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證監會:禁止房地產和金融投資類企業在科創板上市,你支持此規定嗎
證監會:禁止房地產和金融投資類企業在科創板上市,你支持此規定嗎?證監會表示,禁止房地產和金融投資企業在科創板上市,這是一個全新政策,也對於未來很多層面有積極作用,所以這個規定應該得到支持,下面重點說一下,請朋友們參考:
綜合上面這些分析,朋友們,可以看出,證監會兩項規定都是非常好的規定,首先來說,房地產和金融類投資企業本身並不適合科創板,另外一方面,這些企業如果也要進入科創板化,肯定會讓科創板出現劇烈的震盪,而且會影響未來中國房地產市場和金融市場健康發展,所以為了抑制房價,證監會作出這樣的決定,是非常正確的,不然未來中國很可能會出現房地產泡沫,所以國家這項規定是非常好的一項規定,也是對於未來社會穩定的一個最好的方法,所以這項政策值得每一個人支持,也值得我們每一個人深思,未來的中國金融市場相信會越來越好。
❷ 什麼是「金融「」融資」「公司上市大致需要些什麼條件」
國內上市的法律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理〉的有關規定,股份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 A股上市條件
(1)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股票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公司成立時間須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組而設立的,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的公司改組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成立時間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不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如果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不少於15%。
(5)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 B股上市條件:
B股,又稱境內上市外資股,是指以人民幣表明股票面值,專供境外投資者(包括外國法人、自然人)以外匯買賣的記名式股票。根據國務院1995年12月25日頒布的《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規定》及相關法律規定,以募集方式設立公司申請發行B股的,應符合下列條件:
(1) 所募集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 符合國家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立項的規定;
(3) 符合國家有關利用外資的規定;
(4) 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不少於發行後公司股本總額的35%,發起人出資不少於1.5億元人民幣;
(5) 擬向社會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股本總額超過4億的,擬向社會發行的股份比例在15%以上;
(6) 成立時間須在三年以上且連續盈利,並無違法行為紀錄,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7) 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司增加資本時申請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 符合上述(1)、(2)、(3)的條件;
(2) 公司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已經募足,所得資金用途與確定的用途相符;
(3) 凈資產總值不低於1.5億元人民幣;
(4) 自前一次發行到本次申請期間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5) 公司最近三年連續盈利;
(6) 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❸ 投資金融類上市公司應注意什麼
金融企業上市,將構造一個對市場舉足輕重的藍籌板塊。
由於行業的特殊性,金融企業比一般企業資產規模大,收益穩定,更由於行業本身在國民經濟中的特殊地位,金融企業對整體經濟的影響力大。與此相應的是金融企業在證券市場的特殊地位。
在海外證券市場上,金融股以其回報穩定、股本規模大等特點,成為市場穩定的重要力量。無論是美國的JP摩根,日本的富士銀行,還是香港的匯豐控股,對推動資本市場發展和穩定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在香港,匯豐控股的股價漲跌,直接影響到港股的人氣。
金融類上市公司與非金融類上市公司相比具有規模大、服務內容特殊、負債比率高、運作的金融資產風險大、經營區域分散、電算化程度高、大量涉及普通居民的切身利益等特點。與國際金融類上市公司相比,我國金融類上市公司還存在著法規不健全、資本充足率過低、內部控制薄弱等問題。同時,我國的會計、審計有關制度呆壞帳分類不細,准備金率不高,致使我國金融企業在運作中存在著不良資產得不到及時化解、審計准則不健全、注冊會計師的技術和職業道德水準不夠高、提供的審計報告公信力不強、各種風險不能充分反映金融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投資者難以據此正確判斷投資風險,因此投資金融類上市公司有著特殊的風險。
為了從金融機構的復雜性出發,強調金融企業上市信息披露的准確、完整和充分、特別是對資產質量、內控機制和一些與一般上市公司不一樣的會計科目加強了解,目前,中國證監會已經制定了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1-6號,主要的披露內容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資產質量狀況和對不良資產的處置。資產質量是衡量一家企業經營狀況的重要依據之一。對於申請發行上市的金融企業,首先要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法令的一般性要求,進行信息披露。如此,所有的企業都要按照財政部《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及其補充規定((1999)35號)規定的要求,對各項資產的可能損失,提足四項損失准備,即應收款壞帳准備、存貨跌價准備、長期投資減值准備、短期投資跌價准備。對金融企業來說,還要嚴格按照各監管部門的要求進行信息披露。
2、敏感性會計信息。金融企業的敏感性會計科目,主要是指那些能夠反映公司資產質量與經營狀況、提示潛在風險的科目。這些科目的內容對投資者的判斷和投資決策都是至關重要的。
3、內控機制的建立。一個健全的金融企業內控機制,涉及其穩健經營和防範風險,關繫到企業的興衰成敗。以往我國許多金融企業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在很大程度上都與內控機制不健全有關。金融企業申請發行上市,應該向投資者披露內控機制的建立健全狀況。如,以往產生許多問題的制度性原因是否已經改變,違規操作能否得到有效控制,今年公司盈性如何,以及如何保證盈利等。只要把這些都向投資者進行充分披露,才能樹立起投資者的信心。
為了保證申請上市公司尤其是其中的商業銀行進行投資決策時,應同時關注收益性及其成長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等各個方面。銀行發行上市所公布的招股說明書,是投資者最可靠和最全面的資料來源,投資者應重點關注,對些進行有針對性的解析,以考察銀行的投資價值所在。
1、收益及其增長情況。首先根據公布的財務數據看銀行的收益情況,如每股收益,凈資產收益率等。
2、安全性狀況,主要是銀行的資產狀況。由於商業銀行目前仍然以信貸業務為主,因此,商業銀行的信貸資產的狀況基本上決定了銀行的經營風險,這也是我國所有商業銀行所面臨的主要問題。
3、流動性狀況。一般情況下,銀行不會發生流動性危機。但流動性危機一旦發生,則可能引發擠兌,造成商業銀行信譽受損 。因此,銀行總是把流動性管理性管理作為經營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❹ 企業上市融資要滿足什麼條件
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回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答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把其證券及股份於證券交易所上市後,公眾人士可根據各個交易所的規則下,自由買賣相關證券及股份,買入股份的公眾人士即成為該公司之股東,享有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總結:
第一,必須是我國境內合法經營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需要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第三,其發行的股票需要在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
❺ 公司上市需要哪些條件
上市公司是復指所發行的制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把其證券及股份於證券交易所上市後,公眾人士可根據各個交易所的規則下,自由買賣相關證券及股份,買入股份的公眾人士即成為該公司之股東,享有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總結:
第一,必須是我國境內合法經營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需要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第三,其發行的股票需要在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
❻ 公司上市的條件
上市公司是指所發抄行的股票經過國襲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把其證券及股份於證券交易所上市後,公眾人士可根據各個交易所的規則下,自由買賣相關證券及股份,買入股份的公眾人士即成為該公司之股東,享有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總結:
第一,必須是我國境內合法經營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需要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第三,其發行的股票需要在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
❼ 上市公司不能做類金融業務嗎
可以
上市公司里有很多證券、銀行、保險類的企業,他們做的不都是金融業務嗎
❽ 政策為什麼不允許金融類企業借殼上市
金融類企業屬於特殊行業類型,一方面金融企業具有杠桿性,資產結專構異於其他行業,屬另一方面,借殼上市與IPO相比流程和審批簡化,不利於政策控制。
金融與實體雖然是伴生關系,但金融獨大也會傷害實體經濟的運行,所以政策上的這些條款有利於國家從總體方面引導控制。不過實際運行中,也是有很多規避方法的。
❾ 公司上市需要什麼條件
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備上市的資格;
二、申請上市公司,公司經營必須是3年以上,在這三年內沒有更換過董事、高層管理人員、並且公司經營合法、符合國家法律規定;
三、上市公司的注冊資金無虛假出資,沒有抽逃資金的現象;
四、上市公司的注冊資金至少3000萬,公開發行的股份是公司總股份的1/4以上,股本總額至少4億元,公開發行的股份10%以上;
五、上市公司財務狀況:
1、上市公司財務狀況在最近的3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3000萬以上;
2、發行前的股份總額至少3000萬以上;
3、在最近的一期沒有彌補虧損;
4、最近一期的資產占凈資產的比例20%以上;
5、最近的3年會計年度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累計至少5000萬,或者最近的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3億以上;
6、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資金,但是募集的資金之前必須要制定出嚴格的資金用途,所以重點是要嚴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備上市條件;
(9)類金融公司上市規定擴展閱讀:
狹義的上市即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指企業通過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向投資者增發股票,以期募集用於企業發展資金的過程。當大量投資者認購新股時,需要以抽簽形式分配股票,又稱為抽新股,認購的投資者期望可以用高於認購價的價格售出。在中國環境下,上市分為中國公司在中國境內上市或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A股或B股)、中國公司直接到境外證券交易所(比如紐約證券交易所、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倫敦證券交易所等)(H股)以及中國公司間接通過在海外設立離岸公司並以該離岸公司的名義在境外證券交易所上市(紅籌股)三種方式。
廣義的上市除了公司公開(不定向)發行股票,還包括新產品或服務在市場上發布/推出。
參考資料;上市 網路
❿ 中國金融類公司上市有哪些特殊條件
光憑年來營業收入是源不能確定一個公司能否上市的,上市公司首先是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在此不贅述了,另外還有一下幾點概念和條件供你參考。
上市公司的概念
·公司法所稱的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股票上市的條件
·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公開發行;
·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
·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
·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
·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暫停股票上市的法定情形:
·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公司不按規定公布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
·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