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享受哪些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包括免稅收入、加計扣除、加速折舊、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抵免應納稅額、可以減免稅的所得、優惠稅率、民族自治地方的減免稅和其他專項優惠政策等。
為科學研究、開發能源、發展交通事業、農林牧業生產以及開發重要技術提供專有技術所取得的特許權使用費,可以減按10%的稅率徵收所得稅,其中技術先進或者條件優惠的,可以免徵所得稅。
(1)金融服務業稅收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的項目:
1、設在經濟特區的外商投資企業、在經濟特區設立機構、場所從事生產、經營的外國企業和設在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
2、在沿海經濟開發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在城市的老市區設立的從事技術密集、知識密集型項目、外商投資在3千萬美元以上、回收投資時間長的項目以及能源、交通、港口建設項目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
3、在國務院批準的地區設立的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等金融機構,但以外國投資者投入資本或者分行由總行撥入營運資金超過1000萬美元、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為限。
2. 金融業稅收政策怎麼改
稅收政策問題
上海金融行業的稅收主要是由中央政府決定的。目前中國銀行業現行稅收體系是1994年稅制改革確立起來的,其間雖經幾次調整,但基本格局沒有大的變化,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相比,上海在稅收政策上存在個人所得稅稅制不合理、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偏重以及營業稅稅率偏高和流轉稅負偏重等問題。
1.個人所得稅稅制不合理
中國個人所得稅的稅率,是依照應稅所得項目分別規定不同的超額累進稅率或比例稅率。2011年9月1日起調整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7級超額累進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個稅免徵額3500元。勞務報酬所得則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000元)的,要實行加成徵收辦法。
上海的個人所得稅從總體上存在諸多不合理, 一方面將個人因任職、受雇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權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和股票期權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另一方面對個人從境內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可暫減按50%計入個人應納稅所得額,對境內上市公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單位轉讓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同為個人取得的非勤勞所得,有的征稅,有的輕課或免稅,有失稅收垂直公平原則,有礙所得稅再分配作用的發揮。
這將至少從兩個方面對金融、保險、證券活動產生影響: 一是總體稅負水平偏高時,直接減少儲蓄和投資的數量和慾望;二是從金融、保險、證券儲蓄和投資獲利的比重下降, 降低了金融、保險、證券儲蓄和投資的吸引力。
與香港相比,上海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偏高。近年來各國、特別是中國周邊的發展中國家的個人所得稅稅率普遍呈下調趨勢, 許多國家的最高邊際稅率已經降到40%以下(如日本、泰國為37%,韓國為36%,印度為30%,巴西為25%,英國倫敦和美國紐約分別只有34%和31%)。而且是分項徵收,稅前扣除項目少,扣除標准偏低。中國現行個人所得稅在費用扣除標準的設計上,未能充分考慮納稅人的個體差異、納稅能力等因素,對凈所得征稅的特徵表現不明顯。綜觀世界各國個人所得稅制,像中國這樣費用扣除不考慮家庭支出是很少的。
2.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偏重
自2008年1月1日起中國實施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根據新的所得稅法,中國從此將逐步告別企業所得稅「雙軌」時代,統一後的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率確定為25%。應納稅所得=利潤總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免除國庫券利息收入+超過規定的利息支出+超過計稅工資支出部分+多提的職工教育經費、職工福利費+超過規定提取的呆賬准備金+超過規定比例的業務宣傳費及業務招待費、超過規定的公益、救濟性捐款+違法經營繳納的滯納金+罰金和罰款+各項稅收的滯納金、罰金和罰款+各項贊助費支出等。
據上海市的統計,全市內資金融企業的平均實際稅負高於其他內資企業的實際平均稅率14.2個百分點,個別銀行稅負高達50%左右。外資金融企業稅負率高於其他外資企業稅負率3.6個百分點。2008年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率統一為25%後,還是高於香港16.5%的稅率。而且由於中國稅制以流轉稅為主體, 同樣的所得稅稅率給企業帶來的綜合稅收負擔已經偏重, 同時,中國銀行業呆賬准備金計提標准過嚴、呆賬損失審批過嚴等問題尚未解決,使得呆賬損失、足額的呆賬准備金難以在稅前扣除而增加了金融企業所得稅稅負。在此情況下, 若不採用較低的所得稅稅率, 必然導致企業總體稅負過重, 缺乏競爭力。
3.營業稅稅率偏高,流轉稅負擔偏重
不論從事何種應稅金融業務,在中國都按照「金融保險業」稅目徵收營業稅並按營業稅稅額附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外資金融機構可以免交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目前,中國對金融企業徵收的營業稅稅率為5%。城市維護建設稅則因納稅人所在區域不同而不同,在市區的征稅稅率為7%,在縣城、建制鎮的稅率則為5%,而在其他區域稅率為1%。由於金融機構一般都坐落在城市或縣城、建制鎮內,實際適用稅率多為7%或5%。教育費附加則統一按3%的附加率徵收。中國現行營業稅共有9個稅目,除娛樂業徵收5%~20%幅度的比例稅率外,其他稅目分別按3%和5%兩檔稅率徵收。金融企業實行的是5%的稅率,與服務業、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的稅率相同,但與交通運輸、建築安裝、郵電通訊等行業3%的稅率相比,金融企業營業稅稅率仍處於較高水平。
上海的金融行業除了繳納營業稅外,還需繳納印花稅。金融業繳納的印花稅可以分為幾種:貸款合同印花稅、房產合同印花稅以及股票交易印花稅。印花稅因交易憑據的不同,稅率和稅基都不盡相同,如銀行貸款的印花稅稅率為0.05%。,而保險公司非壽險和租賃公司融資租賃的印花稅稅率為1%。,基金管理公司買賣證券需要交納的印花稅稅率為2%。。股票交易印花稅是從普通印花稅發展而來的,是專門針對股票交易發生額徵收的一種稅。
在中國,股票交易印花稅除了是稅收工具以外,更是成為政府調控股票市場的重要工具。股票交易印花稅自1990年在深圳開征後,共調整了9次,每次稅率調整無不與中國股市的牛熊交替有關,一般會在牛市中後期上調,在熊市中後期下調,中國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不穩定,調整十分頻繁。雖然與其他稅種相比, 印花稅稅率很低, 但它一般按涉及的交易額(如貸款合同金額) 全額計征,因此,從實現的營業收入角度看,印花稅也佔有一定的稅負比例。這樣,金融機構從事證券買賣,既要繳納營業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又要繳納印花稅。這幾種稅疊加後,加重了金融企業的流轉稅負擔。
上海金融業稅收政策
改革建議
上海作為人民幣金融中心,正在進一步朝著建設全球金融中心而努力,設計一個合理的稅收體系是必不可少的條件。目前,全球金融中心之間的競爭十分激烈,而後起的國際金融中心要想求得生存和發展,為金融行業提供特殊的稅收優惠是十分關鍵的。
1.在所得稅方面進行適應的調整
個人所得稅稅負偏高無疑會間接提高金融行業的人工成本,從而影響其競爭力。因此,應當降低個人所得稅稅率,並制定合理的扣除項目和扣除標准。改變個人所得稅的征稅模式,實行國際通行的綜合徵收與分項徵收相結合、以綜合徵收為主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其中, 工資、薪金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 生產、經營所得等主要項目實行綜合徵收, 按月(次) 預征, 年終匯算清繳。調整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適當提高納稅人的基本扣除額, 增設贍養人口和老人、兒童、殘疾人等扣除項目, 調整住房和醫療、養老、失業保險等扣除項目, 按照社會平均生活水準合理制定並適時調整相應的扣除標准。允許資本損失從資本利得中扣除,但是扣除額不得超過當期的資本利得, 扣除不完的部分可以從以後的資本利得中扣除。適當降低稅率, 近期可以考慮將工資、薪金所得的最高稅率降為40%。
2.改革金融業營業稅的徵收方式並適當降低稅率
中國目前金融業的間接稅採用的是營業稅而不是增值稅,而且營業稅的稅基是銀行的貸款利息和收費等項收入,而不是針對銀行的經營利潤等收入徵收。這使得銀行業的間接稅負擔相對比較重。不僅無法與香港等不征間接稅的城市相比,而且也比大多數有間接稅的金融中心要落後,這是影響上海金融中心競爭力的一個重要因素。銀行業營業稅稅率在目前5%的基礎上可以適當降低。由於各銀行總行集中繳納的營業稅屬於中心財政收入,為了不大幅度減少中心財政收入,可以逐年降低營業稅稅率,每年降低一個百分點,直到營業稅稅率降至2%或更低。這樣可以提高銀行業的盈利能力,補充資本金,提高銀行業的資本充足率。此外,為了和外資銀行在同等條件下競爭,建議取消內資銀行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3.爭取降低或取消金融行業印花稅
雖然印花稅的稅率較其他稅種低,但是從貸方實現的營業收入和借方的貸款成本的角度來看,印花稅也構成一定的比例。目前,很多國家都取消或降低了證券交易的印花稅。例如:1999年4月1日,日本取消包括印花稅在內的所有交易的流通票據轉讓稅和交易稅;2000年6月30日,新加坡取消股票印花稅。歐盟國家中,大多數國家都基本取消或者通過給予銀行及機構投資人印花稅豁免。為了提高倫敦金融中心的競爭地位,英國也從2007年11月起免除從事股票、期權交易的金融中介印花稅,同時取消股票回購和融券交易的印花稅。中國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相對較高,且不穩定,調整十分頻繁。這幾種印花稅疊加後,加重了金融企業的流轉稅負擔,應該適當降低或者取消。
4.對特定的金融服務進行適當優惠
目前,中國專門針對金融行業的稅收優惠並不多。例如在營業稅方面,金融行業的稅率要高於交通運輸、建築安裝、郵電通訊等行業。針對成熟市場國家相對高的直接稅收負擔,借鑒國際離岸金融中心的經驗,基於上海自由貿易實驗區的契機,上海可以考慮構築一個「金融稅收優惠的試驗區」,在稅收管轄權方面效仿香港,以吸引非居民來境內投資以及鼓勵居民企業的境外投資。形成某種類似於國際避稅地的「准離岸金融中心模式」。對比如信託、保險、退休基金等等提供特殊的稅收優惠;對上海地區的金融資產的交易免徵資本利得稅;協調居民和非居民的稅收管轄權;向入境的離岸金融服務以及出境金融機構的離岸金融提供稅收刺激。目前,我國並沒有針對離岸金融業務制定系統的稅收政策,離岸金融業務的發展也沒有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因此,上海有必要研究制定符合中國國情的離岸金融業務稅制,以促進外幣和人民幣離岸金融業務發展。
根據「全球金融中心指數」,除了倫敦、紐約、日本、法蘭克福等傳統國際金融中心以外,在資金、監管及人才方面的便利使得一批小型的稅收天堂,如澤西島、開曼群島,在競爭力方面已經超過了上海等大城市。因此與各國不斷調低金融行業稅收的經驗相比,中國國內金融行業的稅收制度調整還比較緩慢,金融行業的其他稅收負擔也相對較重。上海要真正成為有影響力的全球金融中心,調整金融行業的稅收制度已經勢在必行。
3. 稅收最優惠的(最容易獲得補貼)行業都有哪些
一、農林業
1、中低產田綜合治理與穩產高產基本農田建設。
2、農產品基地建設。
3、蔬菜、瓜果、花卉設施栽培(含無土栽培)先進技術開發與應用。
4、優質、高產、高效標准化栽培技術開發與應用。
5、畜禽標准化規模養殖技術開發與應用。
6、重大病蟲害及動物疫病防治。
7、農作物、家畜、家禽及水生動植物、野生動植物遺傳工程及基因庫建設。
8、動植物(含野生)優良品種選育、繁育、保種和開發;生物育種;種子生產、加工、貯藏及鑒定。
9、種(苗)脫毒技術開發與應用。
10、旱作節水農業、保護性耕作、生態農業建設、耕地質量建設及新開耕地快速培肥技術開發與應用。
11、生態種(養)技術開發與應用。
12、農用薄膜無污染降解技術及農田土壤重金屬降解技術開發與應用。
13、綠色無公害飼料及添加劑開發。
14、內陸流域性大湖資源增殖保護工程。
15、牛羊胚胎(體內)及精液工廠化生產。
16、農業生物技術開發與應用。
17、耕地保養管理與土、肥、水速測技術開發與應用。
18、農、林作物和漁業種質資源保護地、保護區建設;動植物種質資源收集、保存、鑒定、開發與應用。
19、農作物秸稈還田與綜合利用(青貯飼料,秸稈氨化養牛、還田,秸稈沼氣及熱解、氣化,培育食用菌,固化成型燃料,秸稈人造板,秸稈纖維素燃料乙醇、非糧飼料資源開發利用等)。
20、農村可再生資源綜合利用開發工程(沼氣工程、「三沼」綜合利用、沼氣灌裝提純等)。
21、食(葯)用菌菌種培育。
22、草原、森林災害綜合治理工程。
23、利用非耕地的退耕(牧)還林(草)及天然草原植被恢復工程。
24、動物疫病新型診斷試劑、疫苗及低毒低殘留獸葯(含獸用生物製品)新工藝、新技術開發與應用。
25、優質高產牧草人工種植與加工。
26、無公害農產品及其產地環境的有害元素監測技術開發與應用。
27、有機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及有機肥料產業化技術開發與應用。
28、農牧漁產品無公害、綠色生產技術開發與應用。
29、農林牧漁產品儲運、保鮮、加工與綜合利用。
30、天然林等自然資源保護工程。
31、碳匯林建設、植樹種草工程及林木種苗工程。
32、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技術開發與應用。
33、生態系統恢復與重建工程。
34、海洋、森林、野生動植物、濕地、荒漠、草原等自然保護區建設及生態示範工程。
35、防護林工程。
36、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生產。
37、抗鹽與耐旱植物培植。
38、速生豐產林工程、工業原料林工程、珍貴樹種培育及名特優新經濟林建設。
39、森林撫育、低產林改造工程。
40、野生經濟林樹種保護、改良及開發利用。
41、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保護工程。
42、林業基因資源保護工程。
43、次小薪材、沙生灌木及三剩物深加工與產品開發。
44、野生動植物培植、馴養繁育基地及疫源疫病監測預警體系建設。
45、道地中葯材及優質、豐產、瀕危或緊缺動植物葯材的種植(養殖)。
46、香料、野生花卉等林下資源人工培育與開發。
47、木基復合材料及結構用人造板技術開發。
48、木質復合材料、竹質工程材料生產及綜合利用。
49、松脂林建設、林產化學品深加工。
50、數字(信息)農業技術開發與應用。
51、農業環境與治理保護技術開發與應用。
52、生態清潔型小流域建設及面源污染防治。
53、農田主要機耕道(橋)建設。
54、生物質能源林定向培育與產業化。
55、糧油乾燥節能設備、農戶綠色儲糧生物技術、驅鼠技術、農戶新型儲糧倉(彩鋼板組合倉、鋼骨架矩形倉、鋼網式乾燥倉、熱浸鍍鋅鋼板倉等)推廣應用。
56、農作物、林木害蟲密度自動監測技術開發與應用。
57、森林、草原火災自動監測報警技術開發與應用。
58、氣象衛星工程(衛星研製、生產及配套軟體系統、地面接收處理設備等)和氣象信息服務。
59、荒漠化和沙化監測體系及能力建設。
60、鹽漬羊腸衣及製品開發與生產。
61、防沙治沙工程。
62、退耕還林還草、天然林保護等國家重點生態工程後續產業開發。
63、優質番茄、特色香梨、葡萄、甜瓜、紅棗、核桃和枸杞的種植及深加工。
64、優質釀酒葡萄基地。
65、天然香料的種植、加工。
66、甜菜糖加工及副產品綜合利用。
67、亞麻種植及其製品生產。
68、高檔棉毛產品升級改造。
69、絲綢產品深加工。
70、畜禽骨深加工新技術。
二、水利
1、江河堤防建設及河道、水庫治理工程。
2、跨流域調水工程。
3、城鄉供水水源工程。
4、農村飲水安全工程。
5、蓄滯洪區建設。
6、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工程。
7、城市積澇預警和防洪工程。
8、綜合利用水利樞紐工程。
9、牧區水利工程。
10、灌區改造及配套設施建設。
11、防洪抗旱應急設施建設。
12、高效輸配水、節水灌溉技術推廣應用。
13、水文應急測報、旱情監測基礎設施建設。
14、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
15、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工程(灌排渠道、涵閘、泵站建設等)。
16、防汛抗旱新技術新產品開發與應用。
17、山洪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山洪地質災害防治區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及山洪溝、泥石流溝和滑坡治理等)。
18、水生態系統及地下水保護與修復工程。
19、水源地保護工程(水源地保護區劃分、隔離防護、水土保持、水資源保護、水生態環境修復及有關技術開發推廣)。
20、水文站網基礎設施建設及其儀器設備開發與應用。
三、煤炭
1、煤田地質及地球物理勘探。
2、120萬噸/年及以上高產高效煤礦(含礦井、露天)、高效選煤廠建設。
3、礦井災害(瓦斯、煤塵、礦井水、火、圍岩、地溫、沖擊地壓等)防治。
4、型煤及水煤漿技術開發與應用。
5、煤炭共伴生資源加工與綜合利用。
6、煤層氣勘探、開發、利用和煤礦瓦斯抽采、利用。
7、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熱值燃料綜合利用。
8、管道輸煤。
9、煤炭高效洗選脫硫技術開發與應用。
10、選煤工程技術開發與應用。
11、地面沉陷區治理、礦井水資源保護與利用。
12、煤電一體化建設。
13、提高資源回收率的採煤方法、工藝開發與應用。
14、礦井采空區矸石回填技術開發與應用。
15、井下救援技術及特種裝備開發與應用。
16、煤炭生產過程綜合監控技術、裝備開發與應用。
17、大型煤炭儲運中心、煤炭交易市場建設。
18、新型礦工避險自救器材開發與應用。
19、建築物下、鐵路等基礎設施下、水體下採用煤矸石等物質充填採煤技術開發與應用。
20、煤炭加工應用技術開發和產品生產。
四、電力
1、水力發電。
2、缺水地區單機60萬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機組電站建設。
3、重要用電負荷中心且天然氣充足地區天然氣調峰發電項目。
4、30萬千瓦及以上循環流化床、增壓流化床、整體煤氣化聯合循環發電等潔凈煤發電。
5、單機30萬千瓦及以上採用流化床鍋爐並利用煤矸石、中煤、煤泥等發電。
6、在役發電機組脫硫、脫硝改造。
7、跨區電網互聯工程技術開發與應用。
8、輸變電節能、環保技術推廣應用。
9、降低輸、變、配電損耗技術開發與應用。
10、分布式供電及並網技術推廣應用。
11、燃煤發電機組脫硫、脫硝及復合污染物治理。
12、火力發電脫硝催化劑開發生產。
13、水力發電中低溫水恢復措施工程、過魚措施工程技術開發與應用。
14、大容量電能儲存技術開發與應用。
15、電動汽車充電設施。
16、乏風瓦斯發電技術及開發利用。
17、利用余熱余壓、煤層氣、高爐氣、焦爐氣、垃圾發電。
18、採用單機30萬千瓦及以上集中供熱機組的熱電聯產,背壓式熱電聯產,以及熱、電、冷多聯產。
19、南疆喀什、和田應急燃機電站。
五、新能源
1、生物質纖維素乙醇、生物柴油等非糧生物質燃料生產技術開發與應用。
2、太陽能熱發電集熱系統、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集成技術開發應用、逆變控制系統開發製造。
3、風電與光伏發電互補系統技術開發與應用。
4.太陽能建築一體化組件設計與製造。
5.高效太陽能熱水器及熱水工程,太陽能中高溫利用技術開發與設備製造。
6.生物質直燃、氣化發電技術開發與設備製造。
7.農林生物質資源收集、運輸、儲存技術開發與設備製造;農林生物質成型燃料加工設備、鍋爐和爐具製造。
8.以畜禽養殖廢棄物、城市填埋垃圾、工業有機廢水等為原料的大型沼氣生產成套設備。
9.沼氣發電機組、沼氣凈化設備、沼氣管道供氣、裝罐成套設備製造。
六、石油、天然氣
1、油氣伴生資源綜合利用。
2、放空天然氣回收利用及裝置製造。
七、鋼鐵
1、黑色金屬礦山接替資源勘探及關鍵勘探技術開發。
2、高性能、高質量及升級換代鋼材產品技術開發與應用。包括600兆帕級及以上高強度汽車板、油氣輸送高性能管線鋼、高強度船舶用寬厚板、海洋工程用鋼、420兆帕級及以上建築和橋梁等結構用中厚板、高速重載鐵路用鋼、低鐵損高磁感硅鋼、耐腐蝕耐磨損鋼材、節約合金資源不銹鋼(現代鐵素體不銹鋼、雙相不銹鋼、含氮不銹鋼)、高性能基礎件(高性能齒輪、12.9級及以上螺栓、高強度彈簧、長壽命軸承等)用特殊鋼棒線材、高品質特鋼鍛軋材(工模具鋼、不銹鋼、機械用鋼等)等。
3、焦爐、高爐、熱風爐用長壽命節能環保耐火材料生產工藝;精煉鋼用低碳、無碳耐火材料和高效連鑄用功能環保性耐火材料生產工藝。
4、生產過程在線質量檢測技術應用。
5、利用鋼鐵生產設備處理社會廢棄物。
6、燒結煙氣脫硫、脫硝、脫二惡英等多功能幹法脫除,以及副產物資源化、再利用化技術。
7、難選貧礦、(共)伴生礦綜合利用先進工藝技術。
8、冶金固體廢棄物(含冶金礦山廢石、尾礦,鋼鐵廠產生的各類塵、泥、渣、鐵皮等)綜合利用先進工藝技術。
9、冶金廢液(含廢水、廢酸、廢油等)循環利用工藝技術與設備。
10、高爐、轉爐煤氣干法除塵。
11.新一代鋼鐵可循環流程(在做好鋼鐵產業內部循環的基礎上,發展鋼鐵與電力、化工、裝備製造等相關產業間的橫向、縱向物流和能流的循環流程)工藝技術開發與應用。
八、有色金屬
1、有色金屬現有礦山接替資源勘探開發,緊缺資源的深部及難采礦床開發。
2、高效、低耗、低污染、新型冶煉技術開發。
3、高效、節能、低污染、規模化再生資源回收與綜合利用(1)廢雜有色金屬回收(2)有價元素的綜合利用(3)赤泥及其他冶煉廢渣綜合利用(4)高鋁粉煤灰提取氧化鋁。
4、鋁銅硅鎢鉬等大規格高純靶材、超大規模集成電路銅鎳硅和銅鉻鋯引線框架材料、電子焊料等開發與生產。
5、抗壓強度不低於500Mpa、導電率不低於80%IACS的銅合金精密帶材和超長線材製品等高強銅合金、交通運輸工具主承力結構用的新型高強、高韌、耐蝕 鋁合金材料及大尺寸製品開發與生產。
6、銅、鉛、鋅、鋁等有色金屬精深加工。
九、黃金
1、從尾礦及廢石中回收黃金資源。
2.黃金深部(1000米以下)探礦與開采。
十、石化化工
1、含硫含酸重質、劣質原油煉制技術,高標准油品生產技術開發與應用。
2、高效、安全、環境友好的農葯新品種、新劑型(水基化劑型等)、專用中間體、助劑(水基化助劑等)的開發與生產;甲叉法乙草胺、水相法毒死蜱工藝,草甘膦回收氯甲烷工藝、定向合成法手性和立體結構農葯生產、乙基氯化物合成技術等清潔生產工藝的開發和應用,生物農葯新產品、新技術的開發與生產。
3、改性型、水基型膠粘劑和新型熱熔膠,環保型吸水劑、水處理劑,分子篩固汞、無汞等新型高效、環保催化劑和助劑,安全型食品添加劑、飼料添加劑,納米材料,功能性膜材料,超凈高純試劑、光刻膠、電子氣、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細化學品的開發與生產。
4、聚合物改性瀝青開發與生產。
5、硫、鉀、硼、鋰等短缺化工礦產資源開發及綜合利用,以及精細無機鹽產品生產。
6、優質鉀肥及各種專用肥、緩控釋肥的生產,鉀肥生產剩餘物的綜合開發利用,氮肥企業節能減排和原料結構調整,磷石膏綜合利用技術開發與應用。
7、水性木器、工業、船舶塗料、高固體分、無溶劑、輻射固化、功能性外牆保溫塗料等環境友好、資源節約型塗料生產。
8、採用離子膜法燒鹼生產技術、燒鹼用鹽水膜法脫硝、純鹼行業干法蒸餾、聯鹼不冷碳化等清潔生產技術對現有裝置進行改造和回收鍋爐煙道氣C02生產純鹼。
9、鹽化工下游產品生產及開發(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限制類、禁止類的除外)。
十一、建材
1、一次沖洗用水量6升及以下的坐便器、蹲便器、節水型小便器及節水控制設備開發與生產。
2、使用合成礦物纖維、芳綸纖維等作為增強材料的無石棉摩擦、密封材料新工藝、新產品開發與生產。
3、廢礦石、尾礦和建築廢棄物的綜合利用。
4、農用田間建設材料技術開發與生產。
5、利用工業副產石膏生產新型牆體材料及技術裝備開發與製造。
6、2000噸/日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和利用2000噸/日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窯爐處置工業廢棄物、城市污泥和生活垃圾的生產,純低溫余熱發電;粉磨系統等節能改造。
7、3萬噸/年及以上無鹼玻璃纖維池窯拉絲技術和高性能玻璃纖維及製品技術開發與生產。
8、優質節能復合門窗及五金配件生產。
9、20萬立方米/年以上大型石材荒料、30萬平方米/年以上超薄復合石材生產。
10、年產100萬平方米及以上建築陶瓷磚生產線。
11、3000萬標磚/年及以上的煤矸石、頁岩等非粘土燒結構多孔磚和空心磚生產線。
12、年產500萬平方米及以上改性瀝青類防水卷材生產線。
13、新型牆體材料開發與生產。
14、蛭石、雲母、石棉、菱鎂礦、石墨、石灰石、紅柱石、石材等非金屬礦產的綜合利用(勘查、開發除外)。
15、特殊品種(超白、超薄、在線Low-E)優質浮法玻璃技術開發及深加工。
13.新型牆體和屋面材料、絕熱隔音材料、建築防水和密封等材料的開發與生產。
16.應急安置房屋開發與生產。
17.150萬平方米/年及以上、厚度小於6毫米的陶瓷板生產線和工藝裝備技術開發與應用。
18.風積沙在建材生產與開發中的研發與應用。
十二、醫葯
1、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葯開發和生產,天然葯物開發和生產,新型計劃生育葯物(包括第三代孕激素的避孕葯)開發和生產,滿足我國重大、多發性疾病防治需求的通用名葯物首次開發和生產,葯物新劑型、新輔料的開發和生產,葯物生產過程中的膜分離、超臨界萃取、新型結晶、手性合成、酶促合成、生物轉化、自控等技術開發與應用,原料葯生產節能降耗減排技術、新型葯物制劑技術開發與應用。
2、新型葯用包裝材料及其技術開發和生產(一級耐水葯用玻璃,可降解材料,具有避光、高阻隔性、高透過性的功能性材料,新型給葯方式的包裝;葯包材無苯油墨印刷工藝等)。
3、瀕危稀缺葯用動植物人工繁育技術及代用品開發和生產,先進農業技術在中葯材規范化種植、養殖中的應用,中葯有效成份的提取、純化、質量控制新技術開發和應用,中葯現代劑型的工藝技術、生產過程式控制制技術和裝備的開發與應用,中葯飲片創新技術開發和應用,中成葯二次開發和生產。
4、民族葯物開發和生產。
5、基本葯物質量和生產技術水平提升及降低成本。
6、以牛羊內臟為原料的生物制葯產品的開發利用。
7.現代生物技術葯物、重大傳染病防治疫苗和葯物、新型診斷試劑的開發和生產。
十三、機械
1、土壤修復技術裝備製造。
2、適合新疆煤炭蘊藏特點的煤礦採掘設備製造。
3、農業、林果業、畜牧業機械製造。
4、安全飲水設備製造。
5.牧草收獲機械:自走式牧草收割機、指盤式牧草摟草機、牧草撿拾壓捆機等。
6.節水灌溉設備:各種大中型噴灌機、各種類型微滴灌設備等;抗洪排澇設備(排水量1500立方米/小時以上,揚程5~20米,功率1500千瓦以上,效率60%以上,可移動)。
7.大型施工機械:30噸以上液壓挖掘機、6米及以上全斷面掘進機、320馬力及以上履帶推土機、6噸及以上裝載機、600噸及以上架橋設備(含架橋機、運梁車、提梁機)、400噸及以上履帶起重機、100噸及以上全地面起重機、鑽孔100毫米以上鑿岩台車、400千瓦及以上砼冷熱再生設備、1米寬及以上銑刨機;關鍵零部件:動力換擋變速箱、濕式驅動橋、回轉支承、液力變矩器、為電動叉車配套的電機、電控、壓力25兆帕以上液壓馬達、泵、控制閥。
十四、輕工
1、無元素氯(ECF)和全無氯(TCF)化學紙漿漂白工藝開發及應用。
2、生物可降解塑料及其系列產品開發、生產與應用。
3、農用塑料節水器材和長壽命(三年及以上)功能性農用薄膜的開發、生產。
4、新型塑料建材(高氣密性節能塑料窗、大口徑排水排污管道、抗沖擊改性聚氯乙烯管、地源熱泵系統用聚乙烯管、非開挖用塑料管材、復合塑料管材、塑料檢查井);防滲土工膜;塑木復合材料和分子量≥200萬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管材及板材生產。
5、少數民族特需用品製造。
6、製革及毛皮加工清潔生產、皮革後整飾新技術開發及關鍵設備製造、皮革廢棄物綜合利用;皮革鉻鞣廢液的循環利用,三價鉻污泥綜合利用;無灰膨脹(助)劑、無氨脫灰(助)劑、無鹽浸酸(助)劑、高吸收鉻鞣(助)劑、天然植物鞣劑、水性塗飾(助)劑等高檔皮革用功能性化工產品開發、生產與應用。
7、多效、節能、節水、環保型表面活性劑和濃縮型合成洗滌劑的開發與生產。
8、節能環保型玻璃窯爐(含全電熔、電助熔、全氧燃燒技術)的設計、應用;廢(碎)玻璃回收再利用。
9、水性油墨、紫外光固化油墨、植物油油墨等節能環保型油墨生產。
10、天然食品添加劑、天然香料新技術開發與生產。
11、熱帶果汁、漿果果汁、穀物飲料、本草飲料、茶濃縮液、茶粉、植物蛋白飲料等高附加價值植物飲料的開發生產與加工原料基地建設;果渣、茶渣等的綜合開發與利用。
12、營養健康型大米、小麥粉(食品專用米、發芽糙米、留胚米、食品專用粉、全麥粉及營養強化產品等)及製品的開發生產;傳統主食工業化生產;雜糧加工專用設備開發與生產。
13、菜籽油生產線:採用膨化、負壓蒸發、熱能自平衡利用、低消耗蒸汽真空系統等技術,油菜籽主產區日處理油菜籽400噸及以上、噸料溶劑消耗1.5公斤以下(其中西部地區日處理油菜籽200噸及以上、噸料溶劑消耗2公斤)以下;花生油生產線:花生主產區日處理花生200噸及以上,噸料溶劑消耗2公斤以下;棉籽油生產線:棉籽產區日處理棉籽300噸及以上,噸料溶劑消耗2公斤以下;米糠油生產線:採用分散快速膨化,集中制油、精煉技術;玉米胚芽油生產線;油茶籽、核桃等木本油料和胡麻、芝麻、葵花籽等小品種油料加工生產線。
14、發酵法工藝生產小品種氨基酸(賴氨酸、谷氨酸除外),新型酶制劑(糖化酶、澱粉酶除外)、多元醇、功能性發酵製品(功能性糖類、真菌多糖、功能性紅曲、發酵法抗氧化和復合功能配料、活性肽、微生態制劑)等生產。
15、薯類變性澱粉。
16、畜禽骨、血及內臟等副產物綜合利用與無害化處理。
17、採用生物發酵技術生產優質低溫肉製品。
18、單條生產線年生產能力化學木漿年產30萬噸及以上、化學機械木漿10萬噸及以上、非木原料制漿5萬噸及以上、箱紙板和白板紙10萬噸及以上的造紙項目。
19、高檔營養配方乳粉、優質工業乳粉、乳酪、酪蛋白、奶油、煉乳、酸奶等固態、半固態乳製品生產。
20、年產10萬千升以上啤酒生產線。
21、年產1萬千升以上葡萄酒生產線。
22、年產1000千升以上果酒生產線。
23、民族樂器及其零件生產。
24、手工地毯、玉雕、民族刺綉等民族特色手工藝品、工藝美術品和旅遊紀念品生產。
25、糧油加工副產物(稻殼、米糠、麩皮、胚芽、餅粕、秸稈等)綜合利用關鍵技術開發應用。
26、綜合利用鉀鹽生產剩餘物生產鮮皮處理劑。
27、年產10萬件及以上木製傢具、5萬件及以上金屬傢具、3萬件及以上塑料傢具、1萬件及以上軟體傢具生產。
28、年產3萬噸以上玻璃瓶罐、玻璃包裝容器生產線。
29、金屬包裝容器、日用金屬工具、日用金屬製品、建築及傢具用金屬配件、建築裝飾及水暖管道零件、建築安全消防用金屬製品生產。
30、包裝容器材料及日用玻璃製品生產。
31.高效節能家電開發與生產。
32.廢舊鉛酸蓄電池資源化無害化回收,年回收能力5萬噸以上再生鉛工藝裝備系統製造。
十五、紡織
1、符合生態、資源綜合利用與環保要求的特種動物纖維、麻纖維、竹原纖維、桑柞繭絲、彩色棉花、彩色桑繭絲類天然纖維的加工技術與產品。
2、採用緊密紡、低扭矩紡、賽絡紡、嵌入式紡紗等高速、新型紡紗技術生產多品種纖維混紡紗線及採用自動絡筒、細絡聯、集體絡紗等自動化設備生產高品質紗線。
3、採用編織、非織造布復合、多層在線復合、長效多功能整理等高新技術,生產滿足國民經濟各領域需求的產業用紡織品。
4、高檔地毯、抽紗、刺綉產品生產。
5、5萬錠以上棉紡織生產。
6、大容量聚酯及滌綸纖維生產。
7、差別化、功能性改性化學纖維生產。
8、新型聚酯及纖維、再生資源纖維、生物質纖維開發、生產及應用。
9、採用無梭織機、大圓機等先進織造設備生產高檔機織、針織紡織品。
10、節能環保型印染高檔面料生產。
11、採用信息化、自動化技術的服裝生產。
12、紡織行業三廢高效治理以及廢舊資源回收再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
十六、建築
1、集中供熱系統計量與調控技術、產品的研發與推廣。
2、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漿及其施工技術開發。
3.建築隔震減震結構體系及產品研發與推廣。
4.移動式應急生活供水系統開發與應用。
十七、城市基礎設施
1、城市公共交通建設。
2、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體系建設。
3、城鎮安全飲水工程。
4、城鎮地下管道共同溝建設。
5、城鎮供排水管網工程、供水水源及凈水廠工程。
6、城市燃氣工程。
7、城鎮集中供熱建設和改造工程。
8、城鎮園林綠化及生態小區建設。
9、城市建設管理信息化技術應用。
10、城市生態系統關鍵技術應用。
11、城市節水技術開發與應用。
12、城市照明智能化、綠色照明產品及系統技術開發與應用。
13、再生水利用技術與工程。
14、城市下水管線非開挖施工技術開發與應用。
15、城市供水、排水、燃氣塑料管道應用工程。
十八、鐵路
1、鐵路新線建設。
2、既有鐵路改擴建。
3、客運專線、高速鐵路系統技術開發與建設。
4、鐵路行車及客運、貨運安全保障系統技術與裝備,鐵路列車運行控制與車輛控制系統、鐵路運輸信息系統開發建設。
5、鐵路運輸信息系統開發與建設。
6、7200千瓦及以上交流傳動電力機車、6000馬力及以上交流傳動內燃機車、時速200公里以上動車組、海拔3000米以上高原機車、大型專用貨車、機車車輛特種救援設備。
7、干線軌道車輛交流牽引傳動系統、制動系統及核心元器件(含IGCT、IGBT元器件)。
8、時速200公里及以上鐵路接觸網、道岔、扣配件、牽引供電設備。
9、電氣化鐵路牽引供電功率因數補償技術應用。
10、大型養路機械、鐵路工程建設機械裝備、線橋隧檢測設備。
11、行車調度指揮自動化技術開發。
12、混凝土結構物修補和提高耐久性技術、材料開發。
13、鐵路旅客列車集便器及污物地面接收、處理工程。
14、鐵路GSM-R通信信號系統。
15、鐵路寬頻通信系統開發與建設。
16、數字鐵路與智能運輸開發建設。
17、時速在300公里及以上高速鐵路或客運專線減震降噪技術應用。
18、城際軌道交通建設。
十九、公路及道路運輸(含城市客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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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水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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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航空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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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綜合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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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信息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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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現代物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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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金融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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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科技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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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商貿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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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旅遊業
三十、郵政業
三十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服務業
三十二、其他服務業
三十三、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綜合利用
三十四、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
4. 國家對小微企業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為激發民營經濟的活力和創造力,緩解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並進一步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2月14日,國務院網站全文刊發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切實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強金融對民企、小微和「三農」的支持力度。 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方面: 《指導意見》提出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堅守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准公共定位,彌補市場不足,降低擔保服務門檻,著力緩解小微企業、「三農」等普惠領域融資難、融資貴,支持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具體舉措包括:明確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支持范圍和重點對象,聚焦支小支農融資擔保業務、切實降低小微企業和「三農」綜合融資成本並實行差別費率、完善銀擔合作機制、強化財稅正向激勵、構建上下聯動機制加強協同配合、逐級放大增信效應和優化監管考核機制等。 《指導意見》要求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確保支小支農擔保業務佔比達到80%以上,帶動合作機構支小支農擔保金額佔全部擔保金額的比例不得低於80%,其中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佔比不得低於50%。引導合作機構逐步將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其中,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5%。 在完善銀擔合作機制方面,《指導意見》要求銀擔合作各方要協商確定融資擔保業務風險分擔比例。原則上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和銀行業金融機構承擔的風險責任比例均不低於20%,省級擔保、再擔保基金(機構)承擔的風險責任比例不低於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承擔的比例。同時國家融資擔保基金要推動與全國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總對總」合作,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分支機構審批許可權並在授信額度、擔保放大倍數、利率水平、續貸條件等方面提供更多優惠。銀擔合作各方要細化業務准入和擔保代償條件,明確代償追償責任,並實施跟蹤評估。 在強化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的同時,《指導意見》提出強化財稅正向激勵,加大獎補支持力度、完善資金補充機制,探索風險補償機制,並落實扶持政策,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的擔保賠償准備金和未到期責任准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按照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准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執行。 「探索建立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廣泛參與,出資入股與無償捐資相結合的多元化資金補充機制。」《指導意見》明確,中央財政要根據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的業務拓展、擔保代償和績效考核等情況,適時對其進行資金補充。鼓勵地方政府和參與銀擔合作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支小支農業務拓展和放大倍數等情況,適時向符合條件的機構注資、捐資。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風險補償機制,對支小支農擔保業務佔比較高,在保余額、戶數增長較快,代償率控制在合理區間的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給予一定比例的代償補償。 與此同時,《指導意見》提出優化監管考核機制,要求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健全內部考核激勵機制、完善績效評價體系。 「金融管理部門對貸款利率和擔保費率保持較低水平或降幅較大的機構給予考核加分,鼓勵進一步降費讓利。對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貸款,結合銀行業金融機構實際承擔的風險責任比例,合理確定貸款風險權重等。」《指導意見》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要優化支小支農業務內部考核激勵機制,重點考核業務規模、戶數及其佔比、增量等指標,降低或取消相應利潤考核要求。 根據《指導意見》,其基本原則為「聚焦支小支農主業、堅持保本微利運行、落實風險分擔補償、凝聚擔保機構合力」。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要嚴格以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擔保業務為主業,支持符合條件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不斷提高支小支農擔保業務規模和佔比;不以營利為目的,在可持續經營的前提下,保持較低費率水平,切實有效降低小微企業和「三農」綜合融資成本,構建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共同參與、合理分險的銀擔合作機制。 也明確禁止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不得偏離主業盲目擴大業務范圍,不得為政府債券發行提供擔保,不得為政府融資平台融資提供增信,不得向非融資擔保機構進行股權投資。
5. 國家促進各類服務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主要有以下優惠政策:
(一)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服務業企業適用20%的優惠稅率。
(二)對符合非營利條件的服務性組織,免徵企業所得稅。
(三)認真做好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企業就業與再就業政策的落實。按照財稅[200811號文件規定,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房屋巾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外)、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准為每人每年4800元;對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分流安置本企業富餘人員興辦的經濟實體(從事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服務型企業中的廣告業、桑拿、按摩、氧吧,建築業中從事工程總承包的除外),凡符合條件的,經有關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
(四)積極落實安置特殊就業人員的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2000/在稅前扣除。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實際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每年可退還的增值稅的具體限額,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根據單位所在Ⅸ縣(含縣級市)適用的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最低工資標準的6倍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每人每年3.5萬元。對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免徵增值稅。
(五)認真做好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落實。
(六)積極落實服務業企業技術轉讓所得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可以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允許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七)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企業同定資產允許加速折舊。
(八)對符合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條件的小型服務業企業,可實行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辦法。
6. 創業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是發展的動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計、強國之策,截至2017年7月,我國針對創業就業主要環節和關鍵領域陸續推出了83項稅收優惠措施,尤其是2013年以來,新出台了73項稅收優惠,覆蓋企業整個生命周期。
一、企業初創期稅收優惠
企業初創期,除了普惠式的稅收優惠,重點行業的小微企業購置固定資產,特殊群體創業或者吸納特殊群體就業(高校畢業生、失業人員、退役士兵、軍轉幹部、隨軍家屬、殘疾人、回國服務的在外留學人員、長期來華定居專家等)還能享受特殊的稅收優惠。同時,國家還對扶持企業成長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大學科技園等創新創業平台、創投企業、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等給予稅收優惠,幫助企業聚集資金。具體包括:
(一)小微企業稅收優惠
1.個人增值稅起征點政策;
2.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銷售額未超限免徵增值稅;
3.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額未超限免徵增值稅;
4.小型微利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
5.重點行業小型微利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
6.企業免徵政府性基金;
(二)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
7.重點群體創業稅收扣減;
8.吸納重點群體就業稅收扣減;
9.退役士兵創業稅收扣減;
10.吸納退役士兵就業企業稅收扣減;
11.隨軍家屬創業免徵增值稅;
12.隨軍家屬創業免徵個人所得稅;
13.安置隨軍家屬就業的企業免徵增值稅;
14.軍隊轉業幹部創業免徵增值稅;
15.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免徵個人所得稅;
16.安置軍隊轉業幹部就業的企業免徵增值稅;
17.殘疾人創業免徵增值稅;
18.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單位和個體戶增值稅即征即退;
19.特殊教育學校舉辦的企業安置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即征即退;
20.殘疾人就業減征個人所得稅;
21.安置殘疾人就業的企業殘疾人工資加計扣除;
22.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單位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
23.長期來華定居專家進口自用小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24.回國服務的在外留學人員購買自用國產小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三)創業就業平台稅收優惠
25.科技企業孵化器(含眾創空間)免徵增值稅;
26.符合非營利組織條件的孵化器的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27.科技企業孵化器免徵房產稅;
28.科技企業孵化器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29.國家大學科技園免徵增值稅;
30.符合非營利組織條件的大學科技園的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31.國家大學科技園免徵房產稅;
32.國家大學科技園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四)對提供資金、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助力的創投企業、金融機構等給予稅收優惠
33.創投企業投資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按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34.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法人合夥人投資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按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35.公司制創投企業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按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36.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法人合夥人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按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37.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個人合夥人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按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38.天使投資人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按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39.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確認的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分期繳納企業所得稅;
40.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確認的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41.金融企業發放涉農和中小企業貸款按比例計提的貸款扣失准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42.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二、企業成長期稅收優惠
為營造良好的科技創新稅收環境,促進企業快速健康成長,國家出台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幫助企業不斷增強轉型升級的動力。對研發費用實施所得稅加計扣除政策。對企業固定資產實行加速折舊,尤其是生物葯品製造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6個行業、4個領域重點行業的企業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不超過100萬元的,可以一次性稅前扣除。企業購買用於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教學的設備享受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免稅和國內增值稅退稅等稅收優惠。幫助企業和科研機構留住創新人才,鼓勵創新人才為企業提供充分的智力保障和支持。具體包括:
(一)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43.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44.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
(二)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
45.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或一次性扣除;
46.重點行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
(三)購買符合條件設備稅收優惠
47.重大技術裝備進口免徵增值稅;
48.內資研發機構和外資研發中心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
49.科學研究機構、技術開發機構、學校等單位進口符合條件的商品享受免徵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四)科技成果轉化稅收優惠
50.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徵增值稅;
51.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
(五)科研機構創新人才稅收優惠
52.科研機構、高等學校股權獎勵延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53.高新技術企業技術人員股權獎勵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54.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個人股東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55.獲得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遞延繳納個人所得稅;
56.獲得上市公司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適當延長納稅期限;
57.企業以及個人以技術成果投資入股遞延繳納個人所得稅;
58.由國家級、省部級以及國際組織對科技人員頒發的科技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三、企業成熟期稅收優惠政策
發展壯大有成長性的企業,同樣具有稅收政策優勢,國家充分補給「營養」,助力企業枝繁葉茂、獨木成林。目前稅收優惠政策覆蓋科技創新活動的各個環節領域,幫助搶占科技制高點的創新型企業加快追趕的步伐。對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並不斷擴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范圍。對處於服務外包示範城市和國家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城市地區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軟體和集成電路企業,可以享受「兩免三減半」等企業所得稅優惠,尤其是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企業,可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自行開發生產的計算機軟體產品、集成電路重大項目企業還給予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的優惠。具體包括:
(一)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
59.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60.高新技術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
61.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享受低稅率企業所得稅;
62.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
(二)軟體企業稅收優惠
63.軟體產業增值稅超稅負即征即退;
64.新辦軟體企業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
65.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體企業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66.軟體企業取得即征即退增值稅款用於軟體產品研發和擴大再生產的企業所得稅優惠;
67.軟體企業職工培訓費用應納稅所得額扣除;
68.企業外購的軟體縮短折舊或攤銷年限;
(三)動漫企業稅收優惠
69.動漫企業增值稅超稅負即征即退;
(四)集成電路企業稅收優惠
70.集成電路重大項目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
71.集成電路線寬小於0.8微米(含)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
72.線寬小於0.25微米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73.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74.線寬小於0.25微米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
75.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
76.新辦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
77.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78.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職工培訓費用;
79.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生產設備縮短折舊年限;
80.集成電路封裝、測試企業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
81.集成電路關鍵專用材料生產企業、集成電路專用設備生產企業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
82.集成電路企業退還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在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依據中扣除;
(五)研製大型客機、大型客機發動機項目和生產銷售新支線飛機企業
83.研製大型客機、大型客機發動機項目和生產銷售新支線飛機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
7. 為不同目的而出台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1、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
4、促進科技進步和自主創新的稅收優惠政策。
鼓勵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對軟體產品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新辦軟體、集成電路企業自獲利年度起實行「兩免三減半」,軟體集成電路企業工資培訓費稅前全額扣除,集成電路企業實行再投資退稅,規劃布局重點軟體企業適用10%的企業所得稅稅率。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鼓勵企業增加研發投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的稅收優惠政策。對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發費用允許按實際發生額的150%在稅前扣除。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對企業為生產高新技術產品以及承擔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國家科技計劃重點項目等進口的關鍵設備以及進口科研儀器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鼓勵先進技術推廣和應用的稅收優惠政策。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單位和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對轉制的科研機構,在一定期限內免徵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在一定期限內對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大學科技園,免徵營業稅、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支持科普事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對科技館、自然博物館、天文館等科普基地的門票收入,免徵營業稅。
8. 上海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如果你企業注冊在崇明,那麼稅收可以比較優惠。
9. 金融機構利息收入可否免徵增值稅
可以。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金融機構同業往來等增值稅政策的補充通知》(財稅〔〕70號)規定:
一、金融機構開展下列業務取得的利息收入,屬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財稅[2016]36號,以下簡稱《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二十三)項所稱的金融同業往來利息收入:
(一)同業存款。
同業存款,是指金融機構之間開展的同業資金存入與存出業務,其中資金存入方僅為具有吸收存款資格的金融機構。
(二)同業借款。
同業借款,是指法律法規賦予此項業務范圍的金融機構開展的同業資金借出和借入業務。此條款所稱「法律法規賦予此項業務范圍的金融機構」主要是指農村信用社之間以及在金融機構營業執照列示的業務范圍中有反映為「向金融機構借款」業務的金融機構。
(三)同業代付。
同業代付,是指商業銀行(受託方)接受金融機構(委託方)的委託向企業客戶付款,委託方在約定還款日償還代付款項本息的資金融通行為。
(四)買斷式買入返售金融商品。
買斷式買入返售金融商品,是指金融商品持有人(正回購方)將債券等金融商品賣給債券購買方(逆回購方)的同時,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正回購方再以約定價格從逆回購方買回相等數量同種債券等金融商品的交易行為。
(五)持有金融債券。
金融債券,是指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機構法人在全國銀行間和交易所債券市場發行的、按約定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六)同業存單。
同業存單,是指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法人在全國銀行間市場上發行的記賬式定期存款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