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央行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行為,為何現在很多地方都拒收人民幣
主要是為了“方便”。
2020年四季度,人民銀行依法對16家拒收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負責人作出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五百元至五十萬元人民幣不等。
不管手機支付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多少便捷,人民幣仍是我國法定貨幣,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 拒收人民幣現金違法嗎
拒收人民幣現金是違法的。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
為履行反洗錢、財務管理等方面的法定義務,應當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進行支付的,應當執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隨著移動互聯信息技術的普及發展,對於電商平台、無人銷售、自助服務、網路政務等場景,以網路化、無人化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務、履行法定職責,不具備現金收取條件,且參與各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上達成一致,可以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
(2)金融機構拒收人民幣現金擴展閱讀:
為維護人民幣流通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規范旅遊、餐飲、零售、交通運輸等行業以及行政事業、公共服務等領域的現金收付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包括紙幣和硬幣(以下統稱現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現金,依法應當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二、在接受現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勵採用安全合法的非現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眾和消費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選擇權。經自願、平等、公平、誠信協商一致,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方式、無人銷售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履行法定職責,且不具備收取現金條件的,可以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要求或者誘導其他單位和個人拒收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存在拒收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一個月內進行整改。整改期限屆滿後仍然存在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3. 央行嚴肅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行為,是否有機構被處罰
有機構被處罰。2020年10月以來,人民銀行貫徹落實國務院要求,以服務消費、暢通支付流通環境、保障民生為目標導向,發布人民幣現金收付指引公告,加強規范引導,並深入開展拒收人民幣現金行為集中整治。
2020年四季度,人民銀行依法對16家拒收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500元至50萬元人民幣不等。
(3)金融機構拒收人民幣現金擴展閱讀
被處罰單位名單
被處罰的16家單位主要為公園景區、公共服務機構、停車場、保險公司等,分別是: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北緯路營業部、北京愛康國賓酒仙橋門診部有限公司、北京市中山公園管理處、天津楊柳青古鎮旅遊發展有限公司、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大同市有信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御璟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杭州餘杭超山風景名勝區旅遊度假有限公司、杭州跨湖橋景區建設管理有限公司、青田香溢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阜陽旭日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武漢優優達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雅安中心支公司、柞水終南山寨旅遊開發有限公司、銀川順泊停車場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蘇中心支公司。
上述被處罰單位或法律意識淡薄、或服務意識不強、或基於商業目的,張貼「拒收現金」標示牌,以「無接觸」「上級要求」等為由,在有人值守且完全具備現金收取條件下,拒收現金。
4. 央行如何整治拒收現金支付問題
央行發布了公告,公告內容為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人民幣現金是我國境內最基礎的支付手段,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不得排斥和歧視現金支付消費及支付方式,要尊重公眾自主選擇權。暢通支付流通環境,要以保障民生、提升公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得採取歧視性或非便利性措施排斥現金支付,造成“數字鴻溝”。
移動支付快速發展的今天,也暴露出了信息安全問題。比如很多軟體都有悄悄搜集用戶信息的習慣,平時的對話都可能被錄音從而按機主的喜好推薦商品。公眾的身份信息和聯系方式被泄露已經習以為常,接到各種推銷電話只能無奈拉黑,很多時候我們並不清楚信息何時泄漏,這種情況下現金支付就顯得尤為重要。總之,移動支付和現金支付是互補關系而不是替代關系。
5. 央行嚴肅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行為
近日,記者從中國人民銀行獲悉,2020年10月以來,人民銀行以服務消費、暢通支付流通環境、保障民生為目標導向,發布人民幣現金收付指引公告,加強規范引導,並深入開展拒收人民幣現金行為集中整治。
據介紹,2020年四季度,人民銀行依法對16家拒收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500元至50萬元人民幣不等。被處罰的16家單位主要為公園景區、公共服務機構、停車場、保險公司等。
上述被處罰單位或法律意識淡薄、或服務意識不強、或基於商業目的,張貼「拒收現金」標示牌,以「無接觸」「上級要求」等為由,在有人值守且完全具備現金收取條件下,拒收現金。
(5)金融機構拒收人民幣現金擴展閱讀
央行規范人民幣現金收付行為:
12月15日,央行就規范人民幣現金收付行為對外發布2020年第18號公告,維護人民幣流通秩序,保障公眾使用現金的權益,打造和諧現金流通環境。
公告要求大中型商業機構特別是批發和零售業、餐飲和住宿業、居民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經營場所,應設置現金收付通道。鐵路、道路客運、城市公共汽電車、城市軌道交通、港口客運站、輪渡碼頭等經營主體應設置現金收付通道或提供轉換手段。
同時,央行表示,如果公眾或消費者發現拒收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的,應妥善保留相應的證據或線索,通過城市政務熱線、消費者權益保護、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等各種渠道進行投訴、舉報,央行將會同相關部門及時處理。
6. 為什麼拒收現金會違法
2018年7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針對各地存在的拒收人民幣現金行為發布了〔2018〕10號公告(以下簡稱「10號公告」),強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人民幣現金。隨後,下發《關於做好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工作的通知》,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行動。
浙江省非現金支付工具發達,拒收人民幣現金情況時有發生,是整治工作的重點地區。公告發布後,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成立了整治拒收現金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在浙江省內積極開展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工作。
8月13日,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組織46家在杭銀行業金融機構簽定了現金流通服務承諾書。此次承諾書的簽定,是我省金融機構貫徹落實公告精神,進一步提升現金服務的實際行動。對於切實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優化我省人民幣流通環境,樹立銀行業良好社會形象,保障廣大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起到積極推動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人民銀行10號公告中規定了1個月的整改期,任何單位和個人存在拒收現金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的須在整改期內整改到位。整改期內,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已通過問卷調查、走訪暗訪和群眾投訴舉報等途徑,基本掌握了轄區內拒收現金行為的整體情況和典型場景,並對違法違規行為實行了以政策宣傳、批評教育和督促整改為主要手段的監管措施。
下一階段,人民銀行省內分支機構將根據調查結果和收集到的線索,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現場檢查。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文化旅遊等部門對轄區內超市、景區、餐飲等重點領域和行業開展專項檢查,發現整改期屆滿後仍然存在上述違法行為的,人民銀行將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浙江省內社會公眾如發現拒收或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的行為,可直接向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投訴、舉報,也可向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投訴、舉報。浙江省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咨詢投訴電話為0571-12363,現金服務舉報電話為:0571-83868516。
7. 拒收人民幣和拒收現金是一個概念嗎
是一個概念,據《羊城晚報》報道,珠海一家面館因「謝絕現金」只接受手機支付,被中國人民銀行珠海支行認定為「拒收人民幣」的違法行為。羊城晚報記者采訪發現,廣州有經營場所也存在此類行為,部分公共服務機構也存在只接受刷卡不接受現金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