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航油事件體現了哪些金融風險類型
中航油事件發生後,人們最先想到的問題就是:為什麼會發生規模如此之大的損失?從事衍生產品交易的中航油公司難道沒有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機制?如果有,中航油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為什麼沒有發揮作用?導致如此巨大規模損失的決策是如何作出的?這么大的損失是在一夜之間發生的嗎?如果不是,那麼公司在損失逐步增加的過程中為何沒有及時採取止損措施?這些疑惑本質上反映了風險管理的一個基本問題,即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有效性。
我國監管機構只批准少量企業從事以套期保值(即對沖風險)為目的的國際衍生產品交易,中航油即是一家為中國航空業進口油料並被監管機構許可從事石油套期保值衍生產品交易的公司。中航油從事的交易是如何由石油價格套期保值走向了石油價格投機的呢?為此我們不得不再次思考市場經濟中投資和風險管理的一個基本問題,即對沖與投機的區別。
近一二十年來,國際金融市場上因從事衍生產品交易而發生巨額虧損的事件屢屢發生,從英國巴林銀行、日本大和銀行到美國橙縣和我國的中航油,有些人對衍生產品已經談虎色變。面對這些慘痛教訓,我們今後還能否繼續利用國際金融市場上的衍生產品進行套期保值和管理風險?國內金融市場還能繼續開設和發展衍生產品交易嗎?由此我們將審視風險管理的另外一個基本問題,即衍生產品在風險管理中的作用。
中航油事件與英國巴林銀行、日本大和銀行和美國橙縣事件的一個共同之處是,事件的主角都曾經有過輝煌的業績,巴林銀行的尼克·里森、大和銀行的井口俊英和美國橙縣的羅伯特·西特羅恩在事發前都是經驗豐富、業績突出的交易高手,被市場譽為「明星交易員」。盡管中航油的陳久霖在衍生產品交易上還算不上「明星交易員」,但近年來也是頗為風光的「明星企業家」。然而,這些「明星」最後都成為了國際金融市場上著名的「流氓交易員」。為什麼闖大禍的往往都是「明星」?這種現象對企業風險管理工作有什麼意義?對此,我們有必要思考另一個問題,即如何認識風險的雙側性和管理「明星」風險。
關於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有效性問題
作為在國際金融中心新加坡上市的現代公司,作為少數幾個被批准具有從事海外衍生產品交易資格的國有企業,作為在國際能源產品市場上代表中國的重要交易商,中航油建立了一套比較完整的內部控制架構。既設有風險管理委員會,也配置了專職的風險經理和風險管理主管。對每個交易員的虧損限額都有明確規定:凡損失20萬美元以上的交易,都要提交給公司的風險管理委員會評估;累計損失超過35萬美元的交易,必須得到總裁的同意才能繼續;任何將導致50萬美元以上損失的交易,公司內部控制系統將自動平倉。據報道,中航油只有10位交易員,即便按照10位交易員同時虧損最大限額計算,整個公司的最大損失也不應超過500萬美元。然而,中航油最終的實際損失達到內部控制機制設定限額的100多倍,可見其內部控制機制和風險管理顯然早已淪為地地道道的「花瓶」。
現代風險管理有兩條基本的原則:一是風險管理自上而下的原則;二是風險管理獨立並建立在良好公司治理架構基礎上的原則。前者認為風險管理是一個自上而下的過程,強調的是公司高級管理層在風險管理方面的首要責任,他們負責在整個公司范圍內自上而下推動風險管理,職位越高,權力越大,風險管理的責任也越大,更重要的是,高級管理層本身也應該成為風險管理的對象和重點。後者認為,在股東所有和經理經營的現代企業制度中,風險管理應該獨立於具體承擔風險的經理和業務部門,獨立的風險管理部門要直接向代表股東利益的董事會匯報。這是因為,在市場中承擔風險的經理可能由於多賺錢拿到更多獎金,賠錢則由公司(股東)承擔。這種不對稱的風險激勵而使得經理們具有承擔高風險的偏好,自我控制風險的動力減弱。中航油總裁陳久霖在新加坡以年薪高達300多萬美元而被譽為「打工皇帝」,而他給公司造成的5.5億美元的損失卻只能由公司的股東承擔。因此,如果中航油的風險管理系統能夠真正獨立於「打工皇帝」陳久霖並將公司的風險承擔和遭受的損失及時反映到董事會,中航油的損失料定會受到有效的控制。當然,中航油董事會也必須達到服務於股東和公司整體利益的良好公司治理的要求。
中航油風險管理技術手段和系統最終淪為「花瓶」,其根本原因有二:一是內控制度的失效使得任何技術方法的有效性失去了前提基礎和根本保障,二是衍生產品交易由對沖風險的手段逆轉為承擔風險的投機甚至賭博的工具。中航油事件充分顯示了內控制度有效性對現代風險管理技術和方法有效性的基礎保障作用。正是認識到這個問題,基於國際風險管理最佳做法的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在倡導內部評級等高級風險量化方法和認可衍生產品等風險緩釋技術的同時,提出了採用這些方法的制度條件,即必須具有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和操作風險管理體系。
對沖與投機的區別
投機和對沖是市場經濟中最基本的兩種風險交易行為,但二者在概念上具有本質差異。前者的本質在於投機獲利,是交易者基於對某種產品價格走勢的預測,採取低價買進高價賣出的基本策略,以期獲取投機利潤。投機本質上是以盈利為動機的風險承擔行為。對沖交易的本質在於降低甚至消除風險,是交易者針對某種風險已經在其他資產或業務(通常被稱為基礎資產或標的資產)中已經存在的情況,採取反向的操作方式將風險抵消,從而使被對沖的基礎資產或業務的未來價值和成本支出控制在所希望的水平上,這就是通常所說的套期保值。例如,以進口航油為主營業務的中航油公司在國際油價高漲時面臨進口成本上升的風險,因而具有套期保值的需求,可以選擇買進石油期貨或看漲期權,一旦石油價格上漲,買入的石油期貨或期權所實現的盈利便可以抵補進口現貨石油的成本上升。
盡管對沖和投機在理論上有本質區別,但實踐中二者的差別往往只有一步之遙,甚至模糊難辨。對沖是兩筆交易的組合,是對沖交易與基礎交易風險的沖抵,如果基礎交易不存在,衍生產品交易就成了以承擔風險獲取收益為目的的投機交易。比如,如果不是為了對沖進口石油麵臨的油價上升的風險,或者沒有對進口石油套期保值的需求,單純的期貨交易就是一種投機獲利行為。在5%的保證金制度下,5.5億美元虧損意味著中航油的衍生產品交易規模至少高達110億美元。以每桶50美元強行平倉價格計算,這相當於中航油要購買3000萬噸燃油現貨。但實際上中航油所供應的91家機場全年僅有500萬噸航燃油需求。由此可見,中航油的石油衍生產品交易已經遠遠超出了套期保值的范圍,成為了純粹的投機行為。
投機和賭博是市場經濟中最容易讓人們混淆的概念和行為。兩者的共同之處在於對風險的承擔和對盈利的追求。但前者在市場經濟中通常被認為是一種正常的以承擔風險換取收益的投資行為。作為投資者的投機者,其所追求的盈利在理論上表現為風險溢價,即所投資產品的預期收益率高於無風險收益率的那部分。然而賭博本質上偏離了投資的范疇,賭博者所追求的是缺乏科學投資分析的某種極端盈利,這種盈利目標的實現通常只能憑借運氣,但其結果大多是血本無歸。
我們可以假設,中航油在建立空頭倉位的初期還可能本著投機的心態,對世界石油市場的供求基本面和油價歷史數據進行了必要的分析並得出了油價下跌的預期。但隨著油價的上漲,損失的積累,中航油試圖加註扳本的賭博心理替代了最初的投資性投機心理,甚至在損失數億美元的情況下竟然冒著被指控內幕交易的風險將公司15%的股票出售換來1億多美元繼續維持陷入巨額虧損狀態的倉位。至此,中航油早已忘記了投資性投機所應該遵守的多樣化分散風險、交易止損限額等風險管理規則,其石油衍生產品交易事實上已經演變成為一場空前的「石油豪賭」,一場資金實力的對決。不幸的是,它遇到的對手恰恰是具有雄厚資金實力和豐富對決經驗的國際對沖基金。
衍生產品在風險管理中的作用
市場經濟本質上是一種風險經濟,市場價格——包括商品、匯率、利率和股票價格——總是不斷波動的,而衍生產品的基本功能就是為市場參與者以對沖風險的方式提供套期保值的工具。衍生產品是一把雙刃劍,既可用於套期保值來降低風險,也可用於投機獲利從而增大風險。近二三十年來,金融衍生產品在全球的迅猛發展主要得益於在風險加劇的環境中廣大市場參與者普遍的風險管理需求,而並非少數市場參與者的投機獲利需求。在國際上,衍生產品用於對沖風險和套期保值是受到普遍認同和鼓勵的,而用於投機獲利則常常受到嚴格限制和監管制約。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開放和市場化,衍生產品在我國經濟體系中的作用應該受到更多的重視。一方面,隨著進出口貿易規模不斷增加,以及國際投融資規模日益擴大,我國面臨的國際市場價格風險、匯率風險和國際利率風險等也在不斷加大,我們應該學會利用國際金融市場上各種衍生產品來管理這些風險,否則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必然會處於不利的地位。另一方面,國內市場由於缺乏對沖機制而給投資者管理風險帶來的局限日益明顯,近些年發展金融衍生產品的市場呼聲不斷,加快衍生產品市場的發展已成為市場經濟深化的必然需求。
B. 「金融衍生工具」是什麼意思
金融衍生工具是指一種根據事先約定的事項進行支付的雙邊合約,其合回約價格取決於或派答生於原生金融工具的價格及其變化。 金融衍生工具是相對於原生金融工具而言的。這些相關的或原生的金融工具一般指股票、債券、存單、貨幣等。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和特徵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
金融衍生工具是指建立在基礎產品或基礎變數之上其價格決定於後者變動的派生金融產品.
(二)金融衍生工具的基本特徵
1、跨期交易
2、杠桿效應
3、不確定性和高風險
4、套期保值和投機套利共存
二、金融衍生工具的分類
(一)按基礎工具種類:
1、股權式衍生工具
2、貨幣衍生工具
3、利率衍生工具
(二)按風險—收益特性:
對稱型與不對稱型
(三)按交易方法與特點:
金融原期和約、金融期貨、金融期權、金融互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