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非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辦理票據轉貼現業務嗎
非銀行金融機構可以作為交易中介,但是不能持票。也就是說,你最多隻能拿幾個BP的居間費,交易產生的利潤是不能享有的。
㈡ 向非金融機構貼現利息沒有正規票據怎麼入賬
個人認為兩種方式,若純粹是為了解決對應資金科目的問題,可以用情況說明加上其他發票沖抵來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未必將貼息入到財務費用中。若真實反映業務情況,則需事先將貼現的票據復印後,加上後期銀行進賬單,以及相應的情況說明,將貼息計入財務費用中。
㈢ 非金融企業可以貼現嗎
非金融企業票據是可以貼現的
㈣ 如何認定非金融機構的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效力
我們是專業做承兌貼現的,你這個問題本來就有問題,非金融機構是不能開具銀行承兌的,只有銀行才可以開具銀行承兌,
㈤ 企業向非金融機構貼現所發生的利息費用,沒有正規票據應如何入帳
我國是不允許向非金融機構貼現的,因為風險巨大。沒有正規的發票肯定抵不了稅的。貼專出的屬資金沒有存到公司賬上更反映了公司的巨大風險。單純此事做賬的話就是
借 其他應收
財務費用
貸 應收票據
對於你補充的問題,反映了你司的財務監控問題啊。賬務應該是很容易走的,直接走其他應收不就可以了。現金還款決然不行的。對方怎麼可能會給你們開400萬的現金收據呢?
㈥ 銀行承兌匯票可以向非銀行貼現嗎如果可以如何入賬
沒有辦理過,但這樣肯定是不合法的。如果一定要這樣做,建議還是直接拿現金吧!
㈦ 企業之間允許直接進行票據貼現嗎
不可以,貼現申請人只能向銀行貼現(現在個別非銀行金融機構也可以貼現)。
㈧ 我想咨詢一下非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不可以從事放棄部分追索權的票據貼現業務有沒有相關的先例或者規定謝
1.貼現業務原則上是銀行的專營業務。
2.民間貼現行為是違法的,但又是客觀存在的回。如是真實的交易,即答支付對價,不是詐騙,則基本不存在被判罪入刑的問題。
3.非銀金融機構直接辦理票據貼現業務的基本沒有,更別說部分放棄追索權了。
4你提及非銀行金融機構,那是否是證券或保險等,這個最好包裝後處理,如票據收益權轉讓等。如是銀監會批准設立的非銀金融機構,建議不要直接從事票據貼現業務,包括部分放棄追索權。總之,非銀經營票據業務,存在違規但不違法的問題。具體還要結合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批准機構的要求來判斷。
㈨ 企業之間銀票貼息可以入賬嗎
承兌貼息如何稅前列支?問:承兌貼息各類情況(1)向非金融機構或個人貼現,未取得發票;(2)向關聯企業開具承兌匯票,關聯企業持承兌向銀行貼現,銀行貼現單子利息支付人為關聯企業,實際資金由本企業承擔,利息也由本企業支付,造成票據抬頭與企業不符,未取得合法憑證;(3)貨物銷售給對方單位(非本地企業)後,對方付款方式為承兌匯票,企業為取得現款,同意支付承兌貼現息,並取得對方開具的收據,本企業支付的貼現息在財務費用中列支(類似現金折扣)。答:對上述類型的貼息費用暫按借款利息支出相關規定在稅前扣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二)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依據上述規定,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支付的貼現費用,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准予稅前扣除。
㈩ 企業向非金融機構貼現所發生的利息費用,沒有正規票據應如何入帳
財務上可以依收據來進行賬務處理。
但企業所得稅不得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