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討債公司是法律明令禁止的非法公司。
1,討債公司在我國確實無法進行工商注冊,在工商注冊一塊討債公司是沒有辦法注冊,因此單獨以討債公司名義經營的,就是違法經營
2,企業,團體,個人協助他人索討合法債務的,法律並不禁止,也就是說,如果某個個人說幫助某某某要債,並得到某某某授權的,就是合法要債。比如A某委託律師B某向債務人C某索討欠款,就是一個合法的授權討債流程。
3,現在一些討債公司會披上合法外衣,即注冊某某金融公司,某某科技企業為幌子。但由於受委託索要債務並不是法律禁止的,只有在索要債務過程中,採取暴力毆打威脅,欺詐,變相敲詐勒索,實施非法人身拘禁等行為,才屬於違法。
4,討債公司確實是目前公安機關打擊的對象,但一般不會有討債公司掛著這種牌子經營,一般經營公司都是合法牌照,而且在其有非法討債行為之前,因為沒有違法,公安機關也無權無法對其打擊。
5,討債公司之所以能夠存在有生存空間,也和目前債務人信譽普遍較差,老賴現象嚴重有關。
月長石記得這么個案例:某債務人A某,長期拖欠他人債務達幾十萬元,A某一直答應償還但從未兌現,A自己開著寶馬,住著高級公寓,但因為這些財產都是其他人名下而非A某名下,以至於債權人通過法院起訴勝訴後卻得不到有效執行。其中一名債務人B某遂選擇一家討債公司,該公司採取了一些非法手段,迫使A某將其寶馬車變賣用於償還B某債務。當然後來B某和討債公司因涉嫌非法拘禁被抓。
其實到後來,案件浮出水面,其實A早在借貸之初,就把名下很多財產過戶給親友,之後惡意借債並拖欠,由於尋找其非法轉移財產證據難度大,通過法律手段幾乎不可能讓老賴吐錢,B某才不得已選擇非法手段。
Ⅱ 討債公司找中安旭日怎麼樣是簽訂合法協議的嗎
討債公司找中安旭日確實不錯,他是老賴的剋星了,這家公司的服務范圍特別的廣泛,包含了很多方面。可以用法律的武器來幫助你要回欠款。討債公司找中安旭日他們還會和你簽訂合法協議,保證你的合法權益,讓你的利益得到最大的保護,可以節省出很多的時間去做別的事情,也能為你省下不少的經費。
Ⅲ 討債公司找中安旭日是對是錯呢他們會用什麼方式討債
討債公司找中安旭日可以的,我聽說過這個公司,還是朋友跟我說的,他們公司的客戶欠款就是選擇討債公司找中安旭日要回來的,以後有事情我也會找他們幫忙。
Ⅳ 金融公司上門追債還把合同貼在村委,這種做法正確嗎
這種做法還是挺正確的,因為有的人就是想當老賴不還錢。那麼讓身邊的人知道,他欠的錢不還也是非常有必要的。這比哪些上門暴力恐後要好得多。這樣讓他們能夠在別人面前抬不起頭。這樣也許他們就會想要還錢了。而且還是不違法的,所以我覺得這種方式是值得提倡的。
金融公司把追債的東西貼到了村委會一直保著想要這個人還錢的態度,他們就是想讓這個人社死。說到底還是不應該去借這些貸款。這些貸款公司掙的就是利息錢。所以不要覺得自己是能夠騙過他們的。他們的手段非常多。如果要是不還錢的話,會不會是非常嚴重的,就盡量不要去這些公司貸款。要合理消費。
Ⅳ 那家討債公司比較快、專業、合法的
大宏鷹專業債務催收公司,專業為企業、商會及個人尋找失蹤逃逸債務人,委託辦理各類應收賬款催收的專業服務機構。多年以來已為多家知名企業、商會及個人成功收回眾多疑難債款. 香港公司地址:香港九龍長沙灣道72號昌明大廈8樓B室 廣州公司地址:廣州市廣園中路171號聯鳴商貿中心4103室 東莞公司地址:東莞市南城區莞太路6號 時代廣場1501室 深圳公司地址: 深圳市羅湖區深南東路4003號世界金融中心B座1511室
Ⅵ 北京追債公司,討債公司哪家信譽高,效率快,謝謝
追債首選聖道!全國首期商催收機構,法律經濟金融聯盟單位北京聖道法律經濟公司,內幫我公司於個人容都要回了幾筆欠帳,律師團隊專業追討,合法合理,要回來後直接把錢打我帳戶了,不錯的!
咨詢點話:187-01Ч5-9137
你自己聯系吧
Ⅶ 求推薦最好的要債、清債公司
金融偵探最好了,效率很高而且全國服務,你是哪裡
Ⅷ 關於討債公司的問題
1、「討債公司可信嗎?討債公司一般都是什麼情況呢?」:目前的討債公司地位尷回尬,法律上沒答有明確界定,但討債公司多以非法手段來討債、經常出現問題,而且其信用情況也無從考察,建議最好不走這個途徑:50%的回扣也確實太高、還會承擔一定的風險。
2、你朋友完全可以到法院去起訴、待起訴後申請強制執行的:如果對方有財產,通過法院強制執行也可以拿到錢(可以在訴前或是起訴後申請保全);如果對方真的沒有財產來償還:你請討債公司也要不回錢呢,總不能把他的骨頭敲碎了賣錢還你朋友吧?如果是違法手段拿回的錢,會燙手的。
Ⅸ 討債公司合法的嗎
討債公司,雖然已合法的組織形式及合法注冊的公司存在,若存在非法拘禁、恐嚇、威脅、故意傷害債務人等討債手段或行為的,屬於非法行為,觸犯刑法相關規定,也是違法行為。
國家堅決杜絕一切形式的損害公民合法權益的非法行為,觸犯刑法的,國家最終會撕破合法外表,將非法行為繩之以法。
另外,1993年,國家工商總局發布早已發布了《關於停止辦理公、檢、法、司所屬的機關申辦的「討債公司」登記注冊問題的通知》,其中明確提出,要求停止「討債公司」及類似企業登記注冊。
1995年,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也發文禁止這類企業的注冊。
2000年,國家經貿委、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又聯合下發文件,再次明令取締各類討債公司公司,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開辦任何形式的討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