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四川銀監局網站
黃小祥副省長
在2007年四川省中小企業
融資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一、省級各部門積極主動,開拓創新,通力合作,我省中小企業融資工作取得明顯成績。2007年以來,四川銀監局、省中小企業局、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等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指示精神,解放思想,開拓創新,完善政策,優化環境,通力合作,共同加大對中小企業融資工作的支持和服務力度,開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省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工作取得明顯成績。
(一)四川銀監局積極引導和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大力進行創新,著力推進「六項機制」建設。四川銀監局自成立以來,一直致力於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積極主動、大膽創新地開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引導和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中小企業信貸體制、流程、產品、擔保方式上進行大膽創新,努力探索中小企業貸款風險分擔機制,扎實推進中小企業「六項機制」的建立和完善,大膽進行監管創新,有力地促進了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工作的開展。
一是不斷完善銀行業開展中小企業融資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切實解決銀行機構推進過程中的實際困難。四川銀監局先後制定和印發了《銀行開展小企業授信工作指導意見》、《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措施意見》、《關於進一步加強小企業貸款工作的通知》、《商業銀行小企業授信工作盡職指引》、《關於建立小企業貸款首談責任制的指導意見》等一系列指導性文件,消除了銀行業金融機構推進中小企業工作的顧慮,增強了信心,明確了方向,為推進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工作提供了堅強的政策支持。
二是積極引導和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中小企業信貸流程和產品,強化「六項機制」的建設。四川銀監局積極採取措施,引導和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中小企業「短、頻、急」的融資需求特點,不斷優化中小企業信貸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大力開發適應中小企業融資特點的新業務和新產品,並著力引導和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原則和商業化運作模式,努力建立和完善風險定價、獨立核算、貸款審批、激勵約束、人員培訓以及違約信息通報等六項機制。
三是深入基層和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傳導監管導向,尋找解決問題的突破口。四川銀監局深入基層,到一線了解中小企業貸款工作的開展情況和面臨的困難,主動與地方政府和各職能部門進行溝通,爭取各方面對銀行業監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1100戶四川中小企業融資狀況和金融服務滿意度、認知度問卷調查和500戶中小企業信貸客戶經理問卷調查兩項快速調查,深入了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症結。目前已有資陽、遂寧等10多個市(州)開展了融資推介和項目對接工作,為銀企構建了溝通橋梁。針對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歸納總結出存在的「十難」問題並有針對性地提出了破解該難題的「十大招術」。
四是積極建立監管正向激勵機制,積極進行監管創新。四川銀監局積極進行監管創新,加大正向激勵機制建設,鼓勵銀行機構設立中小企業授信專營機構,將市場准入與中小企業融資工作開展情況掛鉤,對中小企業授信服務成效顯著的機構在網點布局和業務准入方面給予政策優惠,極大地推動了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工作的開展。
五是切實加強經驗交流,促進信息共享。四川銀監局整理和編寫了浙江台州等6家城市商業銀行介紹的從事中小企業貸款的基本經驗,提供給銀行業金融機構學習和借鑒。積極組織匯編《四川省銀行業金融機構中小企業融資產品宣傳手冊》,免費贈送給中小企業,增進銀企之間的溝通。
六是主動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合作,發揮監管合力。四川銀監局密切配合省經委、省發展改革委、省中小企業局等部門,共同推進中小企業貸款工作。主動配合省中小企業局推動會員制擔保公司試點工作;聯合省中小企業局、四川省銀行業協會開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與銀行機構業務合作情況調研,切實推動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建設;與省中小企業局及遂寧市、宜賓市政府聯合開展「融資擔保下基層」活動;與資陽市政府聯合召開金融安全示範區總結會議,研究中小企業貸款「五方聯動」新機制等。
(二)省中小企業局積極搭建融資擔保服務平台,努力完善全省融資擔保服務體系。省中小企業局積極創新工作思路,按照搭建平台、整合資源、服務中小企業的工作方針,積極推進全省融資擔保體系的建設,有力地促進了中小企業融資工作。
一是積極搭建融資擔保服務平台。2005年省中小企業局成立了中小企業信用與擔保協會,組建了擔保聯盟;2006年又整合擔保、投資中介機構資源,成立了四川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服務中心。通過這些擔保平台的建設,幫助中小企業獲得擔保貸款近5億元。同時還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輔導咨詢,發揮了融資橋梁作用。
二是大力推廣發展會員制擔保機構。為完善「一體兩翼多層」的信用擔保服務體系,省中小企業局借鑒其他省發展會員制擔保機構的成功經驗,制定出台了《發展我省互助式會員制擔保機構的指導意見》,在全省范圍內積極推廣發展會員制擔保機構。2007年,省中小企業局和省銀監局共同下發了《關於加快發展全省會員制擔保機構的通知》,全省會員制擔保機構陸續成立,為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是積極實施國家「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加大對「成長型中小企業」的培育力度。省中小企業局從抓企業的融資、生產經營、信息、培訓等多方面扶持和培育優質中小企業成長。組織召開了「四川省中小企業成長工程暨融資擔保項目對接會」,組織中小企業與金融、擔保機構進行現場交流合作,使一批成長型企業獲得了信貸支持。2005—2006年共培育出275家成長型中小企業,2007年又將評選培育出百餘家成長型企業。
四是打造中小企業誠信環境,全面推進信用制度建設。省中小企業局成立了四川省中小企業信用服務中心,搭建了信用服務平台,實施全省中小企業信用建設。目前在成都等地開展了試點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五是切實開展融資擔保服務到基層活動。為切實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省中小企業局積極創新服務模式,與四川銀監局共同開展「融資擔保下基層」活動。先後組織多家省級擔保機構和省級銀行機構到樂山市、遂寧市和宜賓市,與當地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共同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這項活動已經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目前,擔保機構已對40多家企業近7億元的項目進行了盡職調查。在剛剛結束的宜賓融資擔保下基層活動中,企業、擔保機構和金融機構三方共達成了64億元的貸款意向,有力地緩解了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六是大力促進銀擔合作,共同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積極推動擔保機構與金融機構的合作,取得顯著成效,建立了風險分擔機制,擔保機構風險放大倍數也有所提高,銀行信貸風險得到有效控制。
(三)省發展改革委、省財辦、四川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等有關部門緊密結合自身職能,積極主動地推進全省中小企業融資工作。
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省財政廳、省財辦、人民銀行成都分行、四川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等部門積極結合本部門工作職能,大力採取措施,積極主動地開展大量工作,合力營造中小企業融資的良好環境,有力地推進了全省中小企業融資工作的開展。特別是四川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推動中小企業融資工作的主體,積極開展機制、產品和服務創新,大力爭取總行的支持,為推動全省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工作作出了重要貢獻。
截至2007年6月末,四川省各銀行業金融機構中小企業授信戶數178518戶,較年初增加了9565戶;中小企業表內外授信總額3123.12億元,較年初增加了337.30億元,增長12.11%。中小企業貸款余額2347.6億元,較年初增加272.09億元,增長13.11%;中小企業貸款額占貸款總額比重26.74%,較年初增加0.55個百分點。這些數據充分說明全省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工作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效,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緩解。
二、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大力推進全省中小企業融資工作
(一)高度重視、統一思想,充分認識中小企業在全省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改革開放以來,在市場機制與政府推動的雙重作用下,中小企業發展迅速,整體素質明顯提高,已成為推動經濟增長、增加就業渠道、繁榮城鄉經濟、推動技術創新、調整產業結構、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保持銀行穩健、社會穩定的重要力量。切實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工作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利國利民的重大舉措。中小企業在經濟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以下幾點:
一是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工作有利於促進經濟持續增長。截至2006年末,我省中小企業已佔全省企業總數的99%以上,全省GDP的40%、入庫稅金的50%、出口總額的51%、城鄉就業的75%都來自中小企業。2007年上半年,全省中小企業實現增加值達到1258.7億元,同比增長24.3%;實現利稅總額272.9億元,增長24.7%;出口交貨值51.1億元,增長30.1%。中小企業憑借靈活的運營機制和對市場靈敏的嗅覺,已經成為推動區域經濟發展和城鎮化進程的主體。
二是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工作有利於擴大勞動就業。2007年上半年,全省中小企業新增就業15萬人,同比增長9%,為城鎮提供了75%以上的就業崗位,吸納了70%以上的農村富餘勞動力,實際支付工資總額197.6億元,同比增長13.4%,已成為解決農民就業、穩定農民增收和繁榮城鄉經濟的重要渠道。
三是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工作有利於推動技術創新和產業結構調整。目前我國65%的發明專利、80%以上的新產品開發都是由中小企業完成的。在電子信息、生物醫葯、信息咨詢及現代物流等領域,中小企業創新都十分活躍,中小企業已成為推動技術創新的生力軍。部分地區中小企業的集聚發展大力推動著產業結構的調整與升級。
四是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工作有利於促進社會信用體系的完善。中小企業誠信是社會誠信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改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過程中,銀行業機構必將搜集企業信用、經營管理狀況等信息,同時也將催生中小企業徵信體系和違約懲戒機制的建設和完善,必將有力地促進中小企業誠信意識的提高,從而大力推進社會整體信用體系的完善。
五是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工作有利於促進銀行業健康發展。隨著資本市場的深入發展,大型企業、集團客戶直接融資比例將逐漸提高,「脫媒」融資現象將加速出現,從而中小企業將成為銀行未來主要的客戶資源和盈利增長點。因此,積極拓展優質中小企業,做好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工作是改善銀行資產結構、贏利模式,提升資產質量和風險管理能力的必由之路。
(二)充分發揮政府的政策導向與資金支持功能。政府各級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採取措施,共同掃除當前制約中小企業融資工作開展的體制和政策性障礙。
(三)切實加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信貸的支持力度。各銀行業機構要緊密結合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特點,積極創新經營管理理念、信貸管理模式、貸款審批流程和信貸產品。要根據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特點,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優化和簡化中小企業貸款業務審批程序,實行差別管理方式,提高審批效率,以適應中小企業貸款「短、頻、急」的特點;大力加快產品創新,根據中小企業生命周期和貸款需求特點,積極開辦可循環貸款、動產質押、貿易融資、應收賬款融資、創業貸款服務等新產品,為中小企業提供「量身定做」的新品種;完善中小企業貸款的激勵約束機制,推行中小企業授信工作問責及盡職免責制度,充分調動和發揮信貸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強與中小企業擔保機構的合作,積極推廣房產和商鋪抵押貸款、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的財產質押貸款、中小企業聯保貸款等,共同建立完善中小企業融資風險分擔機制,切實加大對中小企業經濟發展的信貸支持力度。
(四)努力提高中小企業綜合素質和市場競爭力。中小企業要積極增強「三個意識」,主動增進銀企之間的互信和了解,提升自身綜合素質和市場競爭力。要增強誠信意識,牢固樹立「誠信是企業生命」的觀念,為擔保和銀行機構提供真實的經營狀況和財務信息,要主動接受出資銀行、擔保機構以及社會方面的監督,積極主動按時歸還貸款本息。要增強金融意識,主動學習金融法律法規和金融業務知識,加強與銀行機構的溝通和協調,與銀行建立互惠互利的長期夥伴關系。
要增強競爭創新意識,努力提高自身競爭力,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積極開展創新,加大科技投入,增強內在發展動力,爭取更好地達到銀行信貸准入門檻,不斷推出科技含量高、產品質量優、市場前景好的產品,增強市場競爭力。
(五)積極推行監管創新。各金融監管部門要積極進行監管創新,為中小企業融資工作營造良好氛圍。採取正向激勵機制,運用監管手段大力引導、鼓勵、支持各類金融機構開展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工作,將市場准入工作與中小企業融資工作開展情況緊密掛鉤,對中小企業融資工作開展好的機構實行鼓勵和優惠政策。切實轉變對金融創新的監管理念,要由規制性監管逐步轉向以原則為基礎的監管方式轉變,給金融機構金融創新較大的自主性和靈活性,建立監管者與被監管者之間良好的互信關系。進一步改進監管方式和監管服務,加大對金融機構的窗口指導力度,提供有力的監管支持。切實加強監管部門之間的定期聯系和溝通機制,形成監管合力,發揮整體效能,合力營造良好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
(六)積極拓寬融資渠道,構建多層次融資體系。實踐證明,融資渠道的多層次化有利於緩解不同類型、不同階段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要採取措施加強對部分優質中小企業的培育和輔導,積極推進部分優質和成長性好的中小企業上市融資;創新多種融資工具,推廣債券和票據融資等方式;建立多層次、多渠道的創業資金,完善創業投資機制,從政策、中介服務、人才和科技等方面給予支持,不斷拓寬融資渠道和方式,有力緩解目前中小企業融資過度依賴於銀行體系的狀況。
『貳』 四川省「十二五」金融業發展規劃的「十二五」 金融業發展主要任務
圍繞金融總部商務區、西部金融機構中心、西部金融市場和交易中心、西部金融服務中心等四個方面,積極爭取國家政策支持,完善政策措施,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和分工協作, 基本建成西部金融中心。
——加快建設金融總部商務區。按照整體規劃、分步建設、集聚發展的原則,進一步完善金融總部商務區空間布局規劃和產業發展規劃,加快基礎設施建設, 完善和提高配套功能,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導國內外金融資源向成都金融總部商務區集聚,完善金融總部商務區管理體制和招商機制,加快聚集發展,加強品牌宣傳, 提升金融總部商務區形象, 打造具有國 際影響力的金融集聚區。
——加快建設西部金融機構中心。 創造良好發展環境,鼓勵國內外各類知名金融機構和金融中介服務機構在成都金融總部商務區設立區域性總部、法人機構或分支機構。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的原則,整合地方金融資源,積極引進戰略投資者,推進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改革,不斷壯大實力。加快省級銀行、保險、金融租賃和信託公司建立和重組。積極支持證券、期貨法人機構壯大資本實力,整合資源,擴大業務范圍。支持和推進有條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到資本市場上市融資和跨省、跨區域發展, 增強在西部和全國的輻射力。
——加快建設西部金融市場和交易中心。鼓勵金融機構進一步利用全國性金融市場, 開發創新產品, 增強服務功能, 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特色優勢產業、重點優勢企業和一大批中小企業提供全方位的融資服務。 積極爭取和開展國家各類金融創新試點,努力使成都成為國家在西部地區的金融創新試驗區, 結合區域經濟和產業發展特色, 設立新的市場, 引進新的產品和交易品種,不斷擴大交易規模。加快推進各類區域性要素交易市場建設。建立金融資產交易所、酒類交易所、大宗商品交易所。積極穩妥推進場外交易市場建設。積極探索建立保險交易平台。積極推進林權、礦權、水權、排污權、碳交易等產權交易市場建設。依託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 加強統一、 集中、 規模化的產權市場建設。 加快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進場交易和涉訟資產進場交易步伐。力爭將成都建設成為既有西部地區特色和優勢、 又有全國影響力的金融市場和交易中心。
——加快建設西部金融服務中心。積極推動金融後台服務業集聚區建設, 規劃建設第二金融後台服務集聚區,加快完善各種配套功能, 全力引進國內外各類金融機構的數據中心、 資金清算中心、銀行卡中心、 研發中心、 呼叫中心、 災備中心等後台服務機構,使成都金融後台服務業集聚區成為全國金融後台服務機構最多、配套服務功能最完善的金融後台服務中心。發展金融服務外包產業鏈, 大力引進和培育金融客戶服務、現金押運服務、呼叫服務、數據處理、軟體設計等服務現代金融企業的相關企業,為金融業發展提供良好的社會服務支持。加大金融軟硬體的研發和製造,搭建金融機構與相關服務外包企業的溝通協作平台,加快發展金融軟硬體配套產業,把成都建設成為全國最重要的金融服務外包中心之一。
(二)大力引進和發展各類金融機構和金融服務組織。
——積極引進和發展各類金融機構。積極引進銀行保險、證券、期貨、信託、基金、資產管理等各類內外資金融機構以及與金融業密切相關的中介機構在川設立區域性總部、法人機構或分支機構。 引導金融機構到省內二級城市或縣域設立分支機構。支持外來金融機構與本地金融機構開展股權和業務合作, 壯大市場主體,增強市場活力。積極支持在川金融分支機構發展成為區域總部和管理總部。發展和壯大地方法人金融機構, 增強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競爭力, 打造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品 牌。 積極支持民間資本根據國家政策參股或發起設立金融機構。
——大力發展和引進各類股權投資基金。研究出台鼓勵股權投資基金的扶持政策, 積極搭建基金與企業的對接平台、建立進入通道、完善退出機制, 支持在川投資基金的運作和發展。吸引國內外業績突出、管理經驗成熟的投資機構設立風險投資、產業投資等各類投資基金, 積極引導社會資本進行股權投資。 探索和完善政府出資的引 導基金的運作機制, 充分發揮引導基金的作用。支持四川產業振興發展基金等重點產業投資基金發展壯大。積極創造有利於股權投資的政策環境、輿論環境和制度環境,規范股權投資行為。 努力建設以 成都為中心,以德陽、 綿陽等二級城市為依託的、具有全國影響力的西部股權投資基金基地。
——大力引進和培育金融中介服務機構。 積極引進信用評級、資產評估、融資擔保、投資咨詢、會計審計和法律服務等與金融相關的中介服務機構來川設立法人機構、區域總部和分支機構,進一步加強政策支持和執業監督, 規范中介服務機構的執業行為,增強行業自 律, 提高中介服務機構的專業水平和服務能力。 發揮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 完善中介機構執業標准體系, 促進金融中介服務行業規范化管理。 ——發展壯大地方商業銀行。按照政府主導、 市場運作的原則, 整合城市商業銀行資源,組建區域性地方法人銀行, 通過吸收合並、增資擴股、引進戰略投資者、上市等方式,打造西部資本實力最強、輻射能力最大的現代商業銀行。支持地方商業銀行引進民間資本和境內外合格戰略投資者,增強資本實力。堅持差異化、特色化發展, 強化內控機制建設,提高風險管理水平, 增強盈利能力。支持地方商業銀行穩步跨區域發展。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商業銀行上市。
——積極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因地制宜,分類推進農村信用社股權改造和產權改革。 全面取消資格股,循序推進股權結構優化, 提高法人股比重。 支持符合條件的縣(市) 農村信用社和農村合作銀行改制組建農村商業銀行; 積極向國務院爭取在部分城鄉 一體化程度較高的市探索以市為單位組建農村商業銀行;完成「三州」 農村信用社以州為單位的統一法人改革; 全省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信用社要積極創造條件,推動暫不具備農村商業銀
行組建條件的農村信用社進行股權改造,組建股份制的農村信用社, 適時逐步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 支持農村商業銀行跨區域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村商業銀行上市。
——大力培育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堅持「四 個優先支持」 原則, 即優先支持有明晰的農村金融市場發展戰略的發起人、優先支持批量化組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發起人、優先支持已經成功探索出農村金融商業運作模式的發起人、 優先支持自願到中西部地區設立機構的發起人。在有條件的市(州)組建市級總分行制村鎮銀行。探索村鎮銀行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的可持續發展模式。
——支持非銀行金融機構發展壯大。支持地方非銀行金融機構引進戰略投資者, 提升管理水平和經營業績;通過資產重組整合和增資擴股,做大做強。 支持省內信託公司立足四 川、 面向 全國,逐步轉型為提供特色理財和長期融資服務的現代信託企業,支持省外信託公司來川展業。加快推進遺留問題信託公司重組登記、金融租賃公司破產重組。支持和鼓勵大型企業集團在川設立財務公司,增強優勢產業發展的融資能力。引導財務公司依託企業集團所在產業開展多種業務。支持消費金融公司探索業務拓展有效路徑。鼓勵本地大型投資控股集團積極開展兼並收購,整合地方金融資源, 發展成為全國一流的金融控股集團公司。
——規范發展地方准金融機構。加大政策引導和扶持,深入推進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 加強全省融資性擔保體系建設,大力發展非金融機構支付組織, 增強地方准金融機構的發展實力,全面提升對中小企業、「三農」 的金融服務能力。加強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日常監管,建立健全現場、非現場監管體系以及分類監管制度,防範系統性風險, 為地方准金融機構發展創新良好的環境。 鼓勵符合條件的公司通過增資擴股、上市融資, 做大做強。 結合四川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按照先行先試的原則,鼓勵金融機構引進、 開發、 推廣有利於金融市場健康發展、符合國家金融監管要求的各種金融產品和業務。
——加快信貸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一是加快信貸管理體制和機制創新。 引導銀行業機構結合四川實際,探索信貸管理模式創新,優化信貸管理流程,簡化貸款審批手續,建立科學的風險防範機制, 提高信貸管理效率。擴大信貸抵押擔保物范圍,積極推廣動產抵押、商標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等新型信貸產品。探索產業供應鏈生產模式下的供應鏈金融。二是推動中小企業金融產品和信貸模式創新。 鼓勵銀行業機構建立中小企業支行、科技支行等面向中小企業服務的專營機構。探索開展依託行業協會、 農村專業經濟組織、社會中介等適合中小企業需求特點的信貸模式創新。健全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和再擔保機制。三是積極拓展個人金融業務。 鼓勵銀行設立個人金融服務專門機構,加強產品研發,利用新型服務手段,滿足多元化的個人金融服務需求。加大消費信貸產品創新力度,鼓勵發展消費品小額貸款公司。 改進住房抵押貸款和大宗消費貸款服務方式,鼓勵銀行與信用擔保公司和零售企業合作開展信用銷售業務。
——推進多層次金融市場創新。一是積極推動股權投資、信託、租賃、保險直投、資產證券化等直接融資方式創新。 支持境內外金融機構在川開展各類投資銀行創新業務,支持有條件的銀行開展投資銀行業務。鼓勵有序開發跨機構、跨市場、跨產品的金融業務,推廣貸款轉讓、 信貸資產證券化等信貸資產二級市場業務。二是穩步發展金融衍生品交易。 依託全國性市場, 推動金融機構和企業穩步開展股指期貨、利率互換、遠期結售匯、外匯掉期等金融市場創新業務。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特別是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開發設計風險轉移和對沖工具, 合理配置風險。積極穩妥發展期貨市場, 引導更多企業和機構投資者利用期貨及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套期保值、規避風險。支持國內外金融機構研發部門落戶四川,提升本地金融衍生品創新能力。
——加快保險服務創新。創新服務方式,拓展服務領域,發展新型機構。充分發揮保險的經濟補償和資金融通功能,大力拓展保險新業務領域,不斷拓寬保險覆蓋面。擴大農業保險覆蓋區域和試點品種, 加快建立巨災風險分擔機制。大力推進健康養老保險發展,積極參與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 探索保險公司特別是人壽保險公司參與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管理的可行路徑和方式。進一步推廣和完善全省商業健康保險服務平台建設, 實現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融合式發展。 積極發展各種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責任保險。積極推動出口 信用保險發展。積極發展專業性健康保險公司,積極爭取設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
——積極探索多種形式的金融創新試點。積極爭取國家各類金融創新試點工作在四川先行先試。爭取成為國家科技金融合作創新試點省份、有條件的市(州)及高新園區成為創新試點區。積極參與和推動跨境人民幣業務發展。 積極推進財政支持金融服務「三農」 機制創新試點工作。 探索以市(州)或重點工業園區為對象建立金融創新示範區。鼓勵外資銀行和符合條件的股份制商業銀行按照國際通行准則開展離岸金融業務。 利用城鄉統籌綜合試點相關政策,加強對經濟社會發展薄弱環節的金融服務,鼓勵和支持各類資本進入農村金融市場, 創新融資擔保模式,擴大農村動產和不動產有效擔保物范圍, 開發符合農村金融需求特點的產品和服務。
——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拓寬政策性銀行支農功能,擴大政策性業務范圍。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到縣域、鄉鎮,到農村和落後地區、偏遠地區、革命老區設立分支機構,加大對「三農」 的金融支持力度。穩步推進省聯社管理體制改革, 積極探索有利於發揮縣域金融活力的管理模式,切實發揮農信社支農主力軍作用。積極落實各項扶持政策,支持農業銀行「三農事業部」 制改革,大力培育和發展適合「三農」 特點的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和小額貸款公司。通過機構新設、延伸服務和流動服務等方式,全面解決金融機構空白鄉鎮金融服務問題。以實施四川省農村支付結算「迅通工程」 為抓手,切實改善農村支付服務環境。
——改進農村金融服務方式。支持銀行業機構創新工作方式, 增大授信審批許可權,簡化授信程序和審批手續。推進涉農銀行機構拓展中間業務范圍,及時開發適合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農民金融服務需求多元化的產品和服務。 鼓勵銀行業機構為藏區牧民定居行動計劃、彝區三房改造行動計劃和農業產業化提供有效信貸支持。鼓勵銀行業機構發展小額信貸和微型金融服務。制訂和完善農村微小型金融組織從金融機構融資支持「三農」 的政策措施。積極推進政策性農保、農村小額人身保險、養老和健康保險等各項保險發展。探索農業災害風險分散機制和農村信貸與農業保險相結合的銀保互動融資機制。 推動農村金融服務電子化、信息化建設。
——拓寬農村可利用 金融資源。鼓勵有條件的市(州)搭建農村產權交易平台,推動農村資產合理流動。支持金融機構依法開展權屬清晰、風險可控的大型農用設備、林權、四荒地使用 權等抵押貸款。擴大農村動產抵押擔保物范圍。在有效保護農民基本權利基礎上, 探索開展農村房屋產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等農村產權直接抵押貸款。
——加大對農村金融的政策扶持。積極支持金融機構開展涉農業務。充分利用政策性資金支持農田水利建設。對金融機構開展涉農業務實行財政和稅收政策扶持。鼓勵銀行對涉農貸款實行有區別的信貸管理和考核政策。支持全省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有關政策投資融資性擔保公司,不斷增強其支農能力。搭建農村融資平台,促進銀行業機構與融資性擔保公司 、 保險公司、農業企業和農業專業合作組織加強合作。加強農村金融人才培養,建設一支
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的農村金融隊伍。 ——做大信貸規模, 優化信貸結構。 嚴格控制對「兩高」 和產能過剩行業的 信貸投放, 鼓勵圍 繞四 川「 7 + 3 」 產業發展規劃和「八大產業調整和振興行動計劃」,加大對電子信息、 汽車製造、 油氣化工等優勢產業以及新一代信息、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和生物技術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的信貸支持,加大信貸資金對產業園區建設、產業轉移的支持。 加強對經濟薄弱環節和民生領域的信貸服務。增加對中小企業和涉農信貸的投入,確保貸款增速不低於全部貸款平均增速。
——積極推進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加大企業上市後備資源培育力度,建立省、市(州)、 縣三級培育體系和服務網路, 培育重點企業,使1000家企業通過上市或其他渠道直接融資。深化與上交所、深交所和香港交易所的全面合作, 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加快上市進程, 支持企業到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境外資本市場上市融資, 支持有條件的境外上市公司在 A 股市場上市融資。強化各級地方政府和監管機構通力合作的綜合監管體系, 建立上市公司指導機制,完善上市公司重大風險溝通機制、信息交流和共享機制,促進上市公司持續健康發展。鼓勵上市公司通過增發、 配股以及發行公司債、可轉債等多種方式再融資。支持上市公司通過並購重組、資產注入、整體上市等方式整合資源,促進產業融合和結構升級。
——大力發展債券融資。 大力推動企業利用企業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和公司債等在銀行間市場及資本市場融資。建立企業債務融資培育機制, 提升企業信用等級,盡快達到發行條件。積極通過財政貼息、風險補償等方式支持中小企業集合發債。鼓勵金融機構依託金融市場創新融資產品。支持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發行次級債券、混合資本債券、普通金融債券。 探索發行項目收益債券籌措重點項目建設資金。積極推動票據業務創新, 擴大票據交易規模。
——積極拓展其他融資渠道。積極利用信託融資、金融租賃、保險直投、資產證券化等多種直接融資方式,拓寬融資渠道,擴大融資規模。鼓勵保險資金投資我省交通、能源和水利等城鄉 基礎設施項目。鼓勵有條件的重點項目 通過資產證券化融資。加強政府融資平台運作管理, 有效發揮平台公司融資功能。大力扶持有限合夥等新型民營投資企業,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支持地方商業銀行和符合條件的境內企業借用國際短期商業貸款。
『叄』 四川省「十二五」金融業發展規劃的「十二五」 金融業發展的保障措施
(一)全面提高認識, 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進一步提高對金融產業發展重要性的認識, 增強做好金融工作的自覺性、主動性和前瞻性。健全政府金融工作機構,完善金融工作組織協調機制,加強省市及相關部門協作配合, 形成齊抓共推的工作合力。加大對金融產業的投入, 積極整合金融資源, 做大做強金融產業。
(二)出台扶持政策,支持金融產業發展。積極爭取國家在財政、稅收等方面對四川金融機構的扶持政策。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支持金融發展的政策。各地要逐步加大對金融業發展的支持力度, 加大對農村金融和民生金融的政府資金投入。建立完善對金融機構及管理部門年度考評和獎勵制度。支持市(州) 出台金融扶持政策。
(三)加強信用建設,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建立健全徵信體系。大力推動社會信用、企業信用和個人信用 建設。全面推動政府和企事業單位使用信用產品和服務, 提升信用建設成效。建立健全由政府、司法部門、各類授信機構、用人單位和公共事業單位等共同參與的聯合激勵懲戒機制。大力推動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按照「政府主導、人行推動、各方聯動」 的原則, 完善金融生態環境建設領導協調機制, 積極開展金融生態環境示範縣(區、 市)創建工作。大力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加強對誠信中小企業的信用培植和信用對接,深化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信用社區創建,加大金融、財稅、社會服務等各項政策支持力度, 完善社會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嚴格執行金融法律和有關規定, 嚴厲打擊金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保護金融資產產權,維護金融交易秩序, 改善金融交易環境, 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加強金融知識的普及與宣傳教育, 提升城鄉居民的金融意識與認知度。
(四)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完善金融監管。加強金融監管,提高科學監管水平。完善金融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定期交流金融監管信息,加強政策和工作協調,盡可能減少分業監管中可能存在的監管盲區。改進監管方式,完善監管手段,切實提高金融風險的識別、預警和處置能力。加強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風險管理,開發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風險量度和信貸決策系統。大力推進商業銀行特殊貸款風險度量和壓力測試工作。引導和督促金融機構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強化內控管理,培育良好的風險管理文化。扎實推進高風險金融機構的風險處置工作,加強對高風險機構和具有系統性影響機構的動態監測。加強部門綜合執法,嚴厲打擊金融違法犯罪。認真做好非法集資活動的查處、認定與取締工作。加強銀行、證券、保險等協會建設, 增強行業自律和管理能力。
(五)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服務效率。大力推進金融信息化建設。支持金融機構經營管理全面信息化,提高傳統業務的處理效率和管理水平,降低流程風險,推動以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等為代表的新業務快速發展,支持內部管理決策系統和中間業務、地方特色業務、金融衍生產品交易系統的研發。不斷完善支付清算系統和體系。 做好二代支付系統建設, 建成運行商業銀行網上支付跨行清算平台。積極發揮支付清算系統功能,切實提升系統使用效率。擴大現代化支付清算系統向農村地區延伸,實現支付系統覆蓋所有銀行業機構網點、所有支付業務兩小時內到賬。在無銀行網點村鎮推廣借記卡 POS 機小額取現業務,解決農村群眾轉賬、小額現金結算等需求。積極拓展票據和銀行卡使用范圍。大力推廣使用匯票、本票、支票等支付工具。積極推廣使用電子商業匯票系統。 擴大銀行卡受理范圍, 拓展銀行卡應用領域,促進銀行卡在與社會公眾生活密切相關領域的應用。加ATM、POS 等機具在批發零售、餐飲娛樂、酒店、住宿等地點的投放。 積極推動農村地區網上支付、 手機支付、 電話支付等業務開展。
(六)實施金融人才戰略,提高核心競爭力。建立和完善引進、培養金融人才的激勵機制。大力開展多層次、多類型金融人才培訓, 培養各類金融人才。依託省內高校和科研機構數量多、層次高、影響大的優勢, 積極開展高端金融學術交流、金融成果評定推廣活動, 搭建政府、高校和金融機構的合作互動平台,建立金融產、學、研之間的良性互動機制。 加強與境內外金融機構和境內外金融中心城市的交流合作,制定有針對性的稅收政策和獎勵機制, 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積極引進高端金融人才。加強與境內外金融機構在金融人才培養方面合作, 引進國際知名金融培訓和資格認證機構開展高中端金融人才教育培訓、在線資格考試與認證等業務。通過「高校 + 行業」 或設立金融服務外包學院,大力培養金融服務外包人才。放寬入戶條件, 簡化落戶手續,切實解決金融人才引進、工作和生活中的具體問題。
(七)加強對外交流合作, 增強國際影響力。加強與西部和沿海各省(市)在金融領域的交流, 積極推進、不斷深化川港、川台金融合作。 繼續爭取「一行三會」 的支持,辦好中國西部金融論壇。開展多層次、全方位的項目對接推薦和學術交流活動,加強與國際金融組織、金融機構、金融中心城市、金融機構總部的交流合作, 擴大四川金融的國內和國際影響。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四川金融發展的對外宣傳。
『肆』 四川省巴中一共有多少金融機構
四川省巴中一共有多少金融機構,四川省巴中一共有20多個金融機構。
『伍』 鼓勵發展民營經濟的具體措施有哪些
推進全民創業,大力發展民營中小企業:
(一)推進全民創業。加強政府引導,充分調動群眾辦企業的積極性,形成千軍萬馬、千家萬戶創新創業的態勢。對企業下崗職工、大中專畢業生、轉業軍人、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辦或領辦民營中小企業的,可按國家規定享受減免稅優惠政策。
對吸納失業人員再就業的中小民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以及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其稅費、小額貸款擔保、社會保險和崗位補貼等,執行國家對下崗職工的有關優惠政策。
鼓勵具備條件的個體工商戶轉化升級為微型企業,引導規模較大的個體工商戶轉化升級為中小民營企業,實現集約發展,增強吸納就業能力。建立農民工返鄉創業綠色通道,為項目推進、群眾創業創造寬松、便捷的市場准入環境。
(二)放寬創業條件。鼓勵各類資本在我市投資、參(控)股發展民營企業。降低門檻,放寬注冊資本限制,注冊資本達到3萬元以上即可申請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貨幣出資可降至注冊資本的30%。
對注冊資本在50萬元以上新設立的公司(除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外),可實行注冊資本分期到位制,首期實繳的注冊資本可降至注冊資本額的20%(不低於3萬元),其餘注冊資本可在2年內分期到位。
(5)四川省金融機構獎勵政策擴展閱讀:
民營經濟作用:
改革開放以來,民營經濟在我國經濟結構中所佔的比重逐步擴大,開始發揮越來越廣泛的作用。
(1)民營經濟的發展有利於企業產權多元化和產權明晰,從而有利於政企分開、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
(2)民營經濟的運行機制最接近於市場經濟的運作機制,價值規律、供求規律、競爭規律在民營經濟中體現得最充分,因而民營經濟對國有經濟的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鑒作用。
(3)民營經濟的發展有利於增加供給、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
(4)民營經濟具有相對分散、規模小、易吸納勞動力的特點,有利於增加社會就業。
(5)民營經濟有助於調動多種積極性。由於生產資料的所有制形式和經營特點不同於傳統的經濟形式,所以能夠充分調動所有者、經營者和廣大職工的積極性。
(6)民營經濟的發展過程中,培養和造就了能夠適應市場經濟規律運作的經營、管理人才。
『陸』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的公司經營
第十一條 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
禁止小額貸款公司向內部或外部集資以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其資本凈額的50%。融入資金的利率、期限由小額貸款公司與相應銀行業金融機構自主協商確定,利率以同期「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為基準加點確定。
第十二條 小額貸款公司應向注冊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申領貸款卡。向小額貸款公司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將融資信息及時報送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派出機構,並應跟蹤監督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的使用情況。
第十三條 小額貸款公司業務范圍為發放貸款及相關的咨詢活動,不得超范圍經營。
小額貸款公司在堅持為「三農」和中小企業、微小企業、個體工商戶、城鎮居民服務的原則下,自主選擇貸款對象。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面向「三農」、中小企業、微小企業、個體工商戶、城鎮居民提供信貸服務,著力擴大客戶數量和服務覆蓋面。原則上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應用於發放貸款余額不超過20萬元的小額貸款,對超過20萬元的貸款,由小額貸款公司向市(州)政府指定的小額貸款公司的主管部門報備。
第十四條 小額貸款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進行經營,貸款利率不得超過司法部門規定的上限,利率下限為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具體浮動幅度按照市場原則自主確定。禁止發放高利貸。有關貸款期限和貸款償還條款等合同內容,由借貸雙方在公平自願的原則下依法協商確定。
第十五條 小額貸款公司可自主選擇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立存款帳戶,並委託存款銀行代理支付結算業務。具備條件的可以按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加入人民幣銀行結算帳戶管理系統和聯網核查公司公民身份信息系統。
『柒』 四川省有哪些國際金融機構
中國金融機構按其地位和功能大致可以分為四類。第一類是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回對金融業答實施監督管理。第二類是銀行。包括1.政策性銀行,如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2.商業銀行。第三類是非銀行金融機構,如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證券公司等。第四類是在我國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
簡單地說國金金融活動國際上的金融活動,我覺得只能說以上機構所從事的業務中涉及國際金融活動,我沒有聽說過「國際金融機構」這個概念。我也不是四川人,具體有什麼細枝末節的金融機構在四川,我也不清楚,但對照上面的分類您應該可以得出結論了。
『捌』 四川省申請西開政策是否必須盈利
應該可以的。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8〕28號
第十六條 總機構和分支機構處於不同稅率地區的,先由總機構統一計算全部應納稅所得額,然後依照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比例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三因素及其權重,計算劃分不同稅率地區機構的應納稅所得額後,再分別按總機構和分支機構所在地的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由此可見,總分支機構是可以存在稅率差的,也允許按分支機構所在地的稅率繳納。
『玖』 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的規定,國家給予民辦學校哪些優惠,獎勵政策
第四十四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可以設立專項資金,用於資助民辦學校的發展,獎勵和表彰有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
第四十五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採取經費資助,出租、轉讓閑置的國有資產等措施對民辦學校予以扶持。
第四十六條 民辦學校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四十七條 民辦學校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可以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捐贈。
國家對向民辦學校捐贈財產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稅收優惠,並予以表彰。
第四十八條 國家鼓勵金融機構運用信貸手段,支持民辦教育事業的發展。
第四十九條 人民政府委託民辦學校承擔義務教育任務,應當按照委託協議撥付相應的教育經費。
第五十條 新建、擴建民辦學校,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公益事業用地及建設的有關規定給予優惠。教育用地不得用於其他用途。
第五十一條 民辦學校在扣除辦學成本、預留發展基金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費用後,出資人可以從辦學結余中取得合理回報。取得合理回報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五十二條 國家採取措施,支持和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到少數民族地區、邊遠貧困地區舉辦民辦學校,發展教育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