企業融資的80%以上。社會性的投融資渠道不暢、方式不多。一方面是大量社會資本積淀,另一方面由於科技型企業投資風險大,易受經營環境的影響,變數大、資產少,相應負債能力也比較低,風險較大,難以吸引投資者。企業獲取資金困難,致使一些好項目因缺少資金支持,難於做大做強,不能形成規模效益和實現產業化。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科技型企業的實踐
(一)加強監管引導金融管理部門採取措施引導銀行加強科技型企業金融服務。一是引導銀行建立完善適合科技型企業特點的信用評級制度和信貸業務流程;二是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適當增加基層機構的審批許可權;三是在人力資源、財務資源和信貸規模等方面爭取更多的政策傾斜;四是對科技型企業不良貸款進行科學考核和及時處置;五是鼓勵銀行業機構創新科技型企業融資產品、融資渠道、擔保機制,最大限度地滿足科技型企業發展的需要。
(二)進一步完善服務體系各地緊緊抓住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歷史機遇,積極搭建科技專營支行,某市目前有2家銀行機構成立了科技專營支行,並配備了相關專業人才,在建立商業可持續的科技型企業貸款機制方面進行積極探索,科技型企業金融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
(三)大力推動風險補償機制建設針對科技型企業貸款風險大的特點,各地政府出台了《科技和金融試點信貸融資業務風險補償暫行辦法》,實現了科技型企業融資風險補償機制建設的重大突破,對全面改善科技型企業金融服務環境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辦法》通過對科技支行提供一定數額的壞賬風險補償和獎勵促使銀行提高風險容忍度,降低貸款門檻,加大對科技型企業的信貸投入。
(四)進一步豐富金融服務品種根據科技型企業市場狀況,各地銀行業機構及時開發出滿足科技型企業需求的新產品,如某市商業銀行與市中小企業創新中心、市中小企業發展中心合作,推出「專利權」質押貸款業務;並推出針對以企業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擁有的動產或貨權為抵質押擔保項下的「倉儲通」貸款業務;農村信用社推廣互助式會員制擔保貸款,為9家科技型企業授信5200萬元,累計投放資金3700萬元。
(五)對科技型企業開展上市輔導融資與融智相結合,對有上市預期的科技型企業不僅在資金上給予支持,而且在上市規劃與輔導,募集資金監管與使用,後期發展規劃等方面給予有效的智力支撐,幫助企業實現跨越式發展。以某市為例,在銀行的幫助下,該市有2家科技企業將於2年內實現上市,企業發展即將步入新階段。
(六)積極幫助企業拓寬融資渠道以某市為例,為幫助企業實現融資方式由間接融資向直接融資轉變,2014年度由浦發銀行該市支行主承銷的1家科技企業的5億元中期票據成功發行,為企業拓展了低成本資金的來源渠道,有效支持了企業的快速健康發展。
三、對進一步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的建議
(一)進一步完善對科技型企業的專業化服務機制,開展好間接融資服務進一步推動科技專營支行管理規范化、隊伍專業化、產品標准化、作業流程化、核算獨立化、風險分散化,指導科技專營支行堅持重點服務科技型企業的經營方向、經營理念不變。探索科技支行「一行兩制」模式,堅持並完善科技支行「五個單獨」管理體制——單獨的客戶准入機制、單獨的信貸審批機制、單獨的風險容忍政策、單獨的撥備政策和單獨的業務協同政策;推動貸款審批許可權的下放;堅持信貸評估時財務信息與非財務信息的兼顧、重大項目的聯合評審、風險管理前移、團隊責任制,完善科技支行風險管理機制。
(二)探索知識產權質押模式,開發適合科技型企業的金融產品指導專營機構不斷探索和創新符合科技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推進產品服務創新,滿足科技企業的發展需求。組織建立知識產權交易中心,不斷健全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處置方式;簡化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流程,開通知識產權質押評估「綠色通道」;制定並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評估技術規范和實施辦法;探索「評估+擔保+信評+輔導」的知識產權質押評估模式。建立「統借統還」融資平台的模式;探索信貸工廠模式,推進聯合互保貸款;探索「貸款銀行+助貸機構」的小額貸款模式。推進質押貸款創新,不斷創新保理融資模式。推進股權質押貸款、合同能源貸款、應收租金保理、債權保險融資等方面的創新。
(三)完善科技型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為企業提供切實有效服務大力推進科技擔保機構的創新。推進科技擔保在擔保模式和反擔保模式方面的創新,包括但不限於企業互助擔保、補貼資金貼現,股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無形資產質押;推進科技擔保在業務模式和盈利模式方面的創新,包括但不限於創業擔保、擔保換分紅和擔保換期權。探索貸款銀行、產業園孵化器、創業風險投資機構、政府專項支撐資金、科技擔保機構共同擔保的「科技型企業融資聯合擔保平台」模式。
(四)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創新財政投入方式與機制統籌市縣(園區)兩級支持金融、科技等相關資金,市級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資金,建立政府、金融機構聯動的風險共擔機制,重點用於信貸風險補償、創投風險補償、融資擔保債務發展、引導基金資本金注入和科技金融平台建設工作經費,發揮國有資本戰略導向作用,以更大的政策力度,支持科技金融體系發展。探索政府購買科技創新成果、服務及采購高科技企業產品的新模式;發揮稅收政策的引導作用,探索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和創業投資稅收優惠政策,引導企業進一步增加科技投入。
(五)拓寬直接融資渠道,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完善促進股權投資發展的政策,依託當地區域優勢,積極引進全國性或區域性創業(風險)投資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設立機構和拓展業務;通過政府出資引導,組建產業重組基金,促進成長型企業的發展提高和衰退期企業的整合重組。通過稅收優惠、提供全方位「一站式」辦公服務和項目對接等政策優惠,創造創業風險投資市場發展的良好環境。逐步形成各類股權投資基金聚集區,促進私募股權投資市場的健康發展。通過為PE、VC等風投資本提供通道,拉動銀行貸款等間接融資跟進。完善中小企業改制上市培育系統,通過上市獎勵、土地優惠,財政補貼、稅收優惠或返還和提供中介橋梁、歷史遺留解決、協調服務等,促進科技企業上市。搭建技術產權交易平台,充分發揮其綜合服務功能,有組織推進金融創新和服務協調,不斷增強服務經濟發展的能力
『貳』 銀監會發布《關於提升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的指導意見》的內容是什麼
4月8日,為進一步指導銀行業做好服務實體經濟相關工作,尤其是在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過程中,加大支持力度,銀監會於近日印發了《關於提升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
為給銀行業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營造有利條件,《指導意見》提出,監管機構、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銀行業自律組織要積極推動和配合有關部門,完善相關基礎設施和優化外部環境,重點工作有:一是加強信用信息歸集共享與守信聯合激勵。二是完善多方合作的增信和風險分擔機制。三是加大逃廢債打擊力度。
為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生效,《指導意見》還在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考核評估、促進溝通交流三個方面提出明確要求,以暢通政策傳導路徑,做實做細工作機制,促進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不斷提升。
『叄』 金融企業怎樣支持地方經濟中小企業發展
金融機構如何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中小企業多數處於起步時期,資金緊缺,自身融資能力;一、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支持的現狀及存在的;中小企業不僅是拉動全市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而且還;第一,從銀行方面來看,主要有五個因素;第二,從中小企業自身來看,有四個主要原因;從企業自身來說,中小企業融資受到阻礙有四個原因:;1、中小企業的自身資產不足,尋找貸款擔保難,是難;
金融機構如何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中小企業多數處於起步時期,資金緊缺,自身融資能力有限,迫切需要金融部門的支持。在此,就全市金融機構支持中小企業情況進行了專項調研,並提出一些建議,僅供參考。
一、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支持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中小企業不僅是拉動全市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而且還是安置就業的主渠道。但中小企業所得到的金融支持卻與其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極不對稱。中小企業普遍反映得到銀行的貸款十分困難,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多數金融機構貸款營銷難,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從銀行方面來看,主要有五個因素。一是授權有限。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貸管理體制調整後,對貸款審批許可權實行嚴格的分級管理,上收了基層機構的貸款審批權,幾乎每一筆貸款都需一級分行的授權,極大地削弱了基層機構的自主能力,從而限制了基層機構支持中小企業貸款的許可權。二是體制僵化。國有商業銀行在信貸管理體制與監督機制方面,審批環節過多,手續比較復雜,信貸約束機制過於僵化,這就形成了貸款審批許可權的高度集中、審批程序的復雜化與中小企業資金需求高頻率、小金額、快周轉、強時效之間的矛盾。據調查,多數中小企業對流動資金需求較旺,且資金周轉頻繁,而銀行從受理到發放一般需要大約一個星期的時間,新開戶企業的首筆貸款又必須上報一級分行審批,申請貸款的中小企業往往是急不可待,望而興嘆。三是重「大」輕「小」。在營銷戰略上,國有商業銀行實施的是 「四重」戰略。將貸款主要投放在「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產品、重點客戶」上,這使得貸款投向高度集中,信貸資金更多地流向了國有大型企業,往往形成「貸大、貸長、貸壟斷」現象。中小企業大多數規模較小,信用等級能達到商業銀行要求的也為數不多,絕大多數企業望塵莫及。據統計,四家國有銀行8月末對中小企業貸款佔全部貸款的比重(按加權平均)為30.42%,建設銀行僅為10%,相對於中小企業對GDP73%、對就業70%的貢獻率,資金支持顯然不足。商業銀行的這種抓大放小、扶強扶優的戰略思想從上到下是一脈相承的,致使一些基層機構對中小企業的支持顯得無能為力。四是雙高一低。即貸款門檻高,管理成本高,信貸人員營銷能力低。商業銀行貸款條件相對過高、程序復雜,中小企業很難達到標准,所以很難得到銀行的支持。從銀行角度考慮,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管理成本要遠遠高於大型企業,據不完全統計,平均約為大型企業的5倍左右。在商業銀行追求利潤最大化與風險最小化的利益驅動下,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肯定要受到很大的制約。多樣化的企業和激烈的市場競爭,對營銷人員提出了新的挑戰,信貸營銷人員往往由於能力和水平所限,對市場的專業性知識了解得太片面,甚至匱乏,導致對中小企業的申請項目不能進行正確的前景預測,很難與銀行達成共識,使企業失去了貸款的機會。五是責權利失衡。銀行信貸約束與激勵機制不對稱,責、權與利並不統一。經辦員要承擔很大的風險責任,致使每筆貸款的發放謹小慎微,國有銀行表現尤為突出,貸款發放的多少與信貸人員的利益相關不大,加之中小企業的貸款風險相對較高,限制了信貸人員的放貸積極性。
第二,從中小企業自身來看,有四個主要原因。
從企業自身來說,中小企業融資受到阻礙有四個原因:
1、中小企業的自身資產不足,尋找貸款擔保難,是難以取得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的直接原因。中小企業要取得銀行貸款,按照銀行的規定要具有一定的抵押資產或相當實力的保人進行擔保。但實際上,願意為中小企業擔保的保人不多,即使有些企業願意擔保,但符合銀行條件的擔保企業為數不多。因此一些中小企業想要貸款但苦於找不到擔保企業,便無法在銀行獲得貸款。
2、中小企業制度不健全,經營管理水平不高,競爭力差,影響了銀行業金融機構放貸。近幾年,我市地方中小企業發展是比較迅速的,這給我市經濟結構的調整帶來了良好的機遇。但從我市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過的幾家重點企業看,曾經一致被市場看好的企業如原七台河市鑄造焦廠、全元化肥廠,當時銀行為其注入了上千萬元資金,扶持其發展,後來因企業自身經營管理水平低下、市場競爭能力較弱等種種原因,使企業經濟效益逐漸下滑,導致企業還款延期,同時增加了企業的財務負擔。銀行為加強審慎經營,對這類企業也不敢輕意追加貸款。
3、中小企業信譽度不夠,是企業取得貸款難的主要原因。我市中小企業共計1939戶,年產值在500萬元以上的企業不足70戶,通過銀行業金融機構信用評級,被評為B級以上的企業寥寥無幾。現實中一些中小企業信譽度低,甚至有的企業存在著惡意逃廢債的行為,使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貸款懸空而無法收回,幾年來銀行業金融機構反映數字表明,涉嫌逃廢債的企業戶數,占貸款企業總數近30%,涉及貸款金額高達3億元,這使銀行業金融機構產生了「懼貸」心理,影響了對一些中小企業的放款。
4、中小企業發展的不均衡性,制約著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總體放貸規模。隨著我市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入,市場化進程不斷加快,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使一些中小企業在競爭中處於弱勢,優勢企業與弱勢企業的差距逐漸加大,形成優勢客戶銀行爭搶業務,而弱勢客戶求貸無門。
(三)社會經濟大環境中的現實因素
1、企業改革的不規范,影響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積極性。一是銀行對轉制企業信貸監控難度加大。在企業轉制後,由於股份制企業融資渠道的多元化,從而對銀行依賴性相對減少;一些經濟效益不好的企業因得不到開戶銀行的信貸支持而出現多頭開戶甚至「跑戶」現象;有些企業實行委託經營、租賃經營、合股經營後,財產所有權和生產經營權分離,客觀上造成承貸單位和實際經營「兩張皮」的狀況;有些企業在改制中實行「金蟬脫殼」策略,新企業無意還貸,老企業又無能還貸等等,所有這些加大了銀行對企業信貸監控難度。二是企業破產造成貸款難以回收。在企業改制過程中,一些長期虧損、資不低債、扭虧無望的企業,將不得依法破產。但卻有一些企業,名為破產,實為逃債。一些政府部門從本地利益出發,沒有大局觀念,認為企業破產了,可以逃避債務,給當地企業減
輕了負擔,而銀行資金的損失與當地政府沒有利害關系。久而久之,銀行自然產生「懼貸」心理。
2、依法維護金融債權難。金融部門依法收貸清息時,往往會遇到法律方面的困擾:一是訴訟後審判時間長;二是依法收貸執行難。雖經判決銀行勝訴,卻難以執行。銀行申請強制執行時又要交一定的執行費,而銀行最後往往是得不償失;三是依法破產清算按照法律規定,
其償付順序是破產費用、工人生活費、社會保險費、稅收、所有債權人債務(按比例償還)。由於破產企業已資不低債,按順序償付,輪到銀行時,清償資金已所剩無幾,根本不能彌補貸款損失。正因如此,對一些進入困境的企業,雖然銀行「拉一把」便能「起死回生」,但銀行又豈敢再注入資金援助,一旦新增貸款後,再破產,銀行債權誰來維護?
二、金融機構應如何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
通過以上分析,發現影響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因素不是簡單的、表面的,是復雜的、深層次的,有些問題不是基層銀行所能解決的問題。筆者認為應著重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解決銀行與企業的自身問題,從而更好地為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
(一)建立適合中小企業融資特點的銀行信貸支持體系
1、轉變傳統觀念,樹立全新服務理念,正確認識銀企關系的本質。企業和銀行之間的關系,是一個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關系,是矛盾的共同體。貸款利息收入是銀行利潤的主要來源,從這一層面講,企業就是銀行的生命。所以銀行和從事銀行工作者必須樹立為企業服務的觀念,生產的觀念,最終還是要保證企業能夠持續、更快的發展,支持企業發展就是社會進步,同時就是支持銀行自己的事業。
2、調整經營戰略,轉變對中小企業的營銷策略。商業銀行必須進一步轉變觀念,不要「嫌貧愛富」,要把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擺上重要位置。商業銀行應根據自己的條件和特點及時調整經營戰略、重新進行市場定位。在選擇客戶時,應重點關注產品有市場、技術含量高、發展潛力大、綜合效益好的企業,特別是符合國家目前積極引導和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只要法人代表信譽良好,企業產品有潛在市場,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就要大膽施貸予以支持;對已有信貸關系、信譽良好、金融意識強、經營前景較為樂觀,但是效益暫時欠佳的企業,可以在落實還款保證條件的前提下,通過貿易融資、封閉貸款、短期授信業務等方式幫助企業盡快扭虧為盈;對於出現不良貸款企業,銀行應為企業提供信息、出謀劃策,幫助企業轉制,努力盤活不良貸款。
3、改進授信制度,在授信方式和擔保方式上拓展思路,增大小企業融資的可選擇性和可行性。如在授信方式的選擇上,不拘泥於貸款這一種方式,根據企業業務需求和控險方式的不同,積極辦理銀行承兌、銀行和商業匯票貼現、打包貸款等;在抵(質)押品的選擇上,摒棄過去僅限於存單、房產、土地的狹窄選擇,積極辦理存貨質押、動產抵押、股權質押、無形資產質押、人壽保單質押、專利權質押、進口貨權質押、品牌使用權質押等。
4、要適當下放貸款審批許可權,進一步簡化貸款調查、審查、審批手續,增強對小企業融資的時效性。一是積極推廣授信額度方式,額度內簡化審批程序,適當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比例;推行優良信用企業授信綠色通道制一站式服務;二次以上授信企業資料和審批程序簡略制等。二是建立約束和激勵相對稱的科學管理機制,達到信貸風險約束與增效的雙重目的。三是靈活處置信用貸款與抵押設置的順序問題,對技術改造項目潛力大而資金不足購買設備或更新廠房的小企業,可以採取「先信用後抵押」的形式發放貸款。
(二)監管部門應加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改革步伐和創新力度
作為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在監管過程中,一是要按照中國銀監會「抓住兩頭、帶動中間」的工作思路,大力推進國有商業銀行的綜合改革,要積極促進其分支機構轉換經營機制、強化內部管理、加強市場營銷、全面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同時,積極做好轄內農村信用社改革的准備工作,繼續做好轄內農村信用社的監管工作,保持農村信用社改革過渡時期管理工作的連續性。二是要積極促進銀行業機構增強創新意識,加快改革步伐,增強市場競爭力。監管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要合理確定監管許可權和范圍,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減少不必要的限制。簡化審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激發金融機構開發新產品、拓展新業務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商業銀行增強創新能力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三是要積極促進銀行業機構改善服務手段,提高服務水平。要加強市場調研,傾聽消費者對金融產品、金融服務的呼聲,積極為商業銀行提供信息和咨詢服務。在受理新產品、新服務市場准入的時候,充分注意其科技含量和創新成果,不斷引導商業銀行開發消費者需要的、有廣闊市場前景的新產品、新業務,促進人民生活質量和金融消費水平的提高。要通過加強金融宣傳和信息披露,增進人民群眾對現代金融產品的了解和相關風險的識別。總之,要通過促進我市銀行業金融機構改革創新和改進金融服務,最終促使其增強競爭力,為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不僅僅是企業和銀行之間的事情,而是關繫到全社會的大事,當地政府應為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打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1、加快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一是當地政府要明確信用管理的協調部門,牽頭成立由工商、財稅、社保、質檢、公安、法院、銀監局、人民銀行、信息等有關部門參加的專門機構,負責本地區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提升我市良好的誠信環境。只有增強企業信譽,才能真正建立起良好的銀企合作關系,才能使銀行和企業在改革中共同為地方經濟的發展做出貢獻。二是盡快設立中小企業聯合徵信機構,建立企業信用信息網,向社會公開。三是建立中小企業信用評價機制。在評級指標的設置方面,應充分考慮中小企業的成長性、效益性特點,建立有針對性的評級體系鼓勵和支持守信企業,加大對造假、逃廢債、制售假冒偽劣產品、不照章納稅等失信企業的打擊和處罰力度。
2、有關部門要搭建完善的共享信息平台,積極建立中小企業的信用記錄體系和中小企業信用咨詢機構,為銀行提供中小企業全方位、多視角信用狀況有償咨詢,建立銀行同業的中小企業信用獎罰機制。對於發展前景良好、管理規范、信譽良好的中小企業,可建立「信譽良好的中小企業」名單;對於有騙貸或違約行為的中小企業,應在金融同業中予以通報,增加中小企業及其股東的違約成本,促使其主動增強對自身的風險約束,防止其多頭融資,套取銀行信用。當前,特別要加大對惡意逃廢債務企業的懲處力度,發揮法律強製作用,讓失信者付出成倍的代價,形成不願失信、不敢失信的機制和制度。
3、努力構建中小金融機構、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相互合作,共同對中小企業提供信貸資金支持的格局。逐步改變中小企業單純依靠中小金融機構貸款的現狀,並配套出台針對中小企業融資多元化、多樣化的金融服務措施。著力解決中小企業資金完全依賴中小金融機構貸款的局面,提高中小企業自有資金比例,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通過完善政策和法規鼓勵中小企業發行債券,構建完整、高效的中小企業融資體系,減輕銀行信貸資金壓力。
4、建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機構,形成有效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建立中小企業擔保機構是企業獲得貸款的必要保證,也是有效維護銀行債權的手段之一,擔保機構要簡化手續,成為一個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真正起到為中小企業擔保作用的機構。擔保機構的作用發揮得好,就能為企業取得資金起到關鍵作用。在這一點上可借鑒其他地區的做法,建立由政府部門扶持的擔保基金或政策性擔保機構。進一步拓寬擔保機構的資金來源渠道,改進擔保服務,科學設計擔保機制,積極出台各項相關政策,發展多種類型的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機構,如商業擔保機構、企業互助擔保機構等。同時,建立擔保機構的資本金多層次風險補償機制。對擔保機構的資金來源、資金資助及補償、受保企業及擔保機構的信用評級和風險控制與損失分擔、政府的協調及監管問題進行規范並形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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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為促進普惠金融發展,政府提供了哪些方面政策
近年來,國務院多次研究部署普惠金融領域的政策措施,推動出台一系列貨幣信貸、差異化監管和財稅政策,不斷強化正面引導和負面約束,激勵各類金融機構和市場主體加大普惠金融服務力度。
貨幣政策方面。對普惠金融實施定向降准,繼續落實並完善對各類普惠金融服務機構的優惠存款准備金率政策,發揮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對資金投向、利率的傳導功能,創設扶貧再貸款,同時發揮宏觀審慎工具的激勵引導作用。
差異化監管政策方面。強化監管考核,在前期小微企業貸款、涉農貸款增速、戶數等監管考核目標的基礎上,原銀監會於2018年重點針對單戶授信1000萬元以下(含)的小微企業貸款提出「兩增兩控」的新目標,針對單戶授信500萬元以下(含)普惠型農戶經營性貸款和1000萬元以下(含)普惠型涉農小微企業貸款、扶貧小額信貸和精準產業扶貧貸款等提出增速等新目標。建立差別化的監管指標體系,小微企業貸款適用優惠風險權重,將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小微企業、三農、扶貧等普惠金融服務情況納入監管評價體系,適當提高小微企業、三農等貸款不良容忍度。支持銀行發行小微、三農專項金融債,拓寬普惠金融信貸資金來源。穩步推進小微企業貸款資產證券化、信貸資產流轉和收益權轉讓等業務創新,加速資金流轉。拓寬不良資產處置渠道,鼓勵試點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不良貸款資產支持證券,鼓勵通過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合規開展小微企業不良資產收益權轉讓試點。
財稅政策方面,對銀行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貸款利息免徵增值稅、對貸款合同免徵印花稅,准予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延續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有關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擴大自主核銷權。整合設立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包括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等4個資金使用方向。
答案由關數e海關數據科技服務平台整理自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首次發布普惠金融白皮書答記者問
『伍』 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若干意見的改革創新
(一)深化認識、轉變觀念,切實提高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水平。金融系統要深入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13號)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要求,進一步增強做好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責任感和大局意識,切實改變經營和服務理念。要把改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擴大中小企業信貸投放作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信貸經營業務的重要戰略,確保小企業信貸投放的增速要高於全部貸款增速,增量要高於上年。
(二)改造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確保符合貸款條件的中小企業獲得方便、快捷的信貸服務。各金融機構要對中小企業設立獨立的審批和信貸准入標准,壓縮中小企業貸款審批流程,切實提升貸款審批效率。鼓勵有條件的銀行為中小企業開辦一站式金融服務。積極推廣靈活高效的貸款審批模式。研究推動小企業貸款網路在線審批,建立審批信息網路共享平台。
(三)堅持有保有壓、明確支持重點,積極推動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健康發展。優先滿足中小企業符合國家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要求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興業態項目資金需求,加大對具有自主知識產品、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拳頭產品中小企業的支持,提升中小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嚴格控制過剩產能和「兩高一資」行業貸款,鼓勵對納入環境保護、節能節水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投資項目的支持,促進中小企業節能減排和清潔生產。鼓勵金融機構支持東部地區先進中小企業通過收購、兼並、重組、聯營等多種形式,加強與中西部地區中小企業的合作,有序實現產業轉移。加快推動發展文化創意、服務外包以及其他就業吸納能力強、市場需求大的服務業中小企業發展。
(四)實施小企業金融服務差異化監管。銀監會派出機構要因地制宜制定科學、審慎的小金融機構市場准入細則,實行分類監管、差異化監管,不斷提高監管技術和監管有效性。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要進一步落實小企業金融服務「四單」原則,既單列信貸計劃、單獨配置人力資源和財務資源、單獨客戶認定與信貸評審、單獨會計核算,構建專業化的經營與考核體系。各金融機構要增強風險管理意識,針對小企業客戶風險狀況,制定風險管理業務規則,培養熟悉小企業業務的風險管理經理,逐步建立與小企業業務性質、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完善、可靠的市場風險管理體系。認真貫徹落實對小企業授信工作的相關規定,制定小企業信貸人員盡職免責機制,切實做到盡職者免責,失職者問責。
(五)推動適合中小企業需求特點的金融產品和信貸模式創新。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有效防範風險的基礎上,推動動產、知識產權、股權、林權、保函、出口退稅池等質押貸款業務,發展保理、福費廷、票據貼現、供應鏈融資等金融產品。探索開展依託行業協會、農村專業經濟組織、社會中介等適合中小企業需求特點的信貸模式創新。加大電子銀行業務宣傳,引導和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提高電子商業匯票在中小企業客戶中的使用率。鼓勵金融機構依法合規開展同業合作,穩步發展貸款轉讓業務,合理調劑信貸資源,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支持。
二、 建立健全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多層次金融組織體系
(六)提高大型銀行對中小企業的服務意識和能力。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要繼續推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建設。大型銀行在已建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基礎上,要進一步向下延伸服務網點,切實做到單獨統計和調控,完善評審機制,使專營機構充分發揮作用,實現中小企業尤其是小企業金融業務的針對性服務。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要加快改造機構網點,完善小額貸款功能,創新信貸產品,提升對微小企業、個體工商戶等重點客戶的金融服務。
(七)積極發揮中小商業銀行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作用。中小商業銀行要准確把握「立足地方、服務中小」的市場定位,把支持地方經濟發展,支持中小企業、私人企業以及個體工商戶作為工作重點,努力打造自身「服務中小企業」品牌。充分發揮中小商業銀行的地緣優勢,挖掘企業信用信息,為降低中小企業融資門檻創造良好環境。建立穩定的信貸員隊伍,以適應中小企業特點為標准,探索提供延伸服務,較好滿足中小企業的特殊金融服務需求。取消符合條件的中小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准入數量限制,鼓勵其優先到西部和東北地區等金融機構較少、金融服務相對薄弱地區設立分支機構。
(八)推動服務縣域中小企業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穩步發展。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到金融服務空白鄉鎮開設村鎮銀行和貸款公司。堅持小額貸款公司風險防範和規范發展並重,支持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轉為村鎮銀行。大中型商業銀行在防範風險的前提下,為小額貸款公司提供批發資金業務,但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業金融機構可獲得融資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
三、拓寬符合中小企業資金需求特點的多元化融資渠道
(九)完善中小企業股權融資機制,發揮資本市場支持中小企業融資發展的積極作用。鼓勵風險投資和私募股權基金等設立創業投資企業,逐步建立以政府資金為引導、民間資本為主體的創業資本籌集機制和市場化的創業資本運作機制,完善創業投資退出機制,促進風險投資健康發展。加大中小企業上市前期輔導培育力度,支持自主創新和有發展前景的中小企業發行上市。積極發展中小板市場,加快發展創業板市場,努力擴大中小企業上市規模。建立和完善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公司再融資及並購制度,完善中小企業上市育成機制。積極推進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適時將試點擴大到其他具備條件的國家級高新技術園區,完善監管和交易制度,改善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環境。
(十)逐步擴大中小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發行規模。積極推進完善短期融資券、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和集合票據的試點工作,適當簡化審批手續,對中小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實行綠色通道。對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中小企業發行直接債務融資工具的,鼓勵中介機構適當降低收費,減輕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負擔。培育銀行間債券市場合格投資者,為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市場創造條件。進一步完善風險控制、信用增進等相關配套機制,為優質中小企業在債務融資工具發行階段提供信用增進服務。
(十一)大力發展融資租賃業務。扎實推進擴大商業銀行設立金融租賃公司試點工作。支持金融租賃公司按照「商業持續」原則,開展中小企業融資租賃業務創新。完善融資租賃公示登記系統,加強融資租賃公示系統宣傳,提高租賃物登記公信力和取回效率,為中小企業融資租賃業務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加強對融資租賃業務的指導監督,促進融資租賃行業規范化,管理統一化,合同統一化,在規避風險的同時保證融資租賃有序、規范發展。
四、大力發展中小企業信用增強體系
(十二)加強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日常監管。督促融資性擔保公司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嚴格控制風險集中度和關聯方擔保。指導融資性擔保公司加強資本金管理和內控機制建設,不斷提高風險管理水平。將擔保機構經營情況納入人民銀行企業徵信系統實施統一管理。推動地方政府建立各類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融資擔保基金、非營利性小企業再擔保公司、貸款獎勵基金,合理分擔小企業貸款風險。貫徹落實擔保行業各項法規,完善規章制度建設,盡快形成以出資人自我約束為監管基礎,以地方政府部門為監管主體,全國統一規范運營的擔保體系,提高融資性擔保公司資金使用效率。
(十三) 完善創新適合中小企業需求特點的保險產品。繼續推動科技保險發展,為高新技術型中小企業提供創新創業風險保障。積極發展信用保險和短期抵押貸款保證保險等新型保險產品,鼓勵保險機構積極開發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保險產品。科學合理地釐定針對中小企業的保險費率,提高保險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保險服務的積極性。繼續落實對中小商貿企業投保國內貿易信用險給予保費補助政策。
(十四)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加強中小企業信用宣傳,增強中小企業信用意識。多渠道採集中小企業信息,擴大、豐富中小企業信用檔案信息,結合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提高對中小企業的信用信息服務水平。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建立多層次的中小企業信用評估體系,發揮信用擔保、信用評級和信用調查等信用中介的作用,增進中小企業信用。開展信用培植、延伸金融服務,提高中小企業融資機會。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中小企業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探索建立中小企業徵信系統。
(十五)建立健全信息溝通機制,創造良好生態環境。鼓勵舉辦多種銀企對接活動,為銀行業金融機構和中小企業提供交流合作的機會。向中小企業提供融資輔導和咨詢服務,幫助和支持中小企業健全企業制度,強化內部管理,提高生產經營信息的透明度,有效減少借貸雙方信息不對稱,增強中小企業市場融資能力。建立合作平台,發揮行業協會、民間商會、工商聯等在銀企對接中的橋梁作用,爭取在信息搜集、客戶篩選、風險防範等方面取得成效。
五、多舉措支持中小企業「走出去」開拓國際市場
(十六)充分發揮中小企業出口信用保險的作用,加大優惠出口信貸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鼓勵和支持中小企業在跨境貿易試點地區使用人民幣進行計價結算。鼓勵金融機構提高服務質量,幫助中小企業降低成本,拓展業務。
(十七)改進中小企業外匯管理,為中小企業提供便利。減少中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在借用外債政策方面的差別,允許有借款能力和資金需求的各類中資企業對外借款以滿足其境外資金需求。支持中小企業購匯對外投資。
六、加強部門協作和監測評估機制建設
(十八)各級金融管理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協作,督促和指導政策的貫徹落實工作,在政策規劃、機構建設、人員培訓、宣傳服務等方面加強合作交流,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協調機制,建立定期通報制度。要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制度,將中小企業貸款納入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內容,對中小企業信貸業務設立單獨的考核指標,定期公布考核結果並上報人民銀行總行,督促金融機構提高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要加強中小企業信貸統計監測與分析,督促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認真貫徹落實大中小型企業貸款專項統計制度和國家中小企業劃分標准,切實提高數據報送質量,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貸款統計制度。
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會同所在省(區、市)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將本意見聯合轉發至轄區內金融機構,並協調做好本意見的貫徹實施工作。
中國人民銀行
銀 監 會
證 監 會
保 監 會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陸』 國務院常務會議對強化小微企業的政策支持和金融服務的措施有哪些
『柒』 國家對民營企業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為激發民營經濟的活力和創造力,緩解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並進一步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2月14日,國務院網站全文刊發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切實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強金融對民企、小微和「三農」的支持力度。
對於民企的支持方面:
《若干意見》提出以實施差別化貨幣信貸支持政策、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等多措並舉提升對民營企業金融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此外,要求強化融資服務基礎設施建設,著力破解民營企業信息不對稱、信用不充分等問題;完善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著力疏通民營企業融資堵點;積極支持民營企業融資紓困,著力化解流動性風險並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在實施差別化貨幣信貸支持政策方面,要求合理調整商業銀行宏觀審慎評估參數,鼓勵金融機構增加民營企業、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增加再貸款和再貼現額度,把支農支小再貸款和再貼現政策覆蓋到包括民營銀行在內的符合條件的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票據融資支持力度,簡化貼現業務流程,提高貼現融資效率,及時辦理再貼現。加快出台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支持民營銀行和其他地方法人銀行等中小銀行發展,加快建設與民營中小微企業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務體系。深化聯合授信試點,鼓勵銀行與民營企業構建中長期銀企關系。
在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力度方面,要求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擴大直接融資。完善股票發行和再融資制度,加快民營企業首發上市和再融資審核進度,結合民營企業合理訴求,研究擴大定向可轉債適用范圍和發行規模,並促進新三板成為創新型民營中小微企業融資的重要平台等。
在提高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方面,《若干意見》明確,支持金融機構通過資本市場補充資本,加快商業銀行資本補充債券工具創新,支持通過發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轉股型二級資本債券等創新工具補充資本。從宏觀審慎角度對商業銀行儲備資本等進行逆周期調節。把民營企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質量和規模作為中小商業銀行發行股票的重要考量因素。研究取消保險資金開展財務性股權投資行業范圍限制,規范實施戰略性股權投資等。
「抓緊建立『敢貸、願貸、能貸』長效機制。」《若干意見》要求,商業銀行要推動基層分支機構下沉工作重心,提升服務民營企業的內生動力,完善內部績效考核機制,建立健全盡職免責機制,提高不良貸款考核容忍度等。有效提高民營企業融資可獲得性,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要要在提高民營企業融資可獲得性和金融服務水平等方面積極發揮「頭雁」作用。還要求商業銀行減輕對抵押擔保的過度依賴、提高貸款需求響應速度和審批時效,增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可持續性
在支持民營企業融資紓困方面,《若干意見》要求加快實施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和證券行業支持民營企業發展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研究支持民營企業股權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發起設立民營企業發展支持基金。支持資管產品、保險資金依法合規通過監管部門認可的私募股權基金等機構,參與化解處置民營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等。
《若干意見》提出的基本原則是「公平公正、聚焦難點、壓實責任、標本兼治」要求對各類所有制經濟一視同仁,消除對民營經濟的各種隱性壁壘;堅持問題導向,著力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重點解決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不敢貸、不願貸、不能貸」問題;金融管理部門要切實承擔監督、指導責任,財政部門要充分發揮財稅政策作用並履行好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金融機構要切實履行服務民營企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持續提升金融服務民營企業質效。
『捌』 金融如何支持民營經濟發展
民營經濟是調整經濟結構、優化產業布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加快發展的戰略支撐,是經濟發展中最具活力的增長力量。要實現國民經濟的可持續健康發展,需要把發展民營經濟擺在極其重要的位置。 金融機構在支持民營經濟發展上存在體制機制上的弊端。民營企業融資難,歸根結底是很多金融機構在體制機制上設置了障礙,致使民營企業融資的門檻過高。要改變這種現狀,就要從改善銀行內部管理機制入手,逐步建立有利於民營企業發展的體制機制。 國有商業銀行針對民營企業的產品設計模式存在缺陷。近幾年,國有商業銀行大量資金上存,銀行和民營企業之間長期存在「銀行有錢貸不出、企業缺錢卻貸不來」的「兩難」局面。除了體制機制的因素外,更主要的是國有商業銀行缺少適合民營企業的信貸產品,其產品設計模式存在缺陷。 政府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服務方式有待改變。政府部門要從計劃經濟的行政干預銀行信貸投放,向引導服務金融機構主動投放轉變。政府的職能定位要清晰、明確,服務到位、不越位。 民營經濟發展所付的融資成本過高。由於民營企業普遍存在的規模小、底子薄、資質差等原因,很多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融資條件苛刻、手續繁瑣、利率過高,加重了企業的負擔。尤其是地方商業銀行對民營企業利率一浮到頂,小額貸款公司甚至達到了民間借貸利率的水平。貸款成本已經成為民營企業沉重的經營包袱。從長遠來看,金融機構幫扶民營企業與實現自身利潤最大化的經營目標並不矛盾,在當前國有企業及政府性工程、項目有限的情況下,只有幫助扶持好民營經濟,使民營經濟良性發展,金融機構才能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因此,希望各金融機構切實轉變思想觀念,讓民營企業在利率水平上與國營企業一樣享受「國民待遇」。 為此筆者建議:一是完善擔保基金。可成立由政府牽頭、財政出資、企業為核心、金融機構為後盾的聯合擔保機構,並設立擔保基金,對民營企業融資進行擔保。二是出台鼓勵性政策,積極引進培育中小金融機構,拓展民營經濟的融資渠道,更大程度上滿足民營企業的融資需求。三是通過建設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獎懲制度等手段,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打造「信用松原」,為民營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 要積極為民營企業爭取各項優惠政策。有效利用差別存款准備金政策。積極爭取民族用品企業的信貸優惠政策。自「十五」、「十一五」開始,中央財政聯合國家民委、中國人民銀行對生產民族特需產品的企業貸款實行貼息政策,而且貸款利率優惠。目前我市有5家企業獲得國家民委批准指定為生產民族特需企業。今年在市人民銀行推動下,已經有一家長嶺縣的企業獲得貼息貸款3000萬元,少支付利息近100萬元。其餘4家企業尚未享受到此項優惠政策,尚有較大推廣空間。人民銀行將持續關注此項工作,推動更多民營企業享受此項優惠政策。充分發揮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作用。受金融機構業務品種、管理體制和人民銀行利率政策的影響,目前人民銀行再貸款、再貼現可運用空間還很大。為充分發揮其作用,一方面人民銀行將積極向上級行爭取再貸款、再貼現額度,為滿足金融機構的資金需求提供保障。同時積極向上級行爭取利率優惠及使用條件方面的寬松政策。另一方面各金融機構也要努力改善自身經營狀況,降低不良資產比率,從而獲得更多的再貸款、再貼現政策支持。 商業銀行要加大信貸支持力度,為民營經濟發展注入活力。
『玖』 國務院有金融辦這個部門嗎職能是什麼
金融辦不是國務院的部門,是地方機構。
金融辦,即地方政府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的簡稱,是代表地方政府負責金融監督、協調、服務的辦事機構,其主要工作職責為: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地方黨委、政府有關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項決定、決議等,督導、檢查落實執行黨委、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
二、研究分析宏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本地區金融運行情況,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產業發展的中短期的規劃和工作計劃。提出改善金融發展和安全環境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對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的服務,促進地方經濟協調發展和穩定。
三、積極協助上級政府和監管機構對本地金融機構的管理或監管。
四、負責組織協調規范、整頓和維護本地區金融秩序,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促進地方國有金融資產的監督管理,維護地方國有金融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五、負責本地區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重大事項,研究制定本地區資本市場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協調處理有關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的重大問題,積極協助推動企業改制上市和扶持上市公司的工作,並對資本的資金運作進行監管。
(9)金融部門強化服務支持企業加快發展擴展閱讀:
「金融是實體經濟發展的「血液」和重要支撐。作為服務金融的職能部門,縣金融辦強化金融服務,服務實體經濟、銀行機構、社會公眾,切實履行金融部門職能,助力全縣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在全縣金融工作座談會上,建湖縣金融辦負責人說。
強化服務實體經濟。加大銀企對接力度,主動向銀行推介「三有一缺」企業和80個新增長點項目,引導銀行機構早介入、早服務、早投放,實現精準對接。
加快企業上市,組織掛牌上市企業現場會診活動,建立健全企業上市服務體系,重點圍繞劍牌、振華、歐吉爾3家「金種子」企業完善提升「一企一策」培育推進方案,著力解決企業上市過程中工商、稅務等方面問題,實行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全程幫辦。
強化服務銀行機構。針對財政部印發的《關於規範金融企業對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投融資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組織各銀行機構加強學習研究,主動策應政策形勢變化,改變間接融資傳統思維,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推廣和使用綠色債券、雙創債券、可續期公司債券等直接融資工具。
強化社會公眾服務。充分利用「金融知識宣傳」「送戲下鄉」「法制宣傳」「校園宣傳」等載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引導群眾樹立正確的理財觀念,增強群眾防範和抵禦金融風險的意識和能力。
組織開展打非專項行動,重點對小貸公司、農民資金互助社、民間借貸等重點領域開展自查自糾、集中整治,做到早發現、早預警、早控制、早處置。依法打擊逃廢債,協調公安等部門,深入持續開展打擊逃廢債專項行動,切實維護全縣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
強化履職服務職能。大力開展「資本招商」活動,引進風投創投等社會資本參與江淮生態經濟區建設、工業振興行動計劃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推動經濟與金融的同頻共振。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金融辦
參考資料來源:建湖人民網-縣金融辦強化服務推進實體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