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未還完的車貸可以二次抵押貸款嗎如果二次貸款未還完被貸款公司賣了怎麼辦
您好,不可以。
按揭車輛因為已經抵押給了銀行或者是金融機構,所以再次把車輛抵押質押式屬於違法行為的。
如果車輛二押以後不能及時償還債務被貸款公司變賣,車輛的權利人也就是銀行或者是金融機構可以選擇報警的。
㈡ 汽車剛做完抵押貸款,還可以進行二次抵押嗎
可以的。
二次抵押是指將已經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東西作為抵押物再次抵押,從而獲取貸款的行為。例如,已有的房屋在銀行作為抵押物申請到貸款後還在正常還款階段,如果需要再次申請貸款,通過專業評估以後,在不考慮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根據評估價值再次抵押貸款。
一般情況下,在二次抵押過程中,二次抵押的權值不會超過第一次抵押貸款價值余額,這樣做主要是為了避免申請者不能償清債務給銀行帶來的麻煩。此外,二次抵押歲不需要第一抵押權人的同意,但有高至第一抵押權人的義務。
二次抵押和第一次抵押所辦的手續及需要收取的文件基本上是一樣的,即包含,看車手續——看車——到車管所做汽車抵押登記——簽訂借款協議——放款當天拿錢。
㈢ 車輛登記證書抵押貸款以後,還可以再做車輛抵押貸款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㈣ 如果我的車已經押了綠本了 還能做二次抵押嗎
如果車輛實際價值比較高,第一次抵押價值比較低,還有剩餘價值的,該剩餘價值可以再次進行抵押。如果不屬於上述情形的,則可能涉嫌民事欺詐,或刑事詐騙犯罪。首先,個人名下已有車但汽車已經作為抵押物抵押了,這種情況要用汽車再抵押貸款也是可以的,但是一般比較難辦理,借款人需要注意以下幾個事項:1、該汽車可抵押額度比較高。比如汽車評估價值50萬元,抵押的額度只有3成左右,這種情況,還有7成額度可抵押,可抵押額度較高,那麼可以辦理汽車再抵押貸款。2、借款人不要先直接去銀行辦理。無論是汽車抵押貸款還是汽車再抵押貸款,直接去銀行都不會被受理。那麼,哪些機構可受理?當地的貸款公司或者汽車金融公司!通過這些機構辦理貸款借款人不僅可獲得資金,並且獲得資金時間相對直接去銀行會較短。3、借款人需要具備貸款的基本條件。比如個人信用良好,有穩定的經濟來源及還款能力,當前負債情況良好等。這些條件必須符合,否則用已有的汽車再抵押貸款都是有困難的。4、用作二次抵押貸款的汽車評估價值不能太低。太低的話,借款人二次抵押貸款獲得額度不高,貸款機構也不一定願意受理,借款人還需要支付相應的費用。5、通常,二次抵押貸款費用比初次用汽車抵押貸款費用要稍高一點。
㈤ 車輛抵押做完解押手續後要多久可以再次抵押
解押手續後可以再次辦理抵押貸款。
一、申請車貸汽車抵押貸款服務所需條件和材料:
1、擁有穩定職業,申請人擁有當地抵押車輛的所有權;
2、業務開展城市長期居住和工作,職業和經濟收入證明;
3、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購置附加稅證(本)、購車發票;
4、保險單、車船稅、進口車輛相關稅證明;
5、身份證(非本地戶口客戶提供有效期內暫住證或居住證);
6、合作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
二、個人汽車抵押貸款辦理流程:
1、貸款機構收到申請人提供的資料;
2、對申請人進行家訪、調查以及預估車輛價值;
3、貸款機構初步預定貸款額度;
4、辦理委託公證和借款公證;
5、貸款機構收押申請人相關證件;
6、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7、放款
㈥ 已經用於抵押的車輛能否再次用於抵押
銀行、正規金融機構是不會接受 二次抵押的,無論是 車輛 還是房產。
很多小貸公司或高利貸會接受二次抵押。
㈦ 車輛多次抵押違法嗎
不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後,該財產的價值大於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餘額部分。」據此可知,法律禁止超出抵押物實際價值的重復抵押,但不禁止就大於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進行再次抵押。
為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債權的實現,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定本法。1995年6月30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1995年6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號公布 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一條 為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債權的實現,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債權人需要以擔保方式保障其債權實現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設定擔保。
本法規定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
第三條 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四條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反擔保適用本法擔保的規定。
第五條 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㈧ 如何解決車貸二次抵押的這個難題
通過車管所查檔系統,車輛信息基本就可以一目瞭然。同時,也在此強調一個問題,車輛在正規渠道,一車多抵的情況根本不會發生,所有的抵押信息,在辦理抵押登記後,會在車管所備案,未被解押的情況下無法再次抵押。
抵押車的風險點:
第一, 抵押車在放款之後,要核實車輛是否買的全險。若車輛到第二家金融公司辦理質押,容易造成雙方搶車,對車身容易造成較大損毀。
第二,市場上為車貸公司提供了多種品牌或型號的GPS追蹤器。但是車輛再次被押後,容易被第二家車貸公司拆卸GPS裝置,或者安裝屏蔽器,最終導致GPS信號全無。甚至在地下三層停車場,都容易導致GPS追蹤器無信號。所以車輛跟蹤也難實現保全。
第三,在銀行或者汽車金融公司有按揭款未還完的車輛,通過民間借貸或者二手車商私下辦理抵押手續。這類做法就純屬民間比較粗放的放貸模式,一個是放款額度不好把握,若扣除車輛按揭貸款,放款額度很小,借款人一般不能接受,放款額度過高,也容易造成銀行或汽車金融公司由保理清收車輛,最終損失較大。按揭車輛因已被抵押至銀行或汽車金融公司,所以是無法完成過戶的。
㈨ 在金融公司抵押過的車還能再辦抵押貸款嗎
通常遇到這樣的情況,是不可以轉讓抵押的。我國法律規定,車回輛在低壓期間,若是沒有答經過抵押權人的統一,那不能夠轉讓抵押的車輛。正在還貸款的汽車,其抵押權在銀行手裡,若是銀行沒有同意,那車主就沒有轉讓汽車抵押的權利。
但是,若是遇到第三人為借款人的債務消滅,那這時候汽車的抵押權就落在了車主身上,這時候就可以轉讓。因此,若是有第三人以車主朋友的身份替車主清償了抵押的本息,那麼辦理了抵押登記的車輛就可以進行交易。
㈩ 自己車在一金融公司不押車借款過,可以再抵押給別人嗎
不可以。
抵押一次別人就把車子相關證件收了,不能抵押給第二家了。
車抵押給第一個公司以後,如果在工商局辦理了抵押登記,車輛的所有權已經屬於第一家公司,後面的公司不具有車輛所有權。