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金融投資 > 金融資源公司合作協議

金融資源公司合作協議

發布時間:2020-12-26 01:19:58

A. 一帶一路峰會簽署哪些合作協議

一帶一路峰會共簽署了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民心相通5大類,共76大項、270多項具體成果。

一、推進戰略對接,密切政策溝通

(一)中國政府與有關國家政府簽署政府間「一帶一路」合作諒解備忘錄,包括蒙古國、巴基斯坦、尼泊爾、克羅埃西亞、黑山、波黑、阿爾巴尼亞、東帝汶、新加坡、緬甸、馬來西亞。

(二)中國政府與有關國際組織簽署「一帶一路」合作文件,包括聯合國開發計劃署、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聯合國人類住區規劃署、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聯合國人口基金、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世界衛生組織、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刑警組織。

(三)中國政府與匈牙利政府簽署關於共同編制中匈合作規劃綱要的諒解備忘錄,與寮國、柬埔寨政府簽署共建「一帶一路」政府間雙邊合作規劃。

(四)中國政府部門與有關國際組織簽署「一帶一路」合作文件,包括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世界經濟論壇、國際道路運輸聯盟、國際貿易中心、國際電信聯盟、國際民航組織、聯合國文明聯盟、國際發展法律組織、世界氣象組織、國際海事組織。

(五)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希臘經濟發展部簽署《中希重點領域2017-2019年合作計劃》。

(六)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捷克工業和貿易部簽署關於共同協調推進「一帶一路」倡議框架下合作規劃及項目實施的諒解備忘錄。

(七)中國財政部與相關國家財政部共同核准《「一帶一路」融資指導原則》。

(八)中國政府有關部門發布《共建「一帶一路」:理念、實踐與中國的貢獻》、《推動「一帶一路」能源合作的願景與行動》、《共同推進「一帶一路」建設農業合作的願景與行動》、《關於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的指導意見》、《「一帶一路」建設海上合作設想》等文件。

(九)「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將定期舉辦,並成立論壇咨詢委員會、論壇聯絡辦公室等。

(十)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成立「一帶一路」建設促進中心,正式開通「一帶一路」官方網站,發布海上絲路貿易指數。

二、深化項目合作,促進設施聯通

(一)中國政府與烏茲別克、土耳其、白俄羅斯政府簽署國際運輸及戰略對接協定。

(二)中國政府與泰國政府簽署政府間和平利用核能協定。

(三)中國政府與馬來西亞政府簽署水資源領域諒解備忘錄。

(四)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巴基斯坦規劃發展和改革部簽署關於中巴經濟走廊項下開展巴基斯坦1號鐵路干線升級改造和新建哈維連陸港項目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中國國家鐵路局與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鐵道部簽署關於實施巴基斯坦1號鐵路干線升級改造和哈維連陸港項目建設的框架協議。

(五)中國商務部與柬埔寨公共工程與運輸部簽署關於加強基礎設施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六)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與阿富汗通信和信息技術部簽署《信息技術合作諒解備忘錄》。

(七)中國交通運輸部與柬埔寨、巴基斯坦、緬甸等國有關部門簽署「一帶一路」交通運輸領域合作文件。

(八)中國水利部與波蘭環境部簽署水資源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

(九)中國國家能源局與瑞士環境、交通、能源和電信部瑞士聯邦能源辦公室簽署能源合作路線圖,與巴基斯坦水電部簽署關於巴沙項目及巴基斯坦北部水電規劃研究路線圖的諒解備忘錄和關於中巴經濟走廊能源項目清單調整的協議。

(十)中國國家海洋局與柬埔寨環境部簽署關於建立中柬聯合海洋觀測站的議定書。

(十一)中國鐵路總公司與有關國家鐵路公司簽署《中國、白俄羅斯、德國、哈薩克、蒙古國、波蘭、俄羅斯鐵路關於深化中歐班列合作協議》。

(十二)中國國家開發銀行與印度尼西亞-中國高鐵有限公司簽署雅萬高鐵項目融資協議,與斯里蘭卡、巴基斯坦、寮國、埃及等國有關機構簽署港口、電力、工業園區等領域基礎設施融資合作協議。

(十三)中國進出口銀行與塞爾維亞財政部簽署匈塞鐵路貝爾格萊德至舊帕佐瓦段貸款協議,與柬埔寨經濟財政部、衣索比亞財政部、哈薩克國家公路公司簽署公路項目貸款協議,與越南財政部簽署輕軌項目貸款協議,與塞爾維亞電信公司簽署電信項目貸款協議,與蒙古國財政部簽署橋梁項目貸款協議,與緬甸仰光機場公司簽署機場擴改建項目貸款協議,與肯亞財政部簽署內陸集裝箱港堆場項目貸款協議。

(十四)全球能源互聯網發展合作組織與聯合國經濟和社會事務部、聯合國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阿拉伯國家聯盟、非洲聯盟、海灣合作委員會互聯電網管理局簽署能源領域合作備忘錄。

三、擴大產業投資,實現貿易暢通

(一)中國政府與巴基斯坦、越南、柬埔寨、寮國、菲律賓、印度尼西亞、烏茲別克、白俄羅斯、蒙古國、肯亞、衣索比亞、斐濟、孟加拉國、斯里蘭卡、緬甸、馬爾地夫、亞塞拜然、喬治亞、亞美尼亞、阿富汗、阿爾巴尼亞、伊拉克、巴勒斯坦、黎巴嫩、波黑、黑山、敘利亞、塔吉克、尼泊爾、塞爾維亞等30個國家政府簽署經貿合作協議。

(二)中國政府與喬治亞政府簽署中國-喬治亞自貿協定文件。

(三)中國政府與斯里蘭卡政府簽署關於促進投資與經濟合作框架協議。

(四)中國政府與阿富汗政府簽署關於海關事務的合作與互助協定。

(五)中國商務部與60多個國家相關部門及國際組織共同發布推進「一帶一路」貿易暢通合作倡議。

(六)中國商務部與摩爾多瓦經濟部簽署關於結束中國-摩爾多瓦自貿協定聯合可研的諒解備忘錄,與蒙古國對外關系部簽署關於啟動中國-蒙古國自由貿易協定聯合可行性研究諒解備忘錄。

(七)中國商務部與尼泊爾工業部簽署關於建設中尼跨境經濟合作區的諒解備忘錄,與緬甸商務部簽署關於建設中緬邊境經濟合作區的諒解備忘錄。

(八)中國商務部與斯里蘭卡發展戰略與國際貿易部簽署投資與經濟技術合作發展中長期規劃綱要,與蒙古國對外關系部簽署關於加強貿易投資和經濟合作諒解備忘錄,與吉爾吉斯斯坦經濟部簽署關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合作規劃,與捷克工貿部、匈牙利外交與對外經濟部簽署關於中小企業合作的諒解備忘錄,與越南工業貿易部簽署關於電子商務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九)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吉爾吉斯斯坦經濟部簽署關於共同推動產能與投資合作重點項目的諒解備忘錄,與阿聯酋經濟部簽署關於加強產能與投資合作的框架協議。

(十)中國農業部與塞爾維亞農業與環境保護部簽署關於制定農業經貿投資行動計劃的備忘錄,與阿根廷農業產業部簽署農業合作戰略行動計劃,與智利農業部簽署關於提升農業合作水平的五年規劃(2017年-2021年),與埃及農業和土地改良部簽署農業合作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

(十一)中國海關總署與哈薩克、荷蘭、波蘭等國海關部門簽署海關合作文件,深化沿線海關「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合作。

(十二)中國海關總署與國際道路運輸聯盟簽署促進國際物流大通道建設及實施《國際公路運輸公約》的合作文件。

(十三)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與蒙古國、哈薩克、吉爾吉斯斯坦、烏茲別克、挪威、愛爾蘭、塞爾維亞、荷蘭、阿根廷、智利、坦尚尼亞等國相關部門簽署檢驗檢疫合作協議,與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烏克蘭和亞塞拜然相關部門簽署標准、計量、認證認可等國家質量技術基礎領域合作協議,與俄羅斯、白俄羅斯、塞爾維亞、蒙古國、柬埔寨、馬來西亞、哈薩克、衣索比亞、希臘、瑞士、土耳其等國有關部門簽署《關於加強標准合作,助推「一帶一路」建設聯合倡議》。

(十四)中國進出口銀行與白俄羅斯、柬埔寨、衣索比亞、寮國、肯亞、蒙古國、巴基斯坦財政部門簽署工業園、輸變電、風電、水壩、衛星、液壓器廠等項目貸款協議,與埃及、孟加拉國、烏茲別克、沙特有關企業簽署電網升級改造、燃煤電站、煤礦改造、輪胎廠等項目貸款協議,與菲律賓首都銀行及信託公司簽署融資授信額度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十五)中國國家開發銀行與哈薩克、亞塞拜然、印尼、馬來西亞等國有關機構簽署化工、冶金、石化等領域產能合作融資合作協議。

(十六)中國將從2018年起舉辦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

四、加強金融合作,促進資金融通

(一)絲路基金新增資金1000億元人民幣

(二)中國鼓勵金融機構開展人民幣海外基金業務,規模初步預計約3000億元人民幣,為「一帶一路」提供資金支持。

(三)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將設立中俄地區合作發展投資基金,總規模1000億元人民幣,首期100億元人民幣,推動中國東北地區與俄羅斯遠東開發合作。

(四)中國財政部與亞洲開發銀行、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歐洲復興開發銀行、歐洲投資銀行、新開發銀行、世界銀行集團6家多邊開發機構簽署關於加強在「一帶一路」倡議下相關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五)中國財政部聯合多邊開發銀行將設立多邊開發融資合作中心。

(六)中哈產能合作基金投入實際運作,簽署支持中國電信企業參與「數字哈薩克2020」規劃合作框架協議。

(七)絲路基金與上海合作組織銀聯體同意簽署關於夥伴關系基礎的備忘錄。絲路基金與烏茲別克國家對外經濟銀行簽署合作協議。

(八)中國國家開發銀行設立「一帶一路」基礎設施專項貸款(1000億元等值人民幣)、「一帶一路」產能合作專項貸款(1000億元等值人民幣)、「一帶一路」金融合作專項貸款(500億元等值人民幣)。

(九)中國進出口銀行設立「一帶一路」專項貸款額度(1000億元等值人民幣)、「一帶一路」基礎設施專項貸款額度(300億元等值人民幣)。

(十)中國國家開發銀行與法國國家投資銀行共同投資中國-法國中小企業基金(二期),並簽署《股權認購協議》;與義大利存貸款公司簽署《設立中意聯合投資基金諒解備忘錄》;與伊朗商業銀行、埃及銀行、匈牙利開發銀行、菲律賓首都銀行、土耳其農業銀行、奧地利奧合國際銀行、柬埔寨加華銀行、馬來西亞馬來亞銀行開展融資、債券承銷等領域務實合作。

(十一)中國進出口銀行與馬來西亞進出口銀行、泰國進出口銀行等「亞洲進出口銀行論壇」成員機構簽署授信額度框架協議,開展轉貸款、貿易融資等領域務實合作。

(十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同白俄羅斯、塞爾維亞、波蘭、斯里蘭卡、埃及等國同業機構簽署合作協議,與埃及投資和國際合作部、寮國財政部、柬埔寨財政部、印尼投資協調委員會、波蘭投資貿易局、肯亞財政部、伊朗中央銀行、伊朗財政與經濟事務部等有關國家政府部門及沙烏地阿拉伯發展基金、土耳其實業銀行、土耳其擔保銀行、巴基斯坦聯合銀行等有關國家金融機構簽署框架合作協議。

(十三)中國人民銀行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合作建立基金組織-中國能力建設中心,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提供培訓。

(十四)中國進出口銀行與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簽署關於促進「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可持續工業發展有關合作的聯合聲明。

(十五)亞洲金融合作協會正式成立。

(十六)中國工商銀行與巴基斯坦、烏茲別克、奧地利等國家主要銀行共同發起「一帶一路」銀行合作行動計劃,建立「一帶一路」銀行常態化合作交流機制。

五、增強民生投入,深化民心相通

(一)中國政府將加大對沿線發展中國家的援助力度,未來3年總體援助規模不少於600億元人民幣。

(二)中國政府將向沿線發展中國家提供20億元人民幣緊急糧食援助。向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增資10億美元,用於發起中國-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合作倡議,支持在沿線國家實施100個「幸福家園」、100個「愛心助困」、100個「康復助醫」等項目。向有關國際組織提供10億美元,共同推動落實一批惠及沿線國家的國際合作項目,包括向沿線國家提供100個食品、帳篷、活動板房等難民援助項目,設立難民獎學金,為500名青少年難民提供受教育機會,資助100名難民運動員參加國際和區域賽事活動。

(三)中國政府與黎巴嫩政府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黎巴嫩共和國政府文化協定2017-2020年執行計劃》,與突尼西亞政府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突尼西亞共和國政府關於互設文化中心的協定》,與土耳其政府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土耳其共和國政府關於互設文化中心的協定》。

(四)中國政府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簽署《中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合作諒解備忘錄(2017-2020年)》。

(五)中國政府與波蘭政府簽署政府間旅遊合作協議。

(六)中國政府倡議啟動《「一帶一路」科技創新合作行動計劃》,實施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聯合實驗室、科技園區合作、技術轉移等四項行動。

(七)中國政府與世界糧食計劃署、聯合國國際移民組織、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聯合國難民署、世界衛生組織、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聯合國開發計劃署、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世界貿易組織、國際民航組織、聯合國人口基金會、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國際貿易中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等國際組織簽署援助協議。

(八)中國教育部與俄羅斯、哈薩克、波黑、愛沙尼亞、寮國等國教育部門簽署教育領域合作文件,與塞普勒斯簽署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歷和學位協議,與沿線國家建立音樂教育聯盟。

(九)中國科技部與蒙古國教育文化科學體育部簽署關於共同實施中蒙青年科學家交流計劃的諒解備忘錄,與蒙古國教育文化科學體育部簽署關於在蒙古國建立科技園區和創新基礎設施發展合作的諒解備忘錄,與匈牙利國家研發與創新署簽署關於聯合資助中匈科研合作項目的諒解備忘錄。

(十)中國環境保護部發布《「一帶一路」生態環境保護合作規劃》,建設「一帶一路」生態環保大數據服務平台,與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共同發布建立「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國際聯盟的倡議。

(十一)中國財政部將設立「一帶一路」財經發展研究中心。

(十二)中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與捷克、挪威等國衛生部簽署衛生領域合作文件。

(十三)中國國家旅遊局與烏茲別克國家旅遊發展委員會簽署旅遊合作協議,與智利經濟、發展與旅遊部簽署旅遊合作備忘錄,與柬埔寨旅遊部簽署旅遊合作備忘錄實施方案。

(十四)中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與土耳其廣播電視最高委員會、沙烏地阿拉伯視聽管理總局簽署合作文件。中國中央電視台與有關國家主流媒體成立「一帶一路」新聞合作聯盟。

(十五)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與柬埔寨新聞部、汶萊首相府新聞局、阿聯酋國家媒體委員會、巴勒斯坦新聞部、阿爾巴尼亞部長會議傳媒和公民關系局簽署媒體交流合作諒解備忘錄。

(十六)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與柬埔寨外交與國際合作部、汶萊外交與貿易部政策與戰略研究所、以色列外交部、巴勒斯坦外交部、阿爾巴尼亞外交部簽署智庫合作促進計劃諒解備忘錄。

(十七)中國國家開發銀行將舉辦「一帶一路」專項雙多邊交流培訓,設立「一帶一路」專項獎學金。

(十八)中國民間組織國際交流促進會聯合80多家中國民間組織啟動《中國社會組織推動「一帶一路」民心相通行動計劃(2017-2020)》,中國民間組織國際交流促進會和150多家中外民間組織共同成立「絲路沿線民間組織合作網路」。「一帶一路」智庫合作聯盟啟動「增進『一帶一路』民心相通國際智庫合作項目」。

(十九)中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與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簽署關於共建「一帶一路」等合作的諒解備忘錄。絲路國際智庫網路50多家國際成員和夥伴與中方共同發布《絲路國際智庫網路北京共同行動宣言》。

(二十)中國國際城市發展聯盟與聯合國人類住區規劃署、世界衛生組織、世界城市和地方政府組織亞太區簽署合作意向書。

B. 基金.信託.證券跟期貨是怎麼合作的合同範本在哪裡可以找到呢他們之間的區別又是什麼呢風險又是在哪

證券跟期貨合作,一般是證券給期貨介紹客戶,即所謂IB業務。合同範本有一個《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協議指引》,搜索這個法規就有合同範本。
基金、信託與期貨的合作方式我不清楚,請咨詢其他網友吧。

C. 怎麼寫證券投資基金方案

以下文字為摘錄,僅供參考不做法律依據,具體參看《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上面有明確要求。成立方案
***********有限合夥私募證券投資有限合夥協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合夥企業、合夥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合夥企業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訂本協議。
第二條 合夥企業是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的有限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 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即對全體合夥人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 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准。

第二章 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
第五條 合夥企業名稱:*******有限合夥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第六條 合夥企業主要經營場所:北京海淀區學清路21號樓*****室

第三章 合夥企業的目的與經營范圍
第七條 合夥企業的目的:通過合夥,將有不同資金條件和不同技術、管理能力的人或企業組織起來,集中多方力量共同從事經營活動,相互彌補各自的缺陷,實現一方在一定期限內難以實現的經營目的,分享經營所得。
第八條 合夥企業的經營范圍: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的全部證券品種,包括股票、債券、權證和基金等。

第四章 合夥人的姓名(名稱)、住所
第九條 合夥企業由 30個合夥人共同出資設立,其中普通合夥人 個,有限合夥人13個。
普通合夥人:姓名:無所謂,住址 天空

劉麗,住址
宋雪萍,住址
找為例,住址
胡來,住址
其他 ,住址
有限合夥人:姓名或名稱 住所
第五章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 合夥人必須用貨幣出資,普通合夥人可以用勞務出資。合夥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
經評估和協商,普通合夥人的出資:劉麗同意投入基金現金15萬元,張學平同意投入基金現金10萬元,找為例同意投入基金現金5萬元,胡來同意投入基金現金5萬元,其他同意投入基金現金5萬元, 菜萬春同意投入基金現金5萬元

有限合夥人姓名或名稱: 出資額 :
出資方式 : 繳付期限 : 有限合夥人應當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未按期足額繳納的,應當承擔補繳義務,並對其他合夥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一條 私募基金的收益在結清管理人費用、激勵費之後,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按照各自出資的比例分配剩下的投資收益。普通合夥人只有在投資收益為正時才允許收取管理費。
第七章 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二條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委託6 個普通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事務,執行事務合夥人應當定期一個季度向其他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夥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夥企業承擔。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事務,不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合夥人為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受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人的下列行為,不視為執行合夥事務:(一)參與決定普通合夥人入伙、退夥;(二)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三)參與選擇承辦有限合夥企業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四)獲取經審計的有限合夥企業財務會計報告;(五)對涉及自身利益的情況,查閱有限合夥企業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六)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時,向有責任的合夥人主張權利或者提起訴訟;(七)執行事務合夥人怠於行使權利時,督促其行使權利或者為了本企業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八)依法為本企業提供擔保。
第十三條 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按照合夥人出資比例表決。
第十四條 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五條 有限合夥人可以同本有限合夥企業進行交易,有限合夥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有限合夥人可以將其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
第十六條 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合夥人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夥企業的出資;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合夥人之間轉讓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的出資、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夥人在合夥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夥企業的財產。

第八章 入伙與退夥
第十七條 新合夥人入伙,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入伙的新普通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入伙的普通合夥人對入伙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入伙的普通合夥人如實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新入伙的有限合夥人對入伙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二)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三)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四)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十九條 普通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二十條 普通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 普通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有限合夥人有(一)、(三)、(四)、(五)項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一)作為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作為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四)法律規定或者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五)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普通合夥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人。其他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夥人退夥。作為有限合夥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合夥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夥。
第二十二條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四)發生合夥協議約定的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企業應當向合夥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
(一)繼承人不願意成為合夥人;
(二)法律規定或者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該繼承人未取得該資格;
(三)合夥協議約定不能成為合夥人的其他情形。
合夥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夥人,全體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夥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第二十四條 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退夥人在合夥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夥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二十五條 普通合夥人退夥後,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普通退夥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有限合夥人退夥後,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夥企業債務,以其退夥時從有限合夥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普通合夥人轉變為有限合夥人,或者有限合夥人轉變為普通合夥人,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有限合夥人轉變為普通合夥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夥人期間有限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夥人轉變為有限合夥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夥人期間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九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六條 合夥人對合夥事項發生爭議,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解決。
第十章 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七條 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四)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條 合夥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體合夥人擔任;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也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夥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一)清理合夥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稅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六)代表合夥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合夥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可另作約定,但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夥企業注銷登記。合夥企業注銷後,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合夥人對合夥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或者合夥企業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歸合夥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採取其他手段侵佔合夥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夥企業;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合夥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一條 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夥人擅自執行合夥事務,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 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約定,從事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的,該收益歸合夥企業所有;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規定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或者報送清算報告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有重大遺漏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清算人承擔和賠償。

普通合夥人簽字:**********************************有限合夥人簽字:**************

2010年 1 月 1 日
有限合夥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投資管理制度

一.投資項目界定
本基金投資項目包括:
1.股票——投資於那些高增長和高收益的公司股票以保障基金收益穩中有升。
2.其他證券——投資於具有獲得市場平均收益的其他證券。
二.組織機構
1.由基金普通人合夥人與有限合夥人協商成立決策部,負責對私募基金投資項目的管理 。
2.委員會職能機構設立調研部和執行部二個部門,由普通合夥人產生。調研主要考察項目對象公司股票或期貨對象的全面一手資料,完全提供給決策部。決策部負責項目投資決策。實施部負責實施項目。
三.投資體制
基金形成投資證券調查,論證評估,投資決策,監督實施,運作管理的五位一體的投資管理體制。
1. 投資證券調查
由調研部對收集各類投資證券遴選後,成立專門小組負責證券調查。
2. 論證評估
由調研部項目小組進行證券可行性論證,設計優化證券投資方案。
邀請企業內部專家對投資項目進行評估。
3. 投資決策
由基金投資決策部對備選證券進行決策,決定對投資證券的審查批准意見。
4.監督實施
執行部對證券實施操作。
5.運作管理。
在證券投資開始實施後,由決策部對項目運作進行必要的管理。
四.投資管理要點
1.投資股票與其他證券比例管理。
投資股票與其他證券的沒有固定比例。但遵從「資金最大化利用」原則,即資金原則上應該是大部分利用在投資項目上(當然要保證基金的正常管理費用和其他所需費用)。
2..確定合理的投資結構。
(1)投資對象公司的選擇
一般投資應選擇高收益,有利潤保證,負債低的等企業的股票
(2)投資證券分布
5%放在銀行存款
15%放在其他證券
70%放在股票
(3)投資效益評估
傳統的投資項目評估側重在財務指標上:
●投資收益率=年平均盈利/投資額
●投資回收期=投資額/年平均盈利
●凈現值法
●折現系數法

D. 一旦和金融機構簽訂合作協議之後,投資者的個人信息是不是會被泄漏出去啊

這個復人問題問得好,誰都制怕自己的個人信息被泄露出去,某些不規范的金融機構往往以出賣客戶的個人信息獲得暴利,或者是信息保護系統不給力,導致信息泄漏,這種現象經常發生,但是大型金融機構信息泄漏的風險很低,而且對客戶的個人信息等等都會進行保密。例如鏈家金融可以,信息保護很周全。

E. 海峽兩岸金融合作簽訂了哪些協議

1、台灣申報出口的復時候記得制提醒對方做ECFA產地證信息錄入,因為進口申報的時候電腦需要對碰電子數據。2、隨附單據填Y,隨附單證號填寫格式為:+證書號碼,回車後錄入對應的序號、項號。3、可能還需要在備注欄備注ECFA原產地證書號碼,如果口岸海關有要求的話。

F. 如何與銀行理財經理洽談與期貨公司合作有沒有類似方案及PPT文檔借鑒的,謝謝!

全國銀期轉賬業務 產品介紹
中國農業銀行全國銀期轉賬業務是指農行作為投資者銀行結算賬戶和期貨公司客戶保證金帳戶的開戶行,通過與期貨公司的系統對接,建立投資者銀行結算賬戶與其期貨公司資金賬戶的一一對應關系後,投資者通過我行或期貨公司提供的渠道發出資金劃轉指令,實現資金在投資者銀行結算賬戶和期貨公司保證金賬戶之間實時劃轉的一種金融服務

產品優勢與特點
1.網點優勢,覆蓋全國。

全國近2.4萬個物理網點均可開通銀期轉賬業務,縣域地區優勢更加突出。

2.功能齊全,設置靈活。

銀期轉賬系統各業務功能全部採用參數化設置,操作靈活。

3.異地劃轉,無需費用。

客戶通過我行全國銀期轉賬系統發生的異地資金劃轉無需繳納手續費。

4.銀行期貨,雙向開通。

客戶可以在銀行或期貨公司任何一方開通全國銀期轉賬業務,而且即開即通,方便快捷。

5.一卡開通,全國通用。

① 客戶使用一張金穗借記卡,可在全國任何網點開通銀期轉賬業務。

② 客戶使用一張金穗借記卡可以同時使用全國銀期轉賬業務、銀商通業務、證券第三方存管業務、B股銀證轉賬業務等多種金融服務。

6.多種渠道,方便快捷。

客戶可根據自己需要通過農行網點櫃台、網上銀行、電話銀行、自助終端和期貨端渠道發起交易指令。

如何辦理
1.銀行櫃台簽約

個人投資者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個人金穗借記卡等資料,填寫《銀期轉賬業務申請表》,簽訂《中國農業銀行全國銀期轉賬客戶服務協議》,即可申請開通全國銀期轉賬業務。

機構投資者憑工商營業執照或法人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法定代表人本人辦理時不需要)、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單位金穗借記卡等資料,填寫《銀期轉賬業務申請表》,簽訂《中國農業銀行全國銀期轉賬客戶服務協議》,即可申請開通全國銀期轉賬業務。

投資者簽約成功後,即可通過指定渠道發起出金、入金交易。

機構投資者憑工商營業執照或法人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法定代表人本人辦理時不需要、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單位金穗借記卡等資料,填寫《銀期轉賬業務申請表》,簽訂《中國農業銀行全國銀期轉賬客戶服務協議》,即可申請開通全國銀期轉賬業務。投資者簽約成功後,即可通過指定渠道發起出金、入金交易。

2.銀行櫃台更換簽約借記卡

若個人或機構客戶不慎將銀期轉賬業務所對應的農行借記卡遺失,個人客戶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新的農行借記卡;機構客戶授權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工商執照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新的與法人同名農行借記卡到農行指定網點,填寫銀期轉賬業務申請表辦理。

3.銀行櫃台解約

個人投資者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簽約借記卡,在經辦行填寫《申請表》,交銀行櫃台辦理解約手續。

機構投資者憑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簽約單位借記卡,在原簽約網點填寫《申請表》,辦理解約手續。

4.出金、入金交易

客戶可以通過農行或期貨公司渠道發起出、入金交易。

金融期貨結算業務 金融期貨結算業務定義
農業銀行作為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中金所」)的特別結算會員,為交易會員提供結算服務,收取結算傭金,並承擔結算風險。

在股指期貨業務正式推出之前,農業銀行根據中金所要求正在開展股指期貨模擬交易代理結算業務。

服務對象
中金所交易會員。

在股指期貨模擬交易階段,具有中金所正式交易會員資格的期貨公司、以及經中金所審核同意以交易會員身份參與模擬交易的期貨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各類金融機構均為我行股指期貨模擬交易代理結算業務的服務對象。

業務內容介紹
1.根據法律法規和交易規則,通過特別結算會員系統等為交易會員提供期貨結算服務和合約到期時的合約交割服務;

2.通過特別結算會員風險監控系統實時監控交易會員的交易和結算風險,及時通知交易會員採取措施降低交易風險;

3.在交易會員未能履行合約義務的前提下,在授權范圍內主動採取風險控制措施,避免出現業務風險;

4.按照監管部門有關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的規定,及時為交易會員辦理出入金業務;

5.按規定向監管部門和交易所報告有關交易結算情況。

系統優勢
1.我行特別結算會員系統通過了中金所的系統壓力測試及全景測試,滿足投產要求。

2.與中金所介面一致,完美兼容,支持交易會員金仕達、恆生等多種版本的交易系統;支持直接和間接兩種下單方式。具有高性能、高可靠性、可審計性等特點,且間接下單無丟包率,保證客戶交易穩定運行。

3.系統可同時容納50個交易會員50萬個客戶10萬手持倉,同時採用實時通訊機制和先進的加密技術,確保系統安全性。

股指期貨模擬交易代理結算業務開辦流程
1.交易會員與我行簽訂《股指期貨模擬交易代理結算合作意向書》。

2.向中金所遞交相關申請材料。

3.雙方協商系統設置、鏈路搭建、交易測試等事宜。

4.對於需要移倉的交易會員,根據中金所時間安排進行「冒煙測試」。

5.下一個交易日正式開展模擬交易。

銀商通業務 產品介紹
銀商通業務是指我行與大宗商品交易市場的系統對接,建立交易商銀行結算賬戶與其市場資金賬戶的對應關系後,交易商可選擇通過我行或市場提供的多個渠道發出資金劃轉指令,實現資金在銀行結算賬戶和市場資金賬戶之間實時劃轉等功能的一種金融服務。

我行是國內同業首家推出大宗商品交易市場客戶交易資金存管業務的商業銀行。

產品功能
1.簽約——雙向發起,快捷簡便,充分發揮網點優勢

2.解約——市場端發起

3.入金(銀行結算賬戶資金轉市場資金賬戶)

4.出金(市場資金賬戶資金轉銀行結算賬戶)

5.查詢(客戶信息,客戶資金等)

6.變更簽約銀行結算賬戶

7.日終對賬——及時對賬,清算快捷,充分保證資金安全

產品優勢
1.網點優勢,覆蓋全國。

全國近2.4萬個物理網點均可開通銀商通業務,縣域地區優勢更加突出。

2.功能齊全,設置靈活。

銀商通系統各項交易功能全部採用參數化設置,操作靈活,適應市場個性化需求。

3.異地劃轉,無需費用。

目前客戶通過我行銀商通系統劃轉資金,不收取異地轉賬手續費。

4.銀行市場,雙向開通。

交易商可以在銀行或市場任何一方簽約銀商通業務,即開即通,方便快捷。

5.一卡開通,全國通用。

交易商可使用一張金穗借記卡,在全國任何農行網點開通銀商通業務。

閱讀全文

與金融資源公司合作協議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中郵穩定收益A基金 瀏覽:851
企業投資管理辦法 瀏覽:388
外匯什麼指標最准 瀏覽:291
招商銀行滬深300理財怎麼樣 瀏覽:967
投融資會上的講話 瀏覽:45
富國互聯科技股票基金封閉期 瀏覽:120
bf一款神奇的游戲理財 瀏覽:11
招商融資發布會 瀏覽:20
租賃表外融資 瀏覽:575
中國股票價格為什麼高 瀏覽:803
適合20歲怎麼理財 瀏覽:83
理財保險的意義與功用 瀏覽:533
黃金藤價格價格 瀏覽:503
85港幣摺合人民幣是多少人民幣 瀏覽:505
江蘇八方貴金屬軟體下載 瀏覽:344
證監會首批批准證券投資機構 瀏覽:928
趨勢投資利潤回吐 瀏覽:593
益民集團產業投資 瀏覽:398
平安綜合理財 瀏覽:461
不良貸款不良資產 瀏覽: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