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參與金融市場的經濟主體包括哪些
金融市場主體又叫金融市場的交易主體,即金融市場的交易者。參與金融市場的機構或個人,或者是資金的供給者, 或者是資金的需求者,或者是以雙重身份出現。如果從參與交易的動機來看,則可以更進一步細分為投資者(投機者)、 籌資者、套期保值者、套利者、調控和監管者等。對於金融市場的主體包括政府部門、工商企業、居民個人與家庭、 存款性金融機構、非存款性金融機構,等等。(監獄不能成為金融市場主體)
㈡ 金融服務主體與客體 分別是指什麼
廣義來上的金融服務,自是指整個金融業發揮其多種功能以促進經濟與社會的發展。具體來說,金融服務是指金融機構運用貨幣交易手段融通有價物品,向金融活動參與者和顧客提供的共同受益、獲得滿足的活動。
那麼按照主體和客體關系的定義——主體是實踐活動和認識活動的承擔者;客體是主體實踐活動和認識活動指向的對象——可以得知:
金融服務的主體是金融服務的提供者(金融機構)和金融活動參與者,客體是金融活動的對象,金融工具。
㈢ 金融服務主體與客體 分別是指什麼
主體指:為實現盈利、避險或國家宏觀經濟之目的參與的金融交易的組織、法人或個人。
㈣ 金融服務業分類問題
兩者的定義不同:金融產品是指投資標的,即為投資項目。而金融服務是指投內資者參與整容個投資所享受道德服務。
2、兩者的內涵不同:金融產品是指股票、期貨、外匯、現貨、貴金屬等投資項目。而金融服務,包括在做投資之前,給予投資者所需要投資的項目產品介紹,開戶,後期服務等。
金融產品(Financial Procts)指資金融通過程的各種載體,它包括貨幣、黃金、外匯、有價證券等。就是說,這些金融產品就是金融市場的買賣對象,供求雙方通過市場競爭原則形成金融產品價格,如利率或收益率,最終完成交易,達到融通資金的目的。如股票、期貨、期權、保單等就是金融資產(Financial Assets),也叫金融工具(Financial Instruments),也叫有價證券(Securities)。
金融服務是指金融機構運用貨幣交易手段融通有價物品,向金融活動參與者和顧客提供的共同受益、獲得滿足的活動。按照世界貿易組織附件的內容,金融服務的提供者包括下列類型機構:保險及其相關服務,還包括所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保險除外)。
㈤ 金融服務業有哪些職業
我國金融服務業單位數的行業分布
行業
企業法人單位總內數(個)
營利性產業容活動單位總數(個)
單位企業法人的營利性產業活動單位數(個)
比例
比例
中央銀行
2074
3.28%
2756
1.27%
1.33
商業銀行
17102
27.03%
111871
51.71%
6.54
其他銀行
1814
2.87%
2982
1.38%
1.64
信用合作社
30455
48.13%
82210
38.00%
2.7
信託投資業
1530
2.42%
1705
0.79%
1.11
證券經紀與交易業
1143
1.81%
3192
1.48%
2.79
財務公司
265
0.42%
323
0.15%
1.22
融資租賃公司
89
0.14%
98
0.05%
1.1
典當業
816
1.29%
857
0.40%
1.05
其他類未包括的
非銀行金融業
909
1.44%
1112
0.51%
1.22
保險業
7074
11.18%
9239
4.27%
1.31
合計
63271
100.00%
216345
100.00%
3.42
㈥ 什麼是金融服務業
銀行\證券\保險
基本上金融行業就屬於服務行業,所以又叫金融服務業
㈦ 金融市場的主體主要指
1、金融市場主體是指包括金融企業(商業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等)、非金融企業(工商企業等)、政府財政及個人或家庭在內的金融市場資金或金融工具的供應者與需求者。
2、金融市場主體又叫金融市場的交易主體,即金融市場的交易者。參與金融市場的機構或個人,或者是資金的供給者,或者是資金的需求者,或者是以雙重身份出現。如果從參與交易的動機來看,則可以更進一步細分為投資者(投機者)、籌資者、套期保值者、套利者、調控和監管者等。
4、對於金融市場的主體包括政府部門、工商企業、居民個人與家庭、存款性金融機構、非存款性金融機構,等等。(監獄不能成為金融市場主體)
一般包括企業、政府、金融機構、機構投資者和家庭五個部門。
(7)金融服務業主體包括擴展閱讀
金融交易主體的分類
金融市場參加者是金融交易的主體,包括居民、企事業單位、政府、金融機構和中央銀行五類。
1、居民作為金融市場的參加者首先體現為資金的供應方,即通過參加銀行儲蓄存款,購買債券股票等,將消費剩餘資金提供給資金的需求方;居民作為金融市場的參加者也體現為資金的需求方,
在金融市場中獲得購房消費貸款、教育消費貸款會提高居民的短期消費能力和最佳消費效果。從居民在金融市場中的作用上看,居民仍然是資金凈剩餘的金融交易主體。
2、企事業單位作為金融市場的參加者首先體現為資金的需求方,企業為了彌補其資金不足,除了從銀行借款之外,還通過發行債券、股票等方式籌集資金。與此同時,企事業單位的閑置資金又成為金融市場的資金供應源。
3、政府作為金融市場的參加者主要體現在執行財政的職能,這種財政職能使政府具有資金需求者和資金提供者的雙重身份。當財政收支出現赤字時,政府往往通過在金融市場上發行長短期國家債券的方式籌集資金;
與此同時,財政作為公共部門和特定領域的資金提供者,其資金的投放雖然不經過金融市場,但卻可以改變金融市場的供求關系。
4、金融機構是金融市場的專業參加昔,在金融市場上,金融機構向資金需求方提供資金,同時又廣泛吸收存款,並發行有價證券進行籌資。
5、中央銀行作為銀行的銀行是金融市場資金的最終提供者,同時又是金融市場的直接管理者。中央銀行代表政府根據經濟形勢的變化,出台適當的政策措施,以指導,規范、監督金融市場的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