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什麼銀行職員自己幾乎不買銀行賣的理財產品
雖然說銀行理財產品的銷售櫃台就設在銀行營業廳內,但是它跟普通儲蓄業務的窗口是不放在一起的,也就是說,理財產品跟儲蓄業務分屬銀行的不同體系。所以理財產品不像銀行儲蓄,是可能會產生虧損的。
而很多理財產品的銷售人員為了個人私利,經常向咱們無知的普通投資人推銷高風險的投資產品,這產品不出事還好,一出事就悲劇了。
那麼銀行理財到底有哪些套路呢?
套路一
除了銀行自己的理財產品以外,有時候還會代銷保險、基金、信託等業務。有很多小夥伴就上了套,本著賺取收益的目的去銀行買理財產品,卻被銷售人員混淆了概念,買成了保險。
保險沒有存取和利息的概念,能不能獲取保險金是不確定的。而且銀行賣的保險,基本上都是理財型的保險,保障的功能很小,所以就算你想買份保險,最好也別選擇銀行。
套路二
有些時候銀行會把代收產品當成自發的產品賣,可能還會向客戶隱瞞風險。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買的其實不是銀行的產品。而風險也不是銀行承擔的。
套路三
銷售人員介紹的預期收益率中所提到的年化,並不是到期後能拿到的收益比例,而和收益的計算陷阱都沒有那麼簡單。收益套路是無窮盡,只能自己注意一點,以免踩進了陷阱。
凡是口頭承諾百分百保本保息的,大多數都是套路,最好能讓銷售人員把所有的承諾都寫合同,這樣如果有糾紛,也能算個保障。
2. 傳統銷售行業和銀行理財行業有什麼區別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6-2021年中國銀行理財產品行業運營模式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顯示,近兩年來,互聯網金融行業發展日新月異,對傳統金融行業產生了重大沖擊。對於很多投資者而言,過去銀行理財是主要的投資手段,但是目前投資渠道越來越多,銀行理財優勢不再,投資者逐漸轉向其它渠道。在此情況下,銀行被迫加快創新及轉型之路,銀行理財行業逐漸發生了一些變化。
一、長期收益趨勢下滑
2014年初開始,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便不斷下滑,自11月底央行時隔兩年多首次降息以來,央行已經進行了3次降息和2次降准,市場資金面逐漸寬松,預計未來仍有貨幣寬松政策出台,從長期來看,銀行理財收益率將不可避免下滑。
二、發行數量及規模將繼續增加,但增速將減緩
隨著全民理財意識加強、個人財富逐漸積累,銀行理財產品的發行數量及規模將繼續保持增加趨勢,但是規模增長到一定階段之後增速將會放緩,而且在股票、基金、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多面夾擊之下,理財產品資金面臨分流危機。
三、非保本浮動類理財產品成市場主流
按照收益類型,銀行理財產品分為保證收益類、保本浮動收益類、非保本浮動收益類,風險與收益依次遞增,目前保本類理財產品平均收益率在4.5%左右,非保本類理財產品收益率在5.3%-5.4%附近。不過實際上,非保本類理財產品收益達標率能達到99%以上,保本類理財產品對投資者的吸引力越來越小,非保本類理財產品成為市場主流。
四、凈值型理財產品發行量增加
與傳統理財產品不同,凈值型理財產品沒有固定的預期收益率,沒有封閉期,可以隨時贖回,收益是根據每期的凈值來計算的,與基金較為相似。此類產品的風險略高於封閉式理財產品,但是收益也要高一點,從歷史收益情況來看,凈值型理財產品收益率能達到6%左右,雖然是非保本浮動類理財產品,但是虧本的可能性不大。投資者可以漸進式購買此類產品。
五、股市吸金效應下,銀行加大結構性理財產品發行力度
自2014年底開始,中國股市掀起了一輪上漲熱潮,大批股民蜂擁入市,為了共享牛市盛宴、吸引投資者的注意力,今年以來銀行加大掛鉤股票、股指的結構性理財產品的發行力度,此類產品一般都保本,本金風險不大,預期收益率是一個比較大的區間,很多產品預期最高收益率能達到10%以上,但是預期最低收益率卻不到1%,收益波動性大且達到預期最高收益率的可能性很低,適合有一定投資經驗的投資者購買。
六、風險開始凸顯
過去銀行在老百姓(603883,股吧)的眼中一直是一個非常值得信賴的角色,銀行理財產品深受投資者青睞,然而近年來各種風險事件頻發,比如理財產品飛單、理財產品變保險、結構性產品零收益、產品到期自動延期導致無法贖回等,銀行在大家眼中越來越不靠譜了。今後理財產品將面臨更多的風險,這一點值得銀行去思考並改進。
3. 商業銀行不得將什麼單獨作為理財產品銷售
信託。一般都是做配比,搭配一些票據、國債、地方債等等。全稱是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4. 銀行之間可以相互購買理財產品嗎
不能,
銀行理財產品規模正加速擴張。截至2014年5月末,全國400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共存續理財產品50918款,理財資金賬面余額13.97萬億元。2013年銀行理財產品的加權平均收益率為4.13%。銀監會數據顯示,去年,銀行理財產品累計為社會創造了4500億元的收益。而在高速膨脹的同時,銀行理財也成為監管發文進行規范最多的領域。銀監會「35號文」就對銀行理財業務提出多項規定。
業內人士分析指出,此次文件最為嚴厲的條款在於,「理財產品之間不得相互交易,不得相互調節收益」。對此,魯政委評價稱,這比公募基金還嚴,「直刺銀行理財的要害」。一直以來,銀行產品之間相互交易、調節收益,是銀行理財產品運作的一種極為普遍的方式,正是依賴這樣的方式,銀行理財產品可構築資金池,實現資金錯配,獲得較高收益,並且令銀行理財產品可以長期完成剛性兌付。
此外,銀監會再次對銀行銷售進行了規范,明確要求銀行開展理財業務時不得提供含有剛性兌付內容的理財產品介紹,不得銷售無市場分析預測、無風險管控預案、無風險評級、不能獨立測算的理財產品。不得銷售風險收益嚴重不對稱的含有復雜金融衍生工具的理財產品,不得使用小概率事件誇大產品收益率或收益區間等。
5. 銀行代理理財產品銷售基本原則有哪些
銀行代理理財產品銷售基本原則是提醒客戶:理財非存款,投資有風險,理財須專謹慎。屬並再次充分揭露理財產品的風險性。
理財產品,即由商業銀行和正規金融機構自行設計並發行,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後,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理財產品。
6. 銀行公募理財銷售起點將降至1萬元嗎
2018年4月27日,《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資管新規」)正式發布實施,總規模達百萬億元的資管市場迎來重大變革。
7月20日晚間,銀保監會發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辦法」),擬作為資管新規的配套細則發布實施。那麼,《辦法》的發布將為投資者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帶來哪些變化呢?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強化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區分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引導投資者購買與其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財產品,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公募理財產品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公開發行,私募理財產品面向不超過200名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
《辦法》要求,商業銀行應當根據理財產品的性質和風險特徵,設置適當的期限和銷售起點金額。
目前商業銀行在售的銀行理財產品最低都是5萬元起售。而《辦法》規定,發行公募理財產品的,單一投資者銷售起點金額不得低於1萬元人民幣。商業銀行發行私募理財產品的,合格投資者投資於單只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的金額不得低於30萬元人民幣,投資於單只混合類理財產品的金額不得低於40萬元人民幣,投資於單只權益類理財產品、單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理財產品的金額不得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人大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董希淼認為,降低銀行理財產品門檻有助於銀行理財產品更加普惠化,覆蓋更多的普通投資者,使更多的普通民眾更方便地購買銀行理財產品。
現行銀行理財業務監管制度規定公募理財產品只能投資貨幣型和債券型基金,不得投資於境內二級市場公開交易的股票或與其相關的證券投資基金,不得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或交易的股份。
而此次發布的《辦法》放開了相關限制,允許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投資各類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同時,與「資管新規」保持一致,理財產品投資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可以不再穿透至底層資產。
同時,《辦法》還為公募理財產品投資股市留了「口子」,指出「投資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的相關規定,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另行制定」。
根據《辦法》,每隻公募理財產品持有單只證券或單只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市值不得超過該理財產品凈資產的10%;商業銀行全部公募理財產品持有單只證券或單只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市值,不得超過該證券市值或該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市值的30%;商業銀行全部理財產品持有單一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此外,銀行理財產品不能投資哪些領域也有了負面清單。《辦法》規定,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投資於信貸資產,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本行信貸資產,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本行或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本行發行的次級檔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商業銀行面向非機構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不良資產、不良資產支持證券,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
7. 銀行理財子公司銷售規范出爐,你對理財產品了解多少
理財子公司產品銷售徵求意見稿終於出爐。
2020年12月25日,銀保監會發布《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理財產品銷售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
針對此前市場廣泛討論的「互聯網機構能否代銷理財子公司產品」的問題,《徵求意見稿》暫時給予了否定的回答。
據《財新》報道,銀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理財子公司現階段只允許在互聯網平台上進行公司品牌宣傳,相關廣告視頻、圖片中不得展示某隻產品的詳細情況,例如名稱、投資范圍、業績比較基準等。
而界面新聞記者發現,度小滿金融、京東金融app內理財推薦主頁對青銀理財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投資期限、起投金額等要素均予以了詳細展示。
金融監管研究院院長孫海波撰文指出,暫時對非存款類金融機構比如券商,螞蟻集團,理財通,京東金融等互聯網平台,以導流的形式和銀行理財子公司合作都可能面臨合規問題,具體代銷仍然需要銀行。
孫海波認為,《徵求意見稿》現階段允許銀行理財子公司和吸收公眾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代理銷售機構,保持了現有理財產品銷售制度的連續性和平穩性。由於銀行理財子公司屬於新型非銀行金融機構,機構類型、產品屬性、品牌聲譽等處於起步培育階段,區分辨識度需要逐步提升。現有銷售機構范圍總體延續了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的成熟渠道模式,便於投資者識別。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根據銀行理財產品的轉型發展情況,適時將理財產品銷售機構范圍擴展至其他金融機構和專業機構。
有業內人士認為,在銷售機構范圍方面,銀行理財子公司尚未能夠與公募基金站在同一起跑線,或在一定程度對短期內理財子公司的發展規模與速度形成制約。
8. 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何時開始實行專區雙錄
據報道,根據發布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銷售專區錄音錄像管理暫行規定》,10月20日起銀行銷內售理的財產品必容須實行專區雙錄。
專家表示,銀行網點必須為理財銷售設立專區,並對銷售過程同步錄音錄像,專區雙錄是整治金融亂象的一項重要舉措。
9. 資管新規對銀行理財業務都有哪些影響
對於我國百萬億元規模的資產管理市場,資管新規從醞釀到徵求意見一直牽動著市場的神經。特別是存量規模接近30萬億元的銀行理財,向標准化、凈值化轉型的進展備受市場關注。
截至2017年底,除了招行、中信銀行之外,多數股份行理財余額大幅減少。
資管新規落地後對銀行理財沖擊有多大?周之行分析稱,資管新規落地後,銀行依然會持續發展新產品,即便是採用表外轉表內的方法,也會試圖將資管資金存留在銀行體系內,但這部分一定會外溢,初步估算大概七成規模依然在銀行體系之內。部分資金體量會慢慢往外部資管公司流轉,包括公募基金,甚至包括私募基金都有可能吸收銀行外溢的存量資金。
奧緯研究報告顯示, 當前,銀行客戶行為正在加速市場化,其中個人金融資產投資配置中,銀行理財、股票、公募基金、信託、私募、保險的佔比顯著增加。而居民儲蓄卻從2007年的69%下降至50%。
在資管新規的新導向下,將嚴格區分合格投資者和非合格投資者,這從本質上有利於銀行。「未來非標投資者會部分回到銀行存款體系,尤其是降低債權類合格投資者的標准以後,他們可能進入債權的非標投資,成為合格投資者。」
此外,他認為,資管新規落地後,資管市場將出現底層資產替換。首先,債權資產從影子銀行資產替換成消費金融,供應鏈金融等資產,資產特性變得更分散了;其次,資管新規後,底層資產將向二級市場轉向,實際上變成二級市場公開的資產;最後,期限拉長後,底層資產將向PE類資產轉變。銀行做不了二級市場和PE市場,某種程度對銀行是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