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收支預算
本表反映預算年度內企業經營活動、投資活動以及融資活動形成的現金收入和支出。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可以隨時用於支付的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一、現金收入項目的指標說明
1、經營收入:反映企業經營活動過程中取得的現金。
1)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入:反映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實際收到的現金,包括企業銷售材料和代購代銷業務收到的現金。
2)稅費返還收入:反映企業收到返還的各種稅費。
3)房地產租賃收入:反映企業出租房地產收到的租金等收入。
4)其他與經營相關的收入:反映企業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相關的現金。
2、投資收入:反映企業投資活動過程中取得的現金。
1)子公司上繳的利潤、股息紅利:反映企業因權益性投資而取得的現金股利以及從子公司、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分得利潤收到的現金。
2)子公司產(股)權轉讓收入:反映企業出售、轉讓的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而收到的現金。不包括收回的非現金資產。
3)其他權益性投資收入:反映企業因權益性投資而取得的其他現金。
4)債權性投資利息收入:反映企業因債權性投資而取得的現金利息。
5)債權性投資處置收入:反映企業收回長期債權投資本金而收到的現金。
6)其他權益性投資收入:反映企業因債權性投資而取得的其他現金。
7)固定資產處置收入:反映企業處置固定資產所收回的現金,扣除為處置這些資產而支付的有關費用後的凈額。包括由於自然災害所造成的固定資產損失而取得的保險賠償收入。
8)房地產處置收入:反映企業處置房地產所收回的現金,不扣除為處置這些資產而支付的有關費用。包括由於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房地產損失而取得的保險賠償收入。
9)處置其他長期資產收入:反映企業處置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收回的現金,扣除為處置這些資產而支付的有關費用後的凈額。包括由於自然災害所造成的其他長期資產損失而取得的保險賠償收入。
10)其他與投資相關的收入:反映企業除了上述各項以外,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3、融資收入:反映企業通過直接、間接融資方式取得的現金。
1)吸收權益性投資收入:反映企業收到的投資者通過購買企業發行的股票、企業股權、追加投資等方式投入的現金。
2)債券融資收入:反映企業通過發行債券方式籌集的現金。
3)借款收入:反映企業向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等舉借短期、長期借款收到的現金。
質押借款融資收入:反映企業通過提供質押方式,向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等舉借借款收到的現金。
4)其他融資收入:反映企業除了上述各項以外,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如現金捐贈等。
4、其他收入:反映將外幣現金折算為人民幣時形成的差額。
5、本年收入:反映企業當年所有的現金來源。
6、上年收支結余:反映預算年度開始時的企業可使用的現金。
二、現金支出項目的指標說明
1、經營支出:反映企業經營活動過程中支付的現金。
1)購買商品、提供勞務支出:反映企業購買材料、商品、接受勞務實際支付的現金。
2)職工經費支出:反映企業實際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各種津貼和補貼等,以及為職工支付的其他費用。不包括支付給離退休人員的各項費用。
3)稅費支出:反映企業按規定支付的各種稅費。
處置權益性投資的稅費支出:反映企業在出售、轉讓、清理權益性投資過程中應支付的稅費。
處置房地產的稅費支出:反映企業在房地產轉讓過程中應支付的稅費。
4)職工安置支出:反映企業按照政策規定安置職工的現金支出。
處置權益性投資的安置支出:反映企業在出售、轉讓、清理權益性投資過程中安置職工的支出。
處置房地產的安置支出:企業在房地產轉讓過程中安置職工的支出。
5)其他與經營相關的支出:反映企業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相關的現金。如離退休人員費用等。
2、投資支出:反映企業投資活動過程中支付的現金。
1)權益性投資支出:反映企業對外投資的現金支出。
新開辦企業的投資支出:反映企業投資開辦新的企業的現金支出。
子公司的追加投資支出:反映企業對已投資單位追加投資的現金支出。
收購其他企業產(股)權支出:反映企業收購其他企業在已存續單位的股權的現金支出。
2)債權性投資支出:反映企業進行債權性投資支付的現金。
債券投資支出:反映企業購買其他企業發行的債券所形成的現金支出。
3)購建固定資產支出:反映企業購買、建造固定資產的現金支出。其中建造的固定資產包括利息資本化部分。
4)購建其他長期資產支出:反映企業購買無形資產等其他長期資產的現金支出。
5)其他與投資相關的支出:反映企業除了上述各項以外,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3、融資支出:反映企業融資活動的現金支出。
1)權益性融資的派息支出:反映企業實際支付的現金股利,支付給投資者的利潤。
對控股股東的派息支出:反映企業實際支付給控股(相對控股和絕對控股)股東的股息、紅利或利潤。
2)債務融資的還本支出:反映企業償還借款本金、債券本金等的現金支出。
3)債務融資的付息支出:反映企業支付的借款利息、債券利息等的現金支出。
4)其他與融資相關支出:反映企業除了上述各項以外,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如現金捐贈支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租賃費等。
4、本年支出:反映企業當年所有的現金支出。
5、本年收支結余:反映預算年度終了時,企業的現金結存。
2. 什麼是金融機構往來支出
金融企抄業往來支出()金融企業往來支出是指銀行系統商業銀行商業銀行中央銀行間、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之間因資金往來而發生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往來支出,是商業銀行支出的重要組成部分,金融企業往來支出的多少,直接影響損益的變動,而且還可以從中分析了解銀行拆借、佔用聯行資金等所佔負債管理
3. 互聯網金融公司的收入與支出構成
所謂互聯網金融,其實就是民間借貸,主營業務跟一般小額信貸公司一樣,收入就是貸款利率-存款利率
4. 金融企業財務規則的成本費用
第三十二條金融企業應當結合自身特點,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強化成本費用預算約束,實行成本費用全員管理和全過程式控制制。
金融企業的成本費用支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納入賬內核算,不得違反規定進行調整。
第三十三條金融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與經營有關的支出,包括各項利息支出(含貼息)扣除允許資本化的部分、手續費支出、傭金支出、業務給付支出、業務賠款支出、保護(保障、保險)基金支出、應計入損益的各種准備金和其他有關支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入當期損益。
第三十四條金融企業的成本核算,應當嚴格區分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的界限、成本支出與營業外支出的界限、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
金融企業的成本核算,應當以季(月)、年為計算期。同一計算期內,核算成本和營業收入的起止日期、計算范圍和口徑應當一致。
第三十五條金融企業應當注重費用支出與經濟效益的配比,實行費用支出的歸口、分級管理和預算控制,確定必要的費用支出范圍、標准和報銷審批程序。
除國家規定的專用賬戶外,金融企業每一獨立核算單位分幣種只能設立一個費用存款專戶,除稅金及附加、折舊、資產攤銷、准備金和壞賬損失以外的各項費用,應當從費用專戶中開支。
金融企業應當強化費用支出約束,對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差旅費、會議費、通訊費、維修費、出國經費、董事會經費、捐贈等實行重點監控。
金融企業的業務宣傳費、委託代辦手續費、防預費、業務招待費一律按規定據實列支,不得預提。
第三十六條金融企業技術研發和實施科技成果產業化所需經費應當納入財務預算,形成的資產應當納入相應的資產進行管理。
第三十七條金融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以及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核定和計發職工薪酬。
金融企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決議,可以對經營者、核心技術人員和核心管理人員實行與其他職工不同的薪酬辦法。
金融企業經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決議,可以在工資計劃中安排一定數額,對研發核心技術、促進安全營運、開拓市場等作出突出貢獻的職工給予獎勵。
第三十八條金融企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應當據實列入成本(費用)。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且按時足額繳費的金融企業,具有持續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職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制度,相關費用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列支。
第三十九條金融企業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以及職工住房貨幣化分配的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工會經費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提取,撥交工會使用。
職工教育經費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提取,用於職工教育和職業培訓。
第四十條金融企業應當依法繳納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使用或者佔用國有資源的費用等。
金融企業有權拒絕沒有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據,或者超過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范圍和標準的收費。
第四十一條金融企業根據經營情況支付必要的傭金、手續費等支出,應當簽訂合同,明確支出標准和執行責任。除對個人代理人外,不得以現金支付。
5. 金融調控支出屬不屬於政府性基金預算本級支出
217金融支出
21704金融調控支出
2170402中央特別國債經營基金支出
2170403中央特別國債經營基金財務支出
從科目名稱上看,應該不屬於本級支出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